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司法部被曝考虑拆分安卓和浏览器业务 谷歌要分家

美国司法部

科技巨头谷歌在实际垄断案中败诉后,有消息称其正面临被分拆的风险。

当地时间8月13日,据外媒援引知情人士消息称,在美国法院于上周裁定谷歌的搜索业务违反了美国反垄断法后,胜诉的美国司法部已经将分拆谷歌这种罕见的惩罚措施纳入考虑。

据知情人士透露,如果司法部推进分拆计划,谷歌最有可能被剥离的部门是安卓操作系统和网络浏览器Chrome。同时,司法部还在考虑迫使谷歌出售其用于销售文字广告的平台AdWords。

一旦司法部的谷歌分拆计划被实施,其将成为自美国电信公司AT&T在1984年被分拆以来,规模最大的美国公司分拆事件。

同时,谷歌也将成为自微软反垄断案在2001年结束以来,首家因违反反垄断法而被美国政府推动拆分并处以重罚的公司。在二十多年前的反垄断案件中,微软也一度面临“分家”危险,公司最终付出了高达18亿美元的和解费用、被禁止参与可能损及竞争对手的排他性交易,并被要求开放部分源码。

而和分拆相比,美国司法部还有一些相对不太严厉的处罚选择,包括迫使谷歌与竞争对手分享更多数据,并采取措施防止谷歌通过人工智能(AI)产品获得不公平的优势,比如让其他网站出现在搜索结果中,而作为交换,将这些网站的内容用于训练谷歌的AI产品。总的来看,司法部很可能会寻求禁止谷歌与其他企业签订独家合同,这正是该案的核心问题。

13日当天,谷歌举办硬件新品发布会,正式介绍了Pixel 9系列手机,谷歌母公司Alphabet(Nasdaq:GOOG)股价收于每股165.93美元,涨1.21%,总市值2.03万亿美元,但在盘后一度下跌超2%,随后跌幅缩小至1%。

本案始于2020年,美国司法部联合52个州及司法辖区的检察长联合起诉谷歌,指控谷歌向苹果、三星等科技业同行、智能手机生产商和无线服务商支付数十亿美元,换取谷歌搜索被设置为手机和网络浏览器的默认选择。

就在上周,当地时间8月5日,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的联邦法官公布判决,认定谷歌的搜索业务违反了美国反垄断法。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法官阿米特·梅塔(Amit P.Mehta)在近300页的判决书中写道:“谷歌是一个垄断者,并且为了维持其垄断地位而行事。”判决指出,谷歌通过与浏览器开发商、智能手机制造商和无线运营商签订的独家分销协议,在通用搜索服务和通用文本广告这两大市场中保持了垄断地位。

谷歌在社交平台X上发布的一份声明中表示,计划就该判决提起上诉。谷歌全球事务总裁肯特·沃克在声明中说:“裁决承认谷歌提供了最好的搜索引擎,但结论是我们不应该轻易获得它......在诉讼过程继续推进的同时,我们将继续专注于开发人们觉得有用且易于使用的产品。”

裁定谷歌违反反垄断法后,法官梅塔将于9月6日举行另一场审判,讨论且决定应该如何处理谷歌的垄断行为。在谷歌选择上诉后,这宗诉讼案最终可能还要几年时间才能尘埃落定。

此前,法律业的分析人士指出,虽然理论上梅塔可以下令分拆谷歌,但这种可能性不大,处罚更有可能是对谷歌开展业务的方式施加新的限制,比如限制谷歌通过向苹果、三星等公司支付费用而成为手机默认搜索引擎的能力。

不过,也有分析师指出,司法部可能会寻求分拆谷歌。例如,微软前助理总法律顾问吉恩・伯勒斯(Gene Burrus)表示,司法部大概率会要求法官采取“结构性补救措施”,例如迫使谷歌剥离安卓,而不仅是针对谷歌运营搜索业务和与苹果等公司合作的方式进行“行为上的限制”。


回顾美国的反托拉斯史:互联网巨头带来的新问题

据新华社,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央行今日也发布公告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于近日约谈蚂蚁集团,督促指导蚂蚁集团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落实金融监管、公平竞争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要求,规范金融业务经营与发展。 对互联网巨头的反垄断在全球范围内都是一个热门问题。 谷歌和脸书在近几年就频频因此成为目标。 今年10月美国司法部就依据反托拉斯的休曼法案起诉谷歌垄断。 要起诉反垄断,当然先要确定“垄断”这件事情有没有发生。 通常来说,当单一企业占据某个市场70%到80%的时候,差不多就是“垄断”了。 美国司法部在其起诉书中表示,谷歌在搜索服务、搜索广告和搜索关键词广告市场中已经达到了垄断。 也就是说,他们认为谷歌已经在三个不同的市场中成为了垄断的巨头。 不过从美国司法部的行动来看,其主要聚焦的是第一个市场,即搜索服务方面谷歌的垄断。 谷歌对此的回应是,如果把所有互联网上的“搜索”都算在一起的话,他们并没有做到垄断。 事实上,谷歌过去多次对于广告市场垄断的回应就和这一回应差不多,把所有形式的广告算在一起,包括网上各种网站上的广告,或者电视电台的广告等都一起算,谷歌并没有垄断。 在反垄断的“战场”上,这种辩解是非常常见的。 巨头往往不会承认自己在某个细分市场已经事实垄断,而会表示自己在整个相关市场中有足够多的竞争对手。 对美国司法部来说,在确定谷歌垄断后,接下去就要确定谷歌是如何反竞争的。 起诉书中提到了谷歌为了成为苹果Siri和Safari浏览器的默认搜索引擎,每年要付给苹果100亿美元,差不多是苹果每年净收入的20%。 而本来就是谷歌出品的安卓系统中,大量设备同样被谷歌付费将其设为默认搜索。 此外,谷歌还支付给火狐费用将其设置为默认搜索,再加上自家的Chrome浏览器… 起诉书认为,在上述行为后,谷歌作为默认搜索引擎占据了80%的搜索市场。 也就是说,美国司法部认为,谷歌作为垄断了搜索广告市场的巨头,在通过这方面赚钱大量收益后,将其中很大一部分付给了其它公司以成为默认搜索排除竞争对手,维持自己的垄断地位。 谷歌对此的回应有两点。 首先,要把默认搜索引擎换掉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有的是手把手的教程。 其次,付费成为默认搜索引擎和生产商付费把自家产品放在超市更显眼的地方在本质上没什么区别。 美国司法部表示,第一,没人会真的去改掉默认设置的搜索引擎,所以默认很重要。 第二,和超市里的产品不一样的是,搜索引擎越是庞大,就越是好用。 这使得后来的竞争者很难入场。 对搜索引擎而言,使用量越大,就能得到越多数据,也就能变得更好。 因此起诉书认为,谷歌在付费排除出其它竞争对手的同时,是在让自己变得更强大,让竞争对手失去学习的机会,永远无法匹配。 在解决了上述两大问题后,最关键的就是,谷歌这样的垄断行为对消费者是否是有害的。 这恰恰是美国司法部此次起诉的关键问题。 在谷歌花费大量资金维持自己垄断地位的同时,可能意味着本来能出现的搜索引擎消失了,或者本来能变得更好的搜索引擎无法改善,而这些竞争对手可能会对消费者来说比谷歌更好的选择,但在垄断之下,无从得知。 就在本周一,谷歌对反垄断诉讼做出了初步回应,给出了一份长达42页的文件,首次正式反驳美国司法部有关其违反反垄断法的指控。 和谷歌相似,另一大互联网脸书也已经到了大到无法忽视的地步。 就在12月上旬,美国联邦政府和46州检察长起诉脸书,这是本世纪以来美国最大的反托拉斯案。 起诉表示,脸书通过收购的形式阻止竞争,主要涉及两次重要收购,分别是社交媒体Instagram和通讯工具WhatApp。 美国政府认为,这两次收购都是违法的,因此脸书应当将其出售。 收购本身并不是问题,但当因为害怕竞争对手瓜分自己已有市场而选择收购竞争对手的时候,“收购”就和“垄断”被联系在了一起。 对消费者来说,一个原本已经占据市场主要份额的巨头将竞争对手收购,消除竞争,那么就意味着选择更少,这当然是不好的。 所以对脸书来说,面对这一诉讼,其收购动机就变成了关键。 在今年夏天,脸书创始人扎克伯格曾经在美国国会作证,提到了脸书对Instagram的收购。 他的论点是脸书将当时只有13名雇员且无盈利的Instagram买下后,花费了很多资源才能让其达到今天的水平。 不过美国众议院传唤了当时的收购记录,包括扎克伯格等脸书内部人员在当时的相关电邮,以此来确定收购动机。 调查人员在几封2012年扎克伯格和脸书CFO的电邮中发现了端倪。 邮件中,扎克伯格在描述打算收购的企业时,写到“构建会和我们竞争的网络”以及“如果他们继续壮大,那么对我们的影响将是巨大的”。 当时的CFO回复问究竟为什么要买入这些企业时,扎克伯格又表示“消除可能的竞争者,收获人才,将他们的产品和我们的结合起来”。 CFO回复表示,如果只是为了消除竞争的话,那么早晚会有别的竞争者出现。 扎克伯格对此又表示,消除竞争和与自家产品结合起来,这两者都是收购的目的。 并且表示,即使有新的竞争对手出现,新的对手也不会得到什么流量。 也就是说,脸书买下Instagram后,就能变得足够庞大,大到其它竞争对手追不上。 也就是这几封电邮使得美国政府的调查找到了脸书垄断的立足点。 就在那几封电邮发出的两个月之后,脸书就宣布10亿美元收购Instagram,而当时的Instagram市值不到5亿。 在脸书收购WhatsApp方面。 脸书当时产品管理的高管在电邮中表示,WhatsApp是对脸书最大的威胁。 2013年扎克伯格则对脸书高管们表示过,“我们面临的最大挑战来自别人创建出可以群聊的通讯应用,这最终会变成庞大的社交网络。 ” 那之后的第二年,脸书就花了200亿美元收购了WhatsApp。 不过当时无论是脸书收购Instagram还是WhatsApp,都得到了美国联邦政府的评估,当然也都得到了允许。 这也是现在脸书反驳的要点,“要是有问题,当初你们为什么不说呢?” 有美国反垄断法律专业人士指出,脸书在刚面世时,和近几年的表现区别是很明显的。 2004年问世的脸书面对早已占据市场的MySpace等早期社交网站,必须要不断创新才能竞争得到一块市场。 但在其本身日益庞大后,却开始以收购竞争对手来消除竞争,这对创新,对消费者而言,都是不利的。 如果美国政府的诉讼成功,那么意味着脸书或许就不得不把Instagram和WhatsApp拆分出去。 无论是谷歌还是脸书,在本世纪以来 科技 巨头的疯狂扩张中,这是它们第一次面对反托拉斯。 无论这两起诉讼最终结果如何,都将意义巨大。 美国的反垄断 历史 悠长。 20世纪初的美国,由于铁路网络的建设和电报等技术的普及,经济高速发展,地方小企业逐渐一个个被吞并,形成了一个又一个行业托拉斯,比如超级巨头标准石油(Standard Oil)。 标准石油创始人洛克菲勒在其逐渐壮大后,不仅从铁路公司那里拿到了比竞争对手便宜得多的运输费率,更是控制铁路公司高价运输竞争对手的产品补贴自己。 到1872年,面对克利夫兰的30家其它炼油厂竞争对手,洛克菲勒让他们选择要么加入自己,要么等着自己用低价把他们挤出市场。 最终,有22家选择加入标准石油。 之后他在其它地方故技重施,最终占有了美国石油炼油行业90%的市场份额。 那之后,洛克菲勒开始收购运输石油的管道公司。 在这种强力垄断之下,整个市场都只能任其定价。 该案判决标准石油要拆分,但洛克菲勒并没有认真对待,拆分后的34家本应该独立运营的公司高管每天仍然在标准石油总部开会,依然联合在一起。 当时美国司法部引用的条款正是此次谷歌被起诉中的休曼法案。 但由于休曼法案条款模糊,标准石油拆分后并没有显现出本以为的反托拉斯效果,因此之后美国法律界对该法案进行了更具体的解释。 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 到上世纪60年代,美国高院在一系列涉及到收购或兼并的诉讼中,都倾向于依据反托拉斯,不允许这些收购和兼并。 比如1962年制鞋公司Brown Shoe就不被允许收购连锁鞋店。 1966年Von’s Grocery食品店就不允许和另一家本地食品店兼并,哪怕兼并后的市场份额也只有7.5%。 1967年美国全国销售的Continental Baking公司不允许在犹他州以极低价格出售派,这被认为会打击犹他州本地的公司。 在一系列的判决后,人们错觉似乎但凡是涉及到反托拉斯,美国的法院总是会站在较为弱小的一方,拒绝任何可能形成垄断的苗头。 美国法官Robert Bork对此提出了异议,认为在一些案例中,收购或者兼并并不会消除竞争,不需要政府干预。 Bork写了一本叫《反垄断悖论》(The Antitrust Paradox)的书。 他认为,反垄断是为了鼓励竞争,但在其中刻意偏向弱小一方,未必就是在鼓励竞争。 比如上面提到的犹他州的派之争,不愿意竞争的恰恰是看起来弱势的犹他州本地企业。 反托拉斯本来是鼓励竞争,在这种情况下,反而阻碍竞争,形成悖论。 Bork认为,当企业行为让人难以判断是否牵涉到垄断的是时候,不应该看这一行为对其它企业的影响,而应该看其对消费者的影响。 1980年,崇尚自由市场的里根成为美国总统,美国政府也更多地转向了类似于Bork的观点,对企业兼并收购的干涉变少,并且倾向于从消费者角度考虑是否涉嫌垄断。 事实上,在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反托拉斯诉讼中,《反垄断悖论》成为了经常被引用的材料。 但是跟随而来的就是矫枉过正,对自由市场过度迷信,对政府干预的过度谨慎使得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美国政府发起的反垄断诉讼变得非常少,并且法庭和之前也180度转弯,绝大多数都倾向于不干涉。 正因此,今天的美国,在食品行业、航空行业和银行业等,都被极少的几家企业掌控着极大的市场份额。 于是就不得不再回到脸书、谷歌甚至亚马逊等互联网巨头身上。 (Robert Bork在1987年被当时的美国总统里根提名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但遭到民主党激烈否决,认为其理念过于保守)科技 巨头带来的新问题 事实上,不少专业人士认为,正是近30多年来,美国在反垄断领域过于倾向于Bork的观点,才会坐视互联网巨头一个个壮大而毫无反应。 和消费者能免费使用的谷歌脸书不同,亚马逊的问题其实更明显。 作为购物平台的亚马逊,本身是有自有品牌产品的,也就是说,它可以既是裁判也是运动员。 论文中提到,亚马逊在拥有海量的消费者购物数据后,往往会找到那些最受欢迎的产品,然后制造自有品牌的竞品。 这些亚马逊自有品牌的产品往往会在相关搜索中被优先排名,挤掉竞争对手。 也就是说,产品能否成功的风险由最初的销售商承担,一旦成功后,来收割的就可能是平台。 这种行为的长期后果就是第三方不愿意再投入有风险的产品,不愿意再冒把新产品投入市场的风险。 亚马逊对此的回应是其自有品牌产品质量更好、价格更低,且为市场带来更多竞争。 是不是完美符合Bork的理念? 但Khan认为,这个看是否有利于消费者的理念已经不适用了,而政府应该进行更多干涉,否则“自由市场”的竞争是无法起效的。 无论如何,反垄断都是一个极为复杂的问题。 互联网的告诉发展更是带来的新的问题,我们或许就正在看着 历史 发生。

谷歌再遭欧盟反垄断投诉

谷歌再遭欧盟反垄断投诉

谷歌再遭欧盟反垄断投诉,欧盟委员会证实其已经收到了申诉,称将根据标准程序对其进行评估。 与此同时,谷歌也在为与安卓手机制造商达成的交易辩护,谷歌再遭欧盟反垄断投诉。

谷歌再遭欧盟反垄断投诉1

代表广告商、出版商和科技公司的一个行业组织在提交给欧盟反垄断监管机构的投诉书中称,谷歌计划在其浏览器中屏蔽流行网络追踪工具Cookies,此举违反了竞争规则。

此举可能会推动欧盟委员会对谷歌“隐私沙盒”(Privacy Sandbox)展开调查。 谷歌表示,这项调查可能允许企业在不识别个人身份的情况下锁定消费者群体。

谷歌一年前曾表示,将在Chrome浏览器中禁止某些Cookies,以增加用户隐私保护,并提供隐私沙盒作为替代。 代表广告主、出版商和科技公司的行业组织“开放网络运动”(MOW)表示,该计划将赋予谷歌更大权力,决定哪些数据可以在网络上共享以及与谁共享。

Mow的律师蒂姆·考恩(Tim Cowen)在一份声明中说:“谷歌宣称正在加强终端用户的‘隐私’保护,但事实并非如此,他们的提议更像是个令人毛骨悚然的数据挖掘派对。”

欧盟委员会证实其已经收到了申诉,称将根据标准程序对其进行评估。 今年6月,该机构启动了对谷歌在线展示广告技术服务的调查。 据知情人士称,谷歌有意了结此案,以避免可能的罚款和旷日持久的调查。

谷歌拒绝对MOW的申诉置评,并重申了之前发布的一份声明,当时它向英国竞争监管机构做出了让步。 声明称,隐私沙盒是一项开放举措,旨在为用户提供强大的.隐私保护,同时也支持出版商。 知情人士称,美国司法部也在调查这一问题。

与此同时,谷歌也在为与安卓手机制造商达成的交易辩护,并否认使用“胡萝卜+大棒”策略扼杀竞争对手的欧盟指控。 此前,欧盟宣布对谷歌罚款50亿美元,并要求其放松对安卓设备上搜索引擎的控制。

谷歌和欧盟委员会的律师就该公司的移动应用程序分销协议(MADAS)进行了激烈争辩,该协议要求手机制造商(OEM)预装谷歌搜索应用程序和Chrome浏览器应用程序,以换取谷歌应用商店的免费授权。

谷歌的律师阿方索·拉马德里德(Alfonso Lamadrid)说:“正是这种许可模式吸引了原始设备制造商使用安卓平台,并帮助他们以尽可能低的价格提供高质量用户体验。 人们使用谷歌是因为他们选择了我们,而非被迫为之。 ”

欧盟委员会律师卡洛斯·乌拉卡·卡维德斯(Carlos Urraca Caviedes)驳斥了这一论点,称这些交易和其他限制是谷歌对手机制造商使用的胡萝卜加大棒政策。

他在法庭上表示:“这些措施帮助谷歌确保其竞争对手不会达到某种临界规模来挑战其主导地位。 ”他还表示,作为全球最受欢迎的互联网搜索引擎,谷歌拥有庞大的市场力量和用户数量,这样的交易没有必要,谷歌的所作所为“超出了开发和维护安卓平台的必要范围”。

谷歌再遭欧盟反垄断投诉2

当地时间9月27日,谷歌公司对欧盟反垄断监管机构提起上诉,要求欧洲普通法院撤销与其安卓操作系统有关的43.4亿欧元(约合51亿美元)的罚款,这笔罚款的金额创下了历史纪录。

在位于卢森堡的欧盟普通法院举行的为期五天的听证会上,谷歌公司希望证明,欧盟委员会要求其修改与安卓手机制造商之间涉嫌反竞争的合同是错误的。 安卓系统是该地区绝大多数移动设备的操作系统。 谷歌表示,安卓系统非但没有阻碍竞争对手和损害用户,反而在鼓励竞争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2018年,欧盟反垄断机构对谷歌开出历史上金额最大的反垄断罚单。 欧盟反垄断机构表示,谷歌从2011年起迫使厂商预安装旗下应用,包括谷歌搜索、Chrome浏览器和Google Play应用商店等。 欧盟反垄断机构称,谷歌公司自2011年以来一直都在利用安卓操作系统来打压竞争对手,并且利用安卓系统巩固其搜索引擎的主导地位。

对于这项罚款,谷歌公司表示,欧盟对其广受欢迎的操作系统的指责是没有根据的,谷歌公司要求厂商打包安装旗下应用是为了收回免费提供这一系统的成本,但这项措施并不阻碍用户下载并使用竞争对手的应用程序。 谷歌还称,免费开源的安卓系统促使手机价格降低,并刺激了苹果公司降价。 除此之外,谷歌方面还表示,安卓系统支撑起了数千家企业,促进了竞争而非阻碍竞争。

谷歌公司律师梅雷迪思皮克福德在法庭上表示:“苹果公司与安卓系统之间的竞争才是这个行业中真正的竞争态势,而欧盟委员会对此视而不见。 欧盟反垄断监管机构忽略了竞争对手苹果公司,苹果公司在其手机上偏爱使用自己的服务,比如苹果自己的浏览器。 欧盟委员会对市场的定义过于狭隘,淡化了极其强大的苹果公司对市场施加的强大约束力,却错误地判定谷歌在移动操作系统和应用商店领域中占据主导地位,而实际上谷歌是一个强有力的市场颠覆者。 ”

今年6月,法国竞争事务监察总署宣布,因谷歌公司滥用在线广告市场的主导地位,该机构决定对其罚款2.2亿欧元。 此外,欧盟委员会还对谷歌公司的在线广告业务是否违反欧盟竞争规则展开调查。

本月14日,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宣布,因谷歌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决定对其处以2074亿韩元(约合1.77亿美元)罚款。 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在声明中说,谷歌阻碍三星等手机制造商生产搭载定制版安卓手机操作系统的手机,限制其竞争对手开发的操作系统进入市场,同时遏制了创新。

他山之石:美国反垄断往事

“反垄断”这个词,很快就会彻底改变你我的生活。

搜索引擎

全文2130字,阅读约需5分钟

文 | X 科技 实验室

2020年1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正式起草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指南,这意味着我们每天都在用的很多App的运营方式,将发生明显改变,同时大量国内 科技 巨头的经营策略,也势必要做出巨大调整。

中国的反垄断指南还在征集意见之中,不过,我们或许可以通过美国人的做法,来了解反垄断,以预判未来。

什么样的“垄断”会被重罚?

迄今为止,对 科技 行业影响最深远的反垄断案,是从1998年到2001年的“合众国诉微软案”。

你猜,微软因为垄断遭到重罚,是哪款产品惹来的祸?

A. Windows 操作系统;B. Office 办公软件;C. IE浏览器

正确答案是C,三个选项里最糟糕的、最不能打的产品,IE浏览器。

其实IE推出前,微软也接受过反垄断调查,但总是不了了之。 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Windows在公平竞争的前提下真刀真枪赢来了市场地位。

而IE,无论其自身产品素质如何,却是借助Windows的力量才获得了浏览器市场的垄断位置。

浏览器,作为一种应用软件,本质上与办公软件或 游戏 软件一样,是独立于操作系统之外的。 是否购买下载,下载谁家产品,应该由用户自己决定。

微软

但95年,微软推出IE浏览器时,将它与已经垄断操作系统市场的Windows捆绑搭售。 通过这一策略,微软直接干掉了当时在浏览器市场拥有90%市占率的网景。

美国司法部被曝考虑拆分安卓和浏览器业务

这就属于用了不讲武德的阴招,让人无法忍受。

谷歌

它意味着对于所有PC软件创业者来说,只要微软看上了你的赛道,就可以模仿出一款类似产品,然后利用绕不开的Windows系统,直接把你的产品整垮,哪怕它并不是一款足够优秀的产品。

在市场经济中,这种利用某一款产品的垄断地位,帮助自家其它产品打压竞品,获得另一品类的垄断地位,是绝对不能被容忍的。

安卓

前不久,美国司法部正式对谷歌提起反垄断诉讼,与当年微软案异曲同工的是,谷歌被认为利用安卓操作系统的垄断地位,要求移动设备制造商将谷歌作为设备的默认搜索入口,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回到中国,我们也可以思考一下:微信上不能转发抖音的链接,却能快速分享快手,微视的内容,请问这种做法和微软、谷歌对比,有哪些本质上的区别呢?大家可以在评论区和我们交流。

“反垄断”的具体手段会是什么?

针对“反垄断”最有效的手段是什么?其实就一个字:拆。

继续讲刚才的故事。 2000年,“合众国诉微软案”初审结果公布,微软被要求强制性地拆成两个公司,一个做系统的公司和一个经营其他软件的公司。

不过这个判决并没有真正执行。

2000年适逢美国大选,当时与微软关系更密切的共和党代替民主党上台。 第二年,微软与美国司法部达成了和解,避免了被拆分的命运。

微软之外, 科技 行业并不算太长的 历史 中,最知名的一次拆分发生在AT&T公司身上。 你也许没听过AT&T,但你大概率知道,发明电话的人是贝尔,而AT&T实质上就是贝尔创建的。

相当长一段时间里,这家公司在美国的体量与地位,可以类比为今天中国的“三大运营商+华为中兴+中科院信息工程研究所”,甚至还要更强。

现在你很少能听到这家曾经的巨无霸公司,主要是因为在1984年。 根据美国的反垄断法,AT&T被拆分,部分电信业务被剥离出公司,划分成了8家小公司。

通过欧美的一些案例观察,对待所有已经形成垄断的巨头公司,最有效的制裁手段,只有拆分。

像罚款这样的惩戒,对巨头来说根本无关痛痒。 比如谷歌,过往几年,在欧洲经常受到反垄断调查,并且被罚了近百亿美元,但其根基一点没受到动摇。

而今年美国司法部的诉讼之所以令谷歌紧张,是因为有分析认为,最后的判决结果,很可能会强制谷歌出售全球市占率第一的Chrome浏览器以及部分广告业务。

我们回头再来看现在国内BAT在内的互联网巨头,每家公司都有数不清的业务线,更不要说通过财务投资入股了多少家创业公司。

“反垄断”会怎样改变普通人的生活?

80后、90后应该会记得,当我们刚开始接触计算机和互联网时,无论是街头的网吧还是学校的微机室,总会用IE浏览器那个大大的“E”字来指代“上网”。

2010年之前,仿佛IE浏览器就是互联网,互联网就是IE浏览器。

如果没有针对微软的那场反垄断案,很可能到今天,所有人用的仍然是IE浏览器。 而在没有选择与比较的情况下,我们不会觉得IE难用,只会认为浏览器就是这样,想象不到还有其它可能。

垄断的原罪,往往并不是从你身上赚钱,赚很多钱,而是让整个市场失去可能性,让所有人失去选择的权利,让你认为本应如此,只能如此。

故事讲到这里,我们讲的其实不仅是发生在美国的故事,也是今天正发生在中国的故事。 巨头的触角可以伸入任何行业,并通过本身拥有的资金,资源,品牌优势来碾压其他公司。

今天很多人会觉得,淘宝只能用支付宝支付是天经地义的,微信不能分享其它公司链接是理所当然的,网络搜索只展示百家号的文章是无法避免的。 这时,我们的想象力某种意义上已经被垄断锁死了。

这样持续下去,如果有一天,当你打车、网购、订机票、叫外卖、刷短视频只能在某几个APP上实现的时候,企业是不是还愿意把用户的需求放在第一位,又有谁有权利来约束这些企业的行为?

作者:X 科技 实验室

  •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 本文地址:https://m.srwj168.com.cn/keji312/14794.html
与上汽集团合作交流比以往更加紧密 通用汽车回应中国业务重组传
高管层动荡中崛起的新势力 OpenAI权力大洗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