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出台配售型保障房管理办法 单套建筑面积不得超过90平

管理

为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满足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广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将于2024年8月6日——8月15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销售

《征求意见稿》共六章四十一条,涵盖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申购配售、产权和后续管理、监督管理等内容。公示期间,市民群众可登录网站http://zfcj.gz.gov.cn/查阅《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全文,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住房保障办反映意见和建议。

【准入条件】

申请人需有广州市户籍、在本市无房且申购前3年内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转移记录、未享受购房优惠政策、累计缴纳社保满3年,单身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申请人属于本科以上学历、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高技能人才以及广州市人才绿卡主卡持卡人,可以不受户籍和年龄限制,同时缩短社保年限(高层次人才和博士无社保年限要求、硕士1年、本科2年)。

保障性

【户型面积】

新建项目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以两房、三房为主。

【销售价格】

市住房保障办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销售基准价综合考虑住房保障政策、房地产市场情况,结合土地取得成本、建安成本、财务费用、销售管理费用、合理利润以及相关税费等因素,按照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市场评估价格的一定比例确定。具体项目销售基准价在销售公告中发布。

【封闭管理】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施封闭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后另行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必须退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通过回购或者内部流转方式退出。


广州:新建公租房和人才公寓不低于商品房开发10%

单套建筑面积不得超过90平

日前,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草拟了《广州市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开始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提出,广州全市年度招拍挂出让的普通商品住宅用地应配建不少于总建筑面积10%的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公寓;以户为单位,每户家庭在全市范围内只能享受一套人才公寓;面向中高层次人才的单套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为主,原则上不超过120平方米。 A 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参股《办法》所称的人才公寓,是指由政府、政府委托的实施机构或其他社会力量建设筹集,向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以及中高层次人才供应的住房。 《办法》提出,人才公寓可通过配套建设、集中新建等方式建设,也可通过购买、租赁市场房源,接管、盘活政府存量房源,以及接受捐赠房源等方式筹集。 政府人才公寓以各区主导建设和筹集为主,鼓励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实施人才公寓建设。 鼓励用人单位等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等方式参与人才公寓建设、筹集、运营和管理。 《办法》明确,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当在中心城区以及产业、人才集聚区域的用地规划中预留人才公寓的规划用地指标。 中心城区新增供应居住用地中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及人才公寓用地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30%。 根据《办法》全市年度招拍挂出让的普通商品住宅用地应配建不少于总建筑面积10%的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公寓;年度城市更新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公寓配套比例不低于全市用于商品房开发的城市更新项目(政府收储后公开出让类项目)建设总量的10%。 B 中高层人才可享90平方米公寓《办法》明确,人才公寓建设,原则上应以配套建设为主,集中新建为辅。 其中,在产业、人员集聚的新产业工业项目用地,可配套建设占项目总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15%的生产服务、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在价值创新园区、重大创新功能区以及国家级、省级园区内及周边交通便利地区则不超过35%。 配套建设中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含员工宿舍)占比可达50%(即项目总建筑面积的7.5%)。 《办法》还明确,以划拨、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的新建人才公寓项目或以公开出让方式供应的新建人才公寓项目的住宅部分在划拨决定书或出让合同中约定应整体确权,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在不动产权证和登记簿上注明用途为“人才公寓”,备注“不得分割登记、分割转移登记和分割抵押登记,但可以依法整体(整幢)抵押、整体(整幢)转让,转让后人才公寓性质不变”。 至于人才公寓的分配管理,以满足不同层次人才居住需求为原则。 新建人才公寓按需设置多种户型。 面向中高层次人才的单套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为主,原则上不超过120平方米。

广州明后年将供应2万套保障性住房

近日,广州市住建局发布《广州市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简称《管理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也是广州首次推出全市层面的人才公寓管理办法。 据了解,广州市将继续从开源新建人才公寓和盘活存量住房入手,进一步为高层次以及中高层次人才提供过渡性住房支持。 《管理办法》规定,中心城区新增供应居住用地中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及人才公寓用地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30%。 同时加强创新园区、商品住宅项目和城市更新项目的新建人才公寓。 并鼓励高校自筹资金新建人才公寓。 人才公寓长啥样?90平方米公寓为主根据《管理办法》,新建人才公寓按需设置多种户型,满足各种不同层次的人才的居住需求。 其中,面向中高层次人才的单套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为主,原则上不超过120平方米。 此外《管理办法》规定,人才公寓项目规划选址应考虑产城融合等因素,优先选择城市轨道交通相对便利、产业布局相对集中、公共配套相对完善的区域。 教育、医疗、道路、公交等公共设施应同步配套。 值得注意的是,以划拨、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的新建人才公寓项目或以公开出让方式供应的新建人才公寓项目的住宅部分,在划拨决定书或出让合同中约定应整体确权,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在不动产权证和登记簿上注明用途为“人才公寓”,备注“不得分割登记、分割转移登记和分割抵押登记,但可以依法整体(整幢)抵押、整体(整幢)转让,转让后人才公寓性质不变”。 人才公寓哪里来?可新建、配建、盘活、筹集《管理办法》规定,人才公寓可以通过配套建设、集中新建等方式建设,也可以通过购买、租赁市场房源,接管、盘活政府存量房源,以及接受捐赠房源等方式筹集。 其中,政府人才公寓以各区主导建设和筹集为主,鼓励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实施人才公寓建设。 鼓励用人单位等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等方式参与人才公寓建设、筹集、运营和管理。 在新建增量上,《管理办法》规定,人才公寓建设,原则上应以配套建设为主,集中新建为辅。 在配套建设方面,主要以在高新技术人才聚集的创新产业园区配建、商品房住宅配建以及城市更新盘活为主。 此外,《管理办法》要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当在中心城区以及产业、人才集聚区域的用地规划中预留人才公寓的规划用地指标。 中心城区新增供应居住用地中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及人才公寓用地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30%。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审核分配处副处长陈维斯也向记者证实,广州目前有2万套保障性住房正在建设中,预计会在明后年推出供应。 在价值创新园区、重大创新功能区、产业园区这些高新技术人才众多的地区,相应的人才公寓需求量最大。 《管理办法》在价值创新园区、重大创新功能区以及国家级、省级园区内及周边交通便利地区,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含员工宿舍)占比可达园区总建筑面积的17.5%。 同时,按照《管理办法》,今后广州市年度招拍挂出让的普通商品住宅用地将配建不少于总建筑面积10%的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公寓。 针对城市更新,《管理办法》规定,广州市全市年度城市更新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公寓配套比例不低于全市用于商品房开发的城市更新项目(政府收储后公开出让类项目)建设总量的10%。 建成后的人才公寓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移交政府指定的人才公寓实施机构。 除此之外,在穗高校、科研机构等用人单位经批准,可自筹资金在建设人才公寓。 《管理办法》还鼓励用人单位与集体建设用地、留用地所有权人协商,通过租赁现有房源、合作开发建设人才公寓等方式建设筹集人才公寓。 同时,鼓励村镇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自行开发、运营,或者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人才公寓。 人才公寓怎么分?5类人才可申请每户仅能享受一套《管理办法》规定,广州的人才公寓分为市本级、区级、用人单位三类,实行分类供应。 同时,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以户为单位,每户家庭在全市范围内只能享受一套人才公寓。 其中,5类人才可申请市本级人才公寓。 分别为经认定的市级高层次人才,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中高层次人才,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或评选的本行业领域优秀人才,重点企业的中高层次人才,以及广州市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的中高层次人才。 区政府建设筹集的人才公寓,向区认定的人才供应。 供应对象可以结合产业政策导向,兼顾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确定。 企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自行建设筹集人才公寓的,原则上向本单位的人才供应。 人才公寓租金以单套建筑面积计算,租金标准参照同地段同类型房屋市场租金标准。 同时,市、区政府可以结合市场租金水平给予人才公寓承租人适当的补贴。 记者了解到,在南沙区、天河区等区,凡被认定为高端领军人才的,将享受免租入住的优惠。 市本级人才公寓合同租赁期限为5年。 期满后申请主体仍符合市本级人才公寓供应条件且需要续租的,经批准后可以续租。 申请主体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人才公寓所有权人(单位)或者其指定的人才公寓实施机构提出续租申请。 租赁合同期满未在规定期限提出续租申请的,申请主体应当在合同期满后60日内结清有关费用并腾退人才公寓。

自住型商品房是保障性的房子吗?独立产权房和共有产权房有哪些区别?

自住型商品房是保障性的房子吗?

自住型商品房并不是保障房子。 自住型产品住房就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限房子价格、竞土地价格”等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依照限制销售对象、限制市场价格原则,达到住户自己住性、改进性住房的需求产品住房。 具备政策住房和产品住房双向特性,但是不归属于保障住房。

自住型商品房与一般商房有什么不同

1、价格差别:自住型商品房的市场定位为中低价,价格对比同地段、同质量的商品房低30%上下(现行政策硬性要求)。

2、房型区别:一般商品房的户型并没有总面积限定,而自住型商品房以90平方米以内房型为主导,比较大也不得超过1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3、选购标准区别:现阶段北京一般商品房也实行限购房政策,从选购标准上来讲,二则标准同样:户下没房非北京籍家中,买房者需要在北京持续5年交纳社保或是个人所得税;户下只有一套住房的北京籍家中或单身男女没房者。 但是,自住型商品房申请人分成一般组和优先选择组,优先选择组先摇号申请,有剩下房子再叫一般组六房。

4、出让限定:一般商品房出让不限制,只需有房产证而且未处在质押情况就可转让。 而自住型商品房在获得产权证后5年内不得出让,5年之后出让还需要缴纳土地资源*款等,且不可再度选购自住型商品房。

独立产权房和共有产权房有哪些区别?

1、产权一共有性不一样:共有产权房是政府及个人一同拥有产权,而单独产权便是彻底产权房,其实就是大产权房。

2、申请办理要求不一样:共有产权房对家庭经济的没有要求就可以申请,但单独产权房需要买。

住房

3、房子方式不一样:共有产权房做为经济实用房的基因变异方式,单独产权是以商品房的方式售卖。

什么是独立产权房?

单独产权房其实就是彻底产权房,即按有关规定售卖的房子。 彻底产权房与比较有限产权房屋相匹配,比较有限产权房屋包含共建公助房,企业补助售卖的商品房,房屋拆迁补偿的替换产权房。

什么叫共有产权房?

一共有产权住房,即政府与买房者承担住房项目资金,分派在合同里确立一共有彼此之间的资金数额及未来撤出时所担负的权利义务;撤出时由政府回购,买房者只有得到自身财产金额的部分转现,以此来实现确保住房的封闭式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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