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 理响中国 评论员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原标题:【理响中国】《党建》评论员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本刊评论员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排在第一位的就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全过程,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是最高的政治领导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在、幸福所在。

党的领导是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是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根本保证,毫无疑问,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就要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全面、系统、整体地落实党的领导。

要坚持党中央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最高政治原则,“两个维护”是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决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能在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讲条件、打折扣、搞变通。

要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学得更深一些、悟得更透一些、做得更实一些,全面系统掌握这一思想的基本观点、科学体系,把握好这一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学出政治忠诚,学出使命担当,学出实干精神,学出深厚情怀,学出斗争本领,学出清醒坚定,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要持之以恒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保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高度自觉,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不断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完善党的建设制度机制,充分调动全党抓改革、促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食品安全出现的违法侵权案件,结合工作实际,公职人员如何在工作中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如何

首先要破除官僚主义,特权思想,树立敬民、畏民、为民的意识。 今年是民生年,保障人权与民生之间有何关联?保障人权就是保障人的生存权与发展权,保障民生就是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权,因此解决民生问题就是最大的最有效的保障人权。 一、 生存权和发展权——国家引导经济发展为主与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相结合生存和发展是人的基本权利,在我国被视为首要人权,第一人权。 生存权和人身权是有区别的。 人身权是指人的身体(生命)不受非法限制,不受非法侵犯;生存权是指人有免于因基本生活资料的缺乏而丧失生命的权利。 我国把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作为人权集合体中的首要权利给以尊重和保障,客观原因是我国的特殊国情。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在改革开放之前,从整体上说整个国家都没有摆脱饥饿问题,即生存问题。 只是在近二十几年中,邓小平同志提出改革开放路线以后,我国才从整体上实现了温饱,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阶段。 就是到现在,以人平生活费650元的低标准计算,农村尚有近3000万人处于温饱线以下,在城市也存在3000多万的失业人群和低收入人群,这一国情决定了我国在过去相当长的时期和今后一定时期内,国家必须要把人民的生存和发展作为最基本的、最首要的人权予以尊重和保障。 道理很简单,其它的大多数人权的实现,要以人的存在为前提,失去了这个前提,权利主体就消失了。 主观原因是执政党和国家的性质。 党和国家代表人民利益,当然包括协调各阶层人民之间的利益矛盾、利益冲突,但并不是没有倾斜,在各种利益矛盾、利益冲突中,党和国家首先要代表、要维护人民的生存和基本发展的利益和权利。 如果没有这一点,党和国家代表人民利益就会沦为一句空话。 我国尊重和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应该采取何种基本方式呢?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在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主要是通过征收高额税收,由国家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来解决这一权利的实现问题。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通过发展经济实现人民生存和发展的权利是唯一可行的途径。 在邓小平同志主导下,党确定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路线,这条路线本身就体现了对人民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尊重。 这二十余年来,由于党和国家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发展才是硬道理”,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社会财富快速增长,人民的生活水平极大改善,生存权和发展权对于绝大多数中国人来说从一种应然权利变为实际享受的权利。 即便在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以后,解决贫困地区和贫困人群的生存和基本发展问题,还必须主要采取国家扶持、引导这些地区和这部份人民发展经济的方式。 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应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把它作为保障人民生存权和发展权的一个不可或缺并且地位越来越重要的基本方式。 二、 公民民主权利和政治权利——国家主导推进权利的发展公民的民主权利和政治权利,是人权的基本内容之一。 公民民主权利和政治权利的实现途径,综观世界各国民主历程,有两种基本方式,一是通过社会对抗的方式,一是国家主导的方式。 我国发展公民的民主权利和政治权利应该采用国家主导推进的基本方式,有两个主要原因:第一个原因是执政党和国家的性质。 我国是工人阶级通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中国共产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没有任何党派私利可言,人民利益就是党的最高利益。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发展我国公民的政治民主权利,是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也是党的执政理念和执政目标。 人民的要求和执政党的主张是高度一致的。 我国宪法明文规定,国家的发展目标之一是推动政治文明的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党的十六大报告也提出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事实充分证明,执政党和国家是实心实意推动公民的民主权利和政治权利的发展和全面实现的。 第二个原因是社会稳定的需要。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发展是第一要务,发展又必须以社会稳定为前提。 邓小平同志深刻总结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经验教训,指出稳定是中国压倒一切的大事,没有社会稳定,改革、发展等什么也谈不上,发展公民的民主权利、政治权利当然也谈不上。 由于历史的种种原因,我国社会还潜伏着各种深层次矛盾,不稳定的因素尚未根本消除。 因此,我国必须在稳定的社会环境下发展公民的民主权利和政治权利,稳定的关键就是必须在执政党和国家的主导下推进公民的民主权利和政治权利的发展。 三、 个人自由——国家尊重个人自由与集体利益优先相协调个人自由,就是人作为个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边界之内自由支配自己行为的权利。 与西方文化传统相比,中国文化传统缺乏对个人自由的尊重。 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和从事建设的初期阶段,受历史条件的决定,强调个人对组织、对国家的高度服从。 在国家转为市场经济体制后,经济社会生活日益多元化,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人的自主性、独立性、选择性、差异性也在增大,国家对个人自由也越来越尊重,个人自由的空间越来越广阔。 个人爱好、个人兴趣,只要不影响社会的整体利益,国家和社会就给予充分的包容。 以文艺为例,人们在文艺欣赏上,可以喜欢这种艺术形式,也可以喜欢那种艺术形式;可以追“星”,也可以不追 “星”;可以追这个“星”,也可以追那个“星”。 人们的个人爱好得到了充分尊重,个人选择空间越来越大,这在我国农村也得到了明显的表现。 就个人发展而言,国家尊重个人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发展自己的最佳途径。 我们还应看到,个人自由的享受程度也与个人素质有关。 从整体上看,我国人民个人素质不是很高,个人自由空间扩张过度,国家管理又不能跟上,就可能导致滥用自由,社会混乱,最终损害人民自己的利益。 我们不能照搬西方模式来设计我国的个人自由空间。 与国家尊重个人自由相应,有限国家、有限政府的理念在我国上下越来越得到理解与认可。 我国文化传统崇拜强势国家,建国后由于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强化政府职能,和我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强政府”理念暗相应合。 我国已经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代替计划经济体制,市场经济的特征是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国家要退出一定的社会领域,把它们留给社会自治、个人自治。 有限国家(政府)的理念,不仅是指国家(政府)必须依法办事,更是指国家(政府)活动的空间有限,这样才从根本上为个人自由腾出广阔的空间。 当然,我们也应注意到国家权力在相当时期内不应过分收缩。 同时我们也应看到,个人生活在群体之中,个人无法离开社会独立生活。 个人自由可能和集体利益发生冲撞,集体利益原则上具有优先性。 因此,应确立国家尊重个人自由与集体利益优先相协调的原则。 四、 社会权——国家强化劳动保障和劳动监察与建立、健全以适度水平为目标的社会保障体系相结合社会权是一个集合性概念。 对“社会权”,不同的人出于不同目的从不同角度在不同场合可以有不同的解释。 我们这里所说的社会权,主要指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弱势人群受到国家特殊保护和物质帮助的权利。 我国应怎样尊重和保障人民的社会权呢?我认为主要有两点:一是强化劳动保障和劳动监察,二是建立健全适度水平的社会保障体系。 先说其一。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是“经济人”,“经济人”的天性是攫取最大利润,压低劳动力成本是取得利润的最便捷方式之一。 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能依靠雇主的“良心自觉”,而要依靠国家权力的强势介入。 我国尚处在市场经济的初期,许多私营企业主尚处在原始积累阶段,不择手段积累财富的欲望最为强烈。 事实上这些年来,劳动者权益受到侵犯的情况非常严重。 如拖欠工资,压低工资;忽视劳动安全,强迫员工有毒高危作业;强迫劳动,限制人身自由;延长劳动时间,侵犯劳动者最基本的休息权利;侮辱员工人格等。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走“以人为本”的发展道路,不能走西方市场经济初期“羊吃人”、“血腥工场”的道路。 要坚决纠正一些地方政府为片面追求发展速度,引进“外资”,忽视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作法。 各级政府及其领导人应该认识到,保障劳动者权益既是人权保障的重要内容,又事关社会稳定的大局,最终也会影响到雇主利益的实现。 再说其二。 我国经过近些年来的努力,在城镇已经初步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当前的主要问题是扩大覆盖面,不但要覆盖城镇,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将社会保障制度向农村推进。 我国的社会保障程度在相当长时期内,只能是适度水平,甚至是低水平,而不可能是高福利。 为什么呢?我认为有三个原因:一是国力,二是国情,三是价值取向。 国力,我国人平国民收入刚过一千美元,国家财力不允许搞“福利社会”。 国情,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促进经济发展是首要目标,我们选择了市场经济的发展机制,要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基本方法就是与利益挂钩。 高福利是以平等为导向,在我国国情下不利于市场主体积极性的发挥。 价值取向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在我国以生存权为社会权的主要道德基础会得到较多数人的认同,如果象北欧国家那样,以平等生活享受权为社会权的道德基础,未必能得到多数人的认同。 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就要依法严厉打击“三股势力”的各种分裂破坏活动。 在新疆,依法打击“三股势力”的分裂破坏活动是尊重和保障各族人民人权的重要内容。 没有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人权的实现就没有基本的社会条件。 境内外“三股势力”所策划、制造的一系列打、砸、抢、烧暴力恐怖事件,是对人的最基本权利生命权的严重侵害。 打击极少数民族分裂分子,正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和保障绝大多数人的人权,更好地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各级政法机关要认真履行依法严厉打击“三股势力”分裂破坏活动的政治责任,用实际行动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实现各族人民享有充分人权的目标。 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就要切实尊重和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以及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 必须切实树立维护社会秩序与保护人权、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的观念,既要认识到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是保护多数人权利的需要,又要在实施执法和管理过程中注意保护相对人的权利;既要认识到依法及时打击犯罪是对大多数人权利的保护,也要在刑事诉讼活动的各个环节严格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既要严格履行惩罚和改造罪犯的职责,又要有效保障罪犯的人权。 广大政法干警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在执法活动中切实做到尊重和保障人权。 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就要防止政法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的行为。 政法机关落实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就是要树立“有限权力”意识,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正确处理好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公权力,不得滥用公权力,更不得以履行职责为名侵犯公民的私权利。 政法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是对法定职责的背弃,它比一般的侵犯人权的行为影响更恶劣、危害更严重。 当前,政法机关中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的主要有三类案件:一是渎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案件;二是非法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案件;三是非法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案件等。 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就要结合实际工作,增强政法队伍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既要在执行实体法上下功夫,也要在落实程序法上用气力,真正从源头上遏制侵犯人权现象的发生。 牢固树立并努力实践依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观念,是政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新时期的新要求。 各级政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把学习宪法、增强宪法观念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更加牢固地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切实承担起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社会责任,使“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和依法办事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为维护新疆的社会政治稳定、推进自治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进程作出新的贡献!

浅析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现实意义论文

建设法治化国家,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必由之路。 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现实意义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现实意义论文:《试谈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现实意义》 摘 要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改革已深入我国各个领域,法治建设被推上了一个新的高度,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法律法规,创造更加安定和谐的社会局面已经刻不容缓。 本文主要论述法治建设在中国的形成历史与发展,以及它的现实意义。 1997年召开的中共十五大政治报告,首次明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 中央领导人把依法治国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针,此后我国开始走上了法治建设的道路。 在中国现代化建设当中,法治建设始终走在最前沿,有了法治的保驾护航才能维护国家安定团结,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建设提供稳定的环境保障。 中国近代的法治建设之路可以说是在曲折中逐步走向成熟,它的形成和发展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一、法治建设的内涵和意义 法治是一种社会状态,是使个人权利能够得到有效保障,国家权利能够得到有效制约的一种平衡状态。 我们在理解法治的时候要把个人权利的保障和控制国家权力结合起来,而不能一分为二。 各国的法治总是由各国的国情和社会制度决定并与之相适应的。 法治建设就是在一定的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法治建设它是一种国家制度,是确立一国阶级统治关系的基本制度。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人民的主张、理念,也是中国人民的实践成果。 中国的法治建设是在民主体制下,人民拥有超越立法者和政府的最高主权。 法治建设保障的主体是人民的各项合法权利,通过立法、司法、执法维护人民的利益。 二、法治建设的现实意义 法治建设是历史发展的趋势、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历史车轮的迈进,从封建社会的人治,到如今改革开放的依法治国,法治国家的建设已经日趋完善。 法治说到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象征,是保证社会和谐有序发展的重要条件。 它的根本目标就在于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而公平正义恰恰是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 一个进步的社会,它在何种程度上实现了公平正义,就在何种程度上实现了文明。 法治建设是国家实现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 法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保障社会各项事务都能在安定有序的环境下运行,是推动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基石,社会主义国家的安定团结需要法治的维护。 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看,社会主义国家的法治建设是必不可少的。 我们纵观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史,不难发现轻视法治建设对治国是百害而无一利的,值得我们反省的例子比如苏联的肃反文化,而在我国轻视法治也曾经造成了惨重的损失,““””是我国忽视法治建设的典型。 这两次重大错误的发生,都是背离了社会主义法制原则,破坏了社会主义民主。 新社会我国的法治建设又走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报告论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明确将“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并提出要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同时,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 同时报告还首次提出了“法治思维”。 “法治思维”要求我们对工作方式思想思维进行转变,宣扬法律精神,捍卫法律原则,将依法行事贯彻实施。 可以说这对司法体制改革和司法机关独立司法等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人民的幸福就是最高的法律”,这是培根的名言,相信我们并不陌生。 我们要追求公平公正善于运用法治建设国家,运用法律维护社会秩序,在人的能动力作用下将法律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尊重人的主体地位。 同时将法治建设进行到底,用法律进行社会管理,调节社会关系,用法律保障人民生活的幸福安定。 回顾我国的法治建设之路,是漫长而曲折的,但是前途却是光明的。 从过去的人治到现如今的法治社会,我国的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建设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国,开创了一片崭新的局面,在中央集体领导人的带领下,相信我国的法治建设将会走上更加辉煌的道路。 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论文:《试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及其建设》 【内容提要】 本文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内涵及特征出发,论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作用,初步分析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主要途径。 【关键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治文化 建设途径 法治作为迄今为止最好的治国理政方式,它不仅是有形的制度,同时也是无形的文化。 法治是否昌明、法治的要求能否落到实处、法治的成果能否真正有益于社会进步与社会和谐,从根本上取决于是否有良好的法治文化作为支撑。 作为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法治文化是以平等、公正、自由、诚信和人权等为主要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的文化,本身具有权利和义务一致的规范性。 因此,弘扬法治精神,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环节。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内涵及特征 我国著名法学家龚瑞祥教授指出:“所谓‘法治’,不仅仅是指‘以法治国’,还包含着用于法治的法律必须遵循的原则,如‘公正原则’、‘平等原则’、‘维护人的尊严的原则’等。 也就是说,法律是确定的、公认的理想,而非我们通常所称的‘长官意志’。 法治高于法律是立法者和司法者用以检验法律能否生效的原则。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文化体系是一种以“正义”为价值取向的、以西方法治文化为范式的、以传统中国法律文化为根基的法治文化。 它在显型结构层面上表现为:制定良好的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完备的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完善的法律组织和法律设施;严格的执法和司法程序。 在隐型结构层面上主要表现为社会主体的信法、守法、用法心理;较强的民主意识、正义观念和权利观念;法律的权威至上观念、依法办事的精神和法治的思想等,是一种内容结构和谐统一的法治文化。 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民主政治,是这一法治文化体系的本质所在。 而围绕这一本质展开的各项条件、措施和效果,即以法治为特征的物质文化、政治文化、精神文化的全面生成,则是这一法治文化体系的具体要求和现实标志。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生成属于一种“后发混合式”的模式。 从其生成的动力来讲既有外在动力也有内在动力。 一方面,其生成依赖于中国社会的内在力量,这些内在力量就是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民主政治、法律(良法)、道德、教育和社会主体需求的转向等社会因素。 另一方面,它一直受到外来法治文化的刺激,特别是西方法治文化的刺激,这种刺激表现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各个方面。 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有其独特性。 1. 民族性。 中国传统法治文化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文化传统积淀的产物,经世代相传而取得了稳固的地位,形成一种“超稳定形态”,即使受到外来文化的冲击,它也会坚守自己的阵地,至今仍在影响着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它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思维方式、法律观念、法律情感以及行为模式,并已内化为中华民族法律文化的心理和性格,影响着当代中国人的法律心理、法律意识和行为模式的选择。 2. 现代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现代性表现在它能与当代的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相伴相生,是当代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一方面,市场经济呼唤法治文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与之相适应,市场经济本身就是法治经济;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对法治文化也产生了深刻而全面的影响,法治文化以市场经济为根据,进行理论创新,以一种新的形式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3. 开放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开放性表现在它从不固步自封,善于吸收人类有益的法治文化成果,特别表现在对西方“法治”思想和理论的移植和借鉴上。 随着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以及法律趋同化现象的出现,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与西方的法治文化必将互相融合并存,整个人类社会都将向“大同法治世界”的方向发展。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作用 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既具有前瞻性,又具有时代性。 建设法治文化,不仅是坚持人民当家作主、防止权力异化的有力保障,而且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一切权力为人民”的重要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以人民当家作主为逻辑起点,强调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要求权力服从于宪法和法律,并使权力始终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轨道上运行。 同时,法治文化在为监督与制约国家权力提供思想保障的同时,也通过合理借鉴国外的先进制度并结合中国实践进行制度创新,从而为权力的有效监督与制约提供智力支持。 在新的历史时期,仅仅注重对权力进行制约是不够的。 因此,构建法治文化同时还要保障权力的有效行使。 权力具有客观性,只要将权力运用好,就能更好地为人民谋利益。 但怎样用好权,从而使权力既有限、又有效地得到行使,必须有赖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引导。 法治文化要求国家机关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权力,不越权、不滥权、不惜权,最大限度地履行法定职责。 同时,法治文化还要求国家机关必须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力。 程序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也包括维护程序法的权威。 因此,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按程序行使权力,从而不仅实现正义,而且以看得见的形式实现正义,同时提高权力运行的效率,更有效地为人民谋利益。 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 任何社会建设都是在一定的文化环境中进行的,和谐社会建设也离不开必要的文化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之一,可以在多重意义上满足和谐社会的内在需要。 和谐社会是充满活力的社会,一个充满活力的社会,必须调动整个社会的积极性,使整个社会的成员充满活力。 整个社会成员要充满活力,要求每个成员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护,以及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都需要法律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法律也就通过它的这些作用,为社会的和谐提供最生动、最富有生机的力量。 和谐社会要谋求安定有序,而任何安定有序,都是在规则的基础上,无规则便无秩序。 而在所有的秩序中,法律的秩序规则是最明确、最具有外在强制性的,因此,法律在维护社会安定有序上有着它不同于道德、传统、习惯的独特作用。 和谐社会要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法治在维护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和谐社会要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目标,没有法治文化作为基础是断不可能的。 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 党的报告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而“中国现代法治不可能只是一套细密的文字法规加一套严格的司法体系,而是与亿万中国人的价值、观念、心态以及行为相联系的”。 因为任何制度都需要人去制定,更需要人去遵守,如果没有人的道德信仰、价值理念相配合,再好的制度也会被侵蚀得面目全非。 只有当亿万中国人的价值、观念、心态以及行为中,有关法治的价值理念占有了稳固之地并渐成一种法治文化,并进而成为中国文化传统内容的一部分时,我国的法治才有了真正坚实的社会人文心理基础。 因此,目前只有努力培养我国民众的法治理念,建设法治文化,改良、培育中国法治的“土壤”,才可能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 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主要途径 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指出:“在任何一项伟大的事业背后,必然存在着一种精神的力量,尤为重要的是这种精神的力量一定与该事业的背景有密切的根源。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它需要全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努力。 1. 培育公民对法律的崇尚和信仰 法治文化的培育旨在为法治国家奠定尊崇法治的社会文化意识基础。 一个社会能否建立起法治,先决条件之一就是这个社会有无尊崇法治的心理,是否培养起了追求法治的信念。 法治文化形成以公民具有一定程度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质为前提。 社会主体的法律信仰是法治社会的灵魂,是法治文化的精髓。 社会主体对法律的信仰必须具备两个前提,一是法律自身的正义性。 博登海默指出:“法律是正义和秩序的综合体”,法律必然体现为一种社会正义。 社会主体对法律的真诚信仰来自于法律自身所具有的公平、正义和对人类的关爱精神,社会主体正是基于这种信仰而对法律自觉遵守。 二是法律实施的正义性。 社会主体对法律的真诚信仰在于因法律实施的正义而对法律的神圣产生高度认同感,在于法治历程中对法律强烈的自觉意识。 在全国范围内推进普法教育,不仅是普及现代法律知识,更为重要的是培养公民对法律的信仰,逐步实现全社会整体法律素质的提高、法律信仰的塑造、法治文化的形成。 只有唤起个人的权利意识,才有可能真正树立起现代法治观念和公民意识。 另外,还应该通过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等良性法律实践的教育活动,增进公民对诉讼的信任和期待,培育公民对法律的信仰心理。 2. 大力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既体现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一般规律,符合法治文化的一般特征,又富有中国特色和中国气派。 因此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报告指出,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团结奋进的不竭动力。 在五千多年的文明发展和历史演进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 然而,民族精神在某种意义上说,与法治存在着密切联系。 我们应该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纳入中华文化体系之中,树立并维护宪法和法律在中华文化体系中的地位;将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等理念融入中华文化的价值内涵,体现权利保障和权力制约理念,使法治文化成为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成为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 一旦如此,就能进一步发挥宪法和法律的文化功能。 使分处各阶层的社会成员,能从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中获得切实利益、得到精神上的愉悦和满足,并能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中华民族精神的新标志。 使之成为凝聚中华民族精神的新载体。 3. 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发展 改革创新是我们时代精神的核心。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必须发扬改革创新精神,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不断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注入新鲜血液。 坚持理论创新,推动法治文化的一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供有益的理论支撑。 只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理论创新,科学回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没的重大理论问题,才能不断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理论体系。 坚持制度创新,以改革创新精神深化政治体制革,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奠定制度基础。 政治体制改革是我国全面改革的中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核心环节之一。 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改变原先不合理、不科学的体制.树立并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使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有相应的制度依托。 坚持实践创新,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提供实践素材。 法治文化是广大人民的事业,人民群众的实践创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不竭动力。 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实践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文化形态。 因此,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丰富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实践基础。 参考文献: [1] 赵学昌.试论法治文化的培育[J].当代教育论坛,2007,(7). [2] 张波.论当代中国法律文化的多样性及中国特色法治文化的生成[J].南京社会科学,2001,(11). [3] 齐艳苓.法治文化及其培育探析[J].理论月刊,2007,(6). [4] 孙晓媛.论构建中国特色的法治文化[J].广西社会科学,2003,(4). 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论文:《浅谈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摘 要】法治建设是一个整体,其中的每一部分、环节都有一个如何科学发展的问题,内部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发展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在法制系统之中,最基本的组成单元是需要内在元素自身的协调,应当具有内在的统一性和整体性。 只有具有统一性和整体性,依法各个部分或者环节的发展才是协调的、可持续的,也才具有强大的活力。 从法律运行来看,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必须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法律体系来看,各个法律部门都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以构建和完善;从法律价值来看,科学发展观体现了我国法律的核心价值。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所以,科学发展观是我国法制建设的重要理论指针。 法治是人类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手段。 法治是一种宏观的治国方略,指国家在多种社会控制手段面前选择以法律为主的手段进行控制和治理,即“依法治国”;法治是一种理性的办事原则,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社会主义法治批判地继承了人类文明发展史上的优秀成果,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法治思想。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内涵十分丰富,其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以个人的意来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权威的标准。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 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根据发展民主,健全法治,建设法治国家的基本方针,我国的依法治国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这30年的法治改革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从1978年到1994年,这是从人治到法制的转变阶段。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标志着我国新时期法制建设的开始。 但那时法制的主要理念是把法治当作专政的工具,法制对于社会生活、经济活动、国家制度文明进展的制度价值几乎没有。 第二个阶段是从1994年到2004年,是政策之治的阶段。 这一阶段的政策有一定的程序性、权威性和公开性,并以文件、规范、规章等合法的形式表现出来。 这十年里非常突出的一个现象就是用政策、文件来治国。 政策之治是追求短期效果,缺乏法律本身应有的一些基本特征,而法制要求规范,要求它的规则性具有可预期性以及有相应的司法机构来支持,这些都是政策之治不具备的。 第三个阶段从2004年至今,是从政策之治向法治的转型。 这一阶段的立法,大多数涉及我国改革多年来一直没有解决的最深层的矛盾、最重大的利益冲突。 2004年修宪,第一次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私有财产及其权利写进宪法。 其后《物权法》、《劳动合同法》的制定,《公司法》、《证券法》的修改等都是涉及人们利益的法律。 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必要性及问题 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方式、程序必须由法律规定并予以保障。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最可能通过法治的方式表现出来,而社会主义法治也必须从民主中获得自己政治的和道德的合法性。 没有民主,法治就缺少了其重要的基石。 正是基于这样的理念,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法治是法律规则的统治,规则的制定是实行法治的前提。 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法律制定的民主程序把人民的意志反映在法律当中,因此,法治就是按照人民的意志治理国家。 三、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途径 “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 为了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必须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走依法治国之路。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发展道路。 当前,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步伐,应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方位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开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局面。 邓小平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 只有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的方针,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快速地推进,才能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 (二)把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的目标。 改革开放近二十年以来,我国立法工作取得了重大的发展,立法数量急剧增长,初步形成了一个以宪法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三)以加强和完善执法、司法为目标,推进行政执法制度和司法制度改革。 经过几十年特别是近20年的探索,我国初步建立起了有中国特色的行政执法制度与司法制度。 从总体上讲,行政执法工作和司法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等各方面,都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法律文化,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以继承、发扬人类法律文化的优秀成果、符合人民意愿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为其思想基础与文化资源。 我们在普法教育中,要以领导干部的民主法制教育为重点。 只有广大干部群众真正懂得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重要意义,才能真正认真地执法、守法、监督法律的实施。 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践中,我们要在继承历史上和国外合理的进步的法律文化基础上,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精神,努力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 参考文献 [1] 武育香.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民主法制建设[J].理论建设,2006(1):45-48. [2] 谢鹏程.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J].中国社会科学, 2007(1):79-80. 猜你喜欢: 1. 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 2.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心得体会 3. 学习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 4. 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5. 浅析法治社会思修论文 6. 论依法治国的形势与政策论文2000字

学习党课四个全面的心得体会

四个全面的思想,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这是一个重大战略思想,是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对新形势下治国理政新的战略思考、新的战略要求、新的战略部署。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3篇学习党课四个全面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阅读。

学习党课四个全面的心得体会范文一

党的后,同志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大命题,立即在全国上下、国内国外引起强烈反响和广泛热议。 中国梦具有什么样的科学内涵和精髓要义呢?同志指出:党的描绘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发出了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时代号召。 根据党的精神,我们明确提出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中国梦的本质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 我们的奋斗目标是,到20xx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在20xx年基础上翻一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到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当前,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正在为实现党的提出的奋斗目标而奋发努力,正在朝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勇前进。 这是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是时代的主题。 由此可见,中国梦这一重大命题内含到中国共产党成立120xx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20xx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它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高度一致。 中国梦对上述系列目标任务进行统摄提升、提炼概括,作出了通俗易懂、简明扼要、群众易于接受的形象表达和生动表述。

中国梦的提出,成为时代的最强音,成为中国人民进军的号角。 它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注入新内涵,充分体现了我们党的责任担当和使命追求,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全体人民的庄严承诺,是党和国家面向未来的政治宣言,是引领中国走向未来和激励中华儿女团结奋进的精神旗帜。

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中国梦的关系来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实现中国梦的阶段性目标。 其基本内涵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20xx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因此,到20xx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也就成为我们党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中的第一个目标。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虽然只是一字之差,含义却发生了质变。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正在进行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将来完成时,是到20xx年要完成的任务、实现的目标。 如果20xx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任务不能如期完成、目标不能如期实现,那么,中国梦的实现就会被延迟。 因此,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实现中国梦的前提和基础。

全面深化改革,是党的xx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 党的xx届三中全会为什么要确定全面深化改革这个主题?我们为什么要全面深化改革?同志深刻指出:实现党的描绘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要求全面深化改革。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继续充分释放全社会创造活力,要求全面深化改革。 解决我国发展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改善人民生活,要求全面深化改革。 这释放出一个重要信号,就是我们党将坚定不移高举改革开放的旗帜,坚定不移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也阐明了一个重要思想,就是我们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实现更大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是动力。

改革开放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带领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也是我们党最鲜明的旗帜。 这场新的伟大革命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现在,走过了极不平凡的历程。 我国30多年来取得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靠的就是改革开放。 事实雄辩地证明,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活力之源,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 当前,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综合国力竞争更加激烈,国际形势复杂多变。 在这样的新形势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靠什么?还是靠改革开放。 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一招。

全面深化改革不是推进一个领域的改革,而是要协调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全面深化改革要着力解决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现代化、影响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各种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努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前景。 因此,全面深化改革不仅对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巨大推动作用,而且是实现中国梦的强大动力。

学习党课四个全面的心得体会范文二

最是一年春好处,同心迈向新征程。 连日来,政协委员牢记使命、肩负重托,积极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责。 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即将完成各项议程,在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热烈气氛中胜利闭幕。 在党领导人民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关键时刻召开的这次会议,必将因其非同寻常的特殊意义而载入人民政协发展史册。

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建诤言、求真知,谋共识、聚合力,是人民政协的光荣传统,也是政协委员共商国是的生动体现。 会议期间,无论是审议全国政协会工作报告 、提案工作情况报告,还是列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 及其他报告,委员们始终以高度政治自觉坦诚议国是、同心谋发展。 从建言十三五规划编制,到关注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等宏观发展问题;从建议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司法改革等具体改革事项,到全面从严治党、构建良好政治生态,再到呼吁推动教育、就业、养老、医药卫生、环境治理等群众关心热点问题的解决,委员们提交了近千件提案,说问题有的放矢,提建议求真务实,为达成共识、凝聚力量作出积极努力,彰显人民政协在国家政治生活 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克难关需要形成合力,解难题尤需集纳众智。 值此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诸多挑战、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关键时期,通过协商民主制度渠道,发挥好政协人才荟萃、联系群众的优势尤其重要。 继续推进人民政协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为推进四个全面广纳群言、广谋良策、广聚智慧,就能找到最大公约数,增进最大共识度,形成最大凝聚力。 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广阔平台上,政协工作大有可为,委员履职大有作为。

民主激发活力,团结就是力量。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 山不辞土故能成其高,海不辞水故能成其深。 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基本政治制度,各族各界、各党派各团体商以求同、协以成事、共襄伟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 凝聚更加广泛共识、汇聚更加强大力量,就能向着宏伟目标不断迈出坚实步伐。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关键之年,全面依法治国开局之年,全面完成规划收官之年,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做好今年各项工作意义重大。 人民政协充分发挥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政协委员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就重大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及时反映群众诉求、科学总结基层经验,多察实情、多听民声、多建良言、多献良策,给党和政府当好参谋,为人民利益积极代言,必将在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征程上贡献更多智慧力量,镌刻更多闪光印记。

站在新的起点,端起历史规律的望远镜,纵览世界风云变化大棋局,审视国内改革发展基本面,艰和险可能构成一时挑战,但时和势都在我们这边,中国仍然拥有难得的战略机遇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越来越近,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举措扎实推进,更增强了我们的战略定力和三个自信.

在这万物复苏的早春时节,放眼神州生机勃勃的发展景象,伟大的事业、光荣的使命召唤我们踏着春天的脚步砥砺奋进、扬帆远航。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团结一心,下定决心,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奋力谱写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新篇章,合力铸就实现民族复兴梦想新辉煌!

学习党课四个全面的心得体会范文三

春节假期刚过,全国两会将至。 在这样的时间节点上,人民日报推出几经打磨、多次沟通后形成的重磅系列评论员文章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 明天将见报的第一篇,篇幅超过常规达到20xx字,《新闻联播》头条摘播700余字,新华社播发通稿、各地党报同时刊发,可谓人民日报评论的最高规格、最强火力。 可见其分量之重、意义之大,值得关注。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这四个全面体现了治国理政的新思想。 提法新。 再没有什么使命,比引领一个民族走向复兴更光荣;再没有什么事业,比团结十几亿人民共圆梦想更崇高。 以为的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正是报着这种坚定的信念,以中国梦开篇,布局内政外交,着眼长治久安,转作风、反腐败,抓改革、促转型,严党纪、正自身,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积极付诸实践,推动了经济转型,加快了改革步伐,凝聚了党心民心,赢得了广泛赞誉。 围绕战略方向、重点任务、主攻目标、保证力量四个方面,从去年12月在江苏调研时第一次提出后,在全国政协新年茶话会上、在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和集体学习中、在春节团拜会上他之所以一而再、再而三地不断强调,是他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和当今中国现状与发展的深入思考。 因此,国家

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说,四个全面是任两年多来,经过酝酿、深思熟虑形成的。 以同志为的党中央治国思路,非常鲜明地展现在全国人民面前,比笼统地谈治国理政更为具象、接地气。

内容新。 从文章总结的四个第一次可见一斑:第一次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定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一步;第一次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确定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第一次将全面依法治国,论述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姊妹篇,形成鸟之两翼、车之双轮 ;第一次为全面从严治党标定路径,要求增强从严治党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实效性。 这些提法,生动形象,说服力强。

思想新。 在这四个全面的施政方略里,既有目标又有举措,既有全局又有重点,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思想,深化了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这既是对我们党以往执政方略的一脉相承,又表明我们敢于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在新的起点上,开创一个全新格局勇气和魄力。

笔者认为,四个全面勾绘出了社会主义中国的未来图景,在今年的两会上,必将成为与会代表和委员们参政议政关注、讨论最多的热词。

这是我学习习四个全面心得体会,不足之处请大家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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