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未提前告知便裁员80人 被裁员工 已申请仲裁

央广网北京7月3日消息(记者汪宁)近日,有博主在某社交平台发文称,2024年5月31日,其所在公司“北京观复文化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北京观复”)在事先未与员工或员工代表进行任何沟通的情况下,单方面发布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人数达到80余人,裁员理由为“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7月2日,北京观复多名员工向记者证实了此事。他们表示,因企业至今未提供合理赔偿方案,目前10余名员工已申请劳动仲裁。同日,记者致电北京观复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电话在接通后被挂断。

相关资料显示,北京观复成立于2016年,是一家以从事文化艺术业为主的企业。马未都于2016年6月任法人代表,持股超95%,但公司在2024年6月24日进行了法人变更。

企业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已申请仲裁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

7月2日,记者联系到上述博主张先生。他介绍,自己是北京观复一名正式员工,除了北京观复员工被裁员,包括其全资子公司——北京小观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小观拍卖”)的员工,两家公司属混同用工,并在一起办公。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统一发给了多个部门的同事,并标明劳动合同关系将于2024年6月30日解除。

6月28日,张先生收到了北京观复的离职证明,要求员工签字自愿离职,但他并未签字,并申请了劳动仲裁。

张先生表示,解除合同通知并未对“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作具体解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解除20人以上劳动关系,需要公司向当地劳动部门报告,待收到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回执之后方可进行裁员。根据在顺义区人力资源管理局查询,公司即“北京观复文化有限公司”未就此次劳动关系解约进行报告,无法出具回执单,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关系。

小观拍卖一名被裁员工谭先生(化姓)表示,目前仲裁已经立案,7月底开庭。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许浩律师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人社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对此,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法学博士、教师李静表示,即便是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裁员,程序上也有相关规定。涉事企业在未事先沟通情况下,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裁员80名员工的事由并不成立,可能存在违法解除的嫌疑,被裁员工仲裁或诉讼企业符合常理。面对突如其来的裁员、后续工资发放和赔偿问题时,员工要保存好相关证据,如:裁员原因、裁员通知时间、通知形式、是否有经过协商、理由是否成立等。

如何认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收回《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通知和其他说明(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

张先生介绍,6月22日,公司收回了部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他提供的一份北京观复的说明显示:“这个月大家都对工作及未来担忧,缘由是接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发出这个通知公司的确欠考虑(原来公司考虑尽可能先行解决员工的工资问题,同时让员工们早点知道公司目前困境,为谋求新工作提供充裕时间),但是公司良苦用心未能获得员工理解,那么公司决定收回给您发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向您道歉。”该通知还提到:公司今年在所涉及领域和项目业绩均出现明显下滑,公司目前考虑并正在进行的是寻求重组或兼并。通知落款时间为2024年6月22日。

张先生认为,公司业务下滑是属于经济性裁员,不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对此,许浩表示,“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重点在于“客观”和“重大”这两个要素。“客观”,即非以企业主观意志为转移;“重大”即足以对劳动合同的履行产生根本性影响。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主要有四种情形。第一,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废止;第二,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如用人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生产经营项目等;第三,劳动者方面的原因,如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所在岗位与其职业技能不相适应、职业技能提升了一定等级等,造成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如果继续履行原合同规定的义务对劳动者明显不公平;第四,客观方面的原因,这使得当事人原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

李静说,劳动法中对“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有限制条件,如:一些法律或司法解释发生了变化等。从目前网上公开信息来看,观复文化和小观拍卖,可能是因经营状况发生了变化。

申请仲裁就不发工资?专家:不符合法律规定

张先生说,因公司未提供合理赔偿方案,此前有部分员工申请了劳动仲裁,但有些员工出于经济压力大等原因,又撤回了仲裁。目前,申请仲裁的员工还有10余人。

多名申请仲裁的员工表示,每月6日是公司的发薪日,但他们的工资只发到4月,公司的理由是参与了仲裁,所以不能发放5月份工资,部分员工因为没有参与仲裁,所以正常收到了5月份的工资。对此,谭先生认为,公司应正常发放工资,这和他们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无关。为此,他们积极找相关领导沟通关于解聘和赔偿问题,得到的答案只有6个字,“不知道,等通知”。

李静表示,根据通知,劳动合同解除时间是6月30日,而5月和6月的工资应当正常发放,与员工撤不撤诉并无关系。因此,企业以员工不撤诉为由未发放工资,不符合法律规定。

许浩说,企业违法辞退员工,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还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承担维持辞退员工的法律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被公司辞退了,没有提前通知,没有任何赔偿,该怎么办?

大家在职场中,多数都是以劳动者的身份存在,在工作中都处于弱势的一方,在与领导打交道时往往没有话语权,也不会有太多的选择;大部分人由于生活的压力所迫,就算面对公司各种的不公平待遇,也会咬牙坚持着,相信很多人遇到这种情况都会选择忍耐;对于大多数职场人员来说,工资是大家的唯一收入,一旦离职后就没有任何收入了,面对公司的无理由打压,甚是被公司无故辞退,对于大部分人来说都是非常大的打击,相信大家刚刚进入职场时,都经历过这样的事情,就是在试用期刚过的时候,用人单位就会以各种理由辞退员工,大家只有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才能生存下去;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三个正确的维权方式,来帮助大家拿到应有的赔偿,感兴趣的朋友们一起跟随小编来看看吧!一、被公司无故辞退,去劳动局仲裁无论什么性质的公司,在辞退某个下属时,都必须提前一个月的时间,以正式的书面形式通知,并且拿出合理的理由;如果一家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而无故进行辞退,这种情况是可以利用劳动仲裁的方式来仲裁公司,因此大家在遇到突然被辞退时,一定要明白利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我们国家大部分人对法律的认识都比较浅,就算遇到事情也有抵触情绪,不过大家一定要明白,法律是保护大家合法权益的工具,可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伤害;劳动仲裁是对劳动者提供帮助的,在我们国家并且是免费的,只有掌握合适的证据,去当地劳动局仲裁,就能达到维权的效果;所以说,大家被公司无故辞退时,可以去劳动局进行仲裁维权。 二、被公司无故劝退时,不要签辞职同意书有不少的企业想要开除员工时,都会找一些理由让你主动离职,大家一定要分清楚“劝退”和“主动”的区别,在被公司劝退的情况下,公司是有义务赔偿员工违约金的,违约金一般是1-3个月的工资,对于主动离职来说,公司是没有义务赔偿的;就算被辞退后去劳动仲裁,由于签了主动离职是无法仲裁成功的;大家一定要明白书面辞职书的作用,面对公司千方百计的哄骗,也不能随意在上面签字,一旦大意签了字就是维权无门;所以说,大家面对被公司劝退出,不要随便签辞职同意书。 三、无理由不用过试用期,可以抓住其中的把柄大部分公司,在招聘的新人时,往往都会设置3个月到半年的试用期,并且在试用期的薪资都是打折扣的;有不少的公司,为了节省运营成本,就会钻试用期的法律空子,整年不停地招新人,还给这些新人设置各种考核机制,在试用期即将结束时,就会用各种理由不让这些人转正,如果这些人没有正常通过试用期,公司才有理由辞退员工;不管用什么理由辞退员工,一般这里面都是有猫腻的,大家在新公司中若是有不断招新人的情况,就可以摸透里面的原因,找到公司违规的把柄,就算不能正常转正,公司为了妥协也会给你一定的赔偿金;所以说,公司无理由不用过试用期,可以抓住其中的把柄。 现实的职场中,这样的公司不再少数,通过各种漏洞来欺诈劳动者,不过好的公司还是有不少的;大家在面试找工作时,一定要睁大双眼认真看看是不是有很多参与面试,多打听面试内部的消息,甚至也可以在网上看看前员工的说法,看看他们的评价。

我公司没与员工签劳动合同,员工申请仲裁,公司如何应对?

公司没与员工签劳动合同,员工申请仲裁,公司可以积极应诉。 仲裁庭会认定双方劳动关系成立的,一旦认定成立用人单位就必须支付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劳动仲裁的劳动仲裁流程具体如下:1、提出仲裁申请。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 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姓名、发生争议的事实、申请人的主张和理由等;2、仲裁委员会进行审查。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3、开庭仲裁。 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 另外,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但提起诉讼的:一、是小额诉讼案件;二、是标准明确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公司没有提前30天告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没有提前30天告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公司单方解除合同的理由是关键,假如公司是用劳动法25条(试用期或劳动者过错)解除合同,那就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 2、如果公司是用其他理由,那是要提前30天,否则应该补偿一个月工资。 这是从香港学的,香港叫代通知金。 08年1月1日将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已把它上升到法律高度,现在是劳动部有这种规定,某些地方立法也有此规定。 3、劳动仲裁当然可以解决,要求带通知金是劳动仲裁的一个诉求,如果你不在劳动仲裁里提,到法院就不能提了。

解除劳动合同提前多少天告知公司

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要提前30天吗

薄劳动合同法第39条个人过错解雇,不用提前三十天通知,其他情况解雇要提前三十天通知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解雇的,提前三十天通知或者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都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现行的劳动法,公司没有提前30天告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有相关条文规定吗?

有!《劳动法》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员工如何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可以参考下面观点: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员工,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以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是全部工资的平均。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或单方面调你的工作岗位或降低你的工资等违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 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公司有少发或不发加班工资的情况,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公司若不提供劳动条件,变相调岗,你也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要求公司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 同时你可以要求公司结清全部工资若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若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无论工作了多少年或签订的是什么样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足一年的按一年算,不足6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 是过去12个月全部工资的平均。 违法解除赔偿金的标准则是按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 有以下情形,公司解除是合法的,不用赔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单位未提前30天告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赔偿吗

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 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但是应当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公司提前30日公告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到何时算违反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多少天

一、对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问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规定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种情形: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时,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

2、劳动者存在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

3、劳动者存在相应情形时,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0条与第41条规定的情形)。

4、劳动者存在法定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的情形)。

二、理论上用人单位是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 但法律设定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条件、程序与方式,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的程序、条件与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非按照法定的程序、条件与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附: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 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略……

提前30天可解除劳动合同

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是从立法上赋予的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无法定事实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权,有利于劳动者根据自身的能力、特长、志趣爱好来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职业,充分发挥自身潜能,从而有利于实现劳动资源的最佳配置。 以此解除合同,需要把握四个方面:一、提前预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虽然规定,劳动者只要符合法定程序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特定的法定事实的发生。 但是,也同时规定了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便于用人单位及时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避免因解除劳动合同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减轻或者避免给用人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0天未满,劳动者不得擅自离职,用人单位可以提前办理解除合同。 二、书面通知劳动合同解除是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完毕之前,当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行为。 对双方当事人都有很大影响,因此,应该采用慎重的方式,书面通知,就是慎重的体现。 同时,书面预告也便于计算时间,交接工作,结算工资,有据可查,减少劳动纠纷。 实践中劳动者在运用此条法律规定中,常犯的一个错误是把“解除合同通知”,写成“辞工”、“辞职”申请,以致于自己的权益不能得到有效维护。 所谓“辞工”,“辞职”申请,就是不接受或者不再接受现在的工作或职务,请求离去。 既然是请求,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同意。 实际上是循《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单位要约,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三、有效送达提前30天书面通知,还要有效送达。 劳动者可以一式两份直接送达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其中一份由光之翼刃签收留存。 工作人员不签收的,可以留置送达,即放在办公桌上用影像记录作为证据;工作人员收件不签字的也可以用影像记录。 劳动者还可以采用邮政快递送达,快递送到一定要在投递单上标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四、人群限制《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赋予劳动者的无法定事实单方解除权,并不适用于所有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接受专项培训并约定了服务期的劳动者,在约定的服务期内,不能按照第三十七条规定行驶单方解除权。

公司找借口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关键要看解除的理由是否合法正当。 二、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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