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爆发激烈冲突 女律师被法警放倒 起因是……

7月2日,一段关于“刑辩女团在贵州云岩区法院开庭时,何智娟律师受伤”的视频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引发公众高度关注。 视频画面显示, 庭审现场一名法警与女辩护律师何智娟发生了激烈的肢体冲突,最终法警在拉扯中将何律师放倒在地。

当事人助理回应:双方发生争执后,法警抢夺手机

对此事件,何智娟律师的助理赵先生在接受大皖新闻记者采访时详细描述了事发经过:“7月1日起,郑晓辉、孙健等人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在贵阳市云岩区法院开庭,何智娟律师作为辩护团队的一员参与了庭审。7月2日上午,庭审进入休庭阶段,因程序上的争议导致现场出现混乱。 我作为旁听者, 试图靠近了解情况时,被多名法警围住并要求检查手机,理由是庭审现场禁止录音录像。 随后,何律师上前录像以记录情况,同样遭到法警要求删除录像的指令。 在何律师要求法警出示相关法律依据未果后,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何律师在保护手机的过程中被推倒在地,身体多处受伤。”

赵先生还透露,事发后已立即报警,何律师被送往派出所做笔录,同时也有法警被带走调查。

7月2日下午,大皖新闻记者联系了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工作人员则以“无法回应”或“信号不好”为由,未提供具体信息。另据媒体报道,法院工作人员称建议关注法院后续通报,法官和书记员正在庭长办公室开会,需开会结束后决定是否回应。截至发稿,无回复。

何智娟律师本人在7月2日下午5时许向大皖新闻记者确认,她刚从派出所出来,但法院仍未归还她的手机,距离手机被夺已过去四个多小时。

刑辩女团微信公众号文章截图

7月2日下午,刑辩女团微信公众号也发布官方回应,详细叙述了事件经过,并指出:“在审判长宣布休庭后,辩护人要求复制相关文书被拒绝,随后引发的争执中,何智娟律师被法警暴力执法,导致身体多处受伤,且手机被非法扣留。”

第三方律师意见:法警行为并无法律依据

律师在休庭期间可以录音录像吗?为制止何律师的录音录像行为,法警有权出手抢夺甚至“动手”吗?7月2日晚,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合肥市律师协会宣传和联络委员会委员、安徽诚赢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万亚波。

万律师指出,对于当事律师在休庭期间录音录像一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七条, 没有法律禁止在休庭期间录音、录像、拍照,法警的行为并无法律依据。

同时,依据上述规则第二十一条, 法警听命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令,是法庭警察权的基本要求。 “没有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令,也无危及法庭内人员人身安全或者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等紧急情况, 法警不得直接采取处置措施。

万律师认为, 在此次事件中, 审判长并未要求 法警删除律师手机中拍摄的有关视频,法警却提出这样的要求并向律师“动手”,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我国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监督权,公民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履职行为录音、录像、拍照,正是行使监督权的具体体现,应依法保护。


案件一审都有哪些程序

1 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庭审基本流程开庭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庭地点:×××××人民法院审判庭。 是否公开:旁听人数:审判长:主审法官:组成人员:书记员:【庭前准备】书记员在宣布开庭前,依次做好如下工作:一、查明公诉人、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 二、拟出庭作证的证人、鉴定人应安排在庭外休息,等候传唤。 三、入庭(站立)宣读法庭规则:请旁听人员安静,现在公布法庭纪律:1、未经法庭许可,不准记录、录音、录像、摄影;2、不准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4、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5、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旁听人员如对法庭的审判活动由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院提出;6、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7、新闻记者旁听应遵守本规则。 请法警维护法庭现场秩序。 四、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公诉人、(被害人)、辩护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入庭。 五、(公诉人及诉讼参与人就座后)宣布: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 六、(审判人员就座后)宣布全体人员坐下:请大家坐下。 七、(全体坐下后)当庭向审判长报告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2 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被害人及诉讼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等有关人员已经到庭;多位证人已经在庭外等候出庭。 被告人已经在羁押室候审,开庭前的预备工作已经就绪,报告完毕。 七、书记员就座【开庭审理】审判长:××市人民法院对××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被控××(案由)一案,现予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 (敲法槌)提被告人×××、×××到庭。 (由法警提押本案被告人到庭。 被告人到庭后,原则上不使用械具,但为保障安全秩序,确有必要的除外)查明被告人的下列情况(多个被告人的依次进行)(1)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住址。 (2)有无受到过法律处分及有关处分的种类、时间。 (3)何时被刑事拘留、逮捕。 (4)收到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的日期。 审判长:被告人×××,你还有别的姓名吗你的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住址是否受到过法律处分是否被采取强制措施,何时被采取何种强制措施是否收到起诉书副本,收到×××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时间审判长:被告人×××,你还有别的姓名吗你的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住址是否受到过法律处分是否被采取强制措施,何时被采取何种强制措施是否收到起诉书副本,收到×××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时间(被害人到庭的,亦应由审判长先查明其姓名、年龄、职业、住址)(被告人有法定代理人的,应当依次查明身份及与被代理人的关系)审: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的名字?年龄?住址?工作单位?与被告人关系?(其他诉讼参与人3 有法定代理人的也应当依次查明身份及与被代理人的关系)如果有附带民事诉讼,还应查明附带民事诉讼各被告人和原告人的身份及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收到民事诉状的日期。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本庭依法公开(或不公开,对于不公开的,应说明理由)审判由×××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起公诉的(以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姓名)×××(案由)一案。 本庭由×××(职务或职称)×××(姓名)担任审判长,和×××(职称)×××(姓名)、×××(职称)×××(姓名)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 ×××人民检察院指派×××(姓名、职务)出庭支持公诉。 ×××律师事务所×××律师为被告人×××辩护。 由×××(单位及职称)×××(姓名)出庭担任翻译,由×××(单位及职称)×××(姓名)出庭为本案技术问题提出鉴定结论意见。 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及辩护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有如下主要诉讼权利:(1)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 (2)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和依法委托他人辩护。 (3)当事人和辩护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 (4)公诉人和辩护人可以相互辩论。 (5)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提出证明被告人有罪、无罪、罪重、罪轻的证据,可以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6)被告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后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询问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是否申请回避,申请何人回避及理由。 如要申请审判人员、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人员回避,合议庭认为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宣布休庭,依照有关规定处理;认为不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当庭驳回,继续法庭审理;如果申请回避人当庭申请复议,合议庭应当宣布休庭,待作出复议决定后,决定是否继续法庭审理。 注意,如果,有多名被告人及其他当事人的,应分别询问)审判长:被告人×××,你是否听清楚?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判长:被告人×××,你是否申请回避?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判长:被告人×××,你是否听清楚?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判长:被告人×××,你是否申请回避?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告知法庭审理的主要阶段: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及宣判。

庭审旁听报告怎么写

参考一下下列范文:中级人民法院庭审旁听报告2005年 11月3日法学院部分04,05级学生旁听了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林淦弟伙同他人入室抢劫致被害人死亡”案件的审判。 案情简介(公诉方)1999年9月8日 被告人林淦弟(福建罗源籍)与其姨丈林其龙(已接受判刑目前服刑)的指示下伙同两名江西籍青年到上海其以陈文忠名义租住的房屋内抢劫,并将房东的母亲捆绑,用毛巾和胶带封住被害人的嘴致被害人窒息死亡。 三人偷走房东家内两张存折及一些现金后逃离现场。 被告人将存折交与林其龙后两人一起将存折中的存款取出,分赃后被告人潜逃至2005年7月于上海被捉拿归案并移交福州市人民检察院。 审判程序审判长及审判员以及公诉人,被告辩护律师,法庭书记员就座后,法警将被告林淦弟带上被告席。 全体听审人员保持肃静。 一 首先审判长就被告人林淦弟的身份进行确认,并就被告人何时收到起诉书的问题询问了被告人,得到确切地回答后,审判长宣布庭审开始。 二 审判长对案件进行了简要说明,并介绍了参加审判的审判员,公诉人以及辩护人。 随后,审判长向被告人申明其在庭审时所具有的权利及若被告人认为庭审人员可能影响法庭审判的公正性,可以申请庭审人员进行回避,且可以在审判过程中调取新证据或传唤新的证人。 经过审判长的允许后可以为自己进行辩护。 三 公诉人提问阶段。 公诉人就案件调查文件中的内容对被告人林淦弟提问。 在此过程中被告需对公诉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并陈述事实。 其中被告人林淦弟对公诉人就文件所陈述的作案过程拒不承认,并提出了新的供词。 提出自己并不知情,且没有收到任何不法财物。 随后审判进入辩护律师提问被告人阶段。 四 辩护律师对被告之前对案件的新说法进行了一些询问。 五 公诉人补充发问,就被告人新的供词中的疑点提出异议。 其中,审判员也对被告人的陈述提出了疑问。 在这个过程中被告人对提问的回答有前后矛盾的地方。 六 审判长宣布进入控辩双方举证环节。 1.公诉人宣读福州市人名检察院对被告人调查所得结果的相关文件并提供了主犯林其龙及其他涉案人员的证词,并在宣读完毕以后指出被告人林淦弟认罪态度恶劣,在定罪量刑时应考虑对其量刑的程度。 2.辩护人为被告在案件中应负的刑事责任进行重申即被告人林淦弟身份应为从犯,且在案发当时认识能力较差故要求审判人员考虑其定刑。 3.被告人林淦弟进行自我辩护,并指出主犯林启龙游推脱责任之嫌.且一再重申自己对当时的案件不知情。 七 庭审进入最后阶段,仅双方最后陈述,审判长宣布庭审结束,下次开庭时间待议。 庭审结束,工作人员及旁听人员按秩序退场。

模拟法庭的观后感怎么写校园的,示范一下

读(观)后感的题目有一定的要求,可以直接写“《XXX》观后感”“观《XXX》有感”,也可以写上一个题目再以“《XXX》观后感”“观《XXX》有感”为副标题,例如:纯洁清澈的友谊 ——读《我飞了》有感我举的例子是读后感,当然,读后感和观后感都一样,都是这个格式。 正文就没什么特殊要求了,内容上要求介绍书(电影)的内容篇幅少,写自己的感想篇幅多(可写一写自己的亲身经历,最好不要泛泛而谈)。 要语句通顺,中心突出,尽量用词恰当、优美(切记不可堆砌过多华丽辞藻),表达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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