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从全球范围来看,谷歌无疑是网络搜索行业的第一巨头,谷歌也由此获得了巨额的回报。不过多年来,谷歌涉嫌垄断的声音也层出不穷,而在前几天美国法院正式裁决:谷歌违反反托拉斯法,斥资数十亿美元建立垄断业务并成为全球预设使用的搜寻引擎。这一判决很可能导致谷歌母公司Alphabet被迫拆分搜寻业务,改变谷歌多年来主导的线上广告领域。
在仔细考虑和权衡证人证言和证据后,法院得出以下结论:谷歌是搜索行业的垄断者,它一直在维护其垄断地位。法官表示这家搜寻引擎巨头控制约90%线上搜寻市场,以及95%智能手机搜寻市场。真正的证据来自于谷歌付给其他厂商的费用,据悉谷歌光在2021年就支付263亿美元,以确保谷歌的搜寻引擎成为智能手机和浏览器的预设选项并维持市场占有率。
这是美国政府针对大型科技公司涉嫌垄断市场的一系列案件做出的第一个重大裁决,这起诉讼实际上早在上一任美国政府就已经提出,法官在2023年9月至11月进行审理。在过去4年中,美国监管机构还对Meta、亚马逊、苹果等提起诉讼,声称这些公司违法维持垄断市场地位。美国司法部长称谷歌被认定垄断这一裁决是“美国人民的历史性胜利”,并补充说无论规模或影响力有多大,没有任何公司能够凌驾于法律之上。
这当然对谷歌以及其母公司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Alphabet在宣判当日股价下跌4.61%。而从去年的财报数据来看,谷歌的广告收入占Alphabet整体营收的77%。Alphabet已计划对此裁决提出上诉,谷歌母公司官方表示:这一决定承认谷歌提供最好的搜寻引擎,却得出结论认为我们不应该让大家轻易使用它!
另外其他公司也受到了这次判决的影响,比如苹果。过去较长一段时间,谷歌一直向苹果支付巨额费用,以便让苹果在自己的浏览器中默认采用谷歌的搜寻引擎。而这次判决认为谷歌垄断,那么两家科技巨头间的交易就会视为无效,谷歌向苹果支付的所有费用均属非法。要知道谷歌支付的费用占苹果服务收入的四分之一,多达200亿美元。苹果如何去弥补这部分损失,现在也是一个未知数。
不过我们觉得美国法官说得有点夸张了,或者说我们觉得谷歌并没有这么高的线上搜索市场以及智能手机市场,毕竟谷歌在国内是无法使用的,要不就是美国法官数学不好,要么就是无视了我们中国地区,当然大概率是后者……当然如果是指收入,那么就没啥问题了!谷歌这次如果不能上述成功,对整个搜索行业的影响显然巨大,微软以及其他搜索引擎有希望获得更多一些市场份额,不过对国内来说就没啥影响,反正这么多年不是百度就是其他乱七八糟的搜索引擎!
市场环境下,创新与垄断角色是相互转换的
针对近年来各大电商平台要求商家“二选一”、对消费者进行大数据“杀熟”等平台企业垄断行为,2020年11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网络经济逐渐已经完全渗透到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互联网平台几乎囊括了 社会 的方方面面,出门旅行、支付交易、实物商品购买,各领域均有着极具话语权的独角兽。
阿里巴巴2020年年度财报显示,国内生产淘宝和天猫实现GMV(成交总额)为6.59万亿元。 而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9年除 汽车 外的 社会 消费品零售总额为37.22万亿元,其中实物商品零售总额为8.52万亿元。
如果将线上、线下看作不同相关市场,粗略计算,阿里巴巴一家电商占据 社会 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约20%。 若以实物商品网上零售总额为基数,则阿里已占接近80%。
而在线上交易领域,阿里以80%的份额占据绝地优势。 利用自己的垄断地位,要求商户“二选一”毫无疑问是彻底违反了《反垄断法》。
早在6年前,京东就向法院提出过阿里“二选一”的问题,为何在此期间监管部门却没有采取任何监管措施呢?
原因在于,多年来,“保护创新”一直是互联网企业的一张护身符,导致反垄断迟迟未曾亮剑。
一些专家学者认为,产业政策的优先级高于反垄断政策,发展也优先于规范。 一讨论反垄断执法,就有人强调优化营商环境和“放管服”,反垄断执法过程中缺乏法治定力。
但是,事实上, 反垄断监管与优化营商环境并不矛盾,反而有助于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增强互联网活力。
回顾网络经济的发展史,自线上经济诞生以来,国家始终支持和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 2019年8月,《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 健康 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提出来加大政策引导、支持和保障力度等措施。
应当说,我国平台经济、线上经济能够走在全球前列、离不开改革开放的大时代,离不开中国这个全球最大市场的红利,离不开政府部门对创新的政策举措。 可以说,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发展能够从小到大,做大、做强,归根结底,在于打破了阻碍竞争的壁垒,在于营造了公平竞争的环境,在于企业积极努力和有效的创新。
而之所以前些年国家未对平台电商企业采取过多监管行动,原因在于,在互联网企业的发展初期,为了有利于企业的 健康 成长,政府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放水养鱼”,促使这些企业尽快成长起来。 也正是有了国家的认可和支持,平台经济才获得了蓬勃的发展。
事实上,创新者与垄断者的角色是会相互转换的 。 比如曾经挑战“恶龙”的谷歌、苹果、脸书、亚马逊等公司,如今也成了反垄断诉讼中的座上宾。 而曾经挑战传统行业、传统企业的阿里等平台企业,也因“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问题成为反垄断的对象。
之所以会出现这些问题,究其原因,还在于企业做大之后,往往沉醉于市场集中所带来的利益,产生了惰性,创新的积极性不足。 也可以说是安于现状,只顾享受既得利益,失去了创新的动力。
而且,一旦整个行业被寡头垄断后内,必将会产生扼杀创新的局面,市场上不乏这样的例子,当一些小公司做出颠覆性创新,而这一创新将会影响到大平台公司现有的商业模式的时候,大平台往往会斥资收购这个小公司或者这个创新方案。
但收购它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利用,而是把它封存起来,以保护自己固有的商业模式,从而阻碍竞争、妨碍创新。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垄断必然会导致阻碍创新这一结果。
另一方面,则是电商巨头的 发展方向 出了问题。
正如《人民日报》评论中所指出的,掌握海量数据、先进技术和雄厚资本的各大互联网巨头企业,不将资金投入到当前制约中国发展的诸多 科技 短板、关键技术屡被“卡脖子”,亟需突破的项目中去,而是去与民争利, 只惦记着几捆白菜、几斤水果的流量, 打起小商小贩的主意,从老百姓身上“薅羊毛”。
横向比较一下美国的几大互联网巨头,就会发现中美互联网巨头在发展方向有着巨大差异,美国的几大互联网巨头如微软,除了办公软件外,微软在 科技 创新方面还有许多成果,如云技术、数字墨水、语音识别与合成、自动电影(网络多媒体组)、复合TCP(传输控制协议)、交互式计算机视觉、智能缩略图等。
目前,微软的电脑操作系统+办公软件+云服务,全球都在使用,无人可以取代。 谷歌的手机操作系统+搜索引擎+人工智能,也是不可撼动的世界第一,还有闻名世界的阿尔法狗机器人。 而中国人最青睐的 苹果手机 的制造商--苹果公司除了在研发手机产品外,还在研发苹果眼镜、苹果自动驾驶 汽车 。
而马斯克的特斯拉电动 汽车 发展正如火如荼,SpaceX公司的火星登陆计划更是令人心潮澎湃。 相比之下,中国的电商巨头,不去集中精力搞研发创新,开发高 科技 产品,造福人类推动 社会 发展。 而是将企业的发展方向放在国内与商贩抢生意,赚取一些蝇头小利的目标上,二者对比之下,中国的电商巨头的追求、眼界和格局就显得太狭小了。
对于反垄断必须认清的一个事实是:反垄断并非保护落后。 放眼世界,美国4大互联网巨头,谷歌、苹果、脸书、亚马逊都曾遭遇全球各国的反垄断调查。 但反垄断调查反而倒逼这些公司进一步竞相创新。
与此同时,世界各地的创新并未因反垄断而停滞,相反,它催生出了“百花齐放”的创新氛围。
正是欧美国家通过反垄断限制了微软、IBM等 科技 巨头,才促使谷歌、苹果、脸书、亚马逊等互联网新锐诞生和成长。 如今美国IBM、AT&T被一拆再拆,欧美国家对脸书、谷歌等展开反垄断调查,也是为了达到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的目的。
对于反垄断监管,蚂蚁集团等企业给予了“坚守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的本源”的积极回应。 并承诺在整改过程中坚持“两不加”、“两不降”原则:不增加消费者成本、不增加金融机构等合作伙伴成本;不降低消费者服务体验、不降低风险防范标准和要求。
更有业内人士指出,日前阿里最重要的AI中枢--新零售智能引擎事业群被拆分。 这意味着阿里在采取措施,主动迎合互联网反垄断的大趋势。 事实上,无论是从我国目前平台经济发展和监管现状看,还是从全球范围监管环境看,加强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监管都是大势所趋。
总之,国家加强反垄断监管的目的,旨在消除影响平台经济 健康 发展的障碍,为平台经济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他山之石:美国反垄断往事
“反垄断”这个词,很快就会彻底改变你我的生活。
全文2130字,阅读约需5分钟
文 | X 科技 实验室
2020年1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正式起草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指南,这意味着我们每天都在用的很多App的运营方式,将发生明显改变,同时大量国内 科技 巨头的经营策略,也势必要做出巨大调整。
中国的反垄断指南还在征集意见之中,不过,我们或许可以通过美国人的做法,来了解反垄断,以预判未来。
什么样的“垄断”会被重罚?
迄今为止,对 科技 行业影响最深远的反垄断案,是从1998年到2001年的“合众国诉微软案”。
你猜,微软因为垄断遭到重罚,是哪款产品惹来的祸?
A. Windows 操作系统;B. Office 办公软件;C. IE浏览器
正确答案是C,三个选项里最糟糕的、最不能打的产品,IE浏览器。
其实IE推出前,微软也接受过反垄断调查,但总是不了了之。 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Windows在公平竞争的前提下真刀真枪赢来了市场地位。
而IE,无论其自身产品素质如何,却是借助Windows的力量才获得了浏览器市场的垄断位置。
浏览器,作为一种应用软件,本质上与办公软件或 游戏 软件一样,是独立于操作系统之外的。 是否购买下载,下载谁家产品,应该由用户自己决定。
但95年,微软推出IE浏览器时,将它与已经垄断操作系统市场的Windows捆绑搭售。 通过这一策略,微软直接干掉了当时在浏览器市场拥有90%市占率的网景。
这就属于用了不讲武德的阴招,让人无法忍受。
它意味着对于所有PC软件创业者来说,只要微软看上了你的赛道,就可以模仿出一款类似产品,然后利用绕不开的Windows系统,直接把你的产品整垮,哪怕它并不是一款足够优秀的产品。
在市场经济中,这种利用某一款产品的垄断地位,帮助自家其它产品打压竞品,获得另一品类的垄断地位,是绝对不能被容忍的。
前不久,美国司法部正式对谷歌提起反垄断诉讼,与当年微软案异曲同工的是,谷歌被认为利用安卓操作系统的垄断地位,要求移动设备制造商将谷歌作为设备的默认搜索入口,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回到中国,我们也可以思考一下:微信上不能转发抖音的链接,却能快速分享快手,微视的内容,请问这种做法和微软、谷歌对比,有哪些本质上的区别呢?大家可以在评论区和我们交流。
“反垄断”的具体手段会是什么?
针对“反垄断”最有效的手段是什么?其实就一个字:拆。
继续讲刚才的故事。 2000年,“合众国诉微软案”初审结果公布,微软被要求强制性地拆成两个公司,一个做系统的公司和一个经营其他软件的公司。
不过这个判决并没有真正执行。
2000年适逢美国大选,当时与微软关系更密切的共和党代替民主党上台。 第二年,微软与美国司法部达成了和解,避免了被拆分的命运。
微软之外, 科技 行业并不算太长的 历史 中,最知名的一次拆分发生在AT&T公司身上。 你也许没听过AT&T,但你大概率知道,发明电话的人是贝尔,而AT&T实质上就是贝尔创建的。
相当长一段时间里,这家公司在美国的体量与地位,可以类比为今天中国的“三大运营商+华为中兴+中科院信息工程研究所”,甚至还要更强。
现在你很少能听到这家曾经的巨无霸公司,主要是因为在1984年。 根据美国的反垄断法,AT&T被拆分,部分电信业务被剥离出公司,划分成了8家小公司。
通过欧美的一些案例观察,对待所有已经形成垄断的巨头公司,最有效的制裁手段,只有拆分。
像罚款这样的惩戒,对巨头来说根本无关痛痒。 比如谷歌,过往几年,在欧洲经常受到反垄断调查,并且被罚了近百亿美元,但其根基一点没受到动摇。
而今年美国司法部的诉讼之所以令谷歌紧张,是因为有分析认为,最后的判决结果,很可能会强制谷歌出售全球市占率第一的Chrome浏览器以及部分广告业务。
我们回头再来看现在国内BAT在内的互联网巨头,每家公司都有数不清的业务线,更不要说通过财务投资入股了多少家创业公司。
“反垄断”会怎样改变普通人的生活?
80后、90后应该会记得,当我们刚开始接触计算机和互联网时,无论是街头的网吧还是学校的微机室,总会用IE浏览器那个大大的“E”字来指代“上网”。
2010年之前,仿佛IE浏览器就是互联网,互联网就是IE浏览器。
如果没有针对微软的那场反垄断案,很可能到今天,所有人用的仍然是IE浏览器。 而在没有选择与比较的情况下,我们不会觉得IE难用,只会认为浏览器就是这样,想象不到还有其它可能。
垄断的原罪,往往并不是从你身上赚钱,赚很多钱,而是让整个市场失去可能性,让所有人失去选择的权利,让你认为本应如此,只能如此。
故事讲到这里,我们讲的其实不仅是发生在美国的故事,也是今天正发生在中国的故事。 巨头的触角可以伸入任何行业,并通过本身拥有的资金,资源,品牌优势来碾压其他公司。
今天很多人会觉得,淘宝只能用支付宝支付是天经地义的,微信不能分享其它公司链接是理所当然的,网络搜索只展示百家号的文章是无法避免的。 这时,我们的想象力某种意义上已经被垄断锁死了。
这样持续下去,如果有一天,当你打车、网购、订机票、叫外卖、刷短视频只能在某几个APP上实现的时候,企业是不是还愿意把用户的需求放在第一位,又有谁有权利来约束这些企业的行为?
作者:X 科技 实验室
美国提出反垄断立法,谷歌广告业务或将被拆分
美国提出反垄断立法,谷歌广告业务或将被拆分
美国提出反垄断立法,谷歌广告业务或将被拆分,据悉,该法案将禁止每年数字广告收入超过 200 亿美元的互联网公司,参与数字广告流程的多个部分。 美国提出反垄断立法,谷歌广告业务或将被拆分。
美国提出反垄断立法,谷歌广告业务或将被拆分1
“它本质上是对成千上万的美国企业征税,因此也是对数百万美国消费者征税。 ”美国参议员Mike Lee说道。
上周四(5月19日),由Mike Lee领衔的美国两党参议员小组提出一项法案,剑指谷歌数字广告业务。 一旦这项法案获得通过,谷歌、Meta和亚马逊可能不得不剥离大部分数字广告业务,苹果也将受到一定冲击。
据悉,这项法案名为《数字领域的竞争和透明度广告法案》(Competition and Transparency in Digital Advertising Act,CTDA),旨在防止数字广告买卖中的利益冲突,促进竞争。
此外,共同提出法案的还有美国参议员Amy Klobuchar、Ted Cruz和Richard Blumenthal。
这项法案计划对每年交易达到200亿美元的大中型数字广告公司施加限制,禁止他们同时参与数字广告的多个流程。
根据上述规定,谷歌首当其冲。 谷歌被认为是在线广告领域的最大参与者,一方面连接着出版商和网站,另一方面连接广告商和营销商。 母公司Alphabet财报显示,广告收入是谷歌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一季度谷歌收入为680.1亿美元,其中546.6亿美元来自广告收入。
参议员Mike Lee表示,数字广告是互联网经济的命脉。 它支持美国人所依赖的大多数免费内容和服务,它允许各种规模的企业快速有效地接触到他们的客户。 不幸的是,在线广告行业也在数万亿美元的科技公司的掌控下遭受重创。
Mike Lee认为,“当你让谷歌同时充当卖家和买家并运营交易所时,这给了它在市场上不公平、不正当的优势,而这不一定反映他们所提供的价值。 当一家公司可以同时戴上所有这些帽子时,它就可以从事伤害所有人的行为。 ”
“长期以来,谷歌和Facebook以牺牲广告商、出版商和消费者的利益为代价,主导了数字广告市场。 透明的广告技术行业已经过去了,客户的最大利益是优先考虑的,各种规模的公司都可以参与竞争。 这项立法将为此制定规则,恢复和保护数字广告的竞争,创造一个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促进公平和创新向前发展。 ”参议员Amy Klobuchar说道。
除此之外,这项法案还将要求较小的公司——每年处理超过50亿美元数字广告交易的公司,遵守新规则,包括他们在每笔交易中都以客户的最大利益行事,并提供广告定价的透明度。
对于这一立法计划,谷歌表示这是“在错误的时间、针对错误的目标的错误法案”。
一位谷歌发言人对媒体表示,谷歌和许多竞争对手的广告工具帮助美国网站和应用程序为其内容提供资金,帮助企业发展,并帮助保护用户免受隐私风险和误导性广告的影响。 而破坏这些工具会伤害出版商和广告商,降低广告质量,并带来新的隐私风险。
“在通货膨胀加剧的情况下,这将阻碍小型企业寻求简单有效的在线发展方式。 真正的问题是低质量的数据管理者,它们威胁到美国人的隐私并发送大量废品广告。 ”谷歌发言人说道。
此外,Facebook和亚马逊没有回应媒体置评请求。
美国提出反垄断立法,谷歌广告业务或将被拆分2
日前有消息显示,由美国犹他州共和党人迈克 · 李 领导的两党参议员小组近日提出了一项法案(The Competition and Transparency in Digital Advertising Act),主要是针对在线广告行业的利益冲突,并将打击谷歌商业模式的核心,或迫使谷歌方面拆分其所主导的数字广告业务。 此外该法案也同样会影响到亚马逊等公司,以及苹果方面的第三方广告业务。
据悉,该法案将禁止每年数字广告收入超过 200 亿美元的互联网公司,参与数字广告流程的多个部分。 而这则将直接影响到谷歌方面,因为该公司在连接在线广告用户端与广告商的每一个环节都几乎占据着主导地位,并且还运营着帮助企业销售和购买广告的工具,以及帮助拍卖行或交易所进行交易的工具。
对此迈克 · 李表示, 数字广告是互联网经济的命脉,它承接起美国人所依赖的大部分免费内容和服务,包括基本的本地新闻。 同样,它也支持各种规模的企业快速有效地接触到他们的客户。
但不幸的是,在线广告在数万亿美元的科技公司掌控下遭受重创。 目前,像谷歌和 Meta 这样的公司已经能够利用他们所掌握的详细用户数据,来获得对数字广告的控制权,在市场各个方面积累力量,并利用其阻止竞争 。
同时,迈克 · 李还引用了此前一位谷歌员工的比喻,其将谷歌的广告业务比作 如果高盛或花旗银行拥有纽约证券交易所 。并且他表示,
虽然在线广告对几乎所有企业都至关重要,但这个破碎的系统一直是科技公司增长的主要驱动力,这些公司在许多其他方面都让我们失望:侵犯我们的隐私、审查我们的言论和剥削我们的孩子——这就是我提出这项法案的原因,以及为什么我认为这是将互联网以及 21 世纪以来的大部分经济,从大型科技垄断者控制中解放出来的第一步。
对于这一法案,目前 Meta 方面拒绝发表评论,同时苹果、谷歌和亚马逊也均未回应置评请求。
美国提出反垄断立法,谷歌广告业务或将被拆分3
美国参议员又在打击科技业垄断上迈出了一步,他们提出的一项新议案旨在打击广告技术行业,要强制谷歌拆分其数字广告业务。
美东时间5月19日周四,犹他州共和党参议员Mike Lee领衔提出上述名为“数字广告业竞争与透明法”的议案。 议案同时得到两名民主党参议员Amy Klobuchar和Richard Blumenthal以及德州共和党人Ted Cruz的支持。
上述议案提出,禁止一年处理数字广告交易交易额超过200亿美元的公司参与超过一个数字广告生态系统的组成部分。 它将直接影响谷歌,不再允许谷歌一家公司同时开展推出工具帮助企业买卖广告、广告竞价等所有线上广告相关业务。
Mike Lee表示,这项议案可能要求谷歌,剥离2008年收购互联网广告技术公司DoubleClick Inc之后建立起来的很大一部分数字广告业务。
上月公布的财报显示,今年一季度谷歌广告收入超过546亿美元,超预期同比增长22%,约为另一数字广告巨头、Facebook母公司Meta当季广告收入270亿美元的两倍,这还是谷歌广告收入增速较去年四季度明显放缓的成绩。
媒体称,一些国会助理透露,最快本周四,美国众议院料将也有类似的立法议案问世,将由共和党众议员Ken Buck和民主党众议员Pramila Jayapal带头推出。
反垄断法专家评论称,本周四的参议院议案若得到通过,将是一代人时间里美国反垄断法迎的最大变更。 它将修正美国反垄断法两大基石之一——1914年问世的克莱顿反托拉斯法(Clayton Act of 1914),该立法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就没有出台过相关修正法案。
这些专家指出,过去几十年,执法机关对克莱顿反托拉斯法及更早问世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Sherman Act of 1890)只是根据狭义的消费者福利标准来解读,只是要了解是否涉嫌垄断的行为引发面向消费者的价格上涨。 而谷歌等科技巨头提供很多免费服务并掌握了海量个人数据,他们的崛起改变了这种反垄断监管领域的共识,也颠覆了美国政界党派对管控大企业的一些传统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