党建网评 要全面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理响中国

全党

要全面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刘长秋

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严明纪律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也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保持凝聚力和战斗力,带领人民不断奋进、创造“四个伟大成就”的关键所在。党的高度团结和集中统一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重要内容和实践精髓,而严明纪律则是确保党高度团结、实现集中统一的必然要求。正因为如此,中国共产党自建党伊始就极为重视自身纪律建设,并把加强纪律建设、强化全党纪律教育作为自身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高度重视并适时开展对全党的纪律教育,不断强化党内规矩意识和法纪观念,始终令自己成为一个组织严密、纪律严明的马克思主义政党。

2023年12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与2018年《条例》相比,《条例》在条文上共增加了16条,修改了76条。总体来看,党的纪律规定的内容越来越严,要求越来越高,制度的笼子越收越紧。显然,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的必然要求,是以永远在路上的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与党的自我革命的必然选择。以此为基点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必须深入学习和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以及“九个以”的实践要求,以《条例》为核心,全面理解、科学把握、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要求。同时,党员以及各级党组织也必须明确:党纪学习教育并不只限于对《条例》新修订内容的学习教育,也不只是对《条例》的学习教育,而是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的一次全面集中的纪律学习教育。为此,此次纪律学习教育过程中应当全面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不能以偏概全,有所偏废。

要全面系统学习《条例》。 此次全党集中性纪律教育不只是对《条例》最新内容的学习,更是对《条例》所有内容的学习。必须认真学习《条例》的新内容,只有认真学习这些新规定,才能充分理解和认真贯彻党的最新纪律要求,做到更好地严明纪律、严守纪律。同时要明确,《条例》的新内容不是《条例》内容的全部,更不是党的纪律的全部。对这些新内容需要重点关注、专门学习、强化教育,但同样不能忽视对《条例》未修改内容的学习教育,不能在学习教育过程中只关注此次新修改的内容而忽视其他内容。为此,对《条例》必须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这是全面科学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必然要求。

要科学理解和全面把握党的纪律。 党的纪律是一个内涵极为丰富的概念。依照党章以及《条例》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实践中,这些行为规则既可能会以《条例》这类党内法规或党的规范性文件的形式体现出来,也可能会以国家法律法规形式体现出来,还可能会以党和国家政策形式体现出来,甚至还可能会体现在社会主义道德之中,成为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的一部分。正因为如此,《条例》第7条第1款明确规定:“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这实际上为我们指明了党的纪律的外延。就此而言,开展对《条例》的学习教育只是此次党纪学习教育的核心要求,而远非全部要求。遵守党章以及以《条例》为代表的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党和国家政策以及社会主义道德,杜绝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都是党的纪律要求,共同构成党的纪律学习教育不可分割且不能忽视的重要内容。党纪学习教育应当以《条例》的学习教育为核心和引领,以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学习教育为重点,以党和国家政策与社会主义道德以及有关维护党、国家和人民利益要求方面的学习教育为补充,全面系统推进。这是全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基本要求。

社会主义 理响中国

(作者系上海政法学院教授、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全市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全市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本文简介: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鄂办发电〔2019〕18号)精神,市委决定今年5月在全市开展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活动主题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监

全市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本文内容: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鄂办发电〔2019〕18号)精神,市委决定今年5月在全市开展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党章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 自觉践行“两个维护”

二、活动内容

聚焦党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的学习宣传,重点组织开展好十七项活动:

(一)开展学习宣讲竞赛活动。结合开展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分领域、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条例》《监察法》的学习宣讲竞赛活动,增强党员干部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1.集中开展一次“学”“讲”活动。结合“十进十建”及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一次《条例》《监察法》专题学习,主要负责人围绕主题为所在单位党员干部讲一堂廉政党课,支部书记给支部党员讲廉政微党课,教育广大党员不忘初心,讲规矩守纪律。(责任单位:市委主体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各地各单位)

2.开展一次“赛”“考”活动,组织《条例》《监察法》知识竞赛和知识测试活动,加强对各地各单位开展测试活动情况的督促检查。(责任单位:市委主体办、市纪委监委、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咸宁日报社,各地各单位)

3.开辟一系列媒体宣传栏目,综合运用全媒体及广告牌、专栏、展板等载体,让《条例》《监察法》深入人心,确保学习宣传全覆盖无遗漏。(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咸宁日报社、咸宁广播电视台,各地各单位)

条例

(二)开展“护航发展”主题宣传活动。围绕发展这一执政兴国第一要务,坚持党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令行禁止。

4.开展一次以“执纪监督在一线”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围绕服务和保障打赢三大攻坚战,生动讲述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自觉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忠诚履职、精准执纪执法,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保驾护航的故事。(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宣传部、咸宁日报社、咸宁广播电视台,各地各单位)

5.组织策划一期“落实‘十二条’我们在行动”主题采访活动,依托全媒体问政,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三年行动等,全景式展示咸宁落实“十二条”的贯彻动态和社会反响,护航咸宁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宣传部、咸宁日报社、咸宁广播电视台,各地各单位)

(三)开展“教育链”深化拓展活动。突出抓好“关键群体”,提升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廉政教育全覆盖。

6.以学习《条例》《监察法》为主要内容,集中开展新任县级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活动。(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

7.以培养勤政廉政高素质公务员队伍为主要内容,集中开展初任公务员、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廉政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公务员局)

8.以培养和传承优良家风为主要内容,集中开展家庭助廉活动。(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妇联)

(四)开展正反面典型廉政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带动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戒预防作用,增强典型教育的思想性、生动性、针对性,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9.紧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搞“七个有之”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资源谋取私利问题,集中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强化不敢腐的震慑。(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各地各单位)

10.拍摄警示教育片《底线》,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增强廉洁从政意识。(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各地各单位)

11.编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选编》,组织全市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学习,以案为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咸宁高新区纪工委)

12.开展“寻找身边廉政典型”活动,挖掘选树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利用报告会、故事大赛、新闻媒体等平台载体,讲好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廉洁故事,开展向典型学习活动,发挥典型示范辐射作用。(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团市委、咸宁日报社、咸宁广播电视台,各地各单位)

13.开展走进廉政教育基地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廉政教育基地的引领和教化作用,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咸宁廉政教育馆、闯王文化园廉政教育馆、咸宁监狱等。(责任单位:各地各单位)

(五)开展“走进纪委监委”开放日活动。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透明度,拓宽纪委监委监督渠道,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营造全社会参与正风反腐的良好氛围。

14.开展“走进纪委监委”开放日活动,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企业家代表、党政机关公务人员和媒体记者走进纪委监委,了解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效,展示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办案、文明办案良好形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听取对纪检监察工作意见建议。(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咸宁高新区纪工委)

15.开展“家属开放日”活动,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家属了解纪检监察工作,直观感受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状态,增进干部家属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了解,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家风建设,增强纪检监察机关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咸宁高新区纪工委)

(六)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深入挖掘优秀传统文化,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党纪法规,开展廉政教育,倡导清风正气。

16.深化“一地一品”廉文化品牌建设,深入挖掘地域历史文化,探索打造廉政文化建设新亮点。(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咸宁高新区纪工委)

17.开展廉政文化主题活动,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依托“香城大舞台”“廉政文化大篷车”“红色文艺轻骑兵”等,开展廉政文艺演出等,传播清风正气,推动廉政文化在基层落地生根。(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区党委)

三、活动安排

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营造氛围,时间从4月上旬至4月底。

1.组织媒体集中开展《条例》《监察法》学习宣传。

2.媒体集中通报一批违纪违法案例。

3.启动“寻找身边廉政典型”活动。

第二阶段,集中铺开,时间为5月份。

全面铺开各项活动,全市各地各单位同频共振,形成学习宣传党纪法规的热潮。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时间为6月底前。

党的纪律

1.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组织上报总结材料。

2.集中展示各地各单位特色活动和优秀作品。

3.检查、通报全市“宣教月”活动开展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担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推进本地本单位本系统的“宣教月”活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扛稳抓牢做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带头讲党课,“宣教月”各项活动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二)突出主题聚焦。各地各单位要聚焦“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自觉践行‘两个维护’”这个主题,围绕学习宣传《条例》《监察法》这一主线,通过集中开展十七项活动,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纪法、廉洁意识,增强践行“两个维护”的行动自觉。

(三)深化活动成效。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省委、市委统一部署,既要完成好“规定动作”,又要做好“自选动作”,创造性开展一系列接地气、聚人气的“宣教月”活动,确保“宣教月”各项活动落实落地。全市各级新闻媒体要精心策划、深入采访,推出有分量、有影响的报道,放大“宣教月”活动的传播力、影响力。各责任单位要发挥职能优势、注重协作,形成“宣教月”活动的强大合力。各级党委主体办、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上率下,严肃工作纪律与宣传纪律,加强对“宣教月”各项活动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只部署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走过场等问题,强化追责问责。

各地各单位开展“宣教月”活动的信息应及时报送市委主体办(邮箱:xx)、市纪委监委(邮箱:xx)。市委将适时组织工作专班对各地各单位开展“宣教月”活动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并通报。

全市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本文关键词: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党风廉政建设,全市,月活动

如何扎实有效开展好党员教育工作

啊1、全面从严治党,当然要抓住“关键少数”,强调领导干部以身作则。 但“从严”不仅仅是对领导干部,对普通党员也应该这样要求。 党员犹如肌体细胞,细胞出现问题,如果不及时修复,必然会影响肌体健康。 2、基层党组织是整个党组织的“神经末梢”,党员学习教育作为基层党组织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影响着基层党员队伍的战斗力。 要做到基础牢固,必须切实加强基层党员的学习教育,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基层党员队伍,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 3、进一步加强党员的理论教育,建立科学的学习制度,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广大党员的头脑,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从根本上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要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 要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抓好党课教育,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4、加强党员教育干部队伍建设。 培养和建设高素质、熟悉业务的党务工作者队伍,要抓好有计划的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理论修养和工作水平,确保他们具有坚强的党性和胜任工作的能力。 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更好地激发起党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光荣感,从而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性

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它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对于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道德水准和履职能力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首先,党纪学习教育是党员干部的必修课。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 党员干部作为党的中坚力量,必须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和使命,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 通过党纪学习教育,党员干部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党的纪律体系和内容,明确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可以做,从而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其次,党纪学习教育是预防腐败的有效手段。 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反腐败斗争是一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重大政治斗争。 党纪学习教育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让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腐败的危害性和后果严重性,从而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腐蚀,做到清正廉洁、干净干事。 同时,通过加强党纪学习教育,还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个别问题演变成普遍问题。 再者,党纪学习教育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 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伟大实践,是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的关键所在。 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加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同时,通过加强党纪学习教育还可以促进党内政治生态的不断净化,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最后,党纪学习教育是提升党员干部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 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包括政治素质、道德素质、业务素质等多个方面,其中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是基础和前提。 通过党纪学习教育,党员干部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党的历史、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同时,还可以提高道德水准和修养水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这些都将为党员干部更好地履行职责、服务人民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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