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二十届三中全会 决定 专访自然资源部三位司局负责人

专访自然资源部三位司局负责人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简称《决定》)。其中多处提及自然资源要素改革任务,包括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作用、优化土地管理、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等内容。

目前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情况如何?要怎样保障主导产业和重大项目合理用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情况又如何?就相关问题,新京报记者近日专访了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张兵、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司司长赵毓芳、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副司长刘彦。

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取得重要进展

新京报: 《决定》提出,要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作用以及国土空间优化发展保障机制。截至目前,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情况如何?

张兵: 自然资源部从2018年组建以来,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多规合一”重大改革部署,推动构建全国统一、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完成了国土空间规划的顶层设计,首部“多规合一”的国家级国土空间规划经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实施,“三区三线”成果高标准划定,地方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取得重要进展,上下贯通的全国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基本建成,国土空间政策法规、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加速推进,行业管理逐步理顺,为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完善国土空间治理提供了重要的规划引领与保障,确立了国土空间规划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

202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是我国首部“多规合一”的国家级国土空间规划,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实践成果。《纲要》印发后,自然资源部加快推动全国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工作,确保《纲要》明确的战略目标逐级传导实施,建立健全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决定

关于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截至2024年7月,除天津市、湖北省外,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空间规划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空间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复实施(含2017年已批复的北京市、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

区域(流域)国土空间规划方面,《长江经济带-长江流域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于2024年2月5日经国务院正式批复实施,4月9日已正式印发,成为自然资源部牵头编制印发的第一个区域(流域)国土空间规划;《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作为全国首个跨省域国土空间规划,于2023年2月获国务院批复;《京津冀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黄河流域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正在按程序报批,中部地区、长三角国土空间规划正在组织编制。

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均已编制完成,约83%的市级总体规划和84%的县级总体规划获批准实施。关于详细规划,截至2024年2月底,全国共划定详细规划单元约15.51万个。城镇开发边界内(含跨开发边界的单元)约6.99万个,其中已编、在编的约4.32万个。落实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部署,自然资源部联合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指导地方从实际出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分类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不下达完成指标和完成时限,不盲目追求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

新京报: 相关规划编制审批完成后还有哪些重点工作?

张兵: 下一步,继续深化“多规合一”改革将成为今后一个阶段的重点任务。首先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作为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自然资源部将基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不断完善规划实施监督系统,推进国土空间规划治理数字化转型,加强国土空间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管、督察和执法。

其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上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体系,强化国土空间优化发展保障机制,支撑构建优势互补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

同时促进城乡融合,适应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需要,统筹兼顾经济、生活、生态、安全等多元需要,健全城市规划体系,引导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集约紧凑布局。

持续优化要素配置,服务支撑高质量发展

新京报: 相关数据显示,今年全国用地计划总量600万亩。优势地区发展较快,用地指标需求较大。对于此次《决定》提到的“要优先保障主导产业、重大项目合理用地”,将具体采取哪些措施?

赵毓芳: 主导产业和重大项目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明确提出要“优化土地管理,健全同宏观政策和区域发展高效衔接的土地管理制度,优先保障主导产业、重大项目合理用地”,我们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努力。

首先是持续优化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方式。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对纳入重点保障范围的主导产业、重大项目用地,由国家统一配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健全建设用地增量安排与消化存量挂钩机制,督促地方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力度,释放更大用地空间。结合地区GDP、常住人口数量等因素,对经济发展优势地区倾斜安排基础指标,重点保障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省级重大产业项目、重大民生工程用地,使优势地区有更大发展空间。通过持续改进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方式,增量安排更精准更有效,促进有效投资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

其次,保障项目合理用地需求。充分利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积极参与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引导主导产业和重大项目合理布局,深化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持续优化先行用地政策,支持重大项目及早开工建设,适度放宽先行用地比例。优化建设用地组卷报批要求,提高审批效率,深入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十、多验合一”,用足用好各项支持政策,持续释放政策红利。

最后,完善城乡用途管制政策。改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方式,完善节余指标调剂及收益分配机制。建立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建设用地指标交易机制,研究制定建设用地指标跨区域交易实施办法,畅通要素流通渠道,实现资源在城乡之间、东中西部之间优化配置,引导土地要素向主导产业和重大项目集聚。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改革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报请印发《关于改革土地管理制度增强对优势地区高质量发展保障能力的意见》,加快研究出台一批配套政策文件,提高土地要素配置的精准性和利用效率,切实保障主导产业和重大项目的投资用地需求。

去年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总成交额185.2亿元

新京报: 《决定》明确,要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事关农民切身利益。改革情况如何?做好这项工作要注意些什么?

刘彦: 目前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正在以试点方式在全国350个县级地区探索,2023年合计入市地块719宗,面积1.31万亩,总成交金额185.2亿元。缴纳增值收益调节金22.98亿元,留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91.76亿元,分配农民个人10.83亿元。入市土地累计带动产业投资规模1441.57亿元,累计提供就业岗位39645个,累计增加工资性收入11.39亿元。其中,累计解决农村脱贫人口就业6129人,累计增加农村脱贫人口工资性收入2.7亿元。通过入市改革,试点地区乡村产业可以在家门口落地,乡村百姓可以在家门口就业,脱贫群众可以通过自己劳动稳定增收,村集体和村民也可以获得土地收益。

摸清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规模,特别是条件成熟可以入市规模,是判断入市改革可否扩展、在多大范围上扩展、以何种方式扩展、蕴含多大风险等重大问题的基础。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我国土地制度的重大改革,事关农民切实利益,涉及各方面利益重大调整,必须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审慎稳妥推进。自然资源部已于近期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入市”潜力评估,切实做到“入市”地块位置固定、面积确定、信息锁定。同时,指导全部试点地区开展试点效果评估,集中力量进行分析研判,研究提出制定完善“入市”改革政策和进一步推进工作建议,按程序向党中央报告。

国土 新京报: “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同样出现在《决定》里。早些时候,自然资源部部署了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涉及15个省(市)43个城市,目前试点成效如何?

刘彦: 2023年9月,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71号),明确在15个省(市)的43个城市开展为期4年的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在坚持“局部试点、全面探索、封闭运行、结果可控”的前提下,支持试点城市重点从规划统筹、收储支撑、政策激励、基础保障4个方面探索创新政策举措,积极稳妥、有力有效地推进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试点城市基本完成了实施方案编制、低效用地调查认定和上图入库工作,正在组织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实施,累计启动实施再开发153.55万亩。

新京报: 当前,各地都在重点培养产业园用地提质增效项目。《决定》指出,要开展各类产业园区用地专项治理。在你看来,专项治理的意义在哪里?要达到什么样的效果?

刘彦: 自然资源部多年来持续开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不断研究完善促进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政策措施。

开展各类产业园区用地专项治理,是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研究完善工作举措,推动园区整合优化提升,进一步规范用地管理,更好发挥园区在节约集约用地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以更优质的空间资源、更精准的配置方式、更高效的利用效率,推动产业园区用地提质增效,进一步增强产业用地要素保障能力。

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对城中村改造的统筹引领作用

新京报: 城中村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了《城中村改造国土空间规划政策指引》。城中村的资源资产是如何评估的?实施地块范围又是怎样划定的?

张兵: 今年6月,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城中村改造国土空间规划政策指引》把基于资源资产关系的规划编制与实施、如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重点关注内容。

关于如何评估城中村的资源资产,首先,加强资源资产调查是评估的前提。要建立覆盖全域、权威统一的城中村数据资源体系。我们指导地方在城中村改造中,依托人口普查、国土调查、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地籍调查等数据基础,开展城中村基础数据、社会状况等信息的调查工作。另外,在详细规划层面细化调查。系统进行城中村基础地理信息、土地、房屋、权属、人口、经济、产业、历史文化遗存、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改造意愿、专项调查等信息的摸底调查、确认和公示、核查工作,充分考虑相关部门已排查的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工作台账。

其次,改进城中村资源资产评估的方法。要深化城中村改造体检评估,综合考虑政府、村集体和村民、市场、新市民等群体多元的诉求,善于查找突出问题。要开展资源环境、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等承载力评估和安全风险评估。要加强城市安全、历史文化和生态景观保护、自然灾害、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风险影响评估。在详细规划层面要强化评估和论证的深度,综合考虑设施承载力、公共卫生安全、防灾减灾、城市通风环境、成本与效益等因素,论证改造可行性。

关于城中村实施地块的划定,具体分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层面。总体规划层面,强化空间统筹安排,因地制宜明确城中村改造的重点区域,并根据规划实施需要做好时序安排。优先改造位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重点功能片区、重点发展组团的城中村,坚持目标导向应改则改;优先改造安全风险隐患多、景观风貌差、配套短板突出的城中村,坚持问题导向,需改则改。对于符合规划要求、具有政策支撑和市场动力的城中村适时改造。对于总体规划已完成编制但未明确城中村改造内容的,应当通过编制近期建设规划,结合重点区域划定近期城中村改造范围,鼓励位于城市重点片区,改造可行性较高、紧迫性较强的优先划入近期改造范围。

详细规划层面,在调查评估基础上,基于资源资产,叠加地块产权信息,结合改造方式,通过详细规划合理划定实施地块范围,明确地块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等)、绿地率、建筑控制高度、设施配建、保障性住房配建要求等。

新京报记者 张建林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李立军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意义何在

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动产权利涉及千家万户,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当前一项重点改革任务,社会高度关注。 不动产登记意义何在,当务之急是什么,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何以2018年才能基本形成?就这些群众关心的问题,承担不动产职能的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登记局有关负责人23日接受了记者专访。 每一项登记都是对合法权利的确认问:怎么看待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本质?答:市场经济本质是产权经济,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就是不动产物权的确认和保护制度,明晰不动产物权是市场经济的前提和基础。 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利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 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将进一步提高登记质量,避免产权交叉或冲突,保证各类不动产物权归属和内容得到最全面、统一、准确的明晰和确认,以不动产登记较强的公示力和公信力为基础,有效保护权利人合法的不动产财产权。 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利于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 不动产统一登记,将促进不动产登记信息更加完备、准确、可靠,根据准确有效的信息来进行不动产交易,保障交易安全,为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创造条件。 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利于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更加便民利民。 不动产统一登记,将最大限度地整合资源,减少政府行政成本,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完善政府运行机制,发挥市场的积极作用。 问:不动产登记对反腐和房价有什么关联?答:根据中央要求精神,我国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主要目的,是建立城乡统一、海陆统筹,涵盖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动产的权利登记、确认、保护体系。 不动产登记的本意不在房地产,其主要目的是建立所有种类不动产的登记制度。 目前有些媒体或网上解读,认为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利于防止腐败,有利于降低房价,对房地产市场影响等。 我想这些不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直接目的,不动产登记的客观出发点也不是从反腐、抑制房价考虑,尽管客观上可能多少有关联。 紧密倒排时间已有一定进展问:今后三年工作如何布局?答:3月26日,不动产登记工作第一次部际联席会议明确,从2014年开始,通过基础制度建设逐步衔接过渡,统一规范实施,用3年时间全面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用4年时间运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今年要建立统一登记的基础性制度,明年推进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过渡,后年全面实施统一登记制度。 2018年前,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投入运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基本形成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和依法查询,形成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 问:目前已取得的主要进展有哪些?答:按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目前工作已经取得一定进展。 国土资源部成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当前重点是抓好不动产登记制度顶层设计,制订方案,沟通情况,做好下一步部门衔接工作准备。 通过先期开展《不动产登记条例》有关重点问题专题研究,初步形成了条例框架和研究成果。 同步开展统一表卡簿册和证书的研究设计。 组织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技术规程和整合建立国家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的前期基础研究工作。 今年将围绕登记机构、登记依据、登记簿册和信息平台这“四统一”推进工作。 突出法制建设,在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技术规范等诸多层面全面搭建制度框架。 为城乡土地“平权”时代铺路问: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不动统一登记有何作用?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产权保护制度”、“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健全自然资源资产制度”,都涉及不动产统一登记这一基础工作。 不动产统一登记,当然包括城乡统一。 为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立和实施,我们将坚持城乡并进,发挥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重点加强对地方的指导监督,加快推进工作衔接及各级职责整合和机构建设,在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条例》制定同时,提出相关法律“立、改、废”建议。 尽快制定不动产登记统一簿册和权利证书。 研究制定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总体方案。 2014年的主要工作,就包括启动并加快推进包括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和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提供产权依据。 同时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衔接。 (新华网,记者 王立彬)专家:有利反腐走向深入我国将在2016年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国土资源部日前给出了明确的时间表:2014年建立统一登记的基础性制度,2015年推进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过渡,2016年全面实施统一登记制度,2018年前,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投入运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基本形成。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教授陈国强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不动产统一登记时间表的确立,为不动产统计制度层面的建设提供了行动纲领,从而有利于平稳有序地建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随着今年个人住房信息联网工作被纳入到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设计之中,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对房产税和反腐工作的推进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说。 制度建设酝酿已久 人为因素阻力大早在2007年,我国颁布实施的《物权法》就明确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 近年来,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建立也一直被看成是国土资源部、住建部等中央部门工作的重点之一。 2013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并明确要求由国土部、住建部会同法制办、税务总局等部门在2014年6月底之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2013年5月,国务院法制办便同住建部及国土部开始起草《不动产登记条例》,为即将开展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然而,《物权法》规定的相关内容却始终无法落地,针对这一问题,汪玉凯表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推行缓慢主要是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 ”他认为,地方政府和部分官员的不配合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不动产统一等级制度的实施。 一方面,出于刺激房地产业、拉动经济增长的考虑,部分地方政府并不愿实现房产信息的透明化。 另一方面,部分具有腐败行为的官员为保护自己的非法所得财产,也会想方设法地阻碍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 此外,陈国强向记者解释道,不动产统一登记本身所具有的信息采集范围广、工作量大等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不动产登记的制度建设。 这是该制度始终没有全面推行的客观因素。 职责整合 制度建设进入倒计时“不动产登记所涵盖的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承包地等不动产权利涉及国土资源部、住建部、农业部等多个部委,因而登记制度始终无法统一”。 陈国强表示,各部门之间统计信息及数据资源缺乏共享也是不动产登记制度建立的难点之一。 针对这一问题,2013年11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进行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 会议决定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基本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 2014年2月24日,经国务院批复同意,由国土资源部牵头,中央编办、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海洋局等九部门建立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在3月26日召开的第一次部际联席会议上,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便表示,将用3年时间全面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用4年时间运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和依法查询,形成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 随后,为进一步加快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国土资源部更是成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3月28日,组长胡存智主持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部署今年工作,强调要突出重点,抓好不动产登记制度顶层设计。 可以说,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建立已经进入倒计时。 今后国土部将围绕“四统一”的原则,进一步突出法制建设、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优势、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并逐步拓展信息平台应用领域,为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和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创造条件。 不动产统一登记可提高官员不动产信息的透明度在今年2月召开的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建立健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被认为是加强反腐倡廉基础制度建设的重要方面。 针对这一问题,专家认为,不动产登记和住房信息联网的推进都有利于反腐工作走向深入。 汪玉凯告诉记者,官员的腐败与信息公开透明度低存在密切联系,而不动产基础数据的不健全也为腐败官员安置不法财产提供了可乘之机。 因此,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建立有助于提高官员不动产信息的透明度,从而摸清多占多用、占而不用和不正当交易的问题,发现腐败活动。 此外,住房信息问题也一直被看作是不动产登记中的核心问题之一,因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建立对房地产行业和个人住房信息的公开将会产生较大影响。 去年,房地产商潘石屹曾经表示,如若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价马上会跌。 对此,陈国强指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建立并不意味着房价会立刻呈现出明显的跌幅,但进行不动产信息的登记能够为下一步房产税的征收提供前提条件,从而可以使政府明确地方的住房状况、收集准确的住房信息,这有利于决策机关制定更为合理的住房发展规划,也将对民众的住宅房产信息的公布产生较大影响。 制度前景:实施难度不可小视虽然国土资源部对外公布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具体时间表,并提出要在2016年全面实施,但就该制度未来的发展前景而言,汪玉凯认为“难度不可小视”。 汪玉凯表示,各类不动产信息变化迅速,尤其是房产信息,更会在不同的时期呈现出具体差异,这便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提出了挑战。 另外,能否建立完善的信息更新制度也关系着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具体实施情况,因而,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技术保证信息及时有效地更新也成为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的关键。 此外,国土部副部长徐德明在今年两会期间也强调,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会侵犯个人的隐私,也并不意味着个人的不动产信息会被随意公开,因此,汪玉凯认为,如何有效合理地使用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也是该制度未来实施过程中的一个难点。

家庭教育如何培养孩子健康生活的核心素养

培养孩子,最重要的是什么?相信很多家长、老师都明白,成绩和分数都不是最重要的,能力和素养,才是培养孩子最重要的核心。 9月13日上午,北京师范大学举行了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研究成果发布会。 据透露,这份核心素养可是事关今后的课标修订、课程建设、学生评价等众多事项哦。

以前我们都说,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现在应该换成这句话,有了六大核心素养,走遍天下都不怕。到底有哪六大核心素养呢?赶紧跟着小编去看看!

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主要指学生应具备的,能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研究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适应世界教育改革发展趋势、提升我国教育国际竞争力的迫切需要。

六大核心素养敲定,看看到底是哪些?

总体框架

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以科学性、时代性和民族性为基本原则,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为核心,分为文化基础、自主发展、社会参与三个方面。

综合表现为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学会学习、健康生活、责任担当、实践创新六大素养,具体细化为国家认同等十八个基本要点。 根据这一总体框架,可针对学生年龄特点进一步提出各学段学生的具体表现要求。

基本内涵

核心素养课题组历时三年集中攻关,并经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工作委员会审议,最终形成研究成果,确立了以下六大学生核心素养。

(一)文化基础

文化是人存在的根和魂。 文化基础,重在强调能习得人文、科学等各领域的知识和技能,掌握和运用人类优秀智慧成果,涵养内在精神,追求真善美的统一,发展成为有宽厚文化基础、有更高精神追求的人。

1.人文底蕴。 主要是学生在学习、理解、运用人文领域知识和技能等方面所形成的基本能力、情感态度和价值取向。 具体包括人文积淀、人文情怀和审美情趣等基本要点。

2.科学精神。 主要是学生在学习、理解、运用科学知识和技能等方面所形成的价值标准、思维方式和行为表现。 具体包括理性思维、批判质疑、勇于探究等基本要点。

(二)自主发展

自主性是人作为主体的根本属性。 自主发展,重在强调能有效管理自己的学习和生活,认识和发现自我价值,发掘自身潜力,有效应对复杂多变的环境,成就出彩人生,发展成为有明确人生方向、有生活品质的人。

3.学会学习。 主要是学生在学习意识形成、学习方式方法选择、学习进程评估调控等方面的综合表现。 具体包括乐学善学、勤于反思、信息意识等基本要点。

4.健康生活。 主要是学生在认识自我、发展身心、规划人生等方面的综合表现。 具体包括珍爱生命、健全人格、自我管理等基本要点。

(三)社会参与

社会性是人的本质属性。 社会参与,重在强调能处理好自我与社会的关系,养成现代公民所必须遵守和履行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个人价值实现,推动社会发展进步,发展成为有理想信念、敢于担当的人。

5.责任担当。 主要是学生在处理与社会、国家、国际等关系方面所形成的情感态度、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 具体包括社会责任、国家认同、国际理解等基本要点。

6.实践创新。 主要是学生在日常活动、问题解决、适应挑战等方面所形成的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行为表现。 具体包括劳动意识、问题解决、技术应用等基本要点。

主要表现

那么,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学会学习、健康生活、责任担当、实践创新六大核心素养具体包括哪些要点呢?小编也很好奇。 仔细一看,原来六大素养还具体细化为人文积淀、国家认同、批判质疑等18个要点,各要点也确定了重点关注的内涵。

文化基础——人文底蕴

1、人文积淀

重点是:具有古今中外人文领域基本知识和成果的积累;能理解和掌握人文思想中所蕴含的认识方法和实践方法等。

2、人文情怀

重点是:具有以人为本的意识,尊重、维护人的尊严和价值;能关切人的生存、发展和幸福等。

3、审美情趣

重点是:具有艺术知识、技能与方法的积累;能理解和尊重文化艺术的多样性,具有发现、感知、欣赏、评价美的意识和基本能力;具有健康的审美价值取向;具有艺术表达和创意表现的兴趣和意识,能在生活中拓展和升华美等。

文化基础——科学精神

1、理性思维

重点是:崇尚真知,能理解和掌握基本的科学原理和方法;尊重事实和证据,有实证意识和严谨的求知态度;逻辑清晰,能运用科学的思维方式认识事物、解决问题、指导行为等。

2、批判质疑

重点是:具有问题意识;能独立思考、独立判断;思维缜密,能多角度、辩证地分析问题,做出选择和决定等。

3、勇于探究

重点是:具有好奇心和想象力;能不畏困难,有坚持不懈的探索精神;能大胆尝试,积极寻求有效的问题解决方法等。

自主发展——学会学习

1、乐学善学

重点是:能正确认识和理解学习的价值,具有积极的学习态度和浓厚的学习兴趣;能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适合自身的学习方法;能自主学习,具有终身学习的意识和能力等。

2、勤于反思

重点是:具有对自己的学习状态进行审视的意识和习惯,善于总结经验;能够根据不同情境和自身实际,选择或调整学习策略和方法等。

3、信息意识

重点是:能自觉、有效地获取、评估、鉴别、使用信息;具有数字化生存能力,主动适应“互联网+”等社会信息化发展趋势;具有网络伦理道德与信息安全意识等。

自主发展——健康生活

1、珍爱生命

重点是:理解生命意义和人生价值;具有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掌握适合自身的运动方法和技能,养成健康文明的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等。

2、健全人格

重点是:具有积极的心理品质,自信自爱,坚韧乐观;有自制力,能调节和管理自己的情绪,具有抗挫折能力等。

3、自我管理

重点是:能正确认识与评估自我;依据自身个性和潜质选择适合的发展方向;合理分配和使用时间与精力;具有达成目标的持续行动力等。

社会参与——责任担当

1、社会责任

重点是:自尊自律,文明礼貌,诚信友善,宽和待人;孝亲敬长,有感恩之心;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敬业奉献,具有团队意识和互助精神;能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对自我和他人负责;能明辨是非,具有规则与法治意识,积极履行公民义务,理性行使公民权利;崇尚自由平等,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热爱并尊重自然,具有绿色生活方式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及行动等。

2、国家认同

重点是:具有国家意识,了解国情历史,认同国民身份,能自觉捍卫国家主权、尊严和利益;具有文化自信,尊重中华民族的优秀文明成果,能传播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了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和光荣传统,具有热爱党、拥护党的意识和行动;理解、接受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不懈奋斗的信念和行动。

解读二十届三中全会

3、国际理解

重点是:具有全球意识和开放的心态,了解人类文明进程和世界发展动态;能尊重世界多元文化的多样性和差异性,积极参与跨文化交流;关注人类面临的全球性挑战,理解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内涵与价值等。

社会参与——实践创新

1、劳动意识

重点是:尊重劳动,具有积极的劳动态度和良好的劳动习惯;具有动手操作能力,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在主动参加的家务劳动、生产劳动、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中,具有改进和创新劳动方式、提高劳动效率的意识;具有通过诚实合法劳动创造成功生活的意识和行动等。

2、问题解决

重点是:善于发现和提出问题,有解决问题的兴趣和热情;能依据特定情境和具体条件,选择制订合理的解决方案;具有在复杂环境中行动的能力等。

自然资源部

3、技术运用

重点是:理解技术与人类文明的有机联系,具有学习掌握技术的兴趣和意愿;具有工程思维,能将创意和方案转化为有形物品或对已有物品进行改进与优化等。

课题组负责人就研究成果答记者问

发布会上,课题组负责人就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研究的背景与意义是什么,有哪些主要指标,如何在教育实践中落实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Q:请介绍一下核心素养的研究背景和价值定位?

为把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关于立德树人的要求落到实处,2014年,教育部研制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提出“教育部将组织研究提出各学段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明确学生应具备的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研究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主要有三个背景。

一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迫切需要。 党的教育方针从宏观层面规定了教育的培养目标,对于我国的人才培养具有全局性的指导意义。 把党的教育方针具体化、细化,转化为学生应该具备的核心素养,更有利于其在具体的教育教学过程中贯彻落实。

二是适应世界教育改革发展趋势,提升我国教育国际竞争力的迫切需要。 随着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各国都在思考21世纪的学生应具备哪些核心素养才能成功适应未来社会这一前瞻性战略问题,核心素养研究浪潮席卷全球。 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我国要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提升教育国际竞争力,也必须解决这一关键问题。

三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素质教育取得显著成效,但也存在课程教材的系统性、适宜性不强,高校、中小学课程目标有机衔接不够,部分学科内容交叉重复,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较为薄弱等具体问题。 要解决这些问题,关键是进一步丰富素质教育的内涵,建立以“学生核心素养”为统领的课程体系和评价标准,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

在价值定位方面,核心素养是党的教育方针的具体化,是连接宏观教育理念、培养目标与具体教育教学实践的中间环节。 党的教育方针通过核心素养这一桥梁,可以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可用的、教育工作者易于理解的具体要求,明确学生应具备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从中观层面深入回答“立什么德、树什么人”的根本问题,引领课程改革和育人模式变革。

Q:开展核心素养研究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研究,主要遵循三个原则。

第一,坚持科学性。 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坚持以人为本,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与教育规律,将科学的理念和方法贯穿研究工作全过程,重视理论支撑和实证依据,确保研究过程严谨规范。

第二,注重时代性。 充分反映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全面体现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确保研究成果与时俱进、具有前瞻性。

第三,强化民族性。 着重强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把核心素养研究植根于中华民族的文化历史土壤,系统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突出强调社会责任和国家认同,充分体现民族特点,确保立足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

Q:核心素养研究的专业性很强,请介绍一下研究过程。

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研究专业性强,必须基于对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科学认识,采取科学的程序和方法。

研究工作历时三年,联合课题组由北京师范大学等多所高校的近百名研究人员组成。研究过程主要包括:

1)精心开展研究,提出素养框架。 课题组成立以来,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整合型研究思路,整体设计研究方案,系统开展研究工作,为总框架的建构提供理论支撑。

通过基础理论研究,厘清核心素养的概念内涵与理论结构,准确把握核心素养的价值定位;开展国际比较研究,分析比较15个国际组织、国家和地区核心素养研究的程序方法、指标框架和落实情况;通过教育政策研究,梳理不同时期党和国家对人才培养的总体要求;开展传统文化分析,揭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修身成德的思想和传统教育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开展课程标准分析,了解现行课程标准中的核心素养相关表述,明确课标修订任务。

同时,通过开展实证调查研究,深入了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准确把握各界对核心素养的期待。 课题组访谈了十二个界别的608名代表人物,问卷调查了566名专家学者、校长和企业家等,汇总形成约351万字的访谈记录和大量调查数据,为建构符合国情特点和现实需要的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框架提供实证依据。

二十届三中全会

在此基础上,课题组召开专家论证会60余次,结合理论研究和实证调查的主要结论,初步提出了核心素养总框架。 此后,又召开征求意见会20余次,认真听取专家学者、管理干部、教研人员、一线教师和社会人士的意见建议,对总框架初稿进行修改完善。

2)开展转化研究,对接课标修订。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课题组提交了核心素养总框架初稿。 2014年7月,呈请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委托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工作委员会对核心素养总体框架进行了审议。

为做好核心素养与课程标准修订的衔接工作,2014年8月,呈请教育部基础二司委托专家工作委员会,组织课程、教学、评价、教研、管理等方面专家,开展“核心素养与课程标准衔接转化研究”。 重点基于核心素养总体框架,研究核心素养在课程标准中落实的方式方法。

2015年1月,专家工作委员会审议了衔接转化研究成果,赞同研究组提出的核心素养落实方式。

3)广泛征求意见,认真修改完善。 为确保核心素养的科学性和适宜性,2015年4月和2016年年初,两次呈请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将核心素养初稿及研究报告送教育部有关司局和单位征求意见。

同时,正式征求了全国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并委托中国教育学会征求各省市教育学会和相关分支机构意见。 此外,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一线教育实践专家意见。

Q: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内涵是什么?主要包括哪些指标?

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主要是指学生应具备的,能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核心素养是关于学生知识、技能、情感、态度、价值观等多方面要求的综合表现;是每一名学生获得成功生活、适应个人终生发展和社会发展都需要的、不可或缺的共同素养;其发展是一个持续终身的过程,可教可学,最初在家庭和学校中培养,随后在一生中不断完善。

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为核心,分为文化基础、自主发展、社会参与三个方面,综合表现为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学会学习、健康生活、责任担当、实践创新六大素养,具体细化为国家认同等十八个基本要点。

文化基础、自主发展、社会参与三个方面构成的核心素养总框架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社会性等本质属性的观点,与我国治学、修身、济世的文化传统相呼应,有效整合了个人、社会和国家三个层面对学生发展的要求。

责任担当等六大素养均是实证调查和征求意见中各界最为关注和期待的内容,其遴选与界定充分借鉴了世界主要国家、国际组织和地区核心素养研究成果。

六大素养既涵盖了学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所需的品格与能力,又体现了核心素养“最关键、最必要”这一重要特征。

六大素养之间相互联系、互相补充、相互促进,在不同情境中整体发挥作用。

为方便实践应用,将六大素养进一步细化为十八个基本要点,并对其主要表现进行了描述。 根据这一总体框架,可针对学生年龄特点进一步提出各学段学生的具体表现要求。

Q: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与素质教育的关系是什么?

素质教育作为一种具有宏观指导性质的教育思想,主要是相对于应试教育而言的,重在转变教育目标指向,从单纯强调应试应考转向更加关注培养全面健康发展的人。

核心素养是对素质教育内涵的具体阐述,可以使新时期素质教育目标更加清晰,内涵更加丰富,也更加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此外,核心素养也是对素质教育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反思与改进。 尽管素质教育己深入人心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我国长期存在的以考试成绩为主要评价标准的问题,影响了素质教育的实效。

解决这一问题,要从完善评价标准入手。 全面系统地凝练和描述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指标,建立基于核心素养发展情况的评价标准,有助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Q: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关系是什么?

综合素质是对学生发展的整体要求,关注学生不同素养的协调发展。 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是对学生综合素质具体的、系统化的描述。

一方面,研究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有助于全面把握综合素质的具体内涵,科学确定综合素质评价的指标;另一方面,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可以反映学生核心素养发展的状况和水平。

Q: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提出后,在教育实践中落实的途径主要有哪些?

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是一套经过系统设计的育人目标框架,其落实需要从整体上推动各教育环节的变革,最终形成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的完整育人体系。

具体而言,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落实途径:

一是通过课程改革落实核心素养。 基于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顶层设计,指导课程改革,把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作为课程设计的依据和出发点,进一步明确各学段、各学科具体的育人目标和任务,加强各学段、各学科课程的纵向衔接与横向配合。

二是通过教学实践落实核心素养。 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明确了“21世纪应该培养学生什么样的品格与能力”,可以通过引领和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指导教师在日常教学中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改变当前存在的“学科本位”和“知识本位”现象。 此外,通过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引领,可以帮助学生明确未来的发展方向,激励学生朝着这一目标不断努力。

三是通过教育评价落实核心素养。 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是检验和评价教育质量的重要依据。 建立基于核心素养的学业质量标准,明确学生完成不同学段、不同年级、不同学科学习内容后应该达到的程度要求,把学习的内容要求和质量要求结合起来,可以有力推动核心素养的落实。

电信业正在进行怎样的大变革

2014年4月30日,整个中国电信业一片沸腾。 震源来自于两个消息:一,工信部证实,三家运营商正在研究共同组建一家通信设施公司,负责统筹建设通信铁塔设施。 二,财政部宣布,电信业正式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 (两个官方声明原文,见本文末尾附录)对电信业来说,这两件事都意义重大,前者将有可能成为网业分离的破冰试水;后者则在冲击电信行业业绩同时,对运营商的业务模式产生深远影响。 一、先来看一些事实: 1、关于基站共建,其实早有思考与尝试,也一直有被推动。 早在2008年10月,工信部就曾出台《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工信部联通【2008】235号),要求将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作为电信行业改革和发展的一项重点,希望以此“杜绝同地点新建铁塔、同路由新建杆路现象;实现新增铁塔、杆路的共建;其他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比例逐年提高”。 其后,三大运营商曾在多地试水三方共建铁塔,“但共建的基站物权属性一直存在产权不清的问题,所以三大运营商基本还是处在各自为阵的状态”(引语出处:南京邮电大学信息产业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王春晖评论)。 2014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通信服务青海公司总经理邓晓辉提出,“建议国家整合资源设立基站公司”。 他表示:随着4G商用的来临,4G基站建设也将大规模启动,而在此建设过程中,首要避免的问题就是重复投资、过度占用土地等资源、电能消耗等问题。 2、针对铁塔公司的筹建,今年3月26日,由国资委牵头,会同工信部,组织三大运营商召开过一次协调会。 此次会议研究讨论了铁塔公司组建涉及的重要问题,明确设立铁塔公司协调组和筹备组。 其中,协调组负责协调公司组建中的重大事项,筹备组负责具体的公司组建工作。 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副书记张喜武任协调组组长。 (信息来源:财新网记者覃敏报道,该信息我亦获得其他渠道消息证实。 )。 3、关于营改增的一些情况,科技杂谈在2014年4月29日的文章《电信“营改增”阵痛》中已经有详细分析(可关注科技杂谈后,在“历史消息”中查看),此处不再赘述。 4、中国移动上市公司4月20日发布公告称,由于增值税属于价税分离的价外税,“营改增”后,营运收入将相应减少,并且目前本公司成本和资本开支中能获得的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较少,如折旧摊销、人工成本等项目不能抵扣,营运支出和资本开支将略有下降,因此预计短期利润将受到较大的负面影响。 由于资本开支的下降将相应减少以后年度的折旧,因此对利润的负面影响后续将有所降低。 但长期来,营改增看有利于优化业务模式与营销方式,促进企业发展转型。 随着试点行业的增加及企业进一步深化转型,预计负面影响程度将逐年减弱。 中国移动将继续密切关注“营改增”具体政策的最新情况,深入研究,积极应对,及时优化流程,完善管理,改造系统,强化培训,努力建立适应增值税的运营管理模式,并不断提升增值税管理水平,致力争取降低“营改增”对公司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 二、再来简单谈一谈我对铁塔公司的分析:1、从前文提及的信息来看,此事的主导方为国资委,而不是工信部。 2、目前组建的,仅为铁塔的共建,但如果仅仅着眼增量,铁塔公司的实际体量与意义都非常有限,所以它的未来的最大可能,是着眼于整合三大运营商的存量网络资产整合。 而按照电信改革的思路推演,未来不排除将更多的站址、机房和传输管道等土建相关资产剥离重组,最终实现电信业网业分离的可能性。 甚至网业分离的来势,可能比外界的预期速度更快、势头更猛。 3、由于运营商网络环境复杂,所产生的频率干扰等技术限制,以及现有铁塔承载能力限制,铁塔公司的切入点也只能从网络制式更集中的4G网络的增量入手,未来再逐步推进存量资产的整合。 但为了快速推进4G建网,运营商的基站更多是进行存量的改造。 同时,由于基础建设资源也是上市公司资产,所以,未来的整合能进行到哪一步,可能还将取决于决策层的通盘考量。 4、由于2014年是中国4G网络建设的最主要窗口期,所以在进入存量整合深水期之前,铁塔公司的初期资源积累,很大程度上将取决于它的成立速度。 5、当前,业界对此事最大的担心在于,如果以铁塔公司的成为唯一的资源掌控者(尤其是具有天然垄断属性的电信基础资源),会否产生新的垄断?对此,我的看法是,企业定位与制度设计极为重要,只有铁塔公司定位于公众服务,对其价格参照水、电、气等民生资源进行上限管理,并制定科学、缜密的监管、业务评价与成本核算体系,而不是业绩、利润率进行考核,才能防止垄断出现。 6、此事的积极意义在于,长期以来,由于信息通信与基建管理的管理职能分散 于不同部委,加上民众担心辐射的“邻避运动”,部分地区铁塔建设困难,新基站的站址难找、难谈、难建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我国4G的发展进程。 而成立独立基站公司,逐步实现网业分离后,有可能获得更集中的推动解决。 7、工信部的官方口径中提及:“这种模式的探索应按照市场化原则和三中全会提出的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精神进行组建设计和运营”,这意味着,铁塔公司可能引入民资或外资参与。 7、整体来看,铁塔公司的影响更多还潜藏在水下,而它未来对电信业带来的影响,三个关键变量在于:能否在存量层面的整合打开突破口;它的方向定位与进展速度;以及监管力度。 三、再来谈一谈关于营改增及全局观点:1、如同我4月29日文章《中国移动:凛冬已至》的分析(可关注科技杂谈后,在“历史消息”中查看),营改增的大政策将对运营商产生连锁反应。 为了尽可能“以市场化方式”推进以上改革,监管部门将不得不使用结算政策等工具,在运营商之间施展宏观调控。 2、过去,运营商一直使用存话费送手机、充话费送礼品促销手段,而且这些手段不会增加营业税和增值税的税负。 但未来,“以业务销售附带赠送实物业务”将“视同销售”计缴增值税,这可能导致运营商改变促销方式。 3、在业务层面,由于基础业务与增值业务采用不同税率,运营商在业务包的设计与营销过程中,也可能演变出更多避税的手段,并对其市场格局产生影响——尤其是在大批转售商参与竞争的情况下,形势将演变得更加复杂。 4、无论铁塔公司还是营改增,都只是今年电信业大变革的局部,而通信改革变量复杂且事关全局,往往非主管部委所能决策拍板。 所以,要更好地理解政策走向,需要从本届政府的改革走向大局着眼,并根据电信业在改革中的位置与作用来进行考量,而不是局限于行业内的“理论可能”,才可能抓到最准确的脉络。 四、最后附两部委的官方文件:工信部《相关司局负责人就成立“国家基站公司”的报道进行回应》 【来源:工信部官方网站,发布时间:2014年04月30日】今日,有媒体报道电信业要成立“国家基站公司”的消息,对此,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司局负责人表示:目前,三家基础电信企业正在研究共同组建一家通信设施公司,负责统筹建设通信铁塔设施,进一步提高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水平。 可以说,基础电信企业的这种探索符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也有利于降低行业的建设成本,最终惠及广大电信用户。 这种模式的探索应按照市场化原则和三中全会提出的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精神进行组建设计和运营。 财政部《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 【来源:财政部官方网站,发布时间:2014年04月30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国务院批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提供电信业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通知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号)的规定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二、电信业服务纳入财税[2013]106号文件规定的应税服务范围。 具体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为:电信业,是指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等各种通信网络资源,提供语音通话服务,传送、发射、接收或者应用图像、短信等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业务活动。 包括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语音通话服务的业务活动,以及出租或者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元素的业务活动。 增值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及应用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业务活动。 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按照增值电信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 三、提供基础电信服务,税率为11%。 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6%。 四、纳税人提供电信业服务时,附带赠送用户识别卡、电信终端等货物或者电信业服务的,应将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进行分别核算,按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五、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通过手机短信公益特服号为公益性机构(名单见附件)接受捐款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公益性机构捐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六、境内单位和个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单位提供电信业服务,免征增值税。 七、以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电信业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八、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境内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通过卫星提供的语音通话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中,邮电通信业税目停止执行。 十、本通知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 各地要高度重视电信业营改增试点工作,切实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安排,明确责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做好试点前的各项准备以及试点过程中的监测分析和宣传解释等工作,确保改革的平稳、有序、顺利进行。 遇到问题及时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反映。 参考资料:网络参考链接:———————————————分割线——————————————————满意请采纳(⊙o⊙),以上是软硬谦施团队为你带来的回答。 如果有什么不懂的可以追问,以后有什么问题可以向我提问或者向我的团队提问。 (*^__^*)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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