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干部一家被举报四千万财产来路不明!聊城组成联合调查组

举报

近日,一女子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实名举报“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税务干部王某某一家三口进款4000万来路不明”。8月10日,南都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官网获悉,对此,聊城市税务局会同东昌府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如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王某某 聊城

女子实名举报。

“我今天给大家爆个大料。”近日,一名女子发布视频举报称,“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税务局税务干部王某某家财产触目惊心,一家三口进款近4000万来路不明。”该女子称,王某某近几年(银行)账户资金进款高达1100多万,妻子李某进款高达1250多万,儿子王某进款1300多万,“他一家三口都没有干过任何的生意,都是纯上班族,这些钱是从哪里来的?”

山东省

8月10日,据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官网消息,近日,有网民发布“实名举报聊城市东昌府区税务干部及其家属”信息。聊城市税务局高度重视,会同东昌府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如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采写:南都记者 杨婷


我向省信访局实名举报村干部违规为他人办理低保,村干部调查核实时故意将我姓名告知被调查对象,请问,村

财产

举报去民政局,注意带好证据,没有证据可能会被撵出去。 收集整理编辑加工完善的低保资料,其资料中有自己思想,官方文件,网友言词、报刊文章,对网民的常见提问、关注问题分别有论述,可能与当地民政局的实际情况不完全一致(因各地规定统一),仅供参考:低保细说起来字有几大筐,简单慨括几个字。 “经济困难的都可以可以申请低保。 但不一定会有低保,不申请一定没有低保。 “▲1-8月低保发放完毕,注意查收,9月份的正在发放中,其他的等等中,有异常的去当地的民政局咨询。 ▲需要知道名单名册以及某人低保情况的,去当地的民政局咨询,因为涉及隐私,网上不宜公布。 ▲需要举报或者投诉或者认为有不合理不合法不公平的或者对低保政策不明白有疑问的网友去当地的民政局,因为民政局是管理低保的法定单位,是政策制度的制定者与执行者。 ▲低保只是保的买米钱,不保吃香喝辣。 更不可能保发财致富。 ▲只要自己认为生活困难的都可以申请低保。 注意要把困难说够说透,有利于获得审批。 ▲官方认可的困难,就困难,不困难也困难,将会获得低保补助。 官方不认可的困难,困难也不困难,低保补助同你没缘。 ▲ 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低保是钱,附录网友们对“钱”的评说:甲:钱是个好东西,可以买来全世界的物质需求,也可以用来帮助很多人,满足自己的精神需求。 乙:钱也不是个好东西,毁了多少家庭,多少友谊、亲情,高官因钱落马,百姓为钱丧身,钱是索索,人是猪,跳出三界外,不被钱勾魂!丙:低保钱,会毁了我的尊严,消灭我的发奋图强心,穷我也不要。 不花代价可以得钱,往往会使人为守低保而懒于奋斗,致使人一生都贫困潦倒,永不翻身。 丁:尊严不能当饭吃,低保是不花代价获得的免费午餐,不要白不要,能捞就捞,捞不到想办法也要捞。 人那,什么都可以没有,就是不可以没有钱!人那,什么都可以有,就是不可以有病!•••••••••••••••••★许多网友问低保每个月是多少钱?或者某人的低保是多少钱?低保发放时间?低保类别,等级?钱多少是依据地方财政收入水平,申请人家庭具体的困难程度确定的,没有统一的标准,没有唯一的数字答案,有的地方(低保户)会多点有的会少点。 例如同为低保北京的低保与云南的低保,其低保金额不一样,北京的多,云南的少;同在北京同地方吃低保,其低保金额也不一样,一般困难户的少特困难户的多。 由于低保主要由地方财政开支,各地区发展水平不同,地方财政收入状况不同(有的地方钱多,有的地方钱少),因此各地方的低保政策会有所不同,具体政策咨询当地民政局为准,如类别的划分、补助等级的确定,补助金额的多少,最低生活标准线的确定、低保补助金是按照月发,季度发还是年度发等都需咨询当地民政局为准。 ★许多网友问中国残疾人的福利是多少?中国残疾人的福利是由地方财政开支,各个地区的残疾人福利都不一样,没有统一的标准,详细的福利询问当地残联。 有的富裕的地方财政收入多,福利会好些,比如深圳一个残疾人一年有1000元左右,有些地方可能一年到头都没有一分钱的补助。 要说残疾人福利好只有香港了,香港一个残疾人一个月有1万-1万2千左右,比一般打工的还要高,大陆现在根本没法比。 ★低保是什么?低保即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 是我国社会救助重要内容之一,主要目的就是保证国民基本生活。 现行我国低保主要分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两大类型。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内容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等等。 ★向低保审批部门递交申请低保所需材料:● 一、城市低保1、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要说明以下事项:①申请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收入情况。 ②已婚子女家庭收入情况。 ③收入情况包括:申请人本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已婚子女家庭收入的:工资、奖金、补贴;离退休费、社会养老金、下岗职工生活费、失业金;赡养费、抚(扶)养费收入;各种劳务收入;出租或者变卖家产收入;储蓄存款;其它收入等。 ④家庭财产情况。 包括:房产(套数、建筑面积)、车辆、注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钢琴、电脑、空调、冰箱、名贵宠物、其他高档电器。 另外注明:是否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2、申请人应提供的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失业证原件、复印件;残疾证原件、复印件;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 3、申请人应提供的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包括已婚子女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社区居委会调查了解后出具收入证明。 ● 二、农村低保按属地管理原则,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要详细说明家庭收入情况,致贫原因。 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是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因病致贫人员提供近期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申请人提供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和已婚子女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等材料。 一、农村低保条件与材料(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二)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的计算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以年为单位进行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员全年农副业生产的纯收入及其他合法劳动,经营所得收入的总和,主要包括:1、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及其他生产性收入。 2、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收入。 3、社会服务业外出务工劳务收入。 4、村组集体经济分配收入。 5、因征地、拆迁或其他原因所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中扣除房屋重建及简要装修费支出,家庭当年非生活性必需费用支出之后的收入。 6、遗产或财产继承所得收入。 7、自供自给的实物(以市场价格折算)收入。 8、在购买奖券、彩票等有奖销售中所获得的收入。 9、其他应该计算的收入。 ●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 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 3、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 4、家庭拥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汽车、奢饰品及贵重饰品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6、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农村低保待遇申请审批程序1、申请。 由户主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居住生活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初审。 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组织村民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并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村公示3—5天,并指导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 3、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在校验申请人上报材料齐全后,正式受理申请人的申请,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对象,提出补助意见,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第二榜公示3—5天,对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审批管理机关。 4、审批。 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上报申请材料后,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复审,进行依法审批,对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员会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对无异议的对象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保障金领取存折,对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哪些人可以享受低保?根据我国《社会救助体系暂行办法》规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可以申请享受低保。 ★如何申请低保?在我国申请低保手续比较简单,由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即可。 经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审批意见。 符合条件的给予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则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如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低保标准是多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不同城市低保发放标准是不一样的(回答问题者注:你所在地区的标准咨询当地民政局)。 例如广东省按各地生活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将2015年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设立划分为四类地区,第一类地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都是650元,第二类地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都是550元,第三类地区城市低保为520元,农村低保为386元,第四类地区城市低保为410元,农村低保为260元。 ★残疾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此前对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20%发放低保金,城乡分别发放每月80元和60元的重残补贴金。 非重度残疾人在根据收入补差发放低保金的基础上,再按照低保标准增发20%。 根据此次出台的文件精神,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30%-40%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25%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内重度残疾人重残补贴金政策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对残疾人的增发部分补贴。 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补贴,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60%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外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金。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镇、农村分别按不低于120、8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 逐年提高,逐步实现统一城乡补贴标准。 《意见》明确,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自愿申请、逐级审核、定期复核,按月或按季度于首月10日前由金融机构打卡发放。 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划分补贴类别和标准,采取凭据报销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低保的取消1、保障对象虚报、隐瞒收入或提供虚假证明,经查明后取消。 2、保障对象及家庭成员戴金挂玉、饲养宠物等,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邻居生活标准的可以取消。 3、保障对象及家人在保障期间,家庭添有高档消费品如彩电、冰箱、洗衣机、移动电话、摩托车、贵重饰品、空调等,或装修房屋、购买贵重家用电器、新装固定电话的可以取消。 4、有劳动能力且已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村级公益性劳动的可以取消。 5、保障对象连续三个月不按时领取低保金或无特殊理由请他人替领低保金的可以取消。 6、保障对象及家庭成员与享受低保有不相符的娱乐和休闲消费的取消保障资格。 7、已享受低保家庭成员中有赌博、吸毒、嫖娼行为的立即取消享受资格。 8、低保对象在享受低保期间大办红白喜事,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9、家庭年内一次性购买非基本生活必需品金额达300元以上。 ★有下列情况的可能会遭民政局拒绝审批:1、有儿女做生意,开店铺的.只要你有儿女在农村做生意,不管是开小卖部还是小药店,只要是做了那么一点生意,不管生意好坏,老人是不能申请低保的,如果是低保,儿女做了生意低保就会被取消.2、儿女在城里买房买车的.如果你的儿女在城里有钱买房甚至还买车,你是申请不到低保的,条件那么好还申请低保叫那些真正贫困的人,情何以堪.3、因为建房造成家庭贫困的.现在农村人都流行盖房,小洋楼,这无疑是一笔巨大的开支如果因为盖楼房或者儿子结婚造成家庭困难,也是不能享受低保待遇的.4、有地有劳动力,但不种地的.这指的是好吃懒做的农民,邮递但不想处理,嫌弃干活累,也不出去打工,没有吃喝,家里穷得叮当响,但主要原因是懒,形这种懒得出格的人,也没有资格享受低保.5、家里有人吸毒赌博或者高消费的,吸毒赌博者都是恶性,也是无底洞因为这些原因造成的贫困是不值得同情和救助的,如果采用弄虚作假骗取低保,这也是违法的.6、儿女当干部有赡养能力的.有些儿女,明显有赡养能力的,但借助职务之便,给父母办理了低保,这都是不允许和被清理的对象.7.拥有机动车辆、船舶和大型农机具的家庭(不含残疾人专用代步车辆);8.拥有两套以上产权住房并且住房总面积超过当地住房保障标准面积两倍的家庭;9.有高额价值收藏品的家庭;10.家庭成员有出国工作(包括劳务输出)、学习、经商的;11.有经商、办企业或雇佣他人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的家庭;12.自费安排子女借读、择校、进入私立学校就读的家庭;13.申请城乡低保之前一年内或者享受城乡低保期间,购买商品房、兴建或者购买非居住用房、装修住房并且装修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家庭。 ★ 低保户死亡政策:从《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查询到,基本殡仪服务内容包括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存放(含冷藏)、火化和骨灰寄存等服务,其服务执行民政部《殡仪接待服务》、《遗体保存服务》、《遗体火化服务》、《骨灰寄存服务》等服务标准。 “比如免除普通殡葬车遗体接送费用、三天内普通冷藏柜遗体存放费用等。 ”对低保户可以减免。 减免的办理程序:符合减免政策的亲属,向死者户籍所在地民政办申请,按要求提供死亡证明、低保证等相关材料。 报经区县民政局审批后,到殡仪馆办理基本殡葬服务费减免手续。 ★关于廉租房(低保房)政策资料:低保房是百姓社会的口头语,指代廉租房(或公共租赁房)和经济适用房两种社会福利性住房。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的规定,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 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由于是社会福利性住房,因此两种住房的申请均需达到一定资格,由政府部门审批、摇号后获得。 ★三书、四表、两记录的论述在新增城乡低保审办过程中,严格执行“三书、四表、两记录”制度。 三书:是指申请人低保申请书,申请人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的承诺书,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委托书。 三书的目的是进一步明确在申请人授权的情况下民政部门进行信息比对。 民政部门掌握申请低保家庭成员的收入状况和财产状况,在了解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的同时,也对申请人的诚信申报进行评价。 四表:是指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表、近亲属备案表、低保对象动态管理表。 四表的目的是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申请对象,在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情况、近亲属是否有民政工作人员情况、家庭成员经济条件变化情况进行备案,程序齐全后审批。 两记录:一是指民主评议记录。 需村代表、民政助理、乡镇分管领导、乡镇主要领导组成的低保评议小组签字的记录;二是公示记录:是指乡镇对评议的结果在村级、乡镇明显位置公示,要有图片。 除此之外还要有申请人的收入证明、土地证明、劳动能力鉴定。 ★ 低保的法律法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救助申请不予受理的;(二)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申请不予批准的;(三)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申请予以批准的;(四)泄露在工作中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造成后果的;(五)丢失、篡改接受社会救助款物、服务记录等数据的;(六)不按照规定发放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提供相关服务的;(七)在履行社会救助职责过程中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截留、挤占、挪用、私分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的,由有关部门责令追回;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八条 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由有关部门决定停止社会救助,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救助资金、物资,可以处非法获取的救助款额或者物资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低保申请书范文低保申请书××镇××村(居)委:申请人×××,性别(男、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妻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本家庭户籍为××市(县)××镇(乡),现常住××市××镇(乡)×村(居)×组。 现因×××××××××××××。 目前家庭月(年)收入仅××元,致使家庭异常困难,月(年)收入还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生活十分拮据。 为此,需申请(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以解决目前基本生活遇到的困难,望批准!特此申请申请人:×××申请日期:× 年× 月×日★ 附载: 人民日报刊载低保中的常见舞弊与漏洞2014年12月,已有青海、海南、内蒙古3个省份通报2014年清退不合标低保对象超过26万人。 不该“吃”的乱“吃”,一年多查纠150万余人。 青海全省2014年清退不符低保条件的人数占原有低保户总数比例达10%。 预计到今年底,全省城乡低保对象数量将由2012年的63.5万人减少到56.7万人,年可节省财政资金2.2亿元。 违规低保并非个别地区现象。 2013年6月至2014年9月,全国查纠城乡低保错保漏保151.4万多人。 根据相关规定,低保的对象主要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群众,主要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年老病残等生活常年困难的群众。 然而,就是这些困难群众的一点微薄的生活来源,也被一些“官保保”盯上。 尽管近年来清理力度不断加大,违规低保仍一茬茬地再现。 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0万余人,其中有大量的“人情保”“关系保”。 9个月后,又有13.9万违规低保被清退。 一些“官保保”更是财迷心窍:河南洛阳市新安县五头镇民政所前所长张景华近日被曝出持有267个存折,全都是从困难群众那里收集而来,用以侵吞包括低保增补资金在内的各类困难群众补贴50余万元。 不少群众不会使用存折,把存折放在民政部门托管,给了张景华可乘之机。 从1997年国务院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国建立城市低保制度开始,到如今低保在城市、农村的全面覆盖,低保制度经历了10多年的发展,为城市和农村的许多困难群众织就了一张“温饱之网”。 然而,这本该由困难群众享受的福利,却有不少落入了“官保保”手里,令人痛心。 基层部门“欺上骗下”,“末梢腐败”频现监管漏洞。 2012年,民政部制定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根据该办法,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负责将申请材料等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然而,本该起到“承上启下”作用的基层管理部门却在许多“私吞”低保的事件中“欺上骗下”,既当审核的“裁判员”、又当申请的“运动员”。 根据规定,困难群众申请低保的流程大致可概括为群众申请-审查受理-家庭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资金发放-动态管理。 然而,在这个流程中,常常会出现不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的情况,有的只是走走过场,甚至出现篡改、歪曲的现象,滋生腐败。 ——不予受理,申请无门。 一些官员为了保证与自己“关系好”的人拿到低保名额,在第一关就“关”住了一些困难群众。 “低保户人选往往在村委会开会讨论前就已确定。 ”海南临高县一位村民说,其他贫困户即使申请也不会有回音。 ——缺乏调查,公示不明。 部分官员用各种手段不公开信息,把“背景”藏着掖着。 湖南耒阳长坪乡谭南村原村支书黄国华等人竟篡改民主评议会议记录来决定低保指标的归属;还有一些地区的民主评议会长久以来没有村民代表参加。 ——你来我批,蒙混过关。 一些上级审批部门光履行“从纸到纸”的使命,不深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使得“审批”成了机械运动。 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期间,浙江温岭一社会救助员利用职务之便,采用冒签他人名字的方式,26次冒领19名补助对象的补助款11万余元,并作为个人使用。 而这场骗局,上级部门本只要根据规定履行好审核义务即可戳穿。 ——一保“终”生,较少复查。 根据规定,当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变化时,低保家庭应报告,上级部门应复核。 然而,一些地方并不重视或是刻意无视这种动态管理,频现“死人吃低保”事件。 2011年,江西省湖口县被曝出某村民过世后仍旧“领”了2年的低保金,而其子是当地民政部门干部。 畅通监督机制以清理“官保保”“低保这个事情上,基层干部的权力太大。 ” 中国农业大学[微博]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如此感叹。 在整个低保政策中,基层干部担负着重要的职责,从而也就拥有着集中的权力。 一些“官保保”玩弄职权,无视规章制度,把国家安排自己管理的低保当做发给自己的“红包”。 一些基层群众把问题反映上去之后得不到反馈,反倒会“惹恼”基层干部,得不偿失,因此往往只能敢怒不敢言。 针对低保不公现象,各地多次开展清理违规低保行动,并集中整改。 记者发现,不少整改工作实际上在原有的低保政策中已有要求,如组织集体会议、近亲低保单独备案等,只是过去没能做到。 然而,集中清理行动并非长久之计,“官保保”仍然不断再现。 朱启臻认为,当前的低保流程严重缺乏监督,既没有监督主体也没有监督机制,使得国家补助没有给到应给的补助对象,困难群众的利益难以得到保护。 调研多地农村问题的华中科技大学教授贺雪峰认为,要使得“官保保”问题得到长效解决,需要建立畅通的监督渠道,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机制。 “监督机制要落到实处,群众的举报要即时受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发现一例,查处一例。 ”​“可以把权力更多地交给群众。 ”朱启臻表示,对基层干部权力的约束要从基层群众做起,让他们发得了言、见得了文、说得了话。 “需要建立起一套健康的基层群众议事规则,完善监督机制,使低保信息公开透明。 ”

原创新闻

急!!法院调研文章

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07、2008年工作安排,经主任会议同意组成调研组,于2007年10月9日至23日,对我市人民法院2000年以来执行工作情况开展调研。 调研组由市人大常委会万向南副主任带领,组员由部分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十二届人大代表组成,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陪同调研。 调研组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湛江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汇报,征询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监察局、国土局等市、县(市、区)115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56名律师、人大代表、申请执行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在2008年3月召开部分行业协会座谈会,进一步征求各界意见,深入了解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我市法院执行工作主要成绩2000年以来,我市两级人民法院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坚持以公正司法为目标,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推行执行工作改革,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新方式,加强执行工作管理,认真开展集中清理执行案件专项活动,执结一大批疑难案件,执行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通过执行活动,依法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权威,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努力。 积极推进执行工作体制改革,开展执行规范化建设。 根据执行工作体制的新要求,2003年初,我市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和省人民法院的工作部署进行执行机构改革,建立起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分离行使的工作机制,由不同的机构和人员分别行使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防止执行权力过度集中和滥用,促进执行公正;建立起法院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领导和管理机制,理顺了上下级法院之间的机构衔接和工作关系,初步形成了本地执行和委托执行并行的执行工作新格局;建立起指定执行、提级执行、交叉执行、联合执行的制度。 针对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规范执行管理,先后编撰并下发了《执行改革与规范》等三本执行规范性文书,多次召开全市法院规范执行工作会议,通过狠抓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总结经验,督促落实,提高了执行工作绩效。 针对执行工作中评估拍卖存在的问题,推行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改革,实行对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归口管理,对财产评估、审计、拍卖一律归口一个部门办理,委托事项一律实行以摇珠选定委托机构,对确保执行权的廉洁高效行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采取多种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工作力度。 “执行难”问题一直是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也是法院工作的难点。 我市法院在党委的领导下和各方面的支持配合下,采取各种有力措施,依法执结了一批“老大难”案件。 一是加强对执行工作的领导,成立以院长为首的执行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开展 “执行竞赛”、执行款物的清理等专项活动,全面清理积存案件。 二是加大执行力度,为了解决超期执行问题,强化了案件流程管理,加快了各个办案环节的运作速度;为了排除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通过实行提级执行、交叉执行、指定执行,使一批久拖不结的案件得到了解决。 三是积极探索有效的执行方法,针对当前执行案件量大和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等困难,加大强制执行力度,通过在新闻媒体公布“老赖”名单、对赖债者限制高消费等措施,督促被执行人依法履行生效判决。 四是强调文明执行,重视执行工作的社会效果,加强执行调解工作,努力形成重视调解的良好工作氛围,执行过程中多与当事人沟通,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促使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或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努力化解社会矛盾,营造和谐执法环境。 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执行干警素质。 针对执行队伍人员素质偏低和存在的纪律作风等问题,我市法院利用机构改革之机,优化队伍结构,积极开展执行队伍教育整顿,加强执行队伍的建设。 几年来,先后组织进行了执行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等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提高了执行干警的整体政治思想素质。 为提高队伍业务素质,举办新出台法律、司法解释培训班,邀请法学专家对新实施法律进行讲解,部分基层法院制定每周召开一次执行工作分析会制度,由院领导和法官轮流介绍执行工作经验教训,分析案例,实行以会代训,提高执行干警的业务素质。 同时,建立了执行工作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执行队伍的监督和管理。 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执行队伍素质不高,执行工作基础有待夯实——执行法官法律业务水平参差不齐。 部分法院执行法官法律意识还不强,少数干警学历偏低,法律业务素质不高,办案能力不强,不能适应当前执行工作的需要。 有的执行干警缺乏执行艺术,方法简单,采取措施不及时,没有准确把握时机,致使有的案件没能达到最佳执行效果。 个别法院甚至还挪用、挤占执行款物,损害当事人的利益。 近年来,我市先后有3名法院领导因挪用执行款项受到处分或上级法院通报批评。 有的执行干警重实体执行轻程序合法的情况时有出现,未严格依法定程序执行,人为造成一些案件长期得不到执行。 有的执行干警随意追加被执行人,随意处理当事人提出的执行异议,久拖不执、消极执行现象还比较突出,中止执行随意性较大。 部分案件案卷记录不完整,引发不必要的争议。 有的执行法官过分强调债权人的财产举证责任而忽视法院主动调查和控制财产的工作职责,该采取措施的没有及时采取。 有的执行法官为追求高结案率,在未穷尽执行措施的情况下随意中止执行。 还有的法院对久拖不决的“骨头案”、“钉子案”,屈服于压力或存在畏难情绪,放任不管。 此外,在执行工作中还存在不规范查封、超标的查封、冻结等问题,在一些地方群众对“执行难,执行乱”的现象反映强烈,怨气较多。 ——执行队伍工作作风有待改善。 部分法官公正执行的意识不强,作风不端正,缺乏责任心,执行案件拖拉,效率低下,使一些完全可以执行的案件得不到执行。 个别执行法官对待当事人和群众耍特权、耍态度,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不良作风仍然存在。 有的法官纪律性不强,泄漏执行行动信息的情况偶有发生。 有的法官利用手中权力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该执行的不执行,不该执行的违法执行,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重影响法院的权威和公正形象。 有的法官在案件执行中未能很好沟通协调,如徐闻县南山镇政府拖欠工程款执行一案,徐闻法院在2000年11月查封拍卖六间铺面,成交价足以偿还所欠债务。 此案2002年提级到市中院执行,执行法官在未处理徐闻法院拍卖财产的情况下,又裁定查封南山镇政府虾池136亩,不得转让、抵押、出租、赠与,并进行评估拍卖,在未能成交的情况下,2004年又确认徐闻法院拍卖六间铺面有效,并要求相关部门为买受人办理相关权证,导致被执行人损失严重。 近年来,各级人大受理的关于审判不公的信访件明显下降,但投诉法院执行工作的信访件数量仍然较多。 执行难仍然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 ——审判环节和执行环节欠缺配合。 有些执行案件因审判质量不高,审判人员审执配合意识不强,而陷入执行困境。 有的案件因审判阶段的法律文书质量不高,裁判表述存在问题,给执行带来不确定的因素,导致无法或难以执行;有的案件审判与执行脱节,造成执行困难。 如在立案和审判阶段采取保全措施不力,需要先予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没有及时采取,结果错失执行良机;有的案件虽然保全,但未依法定程序严格办理,导致被保全的财物被变卖,造成当事人损失;有的案件因审判人员对当事人持生效法律文书咨询相关问题时,给予不负责任的答复,导致本应很快得到履行的案件迟迟无法执行,引起当事人情绪过激,反复上访。 ——内部监督管理有待加强。 我市法院执行局都设置了执行裁决机构和执行实施机构,也制定了相应的规定和制度、办法。 但是在具体落实上缺少深度和力度,未能充分发挥相互制约监督的作用。 对违法执行案件的执行法官缺少惩罚机制,内部监督力的不足,对其他执行干警起不到应有的警示、监督作用。 法院执行工作的内部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案件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不高,案件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无法及时了解执行进度,特别是在同一被执行人的多个案件中,不同申请人无从了解被执行款物的分配状况,出现了有的后申请执行的人先得以执行,而先申请执行的人后得到执行甚至得不到执行的现象,以致当事人对法院公信度产生怀疑。 有的案件虽然执结,但迟迟不告知当事人,执行到位的款、物有时不能及时如数给付执行申请人。 二是法院内部考核机制不够科学,上级法院片面考核高执结率,结果各法院将未执结的中止案件和不符合法律规定终结条件的案件以程序终结的方式全部统计到执行结案的总数中,以致出现令人费解的现象,一方面执行积案居高不下,群众满意率不高,另一方面各法院统计、总结的执结率却都高达80%以上。 结果是法院注重表面的执结率,而忽视了执行的实际效果。 三是法院内部监督机制不尽完善,如查封、扣押物品的管理监督不到位,导致相关人员财产受损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近年来尽管法院大力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执行法官中违法违纪现象仍较为突出,个别法官甚至走上犯罪道路,麻章区法院法官陈国华携巨款潜逃至今,造成恶劣的影响。 二、司法环境欠佳,执行工作阻力重重——法律法规不完善,制约执行工作的开展。 我国目前还没有民事强制执行法,一些关于执行的法律规定过于笼统,可操作性有限,缺少灵活性。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出台不够及时,执行工作中出现的许多新问题无法可依,有的还存在相互抵触、冲突的现象,执行过程中难以适从;法律法规对执行机构的设置、执行人员的配置和职责以及执行救济与监督等无明确统一的规定,对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人和执行程序的一些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缺乏预见,缺少法律强制约束力。 尤其是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不主动履行判决甚至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缺少必要的强制手段去打击。 这是造成执行难一个重要的制度原因。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与法律规定冲突,适用存在误区。 执行工作中评估拍卖特别是评估拍卖国有资产等方面,受行政权制约严重。 根据法律的规定,协助执行单位不能对协助执行的内容进行实体审查,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反其道而行,要求法院按照地方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执行财产进行处理。 如广东省政府文件规定,国有土地转让必须要经过地方土地交易中心进行拍卖才能办理过户手续,地方政府在执行中也要求法院将执行土地交由国土部门进行拍卖,如法院不执行该文件,法院依法拍卖的土地等财产无法过户,既影响了法律的权威也无法保护竞买人的合法权益。 ——社会守法意识不强,执行工作难以开展。 社会诚信体系和公开市场体系未充分建立,债务人资产状况不透明,执行调查难,拒不履行债务行为未受到社会不利评价,更未受到社会约束,仅靠法院孤军奋战,执行工作难以有根本性转变。 部分被执行人存在“欠债有理”、“欠债有利”的思想,对其所欠债务能拖则拖、能赖就赖,信用度缺失。 部分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裁判但恶意逃避债务,采取各种手段,想方设法转移、隐匿、分散财产或远走他乡,长期外出避债,下落不明,法院既找不到被执行人也难以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即使想采取强制措施亦无法实施,大大增加了执行的难度。 对抗法律苗头上升。 部分被执行人公然藐视法律的裁判,对抗法院的强制执行,谩骂、围攻、殴打执行法官,甚至唆使、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集体上访,蓄意制造事端对抗法律的实施,暴力抗法事件偶有发生。 社会上相当部分群众对对抗执行的行为既不制止也不谴责,在一定程度上持纵容态度,使被执行人对抗法律的行为存在社会基础,被执行人更有恃无恐,造成执行工作难以进行。 如徐闻县人民法院执行李某一案,对长期外出的被执行人李某采取强制措施带回曲界法庭,被执行人的亲人不仅对执行干警进行围攻、殴打,致使被执行人逃脱,还纠集多人冲击曲界法庭,打烂办公桌、警容镜等办公品,砸烂曲界法庭的牌子,某法官在曲界执行公务时,一个月内三次被围攻殴打致伤,社会影响恶劣。 尤其是涉及行政事业单位、国企破产、交通事故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方面,执行难度较大。 2000年到2007年9月,在市中院执行案件当中,涉及行政事业单位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共108宗,仅执结27宗,执结率只有25%,涉及国有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共692宗,仅执结115宗,执结率为16.6%,涉及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181宗,仅执结7宗,执结率为3.9%,其中相当部分案件是以中止执行结案,并不是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在申请人无法实现自己的债权的时候,往往采取各种方法缠访、闹访,对政府、法院施加压力,执行工作局面非常被动。 ——保护主义衍生,阻碍了执行工作的开展。 部分有具体协助义务的单位如国土、银行等,以规范性文件甚至内部文件对抗法律,有的干脆阻挠法院执行,以各种借口刁难执行法官,甚至向被执行人通风报信。 如在市中院执行雷州市客路镇政府拖欠工程款一案中,市中院在划扣被执行人存在农业银行的存款时,银行工作人员采取拖延和通风报信的办法,导致款项未能执行到位,执行法官也被围攻。 赤坎区法院在执行赤坎区工商局拖欠社保费案件中,七宗案件的执行标的加起来仅数千元,但该单位从2000年判决生效至今,在赤坎区政法委、人大督办下,仍不自觉履行。 地方保护衍生。 在执行法律法规不健全的情况下,衍生了地方保护主义、个人特权等现象,直接影响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 一些政府和部门领导法制观念淡薄,为了地方和部门的利益无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滥用权力,以权代法,违法干预执行。 一些部门有法不依,以种种借口刁难执行。 一些政府和部门领导,把执行工作看成仅是法院的事,对协助执行和配合查询未尽法律义务,致使一些案件久拖难结。 许多被执行人公然藐视法律,拒不执行生效裁判,借助本土地缘、人缘优势,编织保护伞,千方百计达到逃避执行的目的。 三、法院经费严重不足,影响执行工作顺利开展我市两级法院经费保障水平普遍较低,基础设施,执行物资装备等相对落后,个别法院办公设备严重不足,直接影响到法院正常办公,如徐闻县法院和坡头区法院执行局仅有一台电脑。 部分县(市、区)法院由于经费紧张,需要异地执行的案件执行经费难以保障,执行干警的出差费用常常得不到报销,不少案件不得不委托异地法院执行,效果差强人意。 部分法院执行局车辆残旧,维修难度大、费用高,安全隐患多,如徐闻县法院执行局,全局三辆警车有两辆已过报废期多年,由于经费紧张无钱维修,只能凑合使用。 部分法院执行局的车辆没钱加油,执行时要申请执行人出钱加油,申请执行人意见较大。 有的法院执行局甚至因为无钱支付油费而被加油站拒绝加油。 如坡头区个别加油站曾一度公开挂出牌子,拒绝坡头区法院的车辆加油。 部分基层法院长期拖欠大笔款项,被告上法庭,有的还多次被媒体曝光,社会反映强烈,不仅影响了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影响了法官办案的积极性,也严重影响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和社会公信力。 破解执行难的几点建议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综合治理机制。 加强市委对法院执行工作的领导,是破解执行难的根本保证,对执行工作进行综合治理,是根治执行难的有效途径。 为此,一是建议成立由市委相关领导任组长,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执行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起统一管理、统一协调、高效运行的执行工作新机制,有效抵制地方保护主义,切实增强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力度。 二是根据中央政法委[2005]52号文件精神,建议市综治办将法院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对各乡镇(街道)、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履行协助法院执行义务的情况实行综合考评考核,同时探索建立基层协助执行工作网络,配合人民法院做好执行工作。 三是建立诫勉谈话和处理机制。 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党员、干部,建议由市纪委、监察局进行诫勉谈话,对仍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要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 四是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建议市、县(市、区)两级政法委对重点执行案件实行挂牌督办,支持法院加大办案力度,排除阻力和干扰。 二、加强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全市两级法院要进一步宣传中央11号文件和中央政法委52号文件精神,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执行工作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事关维护法律权威和国家法制尊严,事关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大事,也是执政为民、公正司法的体现。 以“五五”普法为契机,大力宣传有关执行工作的法律、法规,将自觉履行生效裁判作为当前普法教育的其中一项内容,加深广大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认识,消除社会上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误解。 努力提高全体公民尤其是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 要通过宣传,提高当事人履行法律文书的自觉性和风险防范意识,使更多人理解和支持执行工作,树立自觉执行和协助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良好社会氛围,营造宽松的执行环境。 三、主动沟通协调,共建执行威慑联动机制。 法院要主动加强与国土、房管、银行等政府职能部门、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化解分歧,消除抵触情绪,就如何协助法院执行工作形成书面文件规定,减少法院和有关协助执行部门的摩擦。 协助义务部门在法院开展执行工作的调查、处置执行财产时要积极予以协助和配合,不能以内部文件和内部规章作为借口,拒绝甚至阻挠法院的执行工作,切实提高执行工作效率。 法院要将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赖债人员信息与其他职能部门如国土、工商、出入境管理、房产、银行进行共享,与其建立执行威慑联动机制,对恶意逃避债务、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进行联网公告,使其不得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不能在银行贷款,不能进行企业和个人公司注册登记,不得进行高消费,不得出境,可考虑建立联网信息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提高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成本和代价,提高执行的威慑力,提高生效裁判文书的自动履行率。 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对执行工作的领导、监督和支持,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执行工作情况,对于涉及群体性案件以及涉及社会稳定等重大、疑难、阻力大、干扰多的执行案件,在执行前向党委、人大请示报告,争取支持和协助,合力破解“执行难”的同时尽量避免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四、多策并举,加大执行工作力度。 新民事诉讼法已颁布实施,新法中有不少强化执行工作的刚性规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用好用足现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在此基础上,一要广开思路,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执行方式和方法。 根据执行案件的具体情况,灵活运用执行措施,以说服教育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为主,以强制措施为辅,尽量促使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对恶意逃避债务和暴力对抗执行的行为,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强制手段,通过责令限期履行、定期申报财产,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搜查、划扣、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对有能力履行义务而拒不履行的“老赖”,通过新闻媒体对其公开曝光,督促其自觉履行义务;可参考其它法院悬赏举报赖债者财产的做法,发动社会力量调查赖债者财产情况;对妨碍和非法阻挠法院执行工作,依法予以惩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议每年组织一到两次的“执行竞赛”活动,加大力度对案件进行清理执行,维护法律的权威。 二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执行实施权与裁决权相分离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 加强执行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规范执行实施权行使,规范执行款和执行档案管理,提高执行工作管理水平,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 提高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以及案件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监督的意识,减少违法执行案件的发生。 完善奖惩制度,改革考核办法,激发干警的积极性。 三要畅通群众寻求救济的渠道,切实做好执行信访工作。 要进一步完善执行信访工作机制,重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审查,采取灵活多样、积极稳妥的措施处理好执行信访案件,对被执行人履行能力不强,申请人又属社会弱势群体的执行案件,要慎重采取中止或终结执行措施,耐心做好申请人的工作,取得理解,减少这类案件的申诉上访,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行能力。 要高度重视执行队伍建设,狠抓执行队伍思想和纪律作风教育,提高干警的综合能力。 一是要增加执行力量,进一步优化执行人员配置,保证执行工作及时顺利的开展。 二是加强执行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开展学习霞山区法院林保南等先进执行法官的活动,提高对执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公正意识、效率意识,提高执行干警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认真解决干警中存在的执行消极、作风粗糙问题;拓宽监督渠道,对当事人、案外人和社会各界反映的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审查,发现执行不力和消极行为坚决纠正,发现违法违纪线索一查到底,严肃处理。 三是加强执行干警的业务培训,通过开展业务学习和执行工作经验交流,切实提高执行干警的协调能力、业务水平、法律水平和执行能力,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质量和水平,减少久拖不执、久执不结的现象。 四是要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处理复杂情况的能力,对待群众要热情相待,消除“四难”现象。 六、建设法治政府,有力保障执行工作。 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依法行政,自觉支持、配合法院依法开展执行工作,决不能把地方利益凌驾在法律之上,利用对人财物的管理权,给法院执行工作施加压力。 对政府和政府职能部门尤其是公安部门,事业单位尤其是学校因为欠债而成为案件被执行人的,各级政府要从维护国家信誉、政府诚信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偿还债务,或者制定还债计划,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以取信于民,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历史遗留问题。 增加法院经费投入,保障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经费的不足和装备的落后严重制约了执行工作的开展,各级政府要增加对法院的经费投入,逐步解决法院执行经费不足问题,避免出现执行人员垫付差旅费的现象;结合实际统筹规划,安排资金逐步改善法院的办公条件,改善执行物资装备,积极推动信息化建设,扩大执行公开,增加执行工作透明度。 建议市中院先行建立执行信息化网络系统,实现案件监管、内部统计、信息公开一体化。 在法院内部,使上级法院能随时掌握下级法院的工作动态信息,领导能随时掌握执行干警每个案件的执行动态信息,便于管理监督。 在外部,使当事人能够通过互联网或法院立案大厅设置的电子触摸屏随时查询案件信息,了解执行的过程,行使监督权利;努力提高法官的福利待遇,解决执行人员人身意外保险经费问题,保障执行工作及时、快速、有效地开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农村低保会议纪检组提什么要求

要求是实事求是,低保符合条件的办,不符合条件的不准办,徇私舞弊的严惩不贷。 推荐我编辑的低保资料供你参考:低保细说起来字有几大筐,简单慨括几个字。 “经济困难的都可以可以申请低保。 但不一定会有低保,不申请一定没有低保。 “低保获取的关键是:“能否提供其家庭经济收入低于当地的民政局划定的低保享受线的证明证据材料”。 1-6月低保发放完毕,注意查收,7月份的正在发放中,其他的等等中,有异常的去当地的民政局咨询。 需要知道名单名册以及某人低保情况的,去当地的民政局咨询,因为涉及隐私,网上不宜公布。 需要举报或者投诉或者认为有不合理不合法不公平的或者对低保政策不明白疑问的网友去当地的民政局,因为民政局是管理低保的法定单位,是政策制度的制定者与执行者。 许多网友问低保每个月是多少钱?或者某人的低保是多少钱?低保发放时间?低保类别,等级?钱多少是依据地方财政收入水平,申请人家庭具体的困难程度确定的,没有唯一的数字答案,有的会多点有的会少点。 例如同为低保北京的低保与云南的低保,其低保金额不一样,北京的多,云南的少;同在北京同地方吃低保,其低保金额也不一样,一般困难户的少特困难户的多。 由于低保主要由地方财政开支,各地区发展水平不同,地方财政收入状况不同(有的地方钱多,有的地方钱少),因此各地方的低保政策会有所不同,具体政策咨询当地民政局为准,如类别的划分、补助等级的确定,补助金额的多少,最低生活标准线的确定、低保补助金是按照月发,季度发还是年度发等都需咨询当地民政局为准。 许多网友问中国残疾人的福利是多少?各个地区的残疾人福利都不一样,没有统一的标准,详细的福利询问当地残联。 有的富裕的地方财政收入多,福利会好些,比如深圳一个残疾人一年有1000元左右,有些地方可能一年都没有一分钱。 要说残疾人福利好只有香港了,香港一个残疾人一个月有1万-1万2千左右,比一般打工的还要高,大陆现在根本没法比。 低保是钱,附录网友们对“钱”的评说:甲:钱是个好东西,可以买来全世界的物质需求,也可以用来帮助很多人,满足自己的精神需求。 乙:钱也不是个好东西,毁了多少家庭,多少友谊、亲情,钱哪,是杀人不见血的刀!丙:低保钱,会毁了我的尊严,消灭我的发奋图强心,穷我也不要。 不花代价可以得钱,往往会使人为守低保而懒于奋斗,致使人一生都贫困潦倒,永不翻身。 丁:尊严不能当饭吃,低保是不花代价获得的免费午餐,不要白不要,能捞就捞,捞不到想办法也要捞。 人那,什么都可以没有,就是不可以没有钱!人那,什么都可以有,就是不可以有病!•••••••••••••••••低保只是保的买米钱,不保吃香喝辣。 更不可能保发财致富。 有问题你可以向当地民政局咨询或者反应。 只要自己认为生活困难的都可以申请低保。 注意要把困难说够说透,有利于获得审批。 申请是一回事,能否批准低保是另外一回事。 不申请鬼知道你困难。 官方认可的困难,就困难,不困难也困难,将会获得低保补助。 官方不认可的困难,困难也不困难,低保补助同你没缘。 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 目前全国城乡低保对象达7487.4万人,其中城市低保2307.8万人,月标准240元,同比增长7.1%,人均补助水平168元,同比增长15.9%;农村低保5179.6万人,年标准1136元,同比增长8.8%,月人均补助水平62元,同比增长22%。 向低保审批部门递交申请低保所需材料:一、城市低保1、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要说明以下事项:①申请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收入情况。 ②已婚子女家庭收入情况。 ③收入情况包括:申请人本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已婚子女家庭收入的:工资、奖金、补贴;离退休费、社会养老金、下岗职工生活费、失业金;赡养费、抚(扶)养费收入;各种劳务收入;出租或者变卖家产收入;储蓄存款;其它收入等。 ④家庭财产情况。 包括:房产(套数、建筑面积)、车辆、注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钢琴、电脑、空调、冰箱、名贵宠物、其他高档电器。 另外注明:是否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2、申请人应提供的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失业证原件、复印件;残疾证原件、复印件;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 3、申请人应提供的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包括已婚子女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社区居委会调查了解后出具收入证明。 二、农村低保按属地管理原则,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要详细说明家庭收入情况,致贫原因。 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是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因病致贫人员提供近期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申请人提供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和已婚子女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等材料。 一、农村低保条件(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二)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的计算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以年为单位进行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员全年农副业生产的纯收入及其他合法劳动,经营所得收入的总和,主要包括:1、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及其他生产性收入。 2、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收入。 3、社会服务业外出务工劳务收入。 4、村组集体经济分配收入。 5、因征地、拆迁或其他原因所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中扣除房屋重建及简要装修费支出,家庭当年非生活性必需费用支出之后的收入。 6、遗产或财产继承所得收入。 7、自供自给的实物(以市场价格折算)收入。 8、在购买奖券、彩票等有奖销售中所获得的收入。 9、其他应该计算的收入。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 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 3、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 4、家庭拥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汽车、奢饰品及贵重饰品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6、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五)农村低保待遇申请审批程序1、申请。 由户主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居住生活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初审。 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组织村民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并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村公示3—5天,并指导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 3、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在校验申请人上报材料齐全后,正式受理申请人的申请,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对象,提出补助意见,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第二榜公示3—5天,对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审批管理机关。 4、审批。 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上报申请材料后,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复审,进行依法审批,对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员会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对无异议的对象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保障金领取存折,对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附官方说词:目前我国正在积极推行社会救助体系,以便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内容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等等。 低保是什么?低保即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 其是我国社会救助重要内容之一,主要目的就是保证国民基本生活。 现行我国低保主要分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两大类型。 哪些人可以享受低保?根据我国《社会救助体系暂行办法》规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可以申请享受低保。 如何申请低保?在我国申请低保手续比较简单,由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即可。 经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审批意见。 符合条件的给予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则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如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低保标准是多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不同城市低保发放标准是不一样的(回答问题者注:你所在地区的标准咨询当地民政局)。 例如广东省按各地生活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将2015年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设立划分为四类地区,第一类地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都是650元,第二类地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都是550元,第三类地区城市低保为520元,农村低保为386元,第四类地区城市低保为410元,农村低保为260元。 残疾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此前对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20%发放低保金,城乡分别发放每月80元和60元的重残补贴金。 非重度残疾人在根据收入补差发放低保金的基础上,再按照低保标准增发20%。 根据此次出台的文件精神,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30%-40%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25%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内重度残疾人重残补贴金政策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对残疾人的增发部分补贴。 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补贴,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60%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外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金。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镇、农村分别按不低于120、8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 逐年提高,逐步实现统一城乡补贴标准。 《意见》明确,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自愿申请、逐级审核、定期复核,按月或按季度于首月10日前由金融机构打卡发放。 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划分补贴类别和标准,采取凭据报销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低保的取消1、保障对象虚报、隐瞒收入或提供虚假证明,经查明后取消。 2、保障对象及家庭成员戴金挂玉、饲养宠物等,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邻居生活标准的可以取消。 3、保障对象及家人在保障期间,家庭添有高档消费品如彩电、冰箱、洗衣机、移动电话、摩托车、贵重饰品、空调等,或装修房屋、购买贵重家用电器、新装固定电话的可以取消。 4、有劳动能力且已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村级公益性劳动的可以取消。 5、保障对象连续三个月不按时领取低保金或无特殊理由请他人替领低保金的可以取消。 6、保障对象及家庭成员与享受低保有不相符的娱乐和休闲消费的取消保障资格。 7、已享受低保家庭成员中有赌博、吸毒、嫖娼行为的立即取消享受资格。 8、低保对象在享受低保期间大办红白喜事,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9、家庭年内一次性购买非基本生活必需品金额达300元以上。 有下列情况的可能会遭民政局拒绝审批:1、有儿女做生意,开店铺的.只要你有儿女在农村做生意,不管是开小卖部还是小药店,只要是做了那么一点生意,不管生意好坏,老人是不能申请低保的,如果是低保,儿女做了生意低保就会被取消.2、儿女在城里买房买车的.如果你的儿女在城里有钱买房甚至还买车,你是申请不到低保的,条件那么好还申请低保叫那些真正贫困的人,情何以堪.3、因为建房造成家庭贫困的.现在农村人都流行盖房,小洋楼,这无疑是一笔巨大的开支如果因为盖楼房或者儿子结婚造成家庭困难,也是不能享受低保待遇的.4、有地有劳动力,但不种地的.这指的是好吃懒做的农民,邮递但不想处理,嫌弃干活累,也不出去打工,没有吃喝,家里穷得叮当响,但主要原因是懒,形这种懒得出格的人,也没有资格享受低保.5、家里有人吸毒赌博或者高消费的,吸毒赌博者都是恶性,也是无底洞因为这些原因造成的贫困是不值得同情和救助的,如果采用弄虚作假骗取低保,这也是违法的.6、儿女当干部有赡养能力的.有些儿女,明显有赡养能力的,但借助职务之便,给父母办理了低保,这都是不允许和被清理的对象.7.拥有机动车辆、船舶和大型农机具的家庭(不含残疾人专用代步车辆);8.拥有两套以上产权住房并且住房总面积超过当地住房保障标准面积两倍的家庭;9.有高额价值收藏品的家庭;10.家庭成员有出国工作(包括劳务输出)、学习、经商的;11.有经商、办企业或雇佣他人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的家庭;12.自费安排子女借读、择校、进入私立学校就读的家庭;13.申请城乡低保之前一年内或者享受城乡低保期间,购买商品房、兴建或者购买非居住用房、装修住房并且装修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家庭。 人民日报刊载低保中的常见舞弊与漏洞2014年12月,已有青海、海南、内蒙古3个省份通报2014年清退不合标低保对象超过26万人。 不该“吃”的乱“吃”,一年多查纠150万余人。 青海全省2014年清退不符低保条件的人数占原有低保户总数比例达10%。 预计到今年底,全省城乡低保对象数量将由2012年的63.5万人减少到56.7万人,年可节省财政资金2.2亿元。 违规低保并非个别地区现象。 2013年6月至2014年9月,全国查纠城乡低保错保漏保151.4万多人。 根据相关规定,低保的对象主要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群众,主要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年老病残等生活常年困难的群众。 然而,就是这些困难群众的一点微薄的生活来源,也被一些“官保保”盯上。 尽管近年来清理力度不断加大,违规低保仍一茬茬地再现。 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0万余人,其中有大量的“人情保”“关系保”。 9个月后,又有13.9万违规低保被清退。 一些“官保保”更是财迷心窍:河南洛阳市新安县五头镇民政所前所长张景华近日被曝出持有267个存折,全都是从困难群众那里收集而来,用以侵吞包括低保增补资金在内的各类困难群众补贴50余万元。 不少群众不会使用存折,把存折放在民政部门托管,给了张景华可乘之机。 从1997年国务院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国建立城市低保制度开始,到如今低保在城市、农村的全面覆盖,低保制度经历了10多年的发展,为城市和农村的许多困难群众织就了一张“温饱之网”。 然而,这本该由困难群众享受的福利,却有不少落入了“官保保”手里,令人痛心。 基层部门“欺上骗下”,“末梢腐败”频现监管漏洞。 2012年,民政部制定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根据该办法,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负责将申请材料等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然而,本该起到“承上启下”作用的基层管理部门却在许多“私吞”低保的事件中“欺上骗下”,既当审核的“裁判员”、又当申请的“运动员”。 根据规定,困难群众申请低保的流程大致可概括为群众申请-审查受理-家庭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资金发放-动态管理。 然而,在这个流程中,常常会出现不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的情况,有的只是走走过场,甚至出现篡改、歪曲的现象,滋生腐败。 ——不予受理,申请无门。 一些官员为了保证与自己“关系好”的人拿到低保名额,在第一关就“关”住了一些困难群众。 “低保户人选往往在村委会开会讨论前就已确定。 ”海南临高县一位村民说,其他贫困户即使申请也不会有回音。 ——缺乏调查,公示不明。 部分官员用各种手段不公开信息,把“背景”藏着掖着。 湖南耒阳长坪乡谭南村原村支书黄国华等人竟篡改民主评议会议记录来决定低保指标的归属;还有一些地区的民主评议会长久以来没有村民代表参加。 ——你来我批,蒙混过关。 一些上级审批部门光履行“从纸到纸”的使命,不深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使得“审批”成了机械运动。 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期间,浙江温岭一社会救助员利用职务之便,采用冒签他人名字的方式,26次冒领19名补助对象的补助款11万余元,并作为个人使用。 而这场骗局,上级部门本只要根据规定履行好审核义务即可戳穿。 ——一保“终”生,较少复查。 根据规定,当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变化时,低保家庭应报告,上级部门应复核。 然而,一些地方并不重视或是刻意无视这种动态管理,频现“死人吃低保”事件。 2011年,江西省湖口县被曝出某村民过世后仍旧“领”了2年的低保金,而其子是当地民政部门干部。 畅通监督机制以清理“官保保”“低保这个事情上,基层干部的权力太大。 ” 中国农业大学[微博]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如此感叹。 在整个低保政策中,基层干部担负着重要的职责,从而也就拥有着集中的权力。 一些“官保保”玩弄职权,无视规章制度,把国家安排自己管理的低保当做发给自己的“红包”。 一些基层群众把问题反映上去之后得不到反馈,反倒会“惹恼”基层干部,得不偿失,因此往往只能敢怒不敢言。 针对低保不公现象,各地多次开展清理违规低保行动,并集中整改。 记者发现,不少整改工作实际上在原有的低保政策中已有要求,如组织集体会议、近亲低保单独备案等,只是过去没能做到。 然而,集中清理行动并非长久之计,“官保保”仍然不断再现。 朱启臻认为,当前的低保流程严重缺乏监督,既没有监督主体也没有监督机制,使得国家补助没有给到应给的补助对象,困难群众的利益难以得到保护。 调研多地农村问题的华中科技大学教授贺雪峰认为,要使得“官保保”问题得到长效解决,需要建立畅通的监督渠道,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机制。 “监督机制要落到实处,群众的举报要即时受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发现一例,查处一例。 ”“可以把权力更多地交给群众。 ”朱启臻表示,对基层干部权力的约束要从基层群众做起,让他们发得了言、见得了文、说得了话。 “需要建立起一套健康的基层群众议事规则,完善监督机制,使低保信息公开透明。 ”低保的法律法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救助申请不予受理的;(二)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申请不予批准的;(三)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申请予以批准的;(四)泄露在工作中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造成后果的;(五)丢失、篡改接受社会救助款物、服务记录等数据的;(六)不按照规定发放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提供相关服务的;(七)在履行社会救助职责过程中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截留、挤占、挪用、私分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的,由有关部门责令追回;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八条 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由有关部门决定停止社会救助,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救助资金、物资,可以处非法获取的救助款额或者物资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低保户死亡政策:从《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查询到,基本殡仪服务内容包括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存放(含冷藏)、火化和骨灰寄存等服务,其服务执行民政部《殡仪接待服务》、《遗体保存服务》、《遗体火化服务》、《骨灰寄存服务》等服务标准。 “比如免除普通殡葬车遗体接送费用、三天内普通冷藏柜遗体存放费用等。 ”对低保户可以减免。 减免的办理程序:符合减免政策的亲属,向死者户籍所在地民政办申请,按要求提供死亡证明、低保证等相关材料。 报经区县民政局审批后,到殡仪馆办理基本殡葬服务费减免手续。 关于廉租房(低保房)政策资料:低保房是百姓社会的口头语,指代廉租房(或公共租赁房)和经济适用房两种社会福利性住房。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的规定,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 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由于是社会福利性住房,因此两种住房的申请均需达到一定资格,由政府部门审批、摇号后获得。 在新增城乡低保审办过程中,严格执行“三书、四表、两记录”制度。 三书:是指申请人低保申请书,申请人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的承诺书,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委托书。 三书的目的是进一步明确在申请人授权的情况下民政部门进行信息比对。 民政部门掌握申请低保家庭成员的收入状况和财产状况,在了解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的同时,也对申请人的诚信申报进行评价。 四表:是指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表、近亲属备案表、低保对象动态管理表。 四表的目的是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申请对象,在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情况、近亲属是否有民政工作人员情况、家庭成员经济条件变化情况进行备案,程序齐全后审批。 两记录:一是指民主评议记录。 需村代表、民政助理、乡镇分管领导、乡镇主要领导组成的低保评议小组签字的记录;二是公示记录:是指乡镇对评议的结果在村级、乡镇明显位置公示,要有图片。 除此之外还要有申请人的收入证明、土地证明、劳动能力鉴定。 低保申请书范文低保申请书××镇××村(居)委:申请人×××,性别(男、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妻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本家庭户籍为××市(县)××镇(乡),现常住××市××镇(乡)×村(居)×组。 现因×××××××××××××。 目前家庭月(年)收入仅××元,致使家庭异常困难,月(年)收入还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生活十分拮据。 为此,需申请(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以解决目前基本生活遇到的困难,望批准!特此申请申请人:×××申请日期:×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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