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内战 大体求稳 小有创新

6月份的院线新片数量简直爆炸,不知道最后能看多少,一部一部来吧……昨天我先去看了一心想留到影院去观看的点映话题之作 《美国内战》(Civil War)

之前铺天盖地的评价和话题,已经让我有了一定的了解,再加上我也不是为了那口醋去看的电影,所以,该片的品质和效果还算符合我的预期:

很好地完成了自身想要表达的东西,但除去背景题材、视听拍摄外,并没有更多剑走偏峰的尝试,对于加兰导演和A24公司来说,算是守成和求稳的作品。

现在大家都已经知道了,在《美国内战》中,“内战”更多只是个故事背景板,其本质上是 一部以记者(媒体人)视角出发来反写战争的公路片。

我并不反感这种“借题发挥”的拍摄思路和方式,如果仅仅是因为没看到各种美国打内战、社会崩溃的乱子/乐子而给影片差评,我觉得不太公平——当然,如果是被宣发“骗”去观影,结果发现货不对板,那就是另一个问题了。

【友情提示:下文会有剧透。】

电影的主角团配置非常经典:业内闻名的女摄影李,正当壮年且胆大包天的乔,快要干不动却仍想发挥余热的萨米,还有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杰西, 男女老少、前辈新人都有了,既可闹情绪,又能传帮带 ,想怎么写故事都行。

影片的戏眼落在了李和杰西这一对半路师徒身上。

李久经沙场,业务精湛,拍出来的照片有口皆碑,但在功成名就的同时,她也身心俱疲,着实一副“美强惨”的悲剧英雄人设;相比之下,初出茅庐的杰西就是空有一腔热情和一台相机了。

李在杰西身上看到了自己过去的影子,一方面排斥她,一方面又照顾她,到后面更是教导她、保护她,很典型对不对?

其实我在看电影时,总是忍不住会想到著名的“秃鹫和小女孩“照片《饥饿的苏丹》。

我认为李这个角色, 很大程度上借鉴并继承了摄影师凯文·卡特的成就和诅咒。

影片中的李,已经几乎不会为自己的成就感到兴奋了,因为她深深感到记者能为世界带来的改变太有限,所谓的无冕之王有多么无力,而在拿相机记录战场上的一切时,自己又总是经受残酷现实的刺激和折磨,被迫变得冷漠麻木。

与之对应的人是乔,他会为战地记者的所见所闻而兴奋不已,为眼前的战火而肾上腺素飙升,闯进华盛顿去采访穷途末路的总统,正是他的主意。

无论是专业、自省的李,还是投入、狂傲的乔, 他们都自诩为真相的“记录者”,不带感情、(貌似)不站立场,自持旁观者的身份,去记述这场战争的片段……但身处其中的他们最后会发现,自己同样也是战争的参与者。

这场从纽约出发,转道去华盛顿的旅程,不仅是他们记录沿途见闻的采风之旅,也是他们对“记者”这一身份不断祛魅和重新认识的过程。

最有代表性的一场戏,当然是他们与香港记者托尼等人,与杰西·普莱蒙饰演的无名士兵的对手戏了。

乔发现,帮助自己一路畅通无阻的记者身份突然失灵了,拿枪的人并不会因为你手上有个证件就另眼相待。

相对的,在先前一场小规模战斗以及最后的白宫攻坚战时,西部武装军队又是保护他们周全的……可见, 在战争中,只有对方当你是记者时,你才是记者。

话说回来,《美国内战》虽然没拍多少内战的起因经过结果,但 对战争期间美国社会众生相的描绘还是很不错的 ,包括持枪自治的加油站,大人疲赖孩子疯玩的收容所,保持和平体面生活的小镇,毫无理由就开始对狙的散兵等等。

还有上面那位出尽风头的大兵,我都不敢断定他到底是联邦政府军还是西部武装军,甚至于是不是正规军都难说,也许人家只是借着打仗的机会搞种族清洗呢…… 战争的残忍和荒谬,在这一刻也体现得淋漓尽致。

此外,影片的视听效果也令人耳目一新,它在许多片段中,都 采取了接近于相机摄影的方式来呈现具体情节,用音画上的“静态”来丰富摄像的“动态”呈现,沉浸感和临场感都很强,并且与场景、剧情足够贴合 ,再加上本就不俗的调整处理,就电影的投资来说,算是性价比超高了。

聊了这么多,说的都是《美国内战》的优点,可见我比较满意这部电影,最后就提几句自己的遗憾吧。

全片看下来,我还是觉得片子拍得有些 保守和流俗 了,包括主角团的塑造(李最后舍命救了杰西,而杰西随后又迅速成长),一路上的见闻等等,都太板正、太正常了些, 内容固然准确、好看,挑不出啥大毛病,但也显得“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尤其本片导演是执导过多部科幻作品的亚历克斯·加兰,出品公司又是以先锋、前卫、边缘见长的A24……如此一想,《美国内战》就感觉不那么“特别”了。

这大概也和A24第一次拍摄数千万美元级别大片有关系吧?成本和咖位上来了,反而有点患得患失、束手束脚嘞……当然,求稳不全是坏事,就看观众买不买账了。


在美国有一种说法:一个女人(斯托夫人)一本书(《汤姆叔叔的小屋》)引发了一场战争,这场战争是?

美国南北战争

以南北战争为背景的小说

《飘》、《南北乱世情》。

可口可乐的故事?

可口可乐的家庭,无论东方还是西方,无论亚洲还是欧洲,我们会在不同的地方喝到相同的可口可乐。 而今天我们之所以能够喝到这种美味可口的饮料,必须感谢一个人——阿萨·坎德勒,因为他,可口可乐才开始走向市场,走向千家万户,走向每个普通的老百姓。 淘金路上的药剂师1851年12月30日,阿萨出生在美国佐治亚州一个富裕的家庭里,他是父亲的第八个孩子。 父亲之所以给他取这个名字,是因为当时一个著名的大医生也叫阿萨,父亲希望他成为一个有名医生,在美国,医生是受到人们尊敬的。 然而,阿萨没有像他父母亲希望的那样,成为一名医生或是一位著名的医学院的教授,而是成为了举世瞩目的企业家。 在人们的心目中,阿萨·坎德勒的一生,就是可口可乐公司成长壮大的历史。 阿萨学习的年代正是美国内战之时。 内战之后,父亲患上了重病,家庭经济状况开始恶化,19岁的阿萨·坎德勒毅然选择了就业,替父母分忧解难。 1870年,他先是在小镇卡特斯维尔的小药店当学徒,两年之后,学徒生涯使他明白了自己要做一个药剂师。 药剂师是离医学最近的一种职业,也可以使阿萨在家里所学的知识没有白费,这是一项聪明的、理智的决定。 这实际上说明了,一个人没有必要永远固守于一项职业之中。 只要你有足够的能力,只要你有足够的信心和毅力,你完全也可以在另外一种职业中做出非凡的成就。 呆在卡特斯维尔这个小镇是阿萨不能满足的,1873年,学徒期满的他又踏上了去亚特兰大的路程,做个大城市的“淘金者”。 当时,阿萨的口袋里仅有1.75美元,从上午到晚上,他走遍了城市的每个角落,可是接受到的只有拒绝。 一直到了晚上9点钟,他来到桃树街的“大众药房”。 药房老板接见了这个看上去疲惫不堪的小伙子,勉强同意留下他试用。 在药店的工作是紧张而又辛苦的,通过自己的努力,阿萨当上了店员主任,同时,还跟老板的女儿露西相爱了。 这段恋情没有得到老板的祝福,因为阿萨只是个小雇员,还是个穷光蛋,怎么跟名门闺秀在一起呢?但是阿萨并没有屈服,一方面为了自己的未来,另一方面为了自己的爱情,他决定开始创业。 与“魔水”相遇阿萨的经商天资很高,在大众药店期间,他就结识了许多有用的商户,同时积累了许多经验。 在这些基础上,1877年,他与另一个朋友合伙开了批发零售药材公司。 而后,日渐懂行的阿萨开始意识到:仅仅靠批发药材不能赢来更多利润,只有寻觅到有价值和市场潜力的药方,才能拥有自己的王牌,才能一炮打响。 于是,他开始寻觅这种药方。 1886年5月8日,在美国亚特兰大的一间实验室里,药剂师彭伯顿试制出一种糖浆,他和助手给这种糖浆起名叫可口可乐(Coca·cola)。 coca·cola是分别产自南美洲和非洲的两种植物,为糖浆起这个名字当时没有什么特别的含义,只是为了合仄押韵,叫起来好听。 可口可乐糖浆最初也是作为一种饮用剂在药房里销售。 一个偶然的机会,彭伯顿将可口可乐糖浆放进了小苏打和冰水中,一品尝,味道不错。 很快,药剂所门前出现了“可口可乐提神健身液”的招牌,这样,可口可乐成为彭伯顿发明的治疗头痛药水原浆及其饮料的新名称。 1888年,少时受过伤的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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