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解码·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

原创新闻

新华社北京8月6日电 题:乡村全面振兴,如何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

新华社记者于文静、郁琼源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作出系统部署,其中专门提到“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叶兴庆表示,近些年来,我国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城乡居民收入比从2013年的2.81∶1下降到2023年的2.39∶1,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明显改善。但目前城乡差距仍然较大,农业农村现代化仍然是突出短板,必须加快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拓展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围绕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决定》对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优化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完善覆盖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加快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统筹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等作出具体部署。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坚持将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适当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合理确定稻谷最低收购价。继续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稻谷补贴政策。扩大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实施范围,实现三大主粮全国覆盖、大豆有序扩面。探索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深化多渠道产销协作。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持续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加大对重点地区帮扶支持力度。

农业 农惠农

今年以来,一系列部署加快落实:全国全面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多次下达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支持做好农业防灾减灾救灾,打牢粮食丰收基础;相关部门深入推进东西部协作,抓实特色产业培育、产业集群打造、消费帮扶助农增收、劳务协作提升,抓好教育医疗帮扶,拓展科技金融领域协作……

“要继续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加强公共财政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鼓励、支持社会资金到农村投资兴业。”叶兴庆说,在加大对乡村振兴普惠性投入支持的同时,要突出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这个重点,不仅要做到防止规模性返贫,而且要缩小农村内部不同群体和不同地区间的发展差距。

记者从农业农村部了解到,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在干部配备、要素配置、资金投入和公共服务等方面,推动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的短板。同时,将集中力量办好办成一批农民可感可及的实事,聚焦产业就业发力促进农民增收,找准抓手载体务实推进乡村治理,由表及里培育文明乡风,以科学规划引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其中,在聚焦产业就业发力促进农民增收方面,各地将因地制宜做好“土特产”文章,持续壮大乡村富民产业,尤其是着力发展乡村的新产业新业态。

“扩大农村内部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新产业新业态的潜力是非常大的。很多企业到农村去我们也是鼓励的,发展农产品加工、发展旅游,但是要联农带农,要带着农民一块致富。”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要不断拓展农村的就业渠道、增收途径,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推动在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坚实步伐。(完)


改革创新的重要意义

改革是全面的改革,既包括经济体制改革,也包括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以及其他方面的改革;创新也是全面的创新,既包括理论创新,也包括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创新。

1、在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离不开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

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必然要求。 唯物史观认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 这一规律不仅表现为通过暴力革命手段实现新社会制度代替旧社会制度,也表现为在社会基本制度不变的前提下,通过改革实现社会的自我调整和改善。 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建立在发达的生产力基础之上。

2、改革创新,不断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 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以巨大的政治勇气不断推进改革开放伟大事业,决心之大、变革之深、影响之广前所未有,成就举世瞩目。 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

3、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

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新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 只有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才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使广大人民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

富农

4、建设社会主义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 我国的国情决定了不可能选择资源型和依附型的发展模式,必须通过全面的改革创新,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建设社会主义创新型国家。

叶兴庆

面向未来,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步伐,必须大力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改革释放创新活力,在全社会积极营造鼓励大胆创新、勇于创新、包容创新的良好氛围,把创新驱动的新引擎全速发动起来,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前所未有的强劲动力。

5、 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当代中国人民精神风貌的集中写照,是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的强大力量。

农业农村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创造性事业,只有坚持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才能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扩展资料:

1、树立改革创新的自觉意识 陈规陋习最易束缚人的思维和手脚,未知常常令人心生怯意,创新创造的过程往往充满艰辛。

2、树立突破陈规陋习的自觉意识。 清代著名画家郑板桥曾为他的书斋题联自勉:“删繁就简三秋树,领异标新二月花”,就是时刻以“领异标新”的标准要求自己,不赶浪头、不趋风气,而应似二月之花,一花引来百花开,自辟新路,创造与众不同的新格调。

3、树立以创新创造为目标的志向。 创新是在常规中闯出新路,创造是从无到有,是零的突破。 相对创新创造,模仿因循更为轻松容易,但其价值也难以与创新创造相提并论。

参考资料:唯有改革创新,融合才能走得更远-人民网

如何更好地发挥专员办就地就近优势,加强对属地中央预算单位财政预算监管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出台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等一系列重要文件,新预算法也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如何深入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各项改革措施,贯彻落实好新预算法,建立起现代财政制度,顺应社会各界对“预算规范管理、公开透明的要求越来越高”的诉求,实际上就是财政预算监管面临的新常态。 面对新常态,财政部门特别是财政预算监管部门如何更好地发挥作用,创新财政预算监管方式方法,以新的、系统性财政管理改革实现“财政管理乘数效应”是需要深刻思考的问题。 一、新常态下专员办财政预算监管面临的挑战面对新常态,十八大以来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提速,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税收制度改革、财政体制改革等改革环环相扣、有序推进。 中央各项政策措施能否顺利落地,事关改革成败。 专员办作为财政部的派出机构,承担着理顺政策传导机制,就近实施属地财政预算监管的职能,是中央和地方之间的桥梁,在工作目的和工作环节上发挥其他部门不可替代的作用。 同时,专员办在转变思维方式、提升业务能力、理顺工作关系等方面也存在一系列挑战。 (一)思维方式带来的挑战随着专员办业务嵌入预审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管理等财政主体业务,专员办将实现由检查业务为主向预算管理为主转变,以事后检查稽核为主向事前事中监控为主转变。 两个转变除了带来业务的转变,更深层次是思维方式的转变。 思维方式决定行为方式,是干事创业的思想基础。 专员办多年来形成的固有的、程式化的检查思维方式能否迅速、彻底、全面转变,是专员办面临的第一个挑战。 (二)业务能力带来的挑战业务能力是适应改革要求,做好财政预算监管的关键。 专员办转型后,主要承担属地省区中央预算单位预算管理等10余项工作。 专员办转型前,基本不涉及财政预算监管相关业务,所属人员对财政预算监管对业务的规律认识还不清,对业务的运行特点还不明,对相关的知识储备还不足,对法律法规解读还不够。 面对全新的财政预算监管业务,如何尽快提升专员办人员履职能力,是专员办面临的第二个挑战。 (三)部门间关系带来的挑战落实好对属地各级中央预算单位全覆盖、预算管理流程全覆盖的要求,不仅仅是专员办自己的事情,还需理顺专员办与财政部各司局、地方财政部门、属地中央预算单位的关系。 一方面,需要在部内建立互相补充、互相推动的财政管理体系;另一方面,还需要理清与地方政府以及各个相关部门的关系,这是搞好中央财政监管工作的必要外部条件。 这是专员办面临的第三个挑战。 系统化,标准化、信息化、绩效化环环相扣,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影响。 系统化是标准化、信息化、绩效化的总领和理论前提,是财政预算监管的“中控”,没有系统化,其他三化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更遑论财政预算监管精细化;标准化是信息化和绩效化的前提,是财政预算监管的“解码器”,没有标准化,信息化和绩效化就无从入手;信息化是实现标准化和绩效化的重要手段,是财政预算监管的“传感器”,没有信息化,精细化管理就失去了技术支撑;绩效化是其他三化的重要保障,是财政预算监管的“反馈器”,没有绩效化,精细化管理就无从发挥其作用。 总之,通过探索和构建系统化、标准化、信息化、绩效化的财政预算监管体系,有利于促进新常态下的预算管理制度等改革顺利开展,有利于构建现代财政制度,有利于发挥专员办作用,强化资金运行全过程的动态监管,确保财政资金按照计划拨付到位并规范使用。

我国出口加工区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

我国加工贸易呈现出产业链不断延伸、增值率不断提高的趋势。 但由于存在一些政策及制度障碍,这一趋势实现过程仍面临很多困难。 本文在阐述当前我国加工贸易产业链较短引起的国内增值率较低等诸多负效应基础上,深入分析了造成上述现象的主要成因,进而有针对性地提出促进我国加工贸易产业链延伸和增值率提高的相关对策。 加工贸易产业链体现了加工贸易企业通过深加工结转、外发加工及原材料和零部件的国内供给,从单一企业加工向多企业的生产联合体深加工方向转变,逐步形成深度关联、相互配套的产业集群,进而不断实现价值增值的过程。 这一过程包括研发设计、加工生产、运输仓储、物流配送、营销及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 对国家来说,加工贸易留在国内的加工环节越多,产业链越长,国内增值率(以下简称增值率)就越高,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越有利。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投资环境日益完善,加工贸易也逐渐呈现出产业链不断延伸、增值率不断提高的趋势。 但由于存在一些政策及制度障碍,这一趋势实现过程仍面临很多困难。 一、微笑曲线中的加工贸易产业链及增值率在加工贸易产业链的环节分配中,可以用微笑曲线(如图1)加以分析。 这个理论描述的是,在曲线左端(产业链上游)的知识产权开发企业,随着研发和设计的投入,产品增值收益逐渐上升;在曲线右端(产业链下游)的品牌销售企业,随着品牌运作、销售渠道的建立,产品增值收益也大幅上升;而弧底部分的成品装配和低端产品为主的制造业则是流汗多拿钱少,技术含量低、产品增值少,而且市场竞争激烈,容易被成本更低的同行所替代。 我国绝大部分加工贸易企业显然就是处于这个位置。 这个开口向上的曲线形状很像微笑的嘴形,因此被称为微笑曲线。 加工贸易产业链上的微笑曲线其实就是增值率(附加值)曲线,即通过新品开发、品牌创意、行销渠道、运筹能力提升工艺、制造、规模的增值水平,也就是要通过向微笑曲线的两端渗透来创造更多的价值。 由于处于微笑曲线的弧底,我国加工贸易产品增值率始终较低,而由外商控制的产业链上游及下游,其增值收益往往是国内加工贸易企业的十余倍、甚至几百倍。 例如,我国每出口一台DVD只售39美元,却要向外国公司平均支付19.7美元专利使用费,占成本70%的机芯、解码器等关键元器件还要依靠进口,出口产品上贴的又是外商持有的商标。 这并不是一个特例,从一双鞋到一张光盘,从一件衬衫到一棵圣诞树,中国几乎所有加工贸易出口产品都在演绎着这样的分配故事。 更为严峻的是,微笑曲线还在不断地变陡(如图2)。 我国加工贸易微笑曲线的弧底日益加深,反映的是我国劳动力与发达国家技术交换时的相对价格(即交易条件)正越来越处于不利境地,例如2001-2005年我国加工贸易增值率依次为56.8%、45%、47%、46%、52%,数据显示我国加工贸易增值率上下波动、上升乏力。 加工贸易产量的扩大并没有带来增值收益的增加,中国正在陷入加工贸易微笑的贫困的陷阱。 2005年,在国际、国内能源和原材料价格普遍上涨的形势下,我国加工贸易出口居前200位的商品中,出口呈量增价减的商品有近三分之一。 二、我国加工贸易产业链及增值率面临的主要问题1980年,我国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仅为16.7亿美元,到2005年增加到6905.1亿美元,增长了412.5倍,占全年进出口总额(.2亿美元)的48.6%。 加工贸易已成为我国第一大出口方式,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但由于我国加工贸易的国内产业链较短、增值率较低,引起的相关负效应也十分突出。 (一)加工贸易国内配套能力不足,缺乏长期发展后劲我国加工贸易生产能力主要集中于制造业低端,零部件和原材料过度依赖进口,国内配套能力不足,仅有的一些配套产品,生产企业也多为外商投资企业。 据调查,苏州地区加工贸易主要依靠台港加工装配业的转移,经过十几年的高速发展,2005年加工贸易进出口额已达1073亿美元,占全国的15.5%。 但是,目前苏州地区加工贸易的主要优势更多体现在最终产品总量(值)上,如2005年苏州地区共出口笔记本电脑1597万台,货值109亿美元,贸易量约占全球的1/4,但这些装备全球的苏州造笔记本电脑几乎全是加工贸易贴牌组装生产,企业并不具备生产技术上的优势,研发设计、特殊材料、关键部件及产品销售均严重依赖外方。 组装用零配件主要通过跨国集团内部采购和调拨,内资企业难以进入料件配套体系,加工贸易企业产业链自主延伸能力弱,利润掌控能力差,增值收益极低。 实际上,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利用加工贸易发展起来的产业,大多存在类似问题。 (二)我国加工贸易长期处于产业链低端环节,缺乏可持续的盈利空间我国加工贸易主要在劳动密集型行业迅猛发展,包括纺织、服装、鞋、家具、机电产品等。 近年来又在电子产品、IT领域异军突起,虽然新兴行业属于资金、技术密集型,但国内加工企业从事的也只是其中的劳动密集型环节。 这一模式可能在较长时期内存在,但其盈利能力却很难持续。 挑战来自于谷贱伤农效应,即具有国际比较成本优势的行业往往也是供给充足乃至过剩的行业,一般以三低(低成本、低价格、低档次)维持竞争优势。 尽管价格竞争力较强,但贸易增量不增价甚至跌价的情况下,产品增值率会越来越低,还会因产品低价倾销嫌疑招致贸易制裁。 而且,加工企业不掌握境外最终销售渠道,难以了解不断变化的市场与产品需求,造成新产品研发设计能力丧失、导向模糊。 在产业链上下环节的相向压缩下,加工企业被迫在优势环节上精工细作,或者干脆搞拿来主义,自己不去研发,上游企业提供什么(样品)就生产什么,这种生产模式必然导致产业环节的边缘化,增值率越来越低。 与此同时,因为没有最终销售渠道而掌握不了产品定价权,出口规模越大,也往往意味着买家下单规模越大,买家侃价能力越强,增值率也会越低。 如此恶性循环,企业可以不断扩大产能规模,但产业链环节被固化,增值率空间被压缩。 (三)加工贸易的增值率很低,利润大量外流在整个加工贸易的研发、设计、制造、物流、销售、服务等环节构成的产业链中,我国企业从事的往往是对零件或原辅材料的初级加工、装配和组装等劳动密集型环节,在产业链中技术含量较低,从而导致增值率的提高不大。 据统计,在来料加工中,目前我方企业仅能获得占出口总额5%左右的工料费收入,产品增值的大部分被外方获得;而在进料加工中,由于外方控制着原材料采购和制成品销售等产业链关键环节,可以很方便地利用转移价格等手段,使企业利润大量流失。 例如,中国制造一个芭比娃娃,国内加工贸易企业仅得35美分,美国等外国公司所得则是20美元。 (四)加工贸易产业链条短,对相关产业的带动作用弱现阶段,我国加工贸易最突出的表现是两头在外和大进大出。 两头在外的加工贸易模式必然导致大量进口原材料,这会给国内相关原材料产业的发展带来负面冲击;而在大进大出模式中,由于外商控制着核心技术和销售渠道,中方只参与简单的加工环节,从而造成我国加工贸易的真正经营主体是外方而非我国国内经营方,因而使我国原有的产业基础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加工贸易的辐射能力和聚集效应未得到充分释放。 而且,目前许多加工贸易仍处在一进一出、单一工序型发展阶段,普遍缺少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和配套协作型企业,产品加工程度不深,对产业升级和产品换代的作用不显著。 同时,外方为了长期保持技术优势和获取高额收益,往往采取滥用知识产权保护、挑动国内企业价格战等手段,阻碍或割裂国内产业链条的形成,延缓了加工贸易对我国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 三、影响加工贸易产业链延伸及增值率提高的主要因素中央十一五规划建议继续发展加工贸易,着重提高产业层次和加工深度,增强国内配套能力,促进国内产业升级。 然而,目前我国加工贸易产业链延伸、增值率提高却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 (一)人力资本供给十分缺乏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特别是资本要素可以高度自由流动的情况下,一个国家在国际产业分工中究竟能够做什么主要不是取决于金融(实物)资本的丰裕程度,而是取决于人力资本(体现为知识、技能的丰富而非人员数量的多寡)的差异,因为金融(实物)资本是可以引进的,而人口的流动却要受到移民的限制。 因此,无论是根据国际分工的比较优势原理,还是根据加工贸易微笑曲线原理,我们都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那些人力资本比较丰裕的国家可以在产业链中做增值率较高的高端部分,而像中国这样人力资本严重短缺的国家只能做产业链中增值率较低的低端部分。 由于我国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普及率很低,人力资本供给十分缺乏,能够大量供给的主要是未接受过良好教育的简单熟练劳动力(人力资源),因此缺乏处于国际分工产业链高端(上游的研发)和中端(上游的技术开发、设计及下游的营销)领域里的比较优势和竞争力;即便是在低端部分的中间加工制造环节,我国的劳动生产率也仅为日本的4.1%、美国的4.4%、德国的5.6%、韩国的9.8%,工业增值率仅为26%左右,而发达国家则为40%-50%。 (二)国内产品竞争优势不足首先,国内产品质量不稳定。 许多国内企业目前仍然存在着管理水平、生产技术落后的状况,从而导致产品质量不稳定,无法达到加工贸易企业的要求。 其次,我国大多数企业的国际市场营销渠道不畅,使我国许多产品的国际知名度很低。 而我国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大多在开发、设计环节就确定了原材料和零部件供应商,这些开发、设计环节多在海外进行,而国外相关设计人员对我国国内产品了解甚少,所以多指定加工贸易企业采用国外生产的原材料和零部件。 同时,许多国内产品存在着价格偏高、交货延误、运输缺乏保障等缺陷,因而削弱了其在加工贸易中的国内配套能力。 (三)核心专利技术和自有品牌缺失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资料显示,我国99%的企业没有自己的专利,拥有商标的企业也仅有40%,国内拥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仅占万分之三,很多企业有制造没创造,有知识没产权;在我国发明专利申请中,来自国外的申请占82%,且技术含量较高;来自国内的申请占18%,且技术含量较低。 82%∶18%凸显加工贸易产业链上延路径困难重重。 而一些拥有自有品牌的国内企业,在借船进入国际市场或陷入经营困境时,往往选择用优良的产能换取外商贴牌订单的便捷途径,此后自有品牌通常会被外商冷藏,待国内企业站稳脚跟,再图启用自有品牌自主进入国际市场时,这才发现,当初外商品牌封杀的深谋远虑,老品牌早已被新市场遗忘,产业链的下伸路径已被封堵。 产业链上游的技术壁垒,产业链下游的商标控制,都使国内加工企业只能在夹缝中求生存,增值率已成为外商特制的一双小鞋,国内企业既无法赤脚进入国际市场,穿上小鞋又颤颤巍巍行路艰难。 例如,高额的专利费和不断抬升的技术壁垒使我国的DVD、手机、数码相机等行业都是昙花一现,很快就淹没在增值率急剧滑落的旋涡中,生死两茫茫。 (四)政策方面的制约近年来,在加工贸易政策调整中,各个部门往往从本部门管理方便的角度出发,较多地关注了如何防止不法企业利用加工贸易政策走私、骗退税,对于如何鼓励加工贸易延伸国内产业链、提高增值率,从而提高其对国民经济贡献这个根本的政策目标,却考虑得较少。 1、无差别政策促生无根产业。 我国现行政策并未对加工贸易的技术水平进行甄别,而是将简单工艺加工贸易和高附加值、高科技产品加工贸易不加区别地给予优惠,没有很好地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精神,不利于我国的加工贸易向延伸产业链、提高增值率和技术含量的方向发展,客观上也鼓励了外商通过大进大出、快进快出方式开展短平快的无根加工。 2、深加工结转存在效率障碍。 因为存在着实物监管困难,导致利用国内采购延伸加工贸易产业链及提高增值率在理论上得到扶持,现实中却存在许多政策性及操作性约束。 例如,我国目前深加工结转主要是手册对手册之间的结转,结转效率不高,尤其不太适用于所需零部件种类繁多、购销渠道复杂的加工贸易。 3、传统监管理念形成政策瓶颈。 无论是高端产业还是传统产业,产业链上研发设计、营销以及后续服务等环节的增值潜力最大,因此在国际分工中也是各国争夺的焦点。 然而我国传统监管理念认为,应以有形物质为监管对象,经营加工贸易的企业应当具备生产能力。 在这看似合理的理论基础上制定的加工贸易产业政策,已严重不适应当前产业链环节外包化的加工贸易发展趋势,制约了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 例如,目前在我国东南沿海地区已成领军之势的IT、IC产业,其产业链上游的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开发产业、中下游的维修检测等业务需求旺盛,但现有限制性规定却断裂了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关键链接。 4、出口退税政策的逆向激励。 在加工贸易领域,出口退税政策存在许多不协调、不配套的地方,使我国每年上千亿美元的配套产品出口机会因而错失。 一是现行税制加重来料加工税负。 来料加工企业在产品出口时只收取加工费,其国内采购不视为出口,不能享受出口退税政策,所以国内供应商没有积极性。 二是部门间政策措施不协调。 目前海关对出口到加工区、保税区和保税物流中心的加工贸易货物都视同实际出口予以核销,但税务部门只认同出口加工区和保税物流中心予以退税,阻碍了加工贸易产业链向仓储、运输等国内相关产业环节的延伸,抑制了增值率的提升。 而对于深加工结转业务,海关手册核销时视同实际出口,但税务部门则必须实际出口才予退税,客观上导致企业采取境外(保税物流中心)一日游方式,牺牲物流成本换取出口退税,增值收益被无端空耗。 三是进口料件存在超国民待遇现象。 加工贸易企业进口料件可以免缴关税、进口环节税,而国内采购料件只能享受部分退税(征17%,退13%)的待遇。 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原本会使用国产料件的企业也转而进口料件。 四是研发投入不享受出口退税优惠。 四、我国加工贸易产业链延伸及增值率提高的对策选择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要求继续发展加工贸易,着力吸引跨国公司把更高技术水平、更大增值含量的加工制造环节和研发机构转移到我国,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针对上述问题,政府可以考虑采取下列措施,促进加工贸易产业链的延伸,从整体上提高加工贸易的增值率,充分发挥加工贸易对相关产业的带动作用,从而实现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 (一)完善促进加工贸易发展的制度环境加工贸易国内产业链的延伸与制度成本和风险环境概率成正比,因此,在采取措施促进加工贸易产业链延伸、增值率提高的同时,要不断完善制度环境。 1、提高监管效率。 为加快零部件、原材料在加工贸易产业链上的传递速度,压缩加工贸易企业的生产周期,增强其国际竞争力,必须大力提高我国有关部门对加工贸易企业的监管效率,实行多部门的联网监管。 2、完善两区功能。 推动各类特殊监管区域的功能整合和政策叠加。 充分发挥保税区仓储功能,将保税区仓库交货的产品赋予出口退税资格;尽快在出口加工区叠加保税物流功能,在两区内扶持建立区域性配送中心和采购中心;打破加工贸易研发、维修等产业遇到的政策瓶颈,促进产业链延伸,提高两区实际吸引力。 3、强化职业培养。 政府和企业应逐步建立一套有利于技术工人成长的机制,教育部门要加大力度,培养更多的技术工人,税务部门要给予企业劳动培训成本免税优惠,以尽快扭转国内低级白领过剩和技术工人短缺的状况,努力营造一支能够提高我国制造业水平的技工队伍。 4、明确产业方向。 结合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和国际产业发展方向,调整、细化加工贸易的产业指导目录、商品及企业分类目录,取消对从事简单加工贸易的企业的部分优惠,鼓励国内企业进入国际化产业链中附加值高、技术含量高的环节,促进加工贸易产业结构由三低化向高加工度化的演变和升级。 5、实现技术跨越。 逐步建立适应加工贸易发展的科研开发网络体系,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技术,从根本上提高制造业技术水平。 还应通过市场竞争培育中国品牌,加快产业关联度大、带动作用强、市场空间较大的重点行业的发展;培育市场潜力较大、产品增值率较高的新兴行业,促进我国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 (二)提高加工贸易料件的国产化率从企业利润最大化目标出发,加工贸易企业仍然希望通过料件的国产化来降低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而要提高国产料件的配套型出口,可从以下几方面调整有关政策:1、确定科学产业政策。 长期以来,国内上游产业(包括机械、电子、化工等基础产业)生产发展的滞后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而国家的价格、投资、税收、贷款等政策几乎都是向下游最终产品产业倾斜。 因此,不从根本上扭转制造业的低端化趋势,就难以实现加工贸易料件的进口替代。 2、打通相关政策瓶颈。 积极研究解决不适应鼓励加工贸易产品国产化率的政策措施,尽快解决加工贸易企业的深加工结转和使用国产原材料及零部件退税问题,对采用国产化料件替代进口料件的加工贸易可予以减免部分税收,以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国内采购的积极性。 3、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为使国内企业生产的材料和零件在质量、规格和成本等方面适应加工贸易出口的要求,国家应提供资金扶植国内企业开发、试制新产品或者向用户提供试用品;鼓励建立民间的风险融资机制,通过减免税优惠,鼓励企业间成立风险基金,投资具有较高风险的新产品开发和试制项目。 4、建立供求信息网络。 国家应实行扶植政策,针对加工贸易可选择的替代产品建立国产料件供求信息库和信息网络,对产品的质量标准、规格、价格、供应渠道等及时公布;同时应通过多种渠道在海外为本国料件生产企业进行宣传展览。 (三)鼓励内资企业与跨国公司开展配套合作亚洲四小龙的成功经验表明,以内资企业为主体的供应商群体是加工贸易避免飞地效应、实现转型升级的重要保证;因此,要在现有产业基础上,推动内资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融入加工贸易配套体系。 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1、实行所得税优惠。 凡为加工贸易提供配套(包括信息、科技投入等各种服务)达到本企业销售额一定比重(如30%或40%)的内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可给予减免或返还。 2、建立相关考核制度。 建立内资企业为跨国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加工配套情况的通报、考核制度,这主要是对地方政府的一种政策导向,在我国现行体制下,有其发挥作用的有效空间。 3、创造公平规范环境。 切实解决内资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缺少融资能力、缺少国际市场资讯和人才、缺少关键零部件生产技术、缺少技术和产品更新能力等具体困难。 在这方面,政府提供公平的竞争平台,创造规范的投资环境,比优惠政策竞争更重要。 (四)注重学习国外先进经验新加坡在利用加工贸易实现国内工业化方面有成功的经验。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新加坡引进了加工贸易,当时新加坡曾对要不要发展制造业提出许多疑问,后来经过摸索新加坡寻找出利用、发展加工贸易实现工业化的一条途径。 当时新加坡拥有港口优势和靠近印尼、马来西亚等自然资源丰富的国家,利用这些优势可引进外资发展加工贸易、扩大出口,带动经济增长。 为此,新加坡人在中间加工领域大做文章,使加工贸易由两头大、中间小状态逐步演变为中间大、两头小的格局,让外来产业逐步转变为植根于本地的产业,延伸了产业链,提高了增值率,新加坡的经济由此获得巨大成功,实现了工业化的梦想,实现了强国富民的目标。 上述经验值得我国深入研究和借鉴。 当然,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具有与小国不同的特点。 那种靠几个跨国公司就可以实现经济实质性发展的经验并不能完全照搬到我国来,我们也要有选择地加以学习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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