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克兰只需做好三件事 俄罗斯与北约直接对抗风险为零

就在很多人热议,北约会在何时与俄掀起全面战争之时,北约前副秘书长,却抛出了与众不同的一个观点。据俄罗斯卫星通讯社消息称,北约前高官认为,俄方与北约发生正面对抗的概率为零,北约也不会直接攻击俄罗斯。

其实俄罗斯之前的态度已经十分明显了,俄方曾说过,无意和北约起冲突。这也是为什么,尽管北约力量已经渗透到乌克兰战场了,俄军还能“装糊涂”打这么久,而没有翻脸。对于俄罗斯人来说,和北约“大动肝火”,根本就没有必要。正是因为如此,不少西方国家,现在逮着俄罗斯不想动武的态度,不断试探俄方的下限。

其中,允许乌军用外援的武器,攻击俄本土,就是个十分激进的做法,这样下去,俄罗斯和北约发生冲突的概率真的会为零吗?

事情是动态发展的,如果乌克兰真的在这中间,任由美西方继续拱火,那么俄罗斯的态度,很有可能会发生转变,最近俄方的一系列军演就很能说明问题。

毕竟对于俄罗斯来说,不想打不等于不敢打。而乌克兰在这其中,其实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如果说,乌克兰真的想让俄罗斯和北约起冲突的概率,逼近零的话,那么最好要做好三件事。

第一件事,乌方应该主动缓和挑衅引起的紧张局势,而不是推波助澜,借着美西方的支持,继续刺激俄罗斯。

第二件事,乌克兰人最好放弃加入北约这一妄想,北约不会接纳乌克兰,也不会把这么颗“定时炸弹”视为重要一员。不然的话,早在俄乌冲突开始之初,北约就应该找借口把乌克兰纳入麾下了,好启动北约的“集体防御条约”,让北约盟国借此机会,全面撕开和俄的战争口子。但很显然,北约没有这么做。反而是,三番五次拖着乌克兰,让乌方一等再等,入约的日子迟迟未到。所以说,乌克兰如果不想刺激俄罗斯和北约动武,就要“死了这条心”。

第三件事,乌克兰应该积极同俄罗斯展开对话,通过外交途径努力缩小分歧,而不是继续拉帮结派,错误引导西方国家,继续站队乌克兰,为虚假的“俄乌和平”做无用功,这样只会让俄乌关系越来越危险。当俄方利益,在所谓的和平之中,严重受损,大家觉得,俄罗斯人可能会答应乌克兰的“和平条约”吗?一次次的谈判失败,极有可能让俄方心灰意冷,加上美西方的集体施压,俄方只能使出“看家本领”了。

所以说,这三件事,乌克兰如果做好了,俄罗斯和北约直接开战的可能性确实会被大大降低,但实际情况是,乌克兰在某些方面,是反其道而行,这只会让俄乌局势陷入新的危险之中。


买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二手房交易的整个过程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 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 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 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 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2、二手房交易十项注意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 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 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 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 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 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 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 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 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3、北京:二手房买卖可找银行做付款中间人 首次做生意的两个人由于相互之间不了解,对交钱付货的安全没有十足把握,尤其是二手房交易更要防不良中介截留资金,或者出现问题后卷款逃跑的风险。 如果这笔钱的收和付都由银行来做,似乎买卖双方都能安下心来谈交易。 浦发银行日前推出了这种专门为个人商品交易提供支付款服务的业务,从房产、汽车,到邮币卡、工艺品及古董交易的个人客户都可以申请由银行来“管理”钱的交割。 以二手房交易为例,买卖双方达成购买协议后,买房者可先到银行开通“保付通”账户存入资金,并约定初期付款、房屋产权过户和全部付款程序和时间。 买房者可以根据需要将保付通账户内全部或部分资金设定委托银行监管,等到交易完成后,银行将根据双方的交易凭证把资金直接划拨给卖方。 传统二手房交易 银行“监管”账户二二房交易 交易费用 流程 交易费用 流程 ●按房屋交易金融的5‰至6‰收取、即买卖双主各收取2.5‰至3‰的手续费 ●其它费用 通过中介公司办理,手续繁琐 ●按房屋交易金额的2.5‰收取手续费 ●申请贷款所缴纳的首付款免收手续费 双方达成买卖协议后直接银行办理

采购管理实现对整个企业的物资供应,以下哪些属于基本目标

企业防范物资采购风险的方法企业物资采购主要是指以生产为目的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工具、备件和设备等物资的购买活动。 其基本使命就是以尽可能便宜的价格,得到完全符合企业生产所需的生产物资。 物质采购是企业经营的一个核心环节,是企业获取利润的重要来源。 而企业物资采购又往往是企业经营管理中薄弱的一环,也最容易滋生“暗箱操作”、以权谋私、弄虚作假、舍*求贵、以次充好、收受回扣等等;也最容易“跑、冒、滴、漏”,积压浪费。 因此,通过对物资采购全过程的监督,加强对物资采购环节的风险管理,为提高企业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提供有力保证。 一、企业物资采购的风险分析1、企业物资采购外因型风险。 (1)意外风险。 物资采购过程中由于自然、经济政策、价格变动等因素所造成的意外风险。 (2)价格风险。 一是由于供应商操纵投标环境,在投标前相互串通,有意抬高价格,使企业采购蒙受损失。 二是当企业采购认为价格合理情况下,批量采购,但该种物资可能出现跌价而引起采购风险。 (3)采购质量风险。 一方面由于供应商提供的物资质量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加工产品未达到质量标准,或给用户造成经济、技术、人身安全、企业声誉等方面造成损害。 另一方面因采购的原材料的质量有问题,直接影响到企业产品的整体质量、制造加工与交货期,降低企业信誉和产品竞争力。 (4)技术进步风险。 一是企业的制造产品由于社会技术进步引起贬值,无形损耗甚至被淘汰,原有已采购原材料的积压或者因质量不符合要求而造成损失;二是采购物资由于新项目开发周期缩短,如计算机新型机不断出现,更新周期愈来愈短,刚刚购进了大批计算机设备,但因信息技术发展,所采购的设备已经被淘汰或使用效率低下。 (5)合同欺诈风险。 1)以虚假的合同主体身份与他人订立合同,以伪造、假冒、作废的票据或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为合同担保;2)接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款、预付款,担保财产后逃之夭夭。 3)签订空头合同,而供货方本身是“皮包公司”,将骗来的合同转手倒卖,从中谋利,而所需的物资则无法保证。 4)供应商设置的合同陷阱,如供应商无故中止合同,违反合同规定等可能性及造成损失。 2、企业物资采购内因型风险。 (1)计划风险。 因市场需求发生变动,影响到采购计划的准确性;采购计划管理技术不适当或不科学,与目标发生较大偏离,导致采购中计划风险。 (2)合同风险:一是合同条款模糊不清,盲目签约;违约责任约束简化,口头协议,君子协定;鉴证、公证合同比例过低等等。 二是合同行为不正当。 卖方为了改变在市场竞争中的不利地位,往往采取一系列不正当手段,如对采购人员行贿,套取企业采购标底;给予虚假优惠,以某以些好处为诱饵公开兜售假冒伪劣产品。 而有些采购人员则贪求蝇头小利,牺牲企业利益,不能严格按规定签约。 三是合同日常管理混乱。 (3)验收风险。 在数量上缺斤少两;在质量上鱼目混珠,以次充好;在品种规格上货不对路,不合规定要求;在价格上发生变形等等。 (4)存量风险。 一是采购量不能及时供应生产之需要,生产中断造成缺货损失而引发的风险。 二是物资过多,造成积压,大量资金沉淀于库存中,失去了资金的机会利润,形成存储损耗风险。 三是物资采购时对市场行情估计不准,盲目进货,造成价格风险。 (5)责任风险。 许多风险归根至底是一种人为风险。 主要体现为责任风险。 例如,合同签约过程中,由于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未能把好合同关,造成合同纠纷。 或是采购人员假公济私、收受回扣、谋取私利。

电脑辐射怎么防着

同命相连 楼上那群真没劲从网页摘的 新闻说了仙人掌根本不能阻拦辐射 其实显示器每秒很高的刷新频率在抖动 产生的正氧离子与空气结合被人吸入身体 对身体危害很大 还有长时间看屏幕屏幕有大量静电 是灰尘沾在脸上 所以要注意清洁还有电脑下面放盆水 水遇到与正氧离子混合的空气能起到减少作用 你可以多吃草莓草莓的维生素能调节人体内部 很好的 最主要就是 多洗脸 注意睡眠 保持清洁 还是不理解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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