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别与狗为伴 人生建议 宁可与狼共舞

#长文创作激励计划#

作家刘烨在书中讲过一个故事。

上世纪九十年代,西部山区。

一个农户在耕作时,发现了一匹受伤的野狼倒在田边。

农户见它可怜,就把它带回家中,包扎了伤口。

起初,这匹狼总是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村里有狗在追逐嬉戏,它也从不参与。

时间一久,它慢慢放下了警惕之心,不自觉地混入了狗群中。

它开始像其他狗一样等着农户喂食。

为了讨好农户,它甚至学会了翻肚皮,摇尾巴。

后来即便伤势恢复,它还是选择留在农户家中,过上安逸的生活。

几年后,农户一家外出打工,这匹狼自此无人喂养,只得四处流浪。

此时的它已然丧失了捕猎能力,每次只能任由猎物逃走。

最终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它就饿死在山中。

正是因为长期和狗厮混,狼失去了原本的野性与本领,这才不幸惨死。

其实于人而言,也是如此。

一个人走下坡路,大多是从混迹低质量圈子开始的。

在狐朋狗友的圈子中,你感受到的只有沉沦与享乐。

受其影响,你也会变得贪图安逸,最终导致人生碌碌无为。

正如曾国藩所说,一生之成败,皆关乎朋友之贤否。

宁可与狼共舞,也别与狗为伴。

第一个故事,来自知名心理咨询师舒娅分享的案例。

有一位咨询者小李,出身农村,父母都是文盲。

但他从小就特别懂事,学习非常用功,顺利考入某985高校。

大学毕业,在父母的要求下,他回到本地县城一家私企上班。

起初他干劲满满,想着尽快提升工作能力,做出一番成绩。

谁料入职一段时间后,他认识了几位“职场经验丰富”的老同事。

其他人在埋头做方案,老同事教他怎么摸鱼消磨时间;

别人利用下班时间钻研行业知识,他们找个大排档,聚在一起吹牛、喝酒、打牌。

期间,女友曾不止一次劝他,多把心思花在工作上。

可一到公司,看到几位老同事抽烟、聊八卦,他忍不住就凑了上去。

小李整日跟这些人黏在一起找乐子,对手头业务敷衍了事。

结果工作好几年毫无业绩,连女友也一气之下提了分手。

原本一个前途光明的高材生,就这样把日子过得一地鸡毛。

第二个故事,是罗永浩直播中自述的早期经历。

16岁的时候,罗永浩高中辍学北漂,认识了一帮酒肉朋友。

这些人不学无术,四处摆地摊,倒卖药材,私刻光碟,贩卖走私车……

就这样,尚未成年的罗永浩,也跟着做起倒买倒卖的灰色生意。

然而他走南闯北,在外混了近十年,依旧一事无成。

就在他心灰意冷的时候,他碰见了正在北京创业的老乡李笑来。

看着李笑来废寝忘食地工作,大把大把地赚钱,罗永浩打心底被震惊到了。

他不再跟人鬼混,不再投机倒把,而是跟着李笑来读书学习,填补知识空缺。

没多久,他听说新东方招聘英语教师,能挣百万年薪。

年近三十,高中肄业的罗永浩,在李笑来的支持下,决心重拾英语。

在没日没夜苦学3个月英语后,他成功应聘新东方的讲师。

此后,他又钻研教学方式,开发出幽默风趣的授课风格。

短短两年间,罗永浩就被评为金牌讲师,年入百万。

不难发现上面两个故事主人公命运轨迹的变化:

小李从985高材生到职场混子,是从结交一群老油条同事开始的。

罗永浩从街头小贩逆袭为金牌讲师,只是因为与学霸李笑来的重逢。

这恰恰印证了网上的那句话:

优秀的朋友会带你飞,低劣的朋友只会把你带到废品堆。

你天赋再好,却整日跟不思进取的人厮混,路只会越走越窄。

相反,若是你走进精英者的圈子,你的运气就会越来越好。

是深圳一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年入百万。

很多客户都夸他年轻有为,却不知,高中时的他还是一名网瘾少年。

对于这巨大的反差,王政解释道:是我的大学室友,改变了我的一生。

原来高考后,他花大价钱通过中外合作办学进了一所重点大学。

幸运的是,他被分到一个学霸寝室。

起初他曾邀请室友开黑游戏,没想到他们却纷纷拒绝,并表示要去图书馆。

每天看着室友们埋头研习功课的身影,他对游戏也慢慢失去了兴趣。

为了跟室友搭上伴,他开始放下游戏,捧起书本:

专业课一节不落,作业认真完成,一有闲暇就伴着室友泡图书馆。

宿舍浓郁的学习氛围,让他情不自禁地全身心投入至学习中。

四年后,他成功保研到了本校,并一路读到法学博士。

人是唯一能接受暗示的动物。

周围人的生活方式、行为习惯,给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

处在优秀的圈子中,你总会不自觉地把目光投向身边人,向他们看齐。

同时,他们身上所散发的积极能量,也会熏陶你、感染你。

就像韩愈说的,目擩耳染,不学以能。

选对了圈子,你不用刻意学习,也会在耳濡目染下受到影响,变得优秀起来。

你的朋友圈,就是你的认知与生活。

只有跟狼一样的强者同行,你才能见到整片草原,拥有更高维的认知。

纽约银行总经理莫罗尔,刚工作时只是法庭的小书记员,每天忙于各类琐碎案件。

即便他整整做了十年书记员,日子却仍旧过得紧巴巴的。

谁料想短短两年后,莫罗尔却摇身变为纽约银行高管,实现了财富自由。

为什么他能实现人生的大跳跃

其实,莫罗尔只是做对了一件事。

在一则商业纠纷案中,他结识了几位财团高管,并和他们处为朋友。在交往中,莫罗尔总能接触到与常人不同的思维方式和做事方法。

这让混迹于社会底层的他耳目一新,常有开窍顿悟的感觉。

所以他一有机会就去找几位朋友闲聊,从中获取有价值的信息。

尽管商业与金融不是他的专业,但为了消化好所听来的消息,他就从头学习新知识,还考取了相关证书。

最终他抓住一次纽约银行的应聘机会,一路做到银行高管的位置,顺利实现阶级跃迁。

朋友的圈子,其实就是你人生的世界。

因为人是环境的产物,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在与精英阶层的交往中,对方的认知思维,会不断启发你的想法智慧;他们的自我约束,会不断带领你变得自律。

别人的一举一动,都会在无形中撬动你的命运,让你越发优秀。

所以人一旦跨入更高级的圈层,就如同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

当你看到了更广阔的天地,自然就会一直走上坡路,步步高升。

最后,分享一个荷兰物理学家克里斯蒂·安惠更斯的科学实验,让我深受震撼。

将32个钟摆放置在桌面上,随手拨动它们。

起初,它们呈现出无序摆动的样子,各有各的节奏。

几分钟后,神奇的事情发生了。

原本杂乱摆动的32个钟摆,频率完全一致了。

它们从各自摆动,到同频共振,只需几分钟而已。

其实人与人交往也存在共振现象,这些小小的钟摆就像是我们周围的人。

你的身边都是狐朋狗友,哪怕你再积极向上,也会逐渐失去上进的动力。

当你周围聚集了人杰精英,你自然就会效仿他们处事方式、观念策略,变得更加优秀。

,远离身边低层次的人,学会与强者同行,成为更好的自己。


与狼同行 与狼为伴 与狼为伍 与狼共舞

狼是动物世界中比较特殊的一类,它既有凶残嗜血的天性,又有团结协作的特点。 因此,在人类社会中,存在着狼仇恨与狼崇拜两种观念。 我们先来谈一谈人们为什么恨他们吧。 狼由于对草原人重要资产的羊产生危害性,草原人对它们不得不大力猎杀。 种种记载表明,它还危害家畜甚至吃人;它是寓言故事等文学作品中传说的恶魔,身性凶残,阴险狡诈,常常被贯以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等等恶名。 于是人类对狼大开杀戒,将其赶紧杀绝。 接下来我们再来谈一谈人们对他们的崇拜。 人们推崇的狼主要是因为狼有以下三个特征,首先,嗅觉敏锐,善于捕捉机会。 在大草原上,狼似乎无时无刻不在注视着它们的主要目标——羊或羊群,窥视着羊的活动规律甚至牧羊者的状况,一有机会,马上出击。 难怪人们常常将捕猎者形容为“恶狼似的眼睛”。 其次,富于进取心和攻击性,且不轻言失败。 狼袭击羊时,常常是死死咬住,不会轻易放弃。 而且狼并不是咬死一只饱腹而已,而是在最短的时间里,能放倒多少就放倒多少。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应该是团队精神。 狼很少单独出没,总是团队作战,所以才有“猛虎还怕群狼”之说。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人类社会,团队精神的威力越来越受重视,这是人们尊崇狼性文化的又一个缘由。 总之,有人仇恨狼,有人崇拜狼,的确,任何事物总是两面的。 我们应该全面的看待这个极具个性的动物,学会用辩证的眼光分析事物。

与狼共舞的女人,你敢要吗

当许多人沉醉于家养小猫小狗的可爱时,一位勇敢的女孩李微漪却在她的家中养起了狼。 一次平常的写生之旅,让她在若尔盖草原上捡回了一只年幼的狼,她给它起名叫“格林”。 然而,为了不让它失去野性,变成一只“学狗叫的狼”,她决定说服她的男友一起前往草原,让格林回归狼群。 那么,在家里养狼是种怎样的体验?亲自放狼回归原野又是怎样的经历呢?今年5月末,李微漪带着她和男友花费7年时间拍摄而成的纪录片《重返狼群》,来到了长沙,并与今日女报/凤网的记者畅谈了这段“与狼共舞”的传奇经历。 2010年4月,在四川西北方向的若尔盖草原上,一头母狼因误食了盗猎者设置的诱饵而毒发身亡。 而一只幸存下来的狼崽,在5天后被前往此地写生的李微漪发现。 看着小狼那求助的眼神,李微漪突然感到一阵不舍,于是她不仅将小狼带回了成都,还给它取名为“格林”。 然而,在城市里养狼是一件非常冒险的事情。 最初,李微漪像养普通宠物一样照顾着格林,而格林也会像小狗一样与她亲近。 有一天,李微漪想给格林戴上项圈出去散步,意外发生了。 “它虽然看起来很小,但就是不肯让我套上项圈。 后来即使套上了,它又用后腿死死抓住地面,绝不移动。 ”李微漪意识到:“它是狼,不是宠物。 ”随着格林的长大,它的野性也逐渐显露出来。 它会咬断家里的电线,和家里的一只银狐犬打架,也会卧在沙发上无聊地用嘴打开电视机,甚至会一时兴起,跳进小区的池塘抓回一条鲤鱼甩在客厅地板上。 而随着格林越长越大,李微漪喂养起来也越发吃力。 狼是有野性的,李微漪在与它玩耍时,也受过伤,“它的爪子一不小心一钩,我就出了血”。 家人担心她有一天会不经意间被嗜血的狼咬断脖子。 而且有几次,格林的嗥叫声惊吓到了邻居,甚至惊动了警察上门“查案”。 无奈之下,李微漪把格林送到了朋友的狗场喂养。 可当她听到格林学着狗叫时,心里又很难受。 “我不要一只学狗叫的狼,它不能成为我圈养的宠物,应该有自己的野性。 ”李微漪想最大限度地保全格林的野性,男友亦风读懂了李微漪的心,又不放心她一个人带着狼深入草原,便放下工作,陪伴李微漪一起来完成这段特别的旅程。 “我们帮它寻找狼群,它也帮我们在草原生存”在藏民的帮助下,李微漪与男友亦风在若尔盖草原上搭起了一间房子,一边野化小狼,一边寻找狼群。 若尔盖草原位于四川西北边界,素有“川西北高原的绿洲”之称,是我国三大湿地之一。 当时,李微漪带了一些拍摄器材过去,想把自己与格林相处的最后时光留下。 在草原上,气候寒冷,食物匮乏时,“能吃的就是压缩饼干”。 李微漪说,在大雪纷飞的时日里,他们几近断炊,没想到格林却把自己捕到的兔子拖到了他们的房前。 “我第一次去把兔子拿回来后,亦风就说我们拿了格林的食物,它知道食物被拿后,可能不会再把食物放在原地。 谁知几天过后,格林又把兔子放在了同一个地方。 原来,它知道我们很多天没出门,没东西吃,所以才这样做。 ”李微漪感叹,以前总听人说“白眼狼”,其实真是对狼的误解或者是“侮辱”。 虽然有格林作伴,生存得到了保障,但在草原上生活的艰难还是超出了李微漪的想象。 “我们有一个太阳能发电机,但每天2小时的电量只够我们给拍摄设备充电。 ”夜晚,除了依靠蜡烛,他们更多的是借用月亮或星光照明。 在长达9个月的草原生活中,最让李微漪不适应的是缺水。 “水源离我们的住地有些远,别说每天洗漱,喝一口水都显得珍贵。 ”在城市生活惯了的李微漪只能忍受着不洗脸洗澡的日子。 “那段时间很少照镜子,也不会觉得自己如何丑。 ”李微漪说,在那种原始、没有网络的单纯世界里,她、亦风和格林成了相互依存的一家人。 几个月后,李微漪终于带着格林找到了狼群。 李微漪记得,那天是大年三十,她与格林在山梁分离时,格林三去三回,依依不舍。 “亦风劝我,如果舍不得,就还是把格林带回来,但我做为格林的‘妈妈’,我知道它只能回归狼群。 ”李微漪说,“狼与狗看上去很像,但本质上不同。 狗对自己的主人绝对忠诚,像仆人一般;可狼不同,它会与人亲近,也懂得回报对自己友善的人,但它更有独立的一面,不会为了讨好别人丧失自己的个性。 它有一种生命原始的简单与纯粹。 ”

狼和狗有什么区别?

就性情来说,狼与狗最大的区别就是“狼一直是狼,而狗有时候会变成人”! 狼,有白眼狼、狼子野心、狼狈为奸等自主形象。 狗,有哈巴狗、走狗、狗奴才、狗腿子等人性形容。 俗话说:“跟上狼吃肉,跟上狗吃屎”。 两者之区别,其实一目了然!人是怕狼的,所以人恨狼。 狗是怕人的,所以人爱狗。 狼与狗的对错是非,全在于人的判断,而非狼与狗本身。 狼的天性就是吃肉,也包括人肉,别的什么都不吃。 而狗在饮食上和人差不多,肉也吃,素也吃,甚至必要的时候也能吃屎。 比如溜须拍马添人腚子,阿谀奉承拾人牙秽,可以全部理解成吃屎。 狼不屑于这样的事情,天性使然,而狗则有时候可以替人吃屎,某种程度上说可以减轻人的负担,人自然感激狗!狗有依附性,可以驯化成为人的奴才,也就是说人可以把狗训练成接近于人的动物,只要与人的智商接近的动物,就可以和人产生一种较为默契的沟通效果,比如点头哈腰、摇头摆尾等肢体语言,会给主人带来一种前所未有的快感。 狼则是独立存在,自食其力。 不会被人为驯化,甚至有时候可以与人形成对立关系,这种角色对于狼来说是很危险的。 大家想想;人是什么东西?人是眼睛里容不得半粒沙子的动物,假如要和人作对,那么狼的命运可以想象是多么悲惨!狼与狗其实显示了人性的两面性,有些人是狼,有些人是狗,所以千万不要把人性的归属一刀切的全部理解成为狗的形象,也不要自以为是的认为自己是狼。 与狼性的人在一起,叫做与狼共舞。 与狗性的人在一起,叫做蝇营狗苟。 我们生活的圈子里有很多人与狼共舞,也不乏蝇营狗苟之辈。 至于如何选择你的生活方式,完全在于自己。 当然也取决于天性,狼子野心是天性,狗腿子也是天性。 人性同样是天性的遗传。 这个天性,是人力不能左右的东西。 你的祖上留下了什么基因,你就是一个什么货色,如果试图强行改变或者故意做作,那就是虚伪,就是道貌岸然,就是披着狼皮的狗! 狼不能变成狗,狗不能变成狼,这一点它们无法选择。 但人可以亦狼亦狗,狗狼互换,这就是人的自由。 而人的这种自由也是有一定局限性的,它必须建立在生存的基础之上进行必要的选择。 有些人可以无拘无束,潇洒自由的过狼的生活,有些人必须添人腚子,食人大便般的过狗的生活。 人很幸运!我不崇拜狼,也不喜欢狗,更不能说自己就是狼,但我有权利选择远离狗!狼性和狗性都是客观存在,这一点对于人来说是最有理由承认的事实。 但狼与狗是绝对不能生活在一起的,否则要么是气死了狗,要么是憋死了狼。 总之这种结果对谁都不好。 正所谓萝卜芹菜各有所爱,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反正都是走路,结果如何另当别论,关键是舒坦自在就行了! 就生物学来说 狼的外形特征外形有小(郊狼)、中(森林狼)、大(草原狼),吻尖长,眼角微上挑。 因为产地和基因不同,所以毛色也不同。 常见灰黄两色,还有黑红白等色,个别还有紫蓝等色,胸腹毛色较浅。 腿细长强壮,善跑。 灰狼的体重和体型大小各地区不一样,一般有随纬度的增加而成正比增加的趋势这一说法. 一般来说,肩高在( 26-36英寸) ,体重32-62公斤( 70-135磅) 野生狼体重记录--------其中1939年在阿拉斯加被打死的一只,,当时80公斤( 175磅) . 最小的狼是阿拉伯狼,雌性的狼有的体重可低至10公斤( 22磅) 狼群适合长途迁行捕猎.其强大的背部和腿部,能有效地舒展奔跑. 狼的嘴长而窄,长着42颗牙。 狼有五种牙齿,门牙、犬齿、前臼齿、裂齿和臼齿。 其犬齿有四个,上下各两个,能有1.5英寸(2.8厘米)长,足以刺破猎物的皮以造成巨大的伤害。 裂齿也有四个,是臼齿分化出来的,这也是食肉类的特点,裂齿用于将肉撕碎。 12颗上下各6的门牙则比较小,用于咬住东西。 狼的生活习性狼是群居性极高的物种。 一群狼的数量大约在5到12只之间,在冬天寒冷的时候最多可到四十只左右,通常以家庭为单位的家庭狼由一对优势对偶领导,而以兄弟姐妹为一群的则以最强一头狼领导。 狼群有领域性,且通常也都是其活动范围,群内个体数量若增加,领域范围会缩小。 群之间的领域范围不重叠,会以嚎声向其他群宣告范围。 幼狼成长后,会留在群内照顾弟妹,也可能继承群内优势地位,有的则会迁移出去(大都为雄狼)而还有一些情况下会出现迁徙狼,以百来头为一群,有来自不同家庭等级的各类狼,各个小团体原狼首领会成为头狼,头狼中最出众的则会成为狼王。 野生的狼一般可以活12——16年,人工饲养的狼有的可以活到二十年左右。 奔跑速度极快,可达五十五公里左右,持久性也很好。 它们有能力以速度10公里/小时(六英里)长时间奔跑 , 并能以高达近65公里/小时速度( 40英里) 追猎冲刺。 如果是长跑,它的速度会超过猎豹。 智能颇高,可以气味、叫声沟通。 狼是以肉食为主的杂食性动物,是生物链中极关键的一节。 狗的习性 1 狗是一种食肉动物,在喂养时,需要在饲料中配制较多的动物蛋白和脂肪,辅以素食成分,以保证狗的正常发育和健康的体魄。 2 狗的消化道比食草动物要短,狗的胃中盐酸的含量在家畜中居于首位,加之肠壁厚吸收能力强,所以容易和适宜消化肉食食品。 3 狗属狼科,在进食时不大咀嚼,可谓“狼吞虎咽”。 如果要喂粗纤维的蔬菜最好把蔬菜切碎或煮熟。 4 狗的排便中枢不够发达,不能在行进中排便,所以我们要给它一定的排便时间。 5 狗喜欢啃咬。 这也是原生态时撕咬猎物所留下的习惯。 我们在喂养时不定期要经常给它一些狗骨头(狗咬胶,不能喂它禽类的骨头,猪牛的也最好别喂),以利于磨牙用。 6 狗有独特的自我防御能力,吃进有毒食物后,能引起呕吐反应而把有毒食物吐出来。 7 炎热的夏季,狗大张着嘴巴,垂着长长的舌头,靠唾液中水分蒸发来散热。 8 狗在群居时,也有“等级制度”和主从关系。 建立这样一种秩序便可以保持群体的稳定,减少因为食物、生存空间的争夺而引起恶斗。 9 狗在卧下的时候,总是在周围转一转,看看周围有没有什么危险,确定无危险后,才会安心的睡觉。 10 狗的颈部、背部喜欢被人爱抚。 尽量不要摸头顶,因为这样会让它感觉到压抑和眩晕。 此外,屁股和尾巴摸不得。 “狗改不了吃屎”,这是狗的最大恶习,必须纠正。 11 狗对陌生人的行为准则是根据自己视线的高度来判断对手的强弱。 陌生人一靠近,从上面下来的压迫感会使它不安,若采用低姿势,它便会接受你。 如果比它眼睛看到的高度更低时,会使它更安心。 狗的弱点在右边,它会为保护右边而行动。 当它在被追得走投无路时,会让自己的右侧靠墙,把左侧面对敌人。 这种习性是狗与生俱来的本能。 狗让人家看它的肚子是向对方表示顺从和投降。 12 狗的社会中也有一定规则,它们决不攻击倒下露出肚子的对手。 狗将肚子朝天躺着睡时表示它很放心或很信任,才会让人看到或是让人摸它的肚子。 顺便说一下,能违反同类间约定俗成的残酷的动物,只有人类和鸟类。 狗喜欢人甚于喜欢同类,这不仅是由于人能照顾它,给它吃住。 更主要原因是狗跟人为伴,建立了感情。 狗对自己的主人有强烈的保护心。 有的狗从水中、失火的房子里或车子下救出孩子。 狗会帮助它受难或受伤的狗友同伴。 13 狗具有领地习性,就是自己占有一定范围,并加以保护,不让其他动物侵入。 它们利用肛门腺分泌物使粪便具有特殊气味,趾间汗腺分泌的汗液和用后肢在地上抓画,作为领地记号。 狗的嫉妒心非常强,当你把注意力放在新来的狗身上,忽略了对它的照顾时,它就会愤怒,不遵守已养成的生活习惯,变得暴躁和具有破坏性。 狗也有虚荣心,喜欢人们称赞表扬它。 当它办一件好事,或做一些小技巧活动,你拍手赞美它,抚摸它,它就会像吃了一顿丰盛美餐那样心满意足。 狗也有害羞心,如它做错了事或被毛剪得太短,它就会躲在什么地方,等肚子饿了才出来。 14 在记忆力方面,狗对于曾经和它有过亲密相处的人,似乎永不会忘记他的声音,同时自己住过的地方也能记得。 但也有人认为狗是靠它的感官灵敏性,来识别熟人的声音和认识地方的。 狗喜欢嗅闻任何东西。 嗅闻领地记号,新的狗、食物、毒物、粪便、尿液等等。 狗在外出漫游时,我们常常看到它不断地小便或蹲下大便,把它的粪便布撒路途。 而它就是依靠这些“臭迹标志”行走的。 狗喜欢追捕生物。 如追捕和杀死小动物。 追逐兔、猫、羊等,甚至追咬人类,人利用狗的这种特性,让它驱赶羊群、牛群和保护人类自己。 15 狗生病时,会本能地避开人类或者其他狗,躲在阴暗处去康复或死亡,这是一种“返祖现象”。 狗的祖先都是群居生活,狗群中若有生病或受伤的,别的狗会杀死它,以免全受到连累或掉队后受罪。 这点要引起狗主人或饲养员注意,应及时请兽医诊治。 狗最不喜欢酒精。 在兽医院里给狗打针时,在未擦酒精前,表现乖乖的。 一旦擦酒精后,狗嗅到了味,毛发马上直立并咆哮不安。 狗怕火,因此凡是冒烟的东西,它都不喜欢,如划火柴、吸烟等。 16 狗尾巴的动作也是它的一种“语言”。 虽然不同类型的狗,其尾巴的形状和大小各异,但是其尾巴的动作却表达了大致相似的意思。 一般在兴奋或见到主人高兴时,就会摇头摆尾,尾巴不仅左右摇摆,还会不断旋动;尾巴翘起,表示喜悦;尾巴下垂,意味危险;尾巴不动,显示不安:尾巴夹起,说明害怕;迅速水平地摇动尾巴,象征着友好。 狗尾巴的动作还与主人的音调有关。 如果主人用亲切的声音对它说“坏家伙!坏家伙!”它也会摇摆尾巴表示高兴;反之,如果主人用严厉的声音说:“好狗!好狗!”它仍然会夹起尾巴表现不愉快。 这就是说,对于狗来说,人们说话的声音仅是声源,是音响信号,而不是语言。 人类的微笑和狗摇尾巴是类似的沟通形式,但直到我读了柯伦(Stanley Coren)的《狗的智慧》(The lntelligence of Dogs),才知道狗只对有生命的物体摇尾巴。 柯伦博士说,独自卧在那里的狗,虽然面前有它喜欢的无生物,也不会摇尾巴。 狗可能爱吃某种食物,但它不会对着食物摇尾巴,除非另有生物在场。 珍·乔琪(Jean Craighead George)在《怎么和你的动物说话》(How to Talk to Your Animals)一书中也有相同的见解:“狗只对生物摇尾巴,摇尾的作用相当于人类的微笑,只对人、狗、猫、松鼠、甚至老鼠和蝴蝶而生,但不会针对无生物。 狗不会对着晚餐或床、车、棍子、甚至肉骨头摇尾。 ”不过这种说法还有一些争议。 对狗科动物颇有研究的学者毕克夫告诉我说,这点其实是错的:他曾由另一个房间望见狗对着晚餐摇尾巴,是不是因为狗发现有人在观察自己呢?不太可能。 我在柏克莱的兽医朋友费德曼也同意毕克夫的看法。 不论如何,狗的尾巴能够传递非常多的讯息,就算狗对生物或无生物都一视同仁地摇尾巴,依然不能改变狗喜欢亲密情感接触的事实,而那也是它们见到我们时摇尾的主要原因,没有人会误解它们的意思。 只要看看狗摇着尾巴走向生人的情况就可以知道:就算不是大部分,至少也有许多人立刻就会开始和狗展开热情洋溢甚至叫人难为情的对话:“你这个小可爱、小甜心、漂亮的小家伙,看看你多聪明,多棒!来,亲一个。 ”而这只狗盛情难却,果然遵命。 如果长时间观察狗,你就会发现:狗有时会吃草。 那么,狗为什么有时吃草?狗的肠胃结构与人的不同,是狗吃草的重要原因。 狗的胃很大,约占腹腔的2/3,而肠子却很短,约占腹腔的1/3,所以狗基本上是用胃来消化食物和吸收营养,容易消化肉类食物,不容易消化像树叶、草等有“筋”的东西。 狗有时吃草,但吃得很少,偶尔也吐掉,狗吃草不像牛和马那样是为了充饥,而是为了清胃。 当狗感到消化不良、胃里发烧时就吃点草,草变成粪便排泄,把肠胃里其他东西也排泄出去。 总结:狗是人类日常生活中常出现的动物,而狗实际上是被驯化了的狼的后代

  •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 本文地址:https://m.srwj168.com.cn/keji312/14210.html
当暑期游遇到文旅热
冒领农村低保金 逃至深山养羊为生 涉嫌贪污地震救灾款 云南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