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人类的基因是 的多彩又要从何谈起呢 自私的 那 生命

摘要: 这并非理论的一厢情愿,而是“生命”的应有之义

作为畅销书《自私的基因》的作者,道金斯的大名已经无须多言。

作为一名生物学家,道金斯以冷峻的思考与缜密的逻辑展开关于“人”的讨论。“自私”这一颇具道德意味与伦理判断的词语所表达的意义,只是基因的“本意”:保存自我。这种对“自我”的忠诚,铸就了基因的“自私”,也显示出“人”与其他动物的区别: 在自私的本能面前,“表现真诚无私的利他行为的能力”是人类拥有的非凡的特征。 这显示出作为“生命”的“人”的多维与丰富,更彰显出基因的秘密是如此的诱人和无尽。

正是因此,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已经让他声名远播的时候,依然笔耕不辍,写出了他更为看重的《延伸的表型》。

破题尝试

在《自私的基因》的第13章,道金斯就展开了关于“基因的延伸”的讨论,并将《延伸的表型》称之为“职业生涯的最高成就”,因为后者直面了前作遗留的难题——“生命”与基因之间的矛盾:生命体可以是一架精密运转的机器,在基因的操纵之下完成传递基因的任务;与此同时,“如果失去了基因的角度,生命体便失去了繁衍的成功率”。概言之, “生命”与基因之间的矛盾,犹如“鸡生蛋,蛋生鸡”的选择:何者为先,都有所依据,但谁做决定,也均有理由。 可以说,《自私的基因》用基因完成了对“生命”的祛魅,但并未化解“生命”的矛盾,这也成为写作《延伸的表型》的直接原因。

阅读《延伸的表型》并非易事:层峦叠嶂般的生物学概念、环环相扣的逻辑推演、时不时出现的数学运算……随便拉出一样,都能让非专业人士失去耐心。已经著作等身、声名远播的道金斯,一定对此心知肚明,但他仍要如此行文的原因,或许就在于他深知自己面对的问题是多么严苛与重要,若不动用真能耐、苦下笨功夫,势必无功而返。从书名的确定便可见一斑:相较于“自私的基因”这样极具辨识度与吸引力的标题,“延伸的表型”无疑更具学术性与严肃性。作为传统遗传学的标志性概念,“表型”指的是基因作用在生命体上的显现特征,“延伸”指的是这种特征由生命体自身扩展到生命体之间,比如寄生虫对宿主行为的控制、生物对无生命世界的操纵等等。道金斯以“延伸的表型”为切口,希望对“生命”、生命体行为以及生命体之间的关系提供一个全新的视角。

“延伸的表型”作为对“生命”与基因之间难题的回应,着眼于二者之间的中介“生命体”:一方面,“生命体”既是“生命”的赋形,也是基因的显现,无论是生命的活力与朝气,还是基因的运转与传递,都需要通过“生命体”的具体行为获得彰显;另一方面,“生命体”的一切似乎都可以归纳为基因的运作,但生命体之间的合作、友爱、团结、争执…… 若只能概括为“自私的基因”,那“生命”的多彩又要从何谈起呢 ?为此,“延伸的表型”在基因的立足点上,着眼于生命体多姿多彩的行为,在行为中探索基因的作用,在基因中寻找行为的秘密,以“延伸”的无尽,将生物学的研究深化为思想的实验。

无尽“延伸”

“思想实验”是道金斯生物学研究的独特之处,更是深刻所在。一方面,它有悖于生物学的科学性,因为生物学对于实验数据、测试结果的倚重,强调实证的重要,“思想实验”这种暧昧不明确的概念,似乎与生物学的学科特性有所错位;另一方面,“思想实验”开拓的讨论空间,恰好激活了实证在想象力与思想力上的谨慎,促成了生物学面向“生命”时的沉思:用基因廓清“生命”的秘密,用思想深掘“生命”的意义。

“思想实验”作为道金斯阐释“延伸的表型”的方法,巧妙之处体现于用递推的逻辑,将基因的“表型”作用“延伸”为生命体自身、生命体之间以及“远距离作用”三个方面,以步步为营的思想力量,达到“重新发现生物体”的目的,最终完成对“生命”的再认识。

首先,在生命体自身,基因的“表型”作用体现为遗传演化,比如河狸在河流上建筑水坝的行为,就是基因遗传的体现。道金斯的巧妙之处在于省略了对基因本身的深究,转向对遗传基因与行为之间的关注,强调“只有当水坝在基因控制下发生变化时,这一切才会发生”。发生的“一切”,均是“表型”作用的彰显。

其次,在生命体之间,寄生虫与宿主之间的关系,也让基因的表型得以显现。道金斯以吸虫对蜗牛壳厚度的改变为例,说明吸虫的基因对蜗牛的影响,这种影响让蜗牛与吸虫处于共享的关系:“蜗牛壳表型就是一种共有的表型,受吸虫基因和蜗牛基因的影响。”在论述这一问题时,道金斯特意强调了他的思维与一般生物学研究的不同:寄生并不意味着两种生命体基因之间的“竞争”甚至“胜出”,而是隐含着生命体之间的“共有”或“共享”。即使这种“生死与共”的生命关系会表现得甚为残酷,但想到这是“自私的基因”所致,也就变得合情合理。更为重要的是,这种死生契阔的联系,成为“延伸的表型”的最佳注脚,即“‘延伸的表型’延伸到这些基因所在的细胞外,延伸到其他生命体的活组织里”。关于“远距离作用”的论述,便是对这个“注脚”所做的更为精致且深入的论述。

总之,从生命体自身的遗传作用直到生命体之间的“远距离作用”,基因的“表型”在道金斯的论述中获得了最大程度的“延伸”。无尽的“延伸”,让生命体之间的关系获得了最大限度的联结,在“共生”的基础上,实现了对“生命”的意义更新。

在《延伸的表型》的第1章,道金斯就点明了对于生物学研究中过于关注“个体躯体”的不满,他并不认为“生命”是“离散生物个体的集合”,“延伸的表型效应”让他意识到生命体之间存在“共同命运”与“共同动机”,这直接让生命体之间拥有着“共享的命运”,“这些独立、有个体追求的载体经常组成群体,个体生命被紧紧捆绑于其中,正如狼群和蜂群一般”。对于基因的锚定,尤其是对于“自私的基因”的关注,让他明确生命的生物学本质是“复制因子的战场,它们互相摩擦、争夺、战斗,以争取基因的未来”;“思维实验”的思想力量,让他将生物学的发现深化为对“生命”的意义更新,即“生命世界可以被看作一个由相互关联的复制因子效力场所组成的网络”。

“网络”的定位,不仅回应了“延伸”的发现,更让“生命”在道金斯的笔下拥有了独树一帜的面貌。由此反观生物学,道金斯实现了对“生物体”的“重新发现”: 在“延伸的表型”的理论视域之下,“生物体”不再是离散孤零的“个体躯体”或完全被基因控制的“运载工具”,而是“与单一生命周期相联系的实体单位”,它在时间与环境的考验中演进、更新、变化,以完成“自我保存”的目标。 但这又已经不同于“自私的基因”的石破天惊,而是以更为朴素与恳切的方式,完成对“生命”的意义探究与价值肯定。

生命循环

从“自私的基因”到“自我保存”,“延伸的表型”让“生命”在意义的层面获得深化与更新。在道金斯的笔下,“生命”的“过程”充满坎坷与挑战,他称之为“瓶颈”。“瓶颈”对于“生命”的作用,体现在对“生命循环”的促成。但这又并非圈内的故步自封,而是生命体之间生生不息的延续,即“只要现存的生物已经繁殖,而新一代的循环再次开始,那么前一次循环也就可以结束了”。这种“生命循环”,让生物学的“思想实验”充满了诗意与感性,也让人有感于生命的韧性与顽强,更让“自私的基因”在冷峻深刻的同时,拥有着更为动人的情感张力。

正如鲁迅在《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中写到的那样,“所以觉醒的人,此后应将这天性的爱,更加扩张,更加醇化;用无我的爱,自己牺牲于后起新人”。“父与子”的伦理赓续让“人”超然于其他生物;“生命循环”则让“人”重返为“生物体”,并且在“生命”的层面上,重新审视自己与世间万物之间的关系,并由此提醒出“共生”的重要性:这并非理论的一厢情愿,而是“生命”的应有之义。

《延伸的表型》

[英]理查德·道金斯 著

风君 译

中信出版集团


《自私的基因》:为什么说好人终有好报

进化论最通俗的表达总结起来就八个字“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这其中暗示了生命间的竞争与对抗,似乎自己成功尚不足够,非要他人失败才可。 这一观点不免让人感到沮丧,难道我们熟知的“人之初,性本善”只是一种虚假的自我安慰吗? 对于这个问题,《自私的基因》这本书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通过基因的视角来看待生命,用博弈论的方法进行推演,最终得出: 即使我们都由自私的基因掌舵,好人也终会有好报这一令人印象深刻的结论。 这本畅销了四十年的生物学科普,从问世以来就一直备受关注,作者道金斯在书中独辟蹊径地提出, 演化的基本单位是基因而不是种群,个体生物不过是基因的载体,是基因用来保存自身并不断复制的生存机器 。 我们都知道, 基因是不观察世界的,不捕食也不从捕食者处逃离,它唯一的目的就是制造自身更多的拷贝,以此来达到不朽 。 但这里会有个矛盾之处。 如果基因的存在只是为了能尽可能多的复制,显然人类这种有自我意识的载体是不够好的。 因为我们会选择不生育、同性恋,甚至自杀来“反抗”基因。 那为什么还会有人类呢? 对此我的理解是,我们作为通过大力开发智力得以在大自然中占领一席之地的生物,自由意识只是一个副产品。 它或许影响了基因复制的效率,但至少还是一个可容许存在的差错。 大自然中没有完美的生物,基因的载体不需要完美,只需要暂时存活下来,能复制基因就行。 即使有一天人类因为自由意识灭绝了,基因还会找到新的载体重新开始前进。 说到底, 泼天的运气辅以千千万万代成功的积累,造就了人类这个随机+筛选的结果。 之后的事,基因也无能为力。 承认了“我命由我不由基因”后,就应该考虑如果采取尽可能的消耗别人,以便占领更多资源的策略是不是真的对自己有好处呢?答案恰恰相反,互助与合作才对人类更加有利。 书中引用了经典的囚徒博弈: 显然,直接选背叛可以避免掉损失100元这一最坏的结果,让自己先立于一个安全之地。 如果两位玩家都认定应该先保全自己,从而选择了背叛,那结果永远会是两人都罚10元,没人赢钱。 要避免掉“枪响之后,没有赢家”的局面,只能是两位玩家联手,一起选合作。 这样就可以从银行家手里持续赢到钱,虽然每次的奖励微小但当连续超过10次以后,积累起来的总数就会超过对方选择背叛会带来的损失,并且合作的次数越多得到的奖励越大。 只做一锤子买卖,首先选择背叛会有机会获得巨大奖励,值得冒险。 但若是要多次玩这个游戏,那采用“善良”的策略,积极与对方玩家合作才是王道。 (即使你每次遇到的玩家都不同,仍然适用。 ) 我们人类并不像大马哈鱼那样,产完卵就死,我们的一生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在此期间会无数次需要与他人配合,在同一种规则下共同玩一种游戏。 如果一直坚持“背叛”,你终将耗尽运气,无从立足。 所以 克制贪婪,试着做一个好人才是最大的利益所在 。 不得不说,我喜欢书中得出的这个结论。 虽然我知道这个世界有它自己的法则,从来不好也不坏,但我仍然期待着在目力所及之处多看到一些温暖与希望,好在万水,千山,历悲欢之后,仍能认为,人间值得。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 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自私的基因》读后感范文(精选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

自私的基因是本很有趣的书,作者尝试用基因的自私来解释世界的种种。

基因是遗传密码,是对过去进化的总结和未来进化的起点。 基因是核苷酸构成的信息序列,这个序列神奇的决定了你的身高,相貌,性格等等。 基因从受精卵开始,不断分裂复制,复制到所有细胞,根据基因信息,复制你的心肝脾胃细胞,复制你的脑细胞,复制你的皮肤细胞,二十三对信息序列能包含如此多的信息,所以有时候我想地球真的不是更高级的外星文明控制的吗?纯粹靠自然进化,能出现如此繁杂精妙的系统?

基因不只是遗传密码,它还控制了我们的方方面面。 首先基因最重要的使命就是生存,基因的生存不是个体意义的生存,书中把生物称之为基因机器,基因生存的方式是复制到更多个体,是信息意义的生存。 就是说当基因通过各种方式复制将当前基因机器的基因到其他基因机器,比如子代或者孙代,那么即使当前这个基因机器消亡了,基因却没有消亡,在其他基因机器中继续繁衍。

那么基因复制的单位是什么呢?这是我以前没有想通的一部分。 对人来说,二十三对基因序列,一半来自于父亲,一般来自于母亲。 那这一般是怎么挑选出来的呢,也就是性细胞的基因怎么来的?基因的遗传单位是染色体片段,在形成性细胞的时候,并不是将父母中的某一条染色体完全复制,而是在一对染色体中随机提取片段,重新组序,这种方式提取的二十三个染色体都来自于父母一方,但跟父母原始的染色体却有不一样。 所以基因的生存单位并不是个体染色体,而是染色体片段。 这样保证基因的变化。 假设世界上有个基因库,包括世界上所以生物的基因,那么遗传过程中基因序列会重新组织,但信息总和还是保持不变,这当然不合适,所以基因会变异,也就是说,整体的基因库中,总是会有基因消失,又有新的基因产生。

那么什么样的基因会被选择呢?就在雌性选择交尾对象的时候决定,未被选择的雄性,其基因就得不到复制的机会,如果终身得不到机会,那么这个雄性的特异基因就消亡了。 当然这个雄性的兄弟姐妹还包含了它的部分基因,还有机会继续复制。 问题是雌性如何选择呢?选择有利于雌性基因复制能力的雄性,也就是这个雄性要强壮,要有能力获取更多资源,这样的基因培养的后代可以在环境中继续获得基因复制的机会。

在进化过程中,性细胞出现两种不同的变化,有些性细胞个体变小,灵活机动,这就是精子,另外一些细胞为了保证后代的发育的营养,体积越来越大,这就是卵子。 卵子由于体积大,雌性需要很大代价形成,因此数量少。 而精子不需要那么多营养,所以数量巨大,雄性能在很短时间生成百万级量级精子。 这样就导致雄性和磁性两种完全不同的基因复制策略。 雄性的目标是跟更多的雌性交尾,以复制更多的基因到后代。 而雌性复制的机会难得,除了生成卵子的代价还有培养后代的代价。 因此雌性在选择雄性的时候会非常审慎,选择最适合基因拷贝的雄性,同时要求雄性共同抚养后代。 雄性和雌性的不同选择策略最终会达到一种平衡,书中写的是八分之五的雄性保持忠诚,六分之五的雌性保持忠诚,所有雄性出轨的概率就是高,这是基因天性,不要在抱怨了哦,哈哈。

书中最后一段更有意思,从基因延生到文化的遗传,并创造了一个名字觅母,就是文化遗传单位。 基因创造了大脑,大脑为觅母的遗传提供了基础。 觅母的遗传跟基因类似,但比基因更快。 基因遗传依赖代记差距,而文化的传递可以在一代人中快速传播。 当然文化的遗传也有生命力的概念,一般来说流行文化都短命,而宗教,宗族文化却能长久遗传。

在科技要什么也提到类似观点,就是说科技是文化的一种,科技的传递形成了类似于基因的生命力。

如果我们沉迷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可能看不到真实,而基因,文化,科技或许才是真正决定人类发展的主线。

总之,自私的基因好书,强烈推荐!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2

“这本书寓意深厚,机敏流露,是在写得太好了!令人忍不住拍手叫好!”诺贝尔生理医学获奖者梅达华如是评价《自私的基因》。 它也被形容为“年轻人的书”,值得我们一看。 的确,作者道金斯,作为一位行为生态学家和生物学家,当然这本书的主题是动物行为。 但这本书的重点是讲述利他主义。 作者在《自私的基因》中的突破性贡献也在于,把根据自然选择的社会学说的这一重要部分,用简明通俗的形式,妙趣横生的语言介绍给大家。

作者并没有将我们人类看作是一个特殊的整体,而是放在了生物这个大整体中,我们都是生存机器——作为运载工具的机器人,其程序是盲目编制的,为的是永久保存所谓基因这种秉性自私的分子。 就是我们人类这种固有的特性,是我们在社会中作出选择时,都是充满利他主义的。 通过阅读这本书,作者惊世骇俗地让我们知道:我们生来是自私的,使我们人类更全面地窥见了社会关系中基本的对称性和逻辑性,在充分的理解之后,我们的政治见解将会重新获得活力,并对心理学的科学研究提供理论上的支柱。

尽管达尔文的自然选择进化学说是研究社会行为的关键所系(特别是同孟德尔的遗传学相结合时),但却一直为许多人所忽视。 但道金斯对社会学说中这一崭新工作的主要论题逐一作了介绍:利他和利己行为的概念,遗传学上的自私的定义,进犯行为的进化,亲族学说(包括亲子关系和群居昆虫的进化),性比率学说;相互利他主义,欺骗行为和性差别的自然选择。 道金斯精通这一基本理论,他胸有成竹,以令人钦佩的清晰文体展示了这一崭新的工作。

我们可以用书中的原理解释社会生活中的现象。 例如生活中为何有无数的骗子?知道一点进化论的人会想,既然进化是由低级到高级,那我们的生活也应该会一天天的进步,可事实上,人类进化了上百万年,骗子却从未消失,而且现代社会反而好象越多。 在《自私的基因》一书中,理查德·道金斯曾举例在一个物种中有鸽派和鹰派两种情况,利用数学分析的结果是,在正常的群体中,两中派是并存的。 生活中骗子和好人也是一样。 基因是自私的,其实人性也有自私的一面,一个都是骗子的社会是不稳定的,因为大家都不干活,都想骗别人,但一个全是好人的社会一样是不稳定。 因为人性自私的一面会驱使一些人变成骗子,而因为周围都是好人,所以行骗是很容易的事情,结果是骗子得到更多的利益,从而驱动更多的人去变成骗子,直到整个社会很警惕,当骗子变的越来越困难,最后当骗子的收益和付出平衡,这个社会就不会有更多的人再去当骗子,最后好人和骗子形成一个比例,达到稳定状态。 当然具体分析很复杂,而且这里我们只把人当成利益的动物,实际上人的行为受到的影响是多方面的。 结论却是正确的,就是骗子不可避免。 大家都可能很悲观,其实我们可以尽可能的减少骗子的数量,前面说过,当骗子的原因是收益大于付出,如果我们改变环境,加大惩罚力度,这样就能减少骗子的数量,比如外国发达国家骗子相对比较少,原因就是他们的环境让当骗子代价很高。 从这个分析我们也能看出,改善社会环境实际不能主要靠道德,道德在利益面前永远不可靠。

本人读完第一遍后,最大的感受是这本书涉及太多生物、科学的知识,对于我这个文科生来讲,太多不明,有许多地方都是囫囵吞枣,必须通过了解其他资料来搞明白,但这样耗费的时间也较多,所以我在我精度部分想重点研究这本书涉及社会这方面,说白了,就是给我们人类的启示,以及对我们生活中一些思考方式的指导,并希望通过我们这个读书展示,不仅能激发其他人阅读这本书的欲望,还能影响到他们生活中的思考行为,让这本书更好领导我们认识自己。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3

读罢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我陷入了沉思,《自私的基因》中充满想象力。 我开始体会到任何生物,包括我们自己,都只是求生的机器。 我们知道基因不会思想,但由这些基因所创造的我们不仅可以理解我们自身,同时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摆脱它们无声无息的控制。 正如作者所言:“让我们设法通过教育把慷慨大度和利他主义灌输到人们头脑中去吧!因为我们生来是自私的。 让我们懂得我们自私的基因居心何在。 因为这样我们至少可以有机会去打乱它们的计划,而这是其他物种从来未能希望做到的。

这本书是实实在在的认知科学。 用自达尔文以来所创建的进化的生命观,揭示出生命世界里那使人无法认知的秘密,使我们能够穿越千变万化的具体生命形式而直指秘密的核心。 他颠覆了我们对自然界的看法,也开启了另一道完全不同于先前认识得自然界之门。 现代生物学告诉我们,就算是我们的子孙后代,事实上也无法真正延续我们自己。 我们的身体只是一群彼此协同也勾心斗角的基因暂时构建以延续它们生命的机器。

《自私的基因》描述了大自然中复制、变异和淘汰简单的三种机制可以演变出所有大千世界生命现象里的林林总总。 本文语言简明通俗,妙趣横生使人一读就懂,妙趣横生。 结构安排的也非常合理,逻辑性很强,不会那么繁杂让人云里来,雾里去的。 文章中提出的:我们生来是自私的。 人类窥见了社会关系中基本的对称性和逻辑性,在我们有了更充分的理解之后,我们的政治见解当会重新获得活力,并对心理学的科学研究提供理论上的支柱。 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也必将对我们受苦受难的许多根源有一个更深刻的理解。 这一观点,对于我们了解和认知自然界是相当重要的。

读完这本书给我留下的沉思就如书中所说:我们从哪里来,又将到哪里去。生命有何意义,我们该如何认知自己?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4

理查德道金斯,1941年3月26日生,英国皇家科学院院士,牛津大学教授,著名科普作家,生物学家。 2001年当选为英国皇家学会院士。 他的畅销书中,于1976年出版的《自私的基因》为最重要的代表作,他的基因观念,颠覆了我们对自身的幻觉,深刻影响了整整一个时代。

这周我们一起共读理查德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文章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以下几个章节:

第一章《为什么会有人呢》,作者道金斯提出了本书的论点是,我们以及其他一切动物都是各自的基因所创造的机器。 在一个具有高度竞争性的世界上,像芝加哥发迹的匪徒一样,我们的基因生存了下来,有的长达几百万年。 这使我们有理由在我们的基因中发现某些特性。 作者将要论证的是,成功基因的一个突出特性就是其无情的自私性。 这种基因的自私性通常会导致个体行为的自私性。 然而我们也会看到,基因为了更有效地达到其自私的目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会滋长一种有限的利他主义。

第五章《进犯行为:稳定性和自私的机器》。 进化上的稳定策略,“策略”是一种程序预先编制好的行为方式。 例如,“向对手进攻,如果它逃你就追,如果它还击你就逃”就是一种策略。 进化上的稳定策略是指,个人的大多数一旦运用这两种有条件的策略中的某一种,所有脱离群众的行为皆会受到惩罚。 基因被选择,不是因为它在孤立状态下的“好”,而是由于在基因库中的其他基因这一背景下工作得好。 基因因能相互和谐共存而被选择在一起,这并不一定说明我们必须要像看待蝴蝶的情况那样,把基因群体也看成是作为单位来进行选择。 基因库是由一组进化上稳定的基因形成的,这组基因成为一个不受任何新基因侵犯的基因库。 大部分因突变、重新组合或来自外部而出现的基因很快就受到自然选择的惩罚:这组进化上稳定的基因重新得到恢复。 新基因侵入一组稳定的基因偶尔也会获得成功,即成功地在基因库中散布开来。 然后出现一个不稳定的过渡阶段,最终又形成新的一组进化上稳定的基因——发生了某种细微程度的进化。 渐进的进化过程与其说是一个稳步向上爬的过程,倒不如说是一系列从一个稳定台阶走上另一个稳定台阶的不连续的步伐。

第六章《基因种族》。 一个自私基因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它的目的就是试图在基因库中扩大自己的队伍。 从根本上说,它采用的办法就是帮助那些它所寄居的个体编制它们能够赖以生存下去并进行繁殖的程序。 如果这个白化基因碰巧使它的一些个体对其他的一些白化体表现出利他行为,那么不管它情愿与否,这个白化基因往往因此在基因库中自然而然地兴旺起来。 基因有没有一些比较合乎情理的办法“识别”存在于其他个体中的其自身的拷贝呢?回答是肯定的。

从遗传学的观点来看,父母之爱和兄弟/姐妹的利他行为的形成都可以用完全相同的原因来解释:在受益者体内存在这个利他性基因的可能性很大。 人们有可能把种族偏见理解为是对近亲选择倾向不合理地推而广之的结果:即把外貌和自己相像的个体视为自己人,并歧视外貌和自己不同的个体的倾向。

第七章《计划生育》。 抚养只有作为混合策略的一部分,才能取得进化上的稳定——至少需要进行某种数量的生育活动。 动物往往从其自私的观点出发繁殖最适量的幼仔。 假如它们生育得太少或太多,它们最后抚养的幼仔,会比它们应该生育的最适量来的少。 亲代个体实行计划生育,为的是使它们的出生率保持在最适度的数值上。

第八章《代际之战》。 亲代投资的定义是:亲代对子代个体进行的任何形式的投资,从而增加了该个体生存的机会(因而得以成功的繁殖),但以牺牲亲代对子代其他个体进行投资的能力为代价。 “幼儿应该欺骗”这样的提法意味着,促使幼儿进行欺骗的基因在基因库里处于优势地位。 如果其中有什么寓意深刻的地方可供人类借鉴,那就是我们必须把利他主义的美德灌输到我们子女的头脑中去,因为我们不能指望他们的本性里有利他主义的成分。

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我们生存的意义:尽力繁殖并努力保证我们的后代一直有旺盛的繁殖力——所以“人丁兴旺”一直都是对一个家族最大的赞美,达到在生物意义上的不朽。 第二点就是努力创造觅母——带有我们标记的思想或事件——并让其传播,达到在文化意义上的不朽。 这就是生命的意义吧。

以前我很讨厌自私的人,看了《自私的基因》,也慢慢放下了偏见与狭隘。 从古至今,大家都在说:“自私是不好的。 ”在我们接受到的教育中,自私的人也是不会有好报的。 但是看了本书,我的认知也开始颠覆了。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5

今天读了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这书第一版于1976年问世,逐渐获得了很高的关注,有人盛赞,也有人对它予以毫不留情的抨击,传闻是一本会颠覆读者基本观念,给予不假思索的人生观念已重创的书。 对我而言,由于有心理预期,所以没有特别大的冲击,但是也触发了一些新的思考。

如果认真读完这本书,并且理解一些概率和统计基础的人,是不会过分地批评它的。 我读的是三十周年珍藏版,有一些增补的内容,作者一再强调,“自私”、“目的”、“竞争”这些拟人化的描述,并不是说基因真的像人一样拥有这些信念,而是从结果和单纯的行为上看,对于不存在人类社会这般复杂文化的生物而言,两者似乎是等效的。 即便是人类,很多天性也可以追溯到进化史上的前人类时期。 尽管我认为这样过于科普的写作方式有其弊端,但是这不妨碍作者的“洞见”。

自达尔文以后,关于自然选择作用的对象有很多竞争的观点,而基因的维度之所以如此关键,因为它几乎是唯一代代相传的相对稳定的结构,不同基因之间通过其宿主或者说“表现型”进行相互作用(我不想用“竞争”这个词)。 也就是说,在特定的背景条件下,哪个基因可以使得其主人有更高的几率产生更多适应性强的后代,那么通过一代代统计学效应的累加,它就会繁荣。 这就好像传销的扩散一样。 限制它的则是与它起不同效果的等位基因,通常情况下它们会形成平衡。 这个过程如果拟人化地表述就是:这些基因为了自身更多的存续,而影响甚至操纵着宿主的行为。 (是不是听起来有些惊悚?)

阅读过程中偶尔会陷入沉思——这种拟人化与其客观行为的重叠,究竟只是一种巧合,还是说所谓“意图”这种心理现象不过是一种幻想呢?

《自私的基因》所说的这种观点,必须放在由代际遗传而产生的统计上的累计效应来理解,如果要用来解释人类的行为,还要加上所谓“文化基因”(Meme)的维度,但即使这样,生物性基因在人类行为中依然效果显著。 而这一切,在将来很可能会改变。 Crisper这种高效的基因剪辑技术的出现,预示着未来,人类将全面进入基因编辑的时代——一方面是修复成年人的生理损伤,另一方面是编辑婴儿的基因以实现“超人类”。 有人会说,现在这个技术只是婴儿期,有一大堆技术瓶颈,还有繁杂的伦理问题,今天不是连转基因作物都有数不清的人在批判吗?但是要知道,它带来的好处是巨大的,从根治各种绝症、遗传病到改善基因,中间只需要跨过一小步。 而且人类从很久以前就开始进行动植物育种,这就是不自觉地在改变基因了,而现在盛行的产前预检,其实就是筛查并提前清除遗传病。

表面上看,人类如果不意外灭亡(诸种存在性灾难果只是导演的臆想,在今后的几百年中出现的概率不见得很高),那么人类终将赢来一个“基因”时代,而我认为这似乎恰恰是基因时代的终结。 借助道金斯的工具来分析,首先,在一个“超人类”已经很普及的社会,生殖遗传对于基因的延续来说已经不再必须了,基因有了新的“出口”。 子代的基因不是从父母处各取1/2了,如果改造得很多的话,那父母和子女间的天然联系,就比今天淡了很多,父母自身可能非常长寿,自己的生命有了更多自由和价值;其次,很可能一个精子加一个卵子的组合模式也不是必须的了,可以从几个人身上各取一部分基因,或者干脆从基因库里抽调大量基因加入进去。 这就导致,我是否把自己的基因遗传给我的后代,对于这些基因本身的繁荣来说已经不重要了,一个次大规模的编辑,完全可以瞬间扭转基因库中的排行榜;最后,甚至那种原始的遗传冲动也可能从基因库中被抹除。

在这种时候,基因库、遗传这样的概念已经过时,那基因的时代也就结束了,那时如果还存在“竞争”,必然是在一些更高层级、更抽象的层面上了,其可能性甚至超出今日想象的边界。 我不愿意简单地用今天的思维和道德去判断那样一个社会,因为这些东西本身就是不断迭代的。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6

今晚终于有空,静下心来读《自私的`基因》这本书。 读这样的书籍,远不如读上一本简·爱来的从容而轻松。 仿佛又回到学生时代去再学一遍生物课。 什么是基因,什么是有丝分裂,什么是基因重组?等等这些离我们的日常生活仿佛很遥远的词汇。 我们已忘却了自己正是一个个基因生存机器的存在。

我不由自主想起了我们高中的生物老师。 他身材不高,很瘦,姓氏少见,我们一下就记住了他,而他的课上的也好,课堂上,他不苟言笑,虽然他的年龄并不比我们大多少。 他认为很重要的章节和难懂难理解的内容,会反复的给我们讲,给同学提问若还答不上来,他手里捏着粉笔,默不作声,那个情境尽显老师的威严。 而有一次在课外劳动中,不知何事竟看到这位老师露出孩子般的笑,让我一愣:哟!这老师还会笑呢!哈哈!更让我刮目相看的事情,是一个星期天学校卖桔子,那时候学校都有自己的柑橘园,有自己的经济收入。 原本谈好的商贩变卦不要了。 而学校已让我们留校的学生把柑桔采摘下来并用车拖来了。 可能是商贩没料到桔子有这么多,一再压价,几次交涉未果,几个五大三粗的商贩看到只有这么一个身材瘦小,说话声音又不大的人和他们谈判,没放在眼里。 后来根本不理老师的了。 我们在一旁也干着急。 老师骑上自行车扭头就走了,不一会儿,唰啦啦,学校留校的男生全来了!几十人!还来了几个老师。 老师们对商贩说:今天这桔子按我们当初说好的一定得卖!同学们,把桔子称重,上筐!所有的同学齐心协力,把那几个商贩唬得站在那里,你望着我,我望着你,哎,装车吧!卖完桔子,大家有说有笑的回学校去,谈论着商贩的表情,乐不可支。 这瘦小的老师真有两下子啊!那天晚自习,每个班都分到了几大筐桔子,每个同学都有份儿。 教室里的空气中都弥漫着桔子的味道,以至于漂亮的女地理老师来上课,掩鼻开窗,作难过模样!被同学们笑了好长时间!

惭愧!那时所学差不多已悉数奉还。 而今再次看到这些词汇,也只是意会而不能详细明白的讲述。 翻阅此书,仿佛把那时的时光重新拾起!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7

“自私的基因”是个很有趣的书名,它激起了我揭开探索生命之旅的好奇心。 在没有遇到这本书之前,我觉得“基因”只是静静地呆在人类体内,并为人的一生而勤勤恳恳工作的小粒子。 我也从来没有想过,基因的性质竟然可以用“自私”这样富有强烈的人类感情色彩的词语来修饰。

读罢本书,心中还在深深地惊叹造物的伟大。 在“不朽的螺线圈”这一章里,作者出人意料地提到——我们,不仅仅是人类,包括地球上的千姿百态的物种都是生存机器。 这样大胆的论点就进一步证明了,基因是自私的这一论点。 从人类到大象再到细菌,体内的分子基本上都同属一种类型。 我们都是同一种复制基因,即DNA分子的生存机器。 而在我个人的主观理解上,道金斯的理论可以把我们人类的躯体解释为用于保护基因,为基因的正常运作提供稳定环境的“臭皮囊”。 而我们人类在地球的活动绝大多数都受到基因行为的控制。 我的惊叹在于,原来事实往往比想象更离奇。 我们眼中形形色色的生命形式都是DNA所创造,并用来延续自己的生存和繁衍的机器。 我们人类一直都自认为自己是地球上的万物之灵,但往往没有想到,从自然的客观规律上,我们和大多数物种一样,都是自私的DNA的掌控之物。 这样说来,自私应该就是生命体的客观性质,并非含有贬义的感情色彩。 当我们人类自私地想操控整个世界的时候,却未曾想过,生命的幕后还有更加自私而难以干涉的DNA分子在操控着所有物种的进化和发展。 道金斯在内容的开始就毫不犹豫地抛出了这个有趣的观点,赋予了读者一种新的生物思维,并为后面的生物行为的解释做下了极其重要的铺垫。

道金斯认为,基因是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因而也是自我利益的基本单位。 既然自然选择的最普通的形式是指实体的差别性生存,那么,在我看来,基因之所以是自私的就合乎常理了。 一个物种要在地球上繁衍和壮大,就不能用我们人类道德上所遵循的“共产主义”来决定事情。 只有那些生存能力强,优越的个体才值得种群付出更大的代价将它们保留下来;也只有它们才经得起自然选择的残酷考验;也只有它们才有足够的生命力来为物种繁衍做出贡献。 就拿猫头鹰的习性来说,很多小型的猫头鹰都会生4到6只蛋,而且是先后孵化的,并不像大多数鸟类那样同时孵化。 因为猫头鹰的食物比较难捕捉,在哺育期很容易遇到食物不够的情况。 所以为了保持种群的繁衍,猫头鹰妈妈必须保留其中生命力旺盛的幼儿。 也就是说,在不能保全的情况下,宁愿舍弃一些。 这样,后孵化的弟弟妹妹们,就可以被已经长成的哥哥姐姐们吃掉。 这样的做法虽然是自私而残忍的,但是从物种发展的整体来观察,却又是合理的。 这就是自然选择的结果,也就是基因自私的理由。

无论是我所提及的猫头鹰的行为习性,还有作者在文章中提到的各种大大小小的生物行为,都可以说明一点:生存机器的行为有一个突出的特征,那就是具有明显的目的性。 事实上,生存机器都能够深思熟虑去帮助动物的基因生存下去。 在我看来,现在地球上能够保留而且存活的基因,都是经过漫长的自然选择而形成的。 它们都有着适应自然的精密编码程序,甚至还有可能存在超越自然的潜在序列。 用一点带有主观色彩的形容来说,基因比生物实体更早存活在地球上,它们才是真正的“江湖老手”。 各种生存机器从没有任何思考能力,只是一层保护壁,到人类这种有思维能思考的极其精密的生存机器,都是在DNA分子的操作经营下渐渐完成的。 基因行为的目的性因而是极其明确的,可以说为了生存下去,它们是不择手段的。

在看完整本书,心里多多少少会对人性有点恐惧,原来自私就像是动物的本能一样潜在在人类的体内,甚至在很多情况下,自私的行为却又是合理的。 但是我们还是不能忘记一点,在很多时候,人类之所以可以在世界上脱颖而出,人类之所以可以与大部分动物区别开来,是因为我们有属于自己的璀璨的文明。 我们有道德的约束。 所以,在我们了解的生命的本质后,还是要保持意识上的清醒,保持对未来的美好憧憬和人类的传统美德。 基因在客观上是自私的,但我们可以在主观意识上改变我们的生活价值观。 和谐发展始终是这个社会必不可少的元素。

为什么任何一个人都是自私的?

人都是自私的,但人并不知道根源在哪里,人只知道自己生来就是自私的。 其实自私的理由很简单,因为生命是独立的存在,所以自私是生命的本能行为,是生命的根本属性。 人在建立生命概念时,就确定了这种生命特性的存在,所以说,人的生命本身就是自私的。 自私的原因不复杂,但自私的人构成的生存状态很复杂,因为它构成了矛盾重重的人生处境,造就了每个人生的苦难历程。 自私是人生存的本能行为,自私的目的,就是为自我生命获得更多的生存利益,使自我生命得以良好的存在。 如果生命的概念符合存在本来的目的与意义,那么生命的自利行为就是合理的,就不会产生存在的矛盾冲突。 可事实上,人的自利行为是相互冲突的,各自生命利益的区别,使人与人界限分明。 为了集合人的生存能力,谋取更大的生存利益,人组合成契约型社会,制定公共规则、建立共同秩序、共同创造财富、公平分配利益。 这就产生了共同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冲突,人的自私问题就显现出来,社会管理及公平原则就成为人们契约的核心,但是,公平及管理又成为人新的难题,因为什么方法和无论怎样管理都不可能有真正的公平,让本就千差万别的事物和人实现公平本就是不合理的和办不到的,竞争与公平之间的矛盾冲突让人陷入尴尬境地,更让人遭受了无穷无尽的苦难。 人们即使探索寻找各种良方、实行各种制度来试图解决公共与私有的矛盾,直至想象出理想国和大同世界,其生命私有的核心问题一直存在,人最多将公平原则推向极致,但对生命私有却仍然无可奈何。 自私是人极端矛盾的问题,生命竞争生存模式要求你自私,生命合作经营的社会模式要求你无私;你自己需要自私,他人要求你无私;本能是自私的,理智要求无私……这种矛盾贯穿于人的一生,不仅常常使人为难,还使人不知道该怎样对待自己?自己究竟该怎样去生活?其实自私是不容人选择的,生命体制的本身就是个人自利的体制,独立的个人就是生存利益的基本单位。 你必须经营自己,你必须维护自己的利益,如果不具备这基本的行为,你就不是一个正常人。 一个人在自我生存的过程中谋取个人利益是天经地义的,其实生活已经默认:无论你做出什么行为,最终都得归结为你个人的利益得失,你是自己推御不掉的生命责任者,你对自己负有全责。 所以,你一生的使命,就是使用一切行为,使自己得以良好的存在。 所以,就有了"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人生信条。 其实人们早就知道,每个人都为自己谋生,都为自我打算,都从自我出发,损害的看起来是公共的社会利益,本质上就是损害到每个人的利益。 每个人获得的利益与每个人的自私意识成反比,自私意识和自私行为越强烈,每个人获得的利益就越少;反之,自私意识和行为越薄弱,每个人获得的利益就越大。 所以,理性告诉人:要禁绝自私自利,人类的利益才可能最大化。 但是,从古至今,没有一条理由可以有效地杜绝人的自私行为,没有任何一种理论可以消灭人的自私观念。 恰好相反,人类文明的进步以及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社会财富的极大增加,这反而更刺激了人的自私欲望,更加巩固人们的自私壁垒,自私行为更加宽和加深了人与人之间的鸿沟,自私的无节制发展使人类社会的腐败不可救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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