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一名网友发帖称,其母亲回江苏老家办理房产过户时发现,户口名下竟多了8名未成年子女。根据身份证信息显示,8名“挂靠”子女姓氏各不相同,最大的2007年出生,最小的2019年出生,均非本地身份证号,该网友怀疑可能是“蹭学位”。“老家房子学区比较好,我们又常年在外地,如果不是这次过户都不知道。”
办理房产过户时显示名下有8名未成年子女。网友发帖截图
8名“子女”均非本地身份证
读特新闻记者了解到,该网友老家所在地为江苏省丹阳市,是由镇江市代管的县级市。据该网友称,其母亲常年与自己在安徽生活,这次回江苏老家是为了给老家的房产办理过户。“纸质户口在我们手里,房管局电子户口一拉,名下居然有8个未成年子女!”
身份证信息显示8名“子女”年龄在4岁到17岁不等。网友发帖截图
该网友表示,母亲平时在安徽带孙子,逢年过节才回老家一趟,而老家的房产离市中心较近,所在学区比较好,该网友怀疑是被“蹭学位”了。“但我们这边用学位要双证,户口、房产证缺一不可,不知道那边怎么操作的。”对这个猜想,该网友也存有疑问,“房管局说是系统录入出错了。”
读特新闻记者查询丹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公开信息发现,根据有关规定,当地学位房的学位占用有限制:小学在6年内不能重复使用,而中学在3年内不能重复使用。也就是说,如果“两孩”的年龄差在6岁以内,小学学位是不能同时使用的。
房管局信息与派出所不一致
8月9日,该网友的母亲到户籍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核实。然而,派出所开具的纸质户籍上并未显示任何子女,只有其母亲一人,与8日在房管局系统中看到的信息不一致。“辖区派出所明确户籍管理没有问题,户口上的8个小孩均未在辖区户籍管理系统里找到,现在已交办给房管局核查。”
派出所开具的纸质户籍显示家庭成员仅网友母亲一人。网友发帖截图
读特新闻记者致电丹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没听说过,我们是办理不动产业务的,不管户口。核查家庭信息,有几个孩子,都是税务系统那边去查。”
随后,该工作人员复电称,咨询税务同事后了解到,当事人家中有人是集体户口,因此会查到其他家庭的小孩。“当事人的过户手续已经办完,没有对她产生什么影响。”当记者追问为何8名“子女”均非本地身份证时,该工作人员称,“有可能是外来务工在单位集体落户,具体的也不太了解。”
而对于房屋性质,该网友则表示,房产是当地市中心城中村的祖屋自建房中的一间,也完全不存在租赁情况。
该网友将其母亲的经历分享到社交平台后,迅速引发热议。无独有偶,评论区不少网友也有过相似的“离谱”经历。一名网友称其户口名下也有一个孩子,而孩子出生的时候自己还在读大学,“莫名其妙就喜当妈了”。另一同在江苏的网友称,其母亲将近60岁,名下户口多了一名十几个月大的女儿,其外婆户口名下多了4名子女。
评论区各地网友分享相似经历。
个人所得税子女老人扣除比例怎么选?
法律主观:
首先有6项专项附加扣除,即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 住房贷款 利息或者住房租金、 赡养老人 等6项。 1、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个人负担超过1.5万元的部分每年限额8万元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 医保 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上述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4、首套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 住房公积金 个人住房贷款 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5、住房租金:最高每月定额扣除1500元 6、赡养老人:独生子女每月按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 赡养 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法律客观: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九条 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 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外地户口迁到杭州要多久时间
外地户口迁到杭州需40个工作日内完成。
哈尔滨落户政策
哈尔滨市公安局有关户口政策具体实施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局党组就“双评”工作提出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提高户政窗口工作的服务质量,依照《哈尔滨市公安局关于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吸引人才和来哈投资的有关政策规定》(市局党组[2001]98号),特制定本具体实施办法。 一、办理落户的具体承办部门(一)由派出所直接办理落户凡国家统招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愿来哈工作的,可本着先落户、后择业的原则,直接到在哈居住地派出所办理落户(须携带毕业证书、报到证、用人单位介绍信、哈市毕业生主管部门介绍信)。 (二)由分局审批落户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落户,由派出所负责调查申报、分局复查审批落户(须携带个人申请、子女和父母户口、身份证、居委会证明)。 (三)由市局审批落户引进人才落户1、凡具有学士学位者,愿来哈居住、工作的,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须携带学士学位证书、接收单位证明、人事部门或人才中心落户证明直接到市公安局办理落户手续)。 2、凡具有硕士学位者(含双学士)或中级技术职称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和一方父母可随迁落户(须携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晋升职称评审表、人事部门或人才中心落户证明及哈市接收单位证明直接到市公安局办理落户手续)。 3、凡具备博士(含双硕士)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和双方父母可随迁落户(须携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晋升职称评审表、人事部门或人才中心落户证明及哈市接收单位证明直接到市公安局办理落户手续)。 招商引资落户1、被国家授予发明专利,在哈市企业开发生产,年产值达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年利税达20万元以上,可给发明专利权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落户(须携带本人申请、专利证、企业证明、年产值证明、纳税证明、原籍派出所证明直接到市公安局申请办理落户)。 2、外地人员来哈投资,固定资产或生产资料投资达50万元人民币以上,连续经营2年以上,正常缴纳税款的,可给投资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落户(须携带本人申请、营业执照、资金到位证明、纳税凭证、结婚证书、原籍派出所证明直接到市公安局办理落户)。 3、外商及港、澳、台人员来哈投资8万美元以上,经营2年,正常纳税的,可给投资者亲属6人落户(须携带本人申请、营业执照、验资证明、纳税凭证、外商和港澳台身份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原籍派出所证明直接到市公安局申请办理落户)。 4、1998年1月1日以后,外地无公职人员凡在哈购买15万元人民币以上商品住宅;购买2处商品住宅,累计金额达20万元以上;购买15万元以上二手住房;贷款购住宅房一次性交齐15万元以上;购买商品门市房30万元以上;抵债、法院判决,经房地部门评估达15万元以上的均可给购房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落户(须携带本人申请、产权证、购房发票、完税证、户口、身份证、结婚证、原籍派出所证明直接到市公安局申请办理落户)。 调工、调干落户1、通过省、市劳动部门调动的工人,夫妻分居两地的,可给调动者本人及未成年子女落户(须携带省市人事或劳动部门出具的落户介绍信、哈市接收单位证明、在哈方户口、结婚证直接到市公安局办理落户手续)。 2、通过省、市人事、组织部门调动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处级以上干部,可给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落户(具有本科学历者须携带省或市人事,组织部门落户介绍信、学历证书、接收单位证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须携带省或市人事、组织部门落户介绍信、职称证、职称评审表、接收单位证明、结婚证;处级以上干部须携带省或市人事、组织部门落户介绍信、任职令、接收单位证明、结婚证直接到市公安局办理落户手续)。 复员、转业军人及随军家属落户1、外籍复员军人,配偶在哈市有常住户口,满2年以上,可给本人办理落户(须携带省或市安置办出具的军队转业干部落户介绍信、变籍退伍军人申请来哈落户审批表、复员证、配偶户口、结婚证)。 2、外籍转业军人服役满10年,配偶在哈市有常住户口,结婚2年以上,可给本人办理落户(须携带省或市安置办出具的转业志愿兵落户口通知书或变籍退伍义务兵落户口通知书、变籍转业军人申请来哈落户审批表、转业证、配偶户口、结婚证)。 3、军龄满15年;副营以上职务;年满35周岁,符合其中一条即可给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办理随军落户(须携带部队批准随军报告、随军家属落户介绍信、配偶户口、结婚证)。 “三投靠”落户1、妻子投丈夫。 妻投夫女方年满27周岁,结婚满5年,可给本人及未成年子女落户(须携带本人申请、男女双方户口、身份证、原籍居委会和派出所证明直接到男方住地派出所申报落户)。 2、丈夫投妻子。 城镇户口,男方年满35周岁,结婚10年以上;农村户口,男方年满55周岁,结婚20年以上,可申报办理投妻来哈落户(须携带本人申请、双方户口、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居委会和派出所证明直接到女方住地派出所申报落户)。 3、父母投子女。 父母双方年满50周岁,当地无子女,需要人照顾的,可申请办理落户(须携带本人申请、父母及子女双方户口、身份证、原籍居委会和派出所证明直接到子女住地派出所申报落户)。 4、收养子女落户。 夫妻收养14周岁以下未成年儿童,按收养法规定,可给被收养人办理落户(须携带民政局收养证、公证处公证书、收养申请、居委会和派出所证明直接到收养人住地派出所申报落户)。 5、父母被征地招工转非,子女要求投靠父母,可给未成年子女办理随父母落转非户口(须携带父母及子女户口、身份证、居委会和派出所证明直接到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落户)。 其它条件落户1、外地人员来我市工作或居住的作家、文艺工作者、国家健将级运动员等凭有关证明,可办理落户(须携带省和市人事、劳动或人才中心落户证明,地市级作家协会证明及本人专著、国家二级以上演员证书、国家比赛单项前3名或集体项目前6名运动员证书、在哈接收单位证明直接到市公安局办理落户手续)。 2、外地来哈务工经商人员,业绩突出,荣获省或市“十佳青年”等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可给本人办理来哈落户(须携带荣誉证书、评选单位证明、本人户口、身份证、原籍派出所证明直接到市公安局办理落户手续)。 3、外地来哈人员,见义勇为、英勇救险,被评为哈市勇敢市民的,可给本人办理落户(须携带勇敢市民证书、评选单位证明、事迹材料、户口、身份证、原籍派出所证明直接到市公安局办理落户手续)。 二、各项审批落户时限(一)调工、调干、随军家属、复转军人落户的,在3个工作日完成。 (二)购买商品住房或投资50万元人民币建厂、办企业的,在10个工作日完成。 (三)“三投靠”落户的,在15个工作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