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律师易胜华在网上公开一起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案的案件材料,该材料由山西太原市公安局今年5月23日作出,显示将此案移送至太原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该材料称,山西奥瑞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山西奥瑞公司)涉嫌非法购买遗体、残肢作为原材料,用于生产“同种异体骨植入性材料”产品,2015年-2023年的营业收入合计达到3.8亿元。警方在侦办该案中,查封涉案公司人体骨骼原材料、半成品18余吨,成品34077个。扣押、冻结涉案公司、人员资金1亿余元,冻结保险基金等资产价值6000万余元,查封房产16处、汽车29辆。
根据材料,该案涉及非法盗窃、倒卖尸体数千具。
材料称,该案共有75名犯罪嫌疑人,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认罚,涉及的单位包括山西奥瑞公司、四川恒普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四川恒普公司)、山东青岛大学附属医院肝脏病中心、桂林医学院、桂林市殡仪馆、平乐县殡仪馆、永福县殡仪馆等单位,此外,还涉及犯罪嫌疑人苏某某所控制的云南水富市火化场、重庆巴南区火化场、贵州石阡县火化场、四川大英县火化场。
8月8日中午,易胜华律师向澎湃新闻表示,他从知情人处获得前述案件材料,材料是真实的。他曾在微博中表示,他不是这个案子的辩护律师。
针对该案,澎湃新闻采访了多个有关部门。桂林市民政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此前已介入调查处理,具体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跟进。
案件材料称,2017年3月,该案嫌疑人张某某到四川大英县火化场任经理一职,负责从殡仪馆挑选、盗窃、偷运尸体,向四川恒普公司提供人体骨骼原料。8月8日,大英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证实,大英县火化场经理的确是张某某,但是他是被企业安排到这里担任经理,不属于民政局工作人员。而该火化场是大英县民政部门和企业联营的,至于这家企业是否是四川恒普科技有限公司,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不知情,也不知道张某某涉案或被抓的情况。
企业被指涉非法收购遗体、残肢生产“同种异体骨”
上述案件材料称,山西奥瑞公司为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于1999年成立的子公司,经营范围是“同种异体骨植入性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由李某某任总经理。2007年开始,山西奥瑞公司逐步引进丛某某(已刑拘上网追逃)、苏某某收购中辐院及员工的股份。至2012年,丛某某占股54.08%,是最大股东、法人代表,担任董事长,苏某某占股45.92%,担任总经理,李某某实际负责公司运营。
2015年1月到2023年7月,山西奥瑞公司通过从四川、广西、山东等地非法购买遗体、残肢作为原材料,并在购买和生产过程中对非法获取的尸体、尸骨进行粗暴肢解、剔除皮肉、清洗、辐照等,用于生产“同种异体骨植入性材料”产品,经国家审计署太原特派办审计,销售获利方面,2015年-2023年的营业收入合计达到3.8亿元。
2015年-2023年期间,李某某、苏某某等人为大量获取生产“同种异体骨”的原材料,指使员工赴广西桂林、四川成都等地拉运人体骨骼。分别在四川恒普公司、桂林医学院基础医学院人体解剖学教研室(以下简称桂林医学院解剖教研室)内对尸体进行筛选、处理等,再将预处理的尸骨装车后驱车返回公司入库保存。
此外,2015年至2021年期间,山东青岛大学附属医院肝脏病中心副主任医师李某1事先将遗体肢解后,放入冷柜保存,出售给山西奥瑞公司,共出售10余具人体骨骼原料,每具价格1万-2.2万元不等。
8月8日上午,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崂山院区服务台接线员告诉澎湃新闻,该院区有肝脏移植中心和肝脏病中心,两者在一起,后者是监护室。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官网显示,该院器官移植中心副主任、器官移植中心重症监护室主任名字与李某某同名。
随后,澎湃新闻记者致电崂山院区肝脏移植中心,接线工作人员表示,“李某某主任不在我们这边,我们这里是门诊。李某某主任不出门诊。”对李某某是否涉案被抓,该工作人员称,“我们李某某主任好好的上班,你听谁说的。”在记者表示网上有流传出来的案件材料并亮明身份后,该工作人员表示自己不知道这个事,“你想问这个事,你直接去找医院,不要打这个电话”。随后,记者多次致电,电话均再无人接听。
嫌疑人被指控制多家火化场盗窃尸体,涉4000余具人体骨骼
案件材料称,2012年以来,苏某某入股山西奥瑞公司,负责该公司的人体骨骼原材料供应和西南、东北、西北等13个省市的“同种异体骨”销售。2014年,苏某某成立四川恒普公司,非法获取尸体、尸骨用于生产加工“同种异体骨”产品,并将部分人体骨骼贩卖至山西奥瑞公司。2017年至2019年期间,为扩大获取尸体、残肢来源,苏某某先后以承包、入股、派人入驻等方式,控制云南省昭通市水富天富殡葬有限公司水东火化场子公司、重庆市巴南区仙居山殡仪馆、贵州省铜仁市石阡县望城殡葬服务有限公司、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殡仪馆四家殡仪馆的火化场。随后指使其安排在火化场的人员盗窃尸体,并在火化车间内对尸体粗暴肢解后,运回四川恒普公司,部分尸体在四川恒普公司内肢解,苏某某供述上述四家火化场共向四川恒普公司提供4000余具人体骨骼,其中1000余具由山西奥瑞公司周玉生安排石某某、王某某等人在四川恒普公司处理后,运回山西奥瑞公司,其余人体骨骼均经四川恒普公司生产部员工预处理后存放于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空港一路二段新有源冷库和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四川恒普公司库房。
当地人士告诉澎湃新闻,云南水富只有一个火化场,正是由水富天富殡葬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毗邻的四川宜宾市的遗体也会来这里火化。
澎湃新闻致电云南水富民政局相关负责人核实此事,对方答复称:“上级要求我们当地政府接管,行业内部有要求,必须由我们自己干部职工去管。“
澎湃新闻试图通过工商信息系统公布的电话联系四川恒普公司,不过,该企业公布的两个座机号均无人接听,另一个手机号码属地为成都,但接电话的是一位女士,她表示自己现在北京,号码被盗用了,她不知道这家公司。
桂林医学院解剖教研室实验员被指涉嫌倒卖三百余具遗体
此案还涉及广西桂林多名犯罪嫌疑人。
针对此案,桂林市民政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此前已介入调查处理,具体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跟进。
案件材料显示,2023年9月11日,国家审计署开展专项审计发现,桂林医学院解剖教研室实验员兰某某以每具1万元的价格将322具人体骨骼倒卖给山西奥瑞公司,非法牟利。
2019年至2023年初,兰某某、田某某为向山西奥瑞公司大量提供尸骨原材料,在明知桂林市、平乐县、永福县殡仪馆提供给桂林医学院解剖教研室的大部分尸体为盗窃所得的情况下,仍然同意以每具900元的价格购买尸体并达成协议并加盖桂林医学院公章。
根据桂林市医院官网2019年、2020年发布的文章,桂林市医学院人体解剖学教研室主任名为田某某。桂林市医学院基础医学院一名工作人员称,桂林市医学院人体解剖学教研室主任田某某目前在岗,没听说有涉案。当记者问及该学院人体解剖学教研室是否有实验员兰某某时,该工作人员称没法透露,随即挂断电话。
案件材料称,经统计,2017年至2023年期间,桂林医学院解剖教研室从上述三家殡仪馆购买450余具尸体,其中约300具贩卖给山西奥瑞公司。
警方调查还显示,桂林市殡仪馆将无名尸及家属不要骨灰的尸体卖给桂林医学院,经初步核实共贩卖200余具尸体。平乐县殡仪馆将家属放弃保留骨灰遗体不进行火化,倒卖给桂林医学院解剖教研室来获利,并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宣布决定,经初步核实平乐县殡仪馆贩卖180余具尸体。永福县殡仪馆常务副馆长韦国东在明知将无名户及家属不要骨灰的遗体贩卖给他人是犯罪行为的前提下,违背家属意愿决定将已办理正常火化流程,收取家属火化费用的大量尸体运输至兰某某处,以每具尸体900元贩卖,经初步核实永福县殡仪馆贩卖73具尸体获利。
澎湃新闻致电桂林市殡仪馆工作人员、平乐县殡仪馆工作人员,对方均称不清楚此案。永福县殡仪馆工作人员表示,上面在调查中,没有结果,具体的信息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