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建议 也别与狗为伴 宁可与狼共舞

#长文创作激励计划#

作家刘烨在书中讲过一个故事。

上世纪九十年代,西部山区。

一个农户在耕作时,发现了一匹受伤的野狼倒在田边。

农户见它可怜,就把它带回家中,包扎了伤口。

起初,这匹狼总是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村里有狗在追逐嬉戏,它也从不参与。

时间一久,它慢慢放下了警惕之心,不自觉地混入了狗群中。

它开始像其他狗一样等着农户喂食。

为了讨好农户,它甚至学会了翻肚皮,摇尾巴。

后来即便伤势恢复,它还是选择留在农户家中,过上安逸的生活。

几年后,农户一家外出打工,这匹狼自此无人喂养,只得四处流浪。

此时的它已然丧失了捕猎能力,每次只能任由猎物逃走。

最终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它就饿死在山中。

正是因为长期和狗厮混,狼失去了原本的野性与本领,这才不幸惨死。

其实于人而言,也是如此。

一个人走下坡路,大多是从混迹低质量圈子开始的。

在狐朋狗友的圈子中,你感受到的只有沉沦与享乐。

受其影响,你也会变得贪图安逸,最终导致人生碌碌无为。

正如曾国藩所说,一生之成败,皆关乎朋友之贤否。

宁可与狼共舞,也别与狗为伴。

第一个故事,来自知名心理咨询师舒娅分享的案例。

有一位咨询者小李,出身农村,父母都是文盲。

但他从小就特别懂事,学习非常用功,顺利考入某985高校。

大学毕业,在父母的要求下,他回到本地县城一家私企上班。

起初他干劲满满,想着尽快提升工作能力,做出一番成绩。

谁料入职一段时间后,他认识了几位“职场经验丰富”的老同事。

其他人在埋头做方案,老同事教他怎么摸鱼消磨时间;

别人利用下班时间钻研行业知识,他们找个大排档,聚在一起吹牛、喝酒、打牌。

期间,女友曾不止一次劝他,多把心思花在工作上。

可一到公司,看到几位老同事抽烟、聊八卦,他忍不住就凑了上去。

小李整日跟这些人黏在一起找乐子,对手头业务敷衍了事。

结果工作好几年毫无业绩,连女友也一气之下提了分手。

原本一个前途光明的高材生,就这样把日子过得一地鸡毛。

第二个故事,是罗永浩直播中自述的早期经历。

16岁的时候,罗永浩高中辍学北漂,认识了一帮酒肉朋友。

这些人不学无术,四处摆地摊,倒卖药材,私刻光碟,贩卖走私车……

就这样,尚未成年的罗永浩,也跟着做起倒买倒卖的灰色生意。

然而他走南闯北,在外混了近十年,依旧一事无成。

就在他心灰意冷的时候,他碰见了正在北京创业的老乡李笑来。

看着李笑来废寝忘食地工作,大把大把地赚钱,罗永浩打心底被震惊到了。

他不再跟人鬼混,不再投机倒把,而是跟着李笑来读书学习,填补知识空缺。

没多久,他听说新东方招聘英语教师,能挣百万年薪。

年近三十,高中肄业的罗永浩,在李笑来的支持下,决心重拾英语。

在没日没夜苦学3个月英语后,他成功应聘新东方的讲师。

此后,他又钻研教学方式,开发出幽默风趣的授课风格。

短短两年间,罗永浩就被评为金牌讲师,年入百万。

不难发现上面两个故事主人公命运轨迹的变化:

小李从985高材生到职场混子,是从结交一群老油条同事开始的。

罗永浩从街头小贩逆袭为金牌讲师,只是因为与学霸李笑来的重逢。

这恰恰印证了网上的那句话:

优秀的朋友会带你飞,低劣的朋友只会把你带到废品堆。

你天赋再好,却整日跟不思进取的人厮混,路只会越走越窄。

相反,若是你走进精英者的圈子,你的运气就会越来越好。

是深圳一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年入百万。

很多客户都夸他年轻有为,却不知,高中时的他还是一名网瘾少年。

对于这巨大的反差,王政解释道:是我的大学室友,改变了我的一生。

原来高考后,他花大价钱通过中外合作办学进了一所重点大学。

幸运的是,他被分到一个学霸寝室。

起初他曾邀请室友开黑游戏,没想到他们却纷纷拒绝,并表示要去图书馆。

每天看着室友们埋头研习功课的身影,他对游戏也慢慢失去了兴趣。

为了跟室友搭上伴,他开始放下游戏,捧起书本:

专业课一节不落,作业认真完成,一有闲暇就伴着室友泡图书馆。

宿舍浓郁的学习氛围,让他情不自禁地全身心投入至学习中。

四年后,他成功保研到了本校,并一路读到法学博士。

人是唯一能接受暗示的动物。

周围人的生活方式、行为习惯,给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

处在优秀的圈子中,你总会不自觉地把目光投向身边人,向他们看齐。

同时,他们身上所散发的积极能量,也会熏陶你、感染你。

就像韩愈说的,目擩耳染,不学以能。

选对了圈子,你不用刻意学习,也会在耳濡目染下受到影响,变得优秀起来。

你的朋友圈,就是你的认知与生活。

只有跟狼一样的强者同行,你才能见到整片草原,拥有更高维的认知。

纽约银行总经理莫罗尔,刚工作时只是法庭的小书记员,每天忙于各类琐碎案件。

即便他整整做了十年书记员,日子却仍旧过得紧巴巴的。

谁料想短短两年后,莫罗尔却摇身变为纽约银行高管,实现了财富自由。

为什么他能实现人生的大跳跃

其实,莫罗尔只是做对了一件事。

在一则商业纠纷案中,他结识了几位财团高管,并和他们处为朋友。在交往中,莫罗尔总能接触到与常人不同的思维方式和做事方法。

这让混迹于社会底层的他耳目一新,常有开窍顿悟的感觉。

所以他一有机会就去找几位朋友闲聊,从中获取有价值的信息。

尽管商业与金融不是他的专业,但为了消化好所听来的消息,他就从头学习新知识,还考取了相关证书。

最终他抓住一次纽约银行的应聘机会,一路做到银行高管的位置,顺利实现阶级跃迁。

朋友的圈子,其实就是你人生的世界。

因为人是环境的产物,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在与精英阶层的交往中,对方的认知思维,会不断启发你的想法智慧;他们的自我约束,会不断带领你变得自律。

别人的一举一动,都会在无形中撬动你的命运,让你越发优秀。

所以人一旦跨入更高级的圈层,就如同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

当你看到了更广阔的天地,自然就会一直走上坡路,步步高升。

最后,分享一个荷兰物理学家克里斯蒂·安惠更斯的科学实验,让我深受震撼。

将32个钟摆放置在桌面上,随手拨动它们。

起初,它们呈现出无序摆动的样子,各有各的节奏。

几分钟后,神奇的事情发生了。

原本杂乱摆动的32个钟摆,频率完全一致了。

它们从各自摆动,到同频共振,只需几分钟而已。

其实人与人交往也存在共振现象,这些小小的钟摆就像是我们周围的人。

你的身边都是狐朋狗友,哪怕你再积极向上,也会逐渐失去上进的动力。

当你周围聚集了人杰精英,你自然就会效仿他们处事方式、观念策略,变得更加优秀。

,远离身边低层次的人,学会与强者同行,成为更好的自己。


与狼同行 与狼为伴 与狼为伍 与狼共舞

狼是动物世界中比较特殊的一类,它既有凶残嗜血的天性,又有团结协作的特点。 因此,在人类社会中,存在着狼仇恨与狼崇拜两种观念。 我们先来谈一谈人们为什么恨他们吧。 狼由于对草原人重要资产的羊产生危害性,草原人对它们不得不大力猎杀。 种种记载表明,它还危害家畜甚至吃人;它是寓言故事等文学作品中传说的恶魔,身性凶残,阴险狡诈,常常被贯以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等等恶名。 于是人类对狼大开杀戒,将其赶紧杀绝。 接下来我们再来谈一谈人们对他们的崇拜。 人们推崇的狼主要是因为狼有以下三个特征,首先,嗅觉敏锐,善于捕捉机会。 在大草原上,狼似乎无时无刻不在注视着它们的主要目标——羊或羊群,窥视着羊的活动规律甚至牧羊者的状况,一有机会,马上出击。 难怪人们常常将捕猎者形容为“恶狼似的眼睛”。 其次,富于进取心和攻击性,且不轻言失败。 狼袭击羊时,常常是死死咬住,不会轻易放弃。 而且狼并不是咬死一只饱腹而已,而是在最短的时间里,能放倒多少就放倒多少。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应该是团队精神。 狼很少单独出没,总是团队作战,所以才有“猛虎还怕群狼”之说。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人类社会,团队精神的威力越来越受重视,这是人们尊崇狼性文化的又一个缘由。 总之,有人仇恨狼,有人崇拜狼,的确,任何事物总是两面的。 我们应该全面的看待这个极具个性的动物,学会用辩证的眼光分析事物。

与狼共舞的女人,你敢要吗

当许多人沉醉于家养小猫小狗的可爱时,一位勇敢的女孩李微漪却在她的家中养起了狼。 一次平常的写生之旅,让她在若尔盖草原上捡回了一只年幼的狼,她给它起名叫“格林”。 然而,为了不让它失去野性,变成一只“学狗叫的狼”,她决定说服她的男友一起前往草原,让格林回归狼群。 那么,在家里养狼是种怎样的体验?亲自放狼回归原野又是怎样的经历呢?今年5月末,李微漪带着她和男友花费7年时间拍摄而成的纪录片《重返狼群》,来到了长沙,并与今日女报/凤网的记者畅谈了这段“与狼共舞”的传奇经历。 2010年4月,在四川西北方向的若尔盖草原上,一头母狼因误食了盗猎者设置的诱饵而毒发身亡。 而一只幸存下来的狼崽,在5天后被前往此地写生的李微漪发现。 看着小狼那求助的眼神,李微漪突然感到一阵不舍,于是她不仅将小狼带回了成都,还给它取名为“格林”。 然而,在城市里养狼是一件非常冒险的事情。 最初,李微漪像养普通宠物一样照顾着格林,而格林也会像小狗一样与她亲近。 有一天,李微漪想给格林戴上项圈出去散步,意外发生了。 “它虽然看起来很小,但就是不肯让我套上项圈。 后来即使套上了,它又用后腿死死抓住地面,绝不移动。 ”李微漪意识到:“它是狼,不是宠物。 ”随着格林的长大,它的野性也逐渐显露出来。 它会咬断家里的电线,和家里的一只银狐犬打架,也会卧在沙发上无聊地用嘴打开电视机,甚至会一时兴起,跳进小区的池塘抓回一条鲤鱼甩在客厅地板上。 而随着格林越长越大,李微漪喂养起来也越发吃力。 狼是有野性的,李微漪在与它玩耍时,也受过伤,“它的爪子一不小心一钩,我就出了血”。 家人担心她有一天会不经意间被嗜血的狼咬断脖子。 而且有几次,格林的嗥叫声惊吓到了邻居,甚至惊动了警察上门“查案”。 无奈之下,李微漪把格林送到了朋友的狗场喂养。 可当她听到格林学着狗叫时,心里又很难受。 “我不要一只学狗叫的狼,它不能成为我圈养的宠物,应该有自己的野性。 ”李微漪想最大限度地保全格林的野性,男友亦风读懂了李微漪的心,又不放心她一个人带着狼深入草原,便放下工作,陪伴李微漪一起来完成这段特别的旅程。 “我们帮它寻找狼群,它也帮我们在草原生存”在藏民的帮助下,李微漪与男友亦风在若尔盖草原上搭起了一间房子,一边野化小狼,一边寻找狼群。 若尔盖草原位于四川西北边界,素有“川西北高原的绿洲”之称,是我国三大湿地之一。 当时,李微漪带了一些拍摄器材过去,想把自己与格林相处的最后时光留下。 在草原上,气候寒冷,食物匮乏时,“能吃的就是压缩饼干”。 李微漪说,在大雪纷飞的时日里,他们几近断炊,没想到格林却把自己捕到的兔子拖到了他们的房前。 “我第一次去把兔子拿回来后,亦风就说我们拿了格林的食物,它知道食物被拿后,可能不会再把食物放在原地。 谁知几天过后,格林又把兔子放在了同一个地方。 原来,它知道我们很多天没出门,没东西吃,所以才这样做。 ”李微漪感叹,以前总听人说“白眼狼”,其实真是对狼的误解或者是“侮辱”。 虽然有格林作伴,生存得到了保障,但在草原上生活的艰难还是超出了李微漪的想象。 “我们有一个太阳能发电机,但每天2小时的电量只够我们给拍摄设备充电。 ”夜晚,除了依靠蜡烛,他们更多的是借用月亮或星光照明。 在长达9个月的草原生活中,最让李微漪不适应的是缺水。 “水源离我们的住地有些远,别说每天洗漱,喝一口水都显得珍贵。 ”在城市生活惯了的李微漪只能忍受着不洗脸洗澡的日子。 “那段时间很少照镜子,也不会觉得自己如何丑。 ”李微漪说,在那种原始、没有网络的单纯世界里,她、亦风和格林成了相互依存的一家人。 几个月后,李微漪终于带着格林找到了狼群。 李微漪记得,那天是大年三十,她与格林在山梁分离时,格林三去三回,依依不舍。 “亦风劝我,如果舍不得,就还是把格林带回来,但我做为格林的‘妈妈’,我知道它只能回归狼群。 ”李微漪说,“狼与狗看上去很像,但本质上不同。 狗对自己的主人绝对忠诚,像仆人一般;可狼不同,它会与人亲近,也懂得回报对自己友善的人,但它更有独立的一面,不会为了讨好别人丧失自己的个性。 它有一种生命原始的简单与纯粹。 ”

与狼共舞:肖恩,到底是以为怎样的传奇人物

从前认真想过,任何事情都有对立面。 上一切,都符合自然规律。 我们,也应尊重自然规律。 大鱼吃小鱼,小雨吃虾米。 强大的生物,都有其致命的弱点。 人是世界上最高级的物种。 诸多小生物被人伤害。 而人惧怕巨齿,惧怕枪刀,惧怕火焰,惧怕海洋。 这些都足以威胁生命。 本以为,人只有在无奈、被迫的情况下,才会和危险靠近。 比如从小被抛弃的小孩,被母狼喂养长大。 尽管长大失去人的一切本能---生存能力和语言,那也无可奈何。 可肖恩,在巨危险的情况面前,依然义无反顾和狼一起生活,甚至与狼争夺地位。 他,甘愿靠近危险。 肖恩·艾利斯,出生于英国。 从小最好的玩伴,就是农场里的小动物们。 他还说,他对野生动物有着浓厚的兴趣。 这为他之后与狼一起生活,奠定了基础。 这种事,在普通不过再普通的我面前,显得不可思议。 这是一种天赋,也是一种能力。 他天生无法和人类正常聊到一块儿,迷路是常有的事儿。 生性懂得与野生动物交流。 在野生动物园里圈养着三只北美大灰狼,这三只狼体形庞大,成年公狼的长度可达两米,垂直弹跳力五六米。 它们还有每小时六十公里的奔跑速度、七百磅的惊人咬合力。 能捕食一只巨大的公牛。 于人而言,就像一只三百斤的大胖子砸于身一般。 北美大灰狼是世界上最大的猎食动物。 这种危险可想而知,真是难以想象和狼一起生活的画面。 如果被狼伤害了,那岂不是连渣都寻不着。 神奇的人,总是做出一些惊人的举动。 起初,肖恩是一个普通猎场的饲养员。 他非常喜欢动物,并试图和这些动物生活在一起。 他这种想法被猎场主知道后,觉着万万使不得。 之后便离开猎场,选择参军。 参军七年后,他拥有了强健的体魄。 为了方便与狼生活在一起,他开始专心研究。 而研究的对象,确定北美大灰狼。 刚好这时有三只被母狼一起的小狼,肖恩得知后,便迫不及待、兴高采烈地收养这三只狼。 他就像一个耐心有爱抚养孩子的奶爸。 他教狼孩们学狼嚎,还有一些简单的生存技能,给他们喂奶。 他一手抚养它们长大,是它们的“狼爸爸”,也是它们的“狼师傅”。 并为它们取名为--亚纳、塔马斯卡、马特斯。 在与三只小狼崽的生活中,他自然掩饰他人类的身份。 而小狼崽也把他当成了自己的哺育者。 牲畜没有人性。 他难道不怕狼吃了自己吗? 经过长达十五年的研究。 肖恩·艾利斯知道,狼不是用眼睛来识别身边的事物,而是用嗅觉。 于是他开始学习狼的一切行为——吃生肉,模仿母狼给小狼用嘴喂食。 保留自己身上的一切关于狼的气味。 尽管被第一任妻子抛弃,不被世人理解,失去家人。 但他始终坚持着自己的信念。 他觉得人和人有自己的价值观,狼也有。 渐渐地,三只小狼崽长大。 与狼一起生活的快乐,是世人无法领会的。 库姆马丁野生动物园里,每天前来参观的人,络绎不绝。 但更多的人,不是特意来参观三只北美大灰狼,而是来看看这个传说中的“狼王”----肖恩。 他们说肖恩长得很可怕,他和狼一起吃生肉,在泥地上打滚。 他们似乎有着某种特殊的默契,他们就像兄弟。 这种行为很不可思议。 肖恩为了狼放弃家庭,以及作为人的快乐。 这和他的童年有关。 他在《与狼共舞》中写道:我小的时候家里很穷,没有钱去旅游,和同伴们开派对,甚至没有钱买玩具。 我童年时玩耍的操场,就是田野、森林。 小狗是我的玩伴,我开始花时间探索鸟儿,如何在灌木上筑巢。 我总是能找到狐狸和獾的窝点,这是其他人做不到的。 这些不可避因素,让他和动物们亲密接触,也真正爱上了动物。 但真正让他选择狼的,是他不经意间发现一个影片。 这对他的打击不小。 他看见一个偷猎的人,在野外亲手杀死了一只狼,还给他扒了皮。 从此,肖恩的正义感爆发,他要保护狼群。 彼时,有人寄来了一封信。 是一张碟片。 他在他建造不久的小屋,怀着疑惑的心情,打开了这张碟。 原来是一家小农户。 他圈养的家畜被狼袭击了。 这家农户是要他想办法制止狼的做法。 肖恩明白,如果他不去,农户可能会采取极端的手段,对付狼群。 到那个时候,想阻止也阻止不了了。 后来,他利用狼群的一些特性。 只要这个地方被高一级的狼群占领,便不会有别的狼过来猎杀家畜。 他的这个办法,是把生活在野外的高级狼群的狼嚎声录下来。 在农户家周围播放,以用于赶跑其他狼。 经过试验后,大获成功。 那几只狼,再也没有猎杀农户的家畜。 但是,离开库姆马丁野生动物园已经几个月。 他在三只狼的地位,大不如从前。 其中夺走他“狼王”地位的人,就是他最爱的那只狼----亚纳。 但狼群的关系很微妙,尽管亚纳具备“狼王”气质,可是新官上任三把火。 最小警觉性最高的马特斯,开始并不服从亚纳当“狼王”。 于是肖恩就在他们俩中,当起了调解员的角色。 很快,肖恩又夺回了“狼王”的称号。 这样看,肖恩似乎是成功的。 可是他却很郁闷,亚纳长大后越来越像野狼。 他不得不面对亚纳的“背叛”,还有来自人类的质疑声。 质疑声中最大的是,来自研究狼的学院派生物学家----克里斯·达瑞蒙特。 他说: 我认为,狼有一套完全属于它们自己的法则,狼最好的老师,就是它们的父母。 人类如果想要去教会狼一些东西,那无疑是白费力气。 所以他认为肖恩的这种做法,不值得鼓励。 狼就是狼,不是人。 它们不会记得人类,和人类教会它们的所有东西。 面对强大的质疑声,肖恩从未怀疑自己的行为是否错误。 所有问题都有办法解决。 事情的转机是他看到了一个纪录片---《灰熊人》。 影片讲述了一位动物保护主义者---提摩西·崔德威传奇的一生。 提摩西·崔德威是灰熊研究专家,他毫无戒备地与灰熊一起生活了十三年。 在生命的最后五年,他用摄像机记录他在野外冒险的点点滴滴。 而他的死亡原因是由于,灰熊的强烈重击和撕咬造成的。 灰熊人最终死在了他毕生偏爱的灰熊手中。 肖恩备受鼓舞。 他不得不怀疑自己的研究方式。 他给三只大灰狼上完最后一节游泳课,便离开了。 为了证明自己,他决定只身前往美国黄石国家公园。 那里是北美大灰狼的发源地。 他决定和真正的野生狼群生活在一起。 他拜访了利瓦伊·霍尔特。 这位是某印第安部落首领,专门研究北美大灰狼。 霍尔特是在肖恩31岁那年,引领肖恩对大灰狼产生浓厚的兴趣。 他认为,狼身上有值得人们学习的优点。 狼族群的一些规矩,反映了人类社会的生活方式。 尽管研究多年,当听到肖恩要混入狼群时,他还是会很吃惊。 因为这样做太危险了。 由于肖恩执意要这样做,霍尔特就答应了。 为了肖恩的生命安全,他们设立了会合安全地点,还叮嘱肖恩,如果太危险,一定要及时放出信息,安全回来。 这样,肖恩凝望了那片土地很久。 当他进入野生世界数几月后,他从频繁地遇见一直小狼到最后整个狼家族。 这个狼家族有主人,那只领头母狼。 而且对他不友爱。 他想方设法地融入这个家庭。 最后被狼扑到了。 他说这是他这一生中最漫长的几分钟。 很幸运,这只公狼并没有伤害他。 如果他挂了,就没有后来的故事了。 此后,肖恩便在这个北美大灰狼家族中,扮演看家人的角色。 每当狼们出去猎食,他就在家等着。 有一回,它们给他捕回了一只鹿腿,这让很久没猎到好食的肖恩,感到弥足珍贵。 就这样,他和这个狼群,足足生活了近两年。 两年的时间,他没和任何人说过话。 近乎丧失了作为人的语言能力。 他没办法和人说话。 他用了很长一段时间才适应人类生活。 但与人正常交流还是很难。 肖恩是幸运的,每次遇到难题,总会有机会让他顺理成章地解决。 令他万万想不到的是,他的第二任妻子出现了。 生物学家----艾思拉·菲什伯恩博士。 在得知肖恩的事迹之后,对他产生了钦佩之情。 他们开始接触,她教肖恩重新获得语言能力和学习方向感知。 长时间的接触,他们互生好感,之后便携手走进婚姻的殿堂。 随后,肖恩又回到了库姆马丁野生动物园,凭着在真正的野生世界和狼族生存过的经验。 让他在三只大灰狼之中,又重新夺回了他的“狼王宝座”。 把自己的经验都传授给了亚纳他们。 为了更好研究,他们携带三只狼搬了家,并建立了网站——提供与肖恩面谈,交流经验的预约及狼和狗的行为指导和培训课程,以便感兴趣的网友对此更深了解。 这个“狼窝”成了肖恩真真正正的研究基地。 两人的感情因为相同的兴趣爱好,变得更加深厚。 肖恩不仅实现了和野生狼群生活的愿望,还找到了适合放生亚纳、塔马斯卡和马特斯的地方。 他的行为不被人理解和认可,但他始终相信,他提供了世人研究狼的广泛经验,总有一天他会被许多人理解。 他坚信自己的信念,这种坚持,他收获了好的回报。 他成为了真正的狼语大师。 有的人天生具有奇特的行为,有的人因为爱好后天养成这种行为。 无论是哪种,只要不违法,不造成社会恐慌,不危害他人的生命。 这种行为尽管不被世人理解,在某种程度上,它具备一定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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