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披延迟大半年!监管出手

中国基金报记者 闻言

7月26日晚间,中青宝公告称,公司在知悉实际控制人张云霞被采取强制措施后未及时披露相关事项,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查询可见,张云霞被采取强制措施是在2023年12月29日,但是中青宝在2024年7月26日晚间才予以披露。

同日晚间,深交所下发监管函指出,中青宝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第8.2.5条的规定。

信披延迟大半年

中青宝最新公告显示,张云霞被采取强制措施,其前期已经通知公司。对此,记者查询中青宝此前公告,未发现其有披露相关事项。

具体来看,2023年12月29日,张云霞因存在债务纠纷案件,在民事纠纷案件解决过程中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采取强制措施并收到《取保候审决定书》。

同时,中青宝在最新公告中披露,张云霞近期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和《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

《不起诉决定书》显示,经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相关债务纠纷所涉及的仲裁裁决确定内容已经全部履行完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决定对张云霞不起诉。

《不起诉决定书》显示,因决定对张云霞不起诉,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决定解除对张云霞的取保候审措施。

中青宝公告称,张云霞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且案件程序已经终结,上述事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受上述事项影响,中青宝近日收到《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经查,张云霞因涉嫌犯罪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中青宝在知悉张云霞被采取强制措施后,未及时披露相关事项。

《决定书》指出,中青宝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中青宝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要求,中青宝应认真汲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在整改完成后向深圳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深交所也在监管函中要求,中青宝董事会要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编辑:舰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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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金融工作的意见

近两年快速发展的互联网金融,终于迎来了中国监管部门的指导意见。 2015年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为互联网金融不同领域的业务指明了发展方向,同时也预示着互联网金融公司或将开启新一轮洗牌。 本次《指导意见》,除了负责金融监管的“一行三会”以外,其他和互联网有关的部委均有参与,体现了“协同监管”的原则。 但十龙治水,对部委之间的协调要求更高。 《指导意见》全文6000多字,对互联网金融相关的方方面面的内容进行了阐述。 如何解读它?它将给互联网金融行业带来哪些影响?官方如何定义互联网金融?“正规化”后P2P公司的未来前景?第三方支付平台将面临什么挑战?针对该意见中的核心内容有以下见解。 1、《指导意见》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的定义,主体是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功能是提供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 对于互联网金融的作用,可结合之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这两份文件分别提出:“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新工具,不断创新网络金融服务模式。 ”和“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引导和鼓励众筹融资平台规范发展,开展公开、小额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加强风险控制和规范管理”,政府之所以鼓励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是看到了其对支持小微企业和大众创业的正面作用。 此外,“互联网金融”有两条不一样的路线,之前在业界也一直有争论,即“传统金融机构的互联网化”和“互联网企业的金融化”,而这次的《指导意见》均给以鼓励。 其中特别提及了电子商务企业,但从逻辑上看有一点奇怪,因为按理说电子商务企业也属于广义的互联网企业,之所以单独列出作为强调,可能还是考虑电子商务对新经济的重大影响。 之前国务院于5月4日发布了《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也专门提出“推广金融服务新工具”和“规范网络化金融服务新产品”,都和互联网金融相关。 而“拓展普惠金融的广度和深度”被确定为互联网企业从事金融业务的核心目标之一,需要特别的注意。 “普惠金融”的外延存在一定的争议,但其基本含义是让传统条件下接触不到金融服务的群体能够接触到金融服务。 如果互联网金融企业将相对稀缺的资金大量转移给本身资金量很大的企业,或者融资方向并不是国家政策所鼓励的,则和普惠金融的方向相悖。 因此互联网金融企业也需要考虑吸收的资金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是否服务实体经济,是否有正面的社会效果。 2、简政放权是本届政府改革的一大重点,在《指导意见》中也再次进行了强调,但并无特别的新内容。 之前已有多个省市出台了对于互联网金融的鼓励政策,比如《浙江省促进互联网金融持续健康发展暂行办法》、《关于促进上海市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看起来得到了《指导意见》的肯定。 可以预料,接下来各省均会推出针对互联网金融的优惠政策,这对互联网金融企业无疑是利好消息。 例如落实和完善有关财税政策。 这和国家对于创业企业的财税政策是一致的。 值得关注的是营改增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如何落实,由于业态众多、产品复杂,并不是很容易的事。 如果考虑不周,还有可能因为抵扣的原因增加税负。 再如,推动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培育互联网金融配套服务体系。 该建议已有多年,但进展相对缓慢,积累的数据并没有实现共享、打通。 随着互联网征信的发展和大数据技术的应用,有可能带来一些变化。 但数据的使用不是随心所欲的,互联网企业在使用数据方面必须遵循中国有关个人数据和企业数据法律法规的管制。 《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从事信用信息的采集、整理、加工、保存和对外提供,属于征信业的范畴,尤其是若涉及个人信用信息的,按照法律规定必须要申请征信牌照。 3、明确互联网金融监管责任。 对互联网金融本质的定性,决定了整体的监管思路,即以金融监管为主,还是互联网监管为主。 目前中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属于分业监管,而互联网金融企业已经形成了实际上的混业经营。 “分类监管”原则和目前大的监管框架一脉相承,比较容易实现,在《指导意见》中也有清晰的权责划分,但如何“协同监管”“创新监管”很考验监管者的智慧。 宽松的监管环境如果没有实现良好的效果,也有可能转向更严厉的监管。 具体看,一方面,在该意见中总共五次提及第三方支付,而提了三次“应当”,两次明确、具体的“不得”,语气较为严厉,可见在第三方支付牌照颁发四年后,监管部门更加强调监管。 根据我们了解,目前互联网支付行业受到监管部门的重点关注,有的互联网支付公司在风险隔离和用户实名认证方面存在较大漏洞,成为网络犯罪或者洗钱工具。 对目前互联网支付涉足的资金托管业务,监管部门持有保留态度。 另一方面,此次《指导意见》确认了P2P网络借贷的性质,明确该类借贷行为受到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这和之前业界对P2P的法律分析是一致的,即基于民间借贷的框架。 个体网络借贷机构定位是信息中介,不是信用中介,意味着个体网络借贷机构只能做交易的撮合,不能触碰投资者的资金,更不能以自身信用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存款,然后再发放贷款。 个体网络借贷机构“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但具体什么叫“增信服务”并没有准确定义。 之前国务院和银监会、保监会发布的文件中,也有提及“增信服务”,比如《中国银监会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提出“在规范现有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基础上,推动完善多层次、多领域、差别化的融资性担保体系,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性担保机构加强规范合作,进一步增强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引导其更好地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服务”,但和P2P平台提供的增信服务不是同一语境。 根据我们的理解,P2P平台不得提供增信服务意味着平台自身或者其关联方不能向投资人提供担保,但是某些平台利用自身收入设置“风险备用金”对投资人的坏账承担一定程度的赔付,是否属于“增信服务”,仍有待监管细则的进一步澄清。 此外,“网络小额贷款”是一个亮点,目前线下的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范围均受到“地域”限制,而网络小额贷款有可能突破这一地域限制。 根据我们的了解,已经有试点允许创新型互联网小贷公司,允许其突破经营地域限制。 不过,对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控制技术也是一个极大的考验。 上海市黄浦区法院对受理的P2P纠纷进行了一些实证分析,发现有以下一些问题:被告分布地域广、送达困难;案情相对简单,但案件审理周期长;简单借贷纠纷背后有涉众因素,影响面大;财产线索多,诉讼保全工作量大,实际保全成功的财产少;保证人担保效力微弱,信用风险大;案结事不了,面临后续执行难。 可见,P2P如果不在源头上加以规范,靠司法途径解决纠纷成本较高,效果也不好。 除了上述提到的,《指导意见》还明确将股权众筹融资方限定为了小微企业,并对关键信息的披露提出了要求,则一些希望以股权众筹作为融资补充手段的大中型公司(比如房地产公司)今后无法操作。 另外,该意见明确,互联网信托、银行理财产品或者资产管理计划等风险程度较高的产品,通过互联网平台销售该类产品,均应当遵循合格投资者的要求,投资者必须具备特定的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识别能力。 之前曾有以“信托100”网站为代表的互联网公司对信托实际进行拆分,销售给不符合信托购买条件的公众,但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声明指出了其违法性。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坚持合格投资人标准,应在产品说明书中明确,投资人不得违规汇集他人资金购买信托产品,违规者要承担相应责任及法律后果。 坚持私募标准,不得向不特定客户发送产品信息。 准确划分投资人群,坚持把合适的产品卖给适合的对象,切实承担售卖责任。 ”除了投资门槛不低于法定标准外,对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的调查以及风险揭示工作,也是互联网金融公司必须考虑的问题。 互联网消费金融目前非常火热,和消费有关的分期产品层出不穷。 但《指导意见》只提及取得牌照的消费金融公司开展业务的概括性要求,而没有提及互联网公司间接从事消费金融业务的定性,似乎不够严密。 4、客户资金的第三方存管制度引起业界普遍的关注,“存管”不同于“托管”。 严格来说,托管业务中的委托人是投资人,所有资金的交易均需通过事先预留的印鉴发出投资指令,然后由银行审核后操作。 指导意见中的“第三方存管”应该和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银行存管类似,主要着眼点是平台自有资金与客户资金的分离和分账管理。 银监会创新监管协作部处长蒋则沈曾在一篇文章中提到:“资金托管是第三方平台独立的监督行为,P2P平台不能将存款代替托管。 有些P2P平台宣称投资者资金是第三方托管,实际只是在第三方平台开了户,资金还是由P2P平台支配所有。 这种‘假托管’多是P2P平台在第三方支付上设立一个资金账户,投资者直接把资金打入该账户。 而且和投资者直接发生资金交易关系的是P2P平台,不是融资者。 这样相当于P2P平台在第三方支付上开了个储蓄账户,账户上的资金可以任意支取,第三方支付只是提供了一个资金通道,根本起不到对资金进行监管的作用。 资金流经过P2P平台,风险可想而知。 ‘假托管’P2P平台跑路概率高,应该重点关注。 ”而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的调研报告也指出社会上不时出现的P2P平台跑路事件,多采用”伪托管”模式,并没有真正起到保证客户资金安全的作用。 从体验、便捷度和服务意识来说,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托管应该比银行更好;但从安全性来说,银行的资金存管要普遍优于第三方支付,可以避免出现第三方支付机构侵占、挪用客户资金的风险,当然成本也会更高。 《指导意见》确认了以银行为主体的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对于缺乏市场影响力的中小P2P平台,会是很大的挑战,因为银行在筛选合作方时,普遍比第三方支付结构要严格的多。 5、监管部门在鼓励创新的同时,也守土有责,要做好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工作,相信未来将会结合互联网的特点细化。 之前中国人民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副局长朱红表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给市场带来了活力,给消费者带来了更多的选择和便利,但问题肯定也是显而易见的,其中涉及到金融消费者保护的问题包括:如何保障信息安全;如何保障资金安全;如何保障信息对称性,一方面提供产品的人要进行信息披露,另一方面买产品的人信息也要有真实性;如何保障合同的权利,格式合同很多隐性条款是消费者看不懂消费者无从知道的,把所有规则看遍不是可能的;如何保障监管到位。 此外,互联网时代,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变得更为迫切,因为一旦泄露,其损失比在线下泄露更大,更难以挽回。 而互联网金融涉及的身份信息、交易信息更为敏感,泄露后危害也更大,因此必须从立法和技术上加以更严格的限制,也要对泄露用户信息的行为进行更加严厉的惩罚。 6、传统分业监管的格局下,金融机构“各回各家,各找各妈”,虽然也有监管协调的问题,但界限还是比较清晰的。 在《指导意见》出台前,互联网金融存在着大量的“三不管”地带,不出现严重的问题,监管部门不会也不方便出手。 一方面,确实推动了创新,但另一方面,风险的积累和传导也变得不可预料。 《指导意见》的框架实际上仍然是根据机构和业务分别监管,绝大多数内容已在现有文件中有所体现,某种程度上,该意见是关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政策整合和重述。 面对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如果仍是各管一摊、缺乏协调,可能无法应对变化,也让传统金融机构感到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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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出手!有银行呼吁客户办理房贷提早还款业务

房住不炒”政策下,房地产金融政策仍在收紧。 9月27日,三位银行业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有大行收到通知,监管机构近期要求大型商业银行压降、控制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等房地产贷款规模。 此外,部分银行反馈个人按揭贷款额度紧张,已有银行呼吁客户办理房贷提早还款业务,以腾挪房贷额度。

一位大行人士表示,监管年初就有要求,本年度新增涉房贷款不能超过全部新增贷款的一定比例,这一比例或为30%左右,但未见到发文。 另一城商行人士表示,央行要求大行压低按揭贷款等房地产贷款余额,但未见到相关发文。 但也有另一家大行总行人士表示,该行内部讨论了信贷规模,但对贷款结构暂无有新的要求。

根据记者测算,若新增房地产贷款占比降至30%,该比例水平大致相当于2015年房地产去库存政策推出之前的比例水平。 房地产去库存政策后,房地产贷款新增占比自2015年的30.6%,猛增至2016年的44.8%,到2019年末降至34.0%。

“金九银十”仍控房贷

“金九银十”本是楼市旺季,但部分银行信贷额度紧张。

9月27日,有广州按揭公司人士反馈称,目前农行、邮储、招行等个人按揭贷款额度比较紧张,部分LPR基准利率加点20BP的放款较慢,LPR加点30BP仍正常放款。

今年楼市受新冠疫情影响,上半年大幅下降,疫情之后,房地产销售迅速回暖。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1-8月,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3%。 8月单月销售额同比增长27.1%,增速继上月后再创近两年新高。 部分城市销售已经提升,8月北京商品住宅销售面积99.3万平方米,环比上升48.5%,同比上升了84.2%,创下2017年以来单月销售面积的新高。

在楼市销售有所火爆的情况下,一些银行反而呼吁客户提前偿还按揭贷款。

9月27日,有在深圳的持有按揭贷款的人士表示,近期收到按揭贷款银行短信通知,呼吁客户提前还贷,银行为个人贷款提前还款有了绿色通道,办理房贷提前还款业务可享受免等待一个月、即时办理服务。

究其原因,“要压降涉房贷款规模。 ”一位华南地区大行人士表示,包括个人按揭贷款、房地产开发性贷款,监管对涉房贷款规模增长有要求,如果其他贷款增速规模跟不上要求,涉房贷款就需要腾挪规模。 一位华东城商行人士表示,去年以来的监管合意贷款中,对涉房贷款规模占比一直有要求,增速不能太快。

近三年,银行业涉房贷款占比不断下降。 去年全国新增涉房贷款占比约34%,今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占比下降至约24.7%。

此前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表示,2019年与2016年相比,房地产贷款增速下降了12个百分点,新增房地产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的比重下降10个百分点。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根据央行《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数据测算,2019年全年,人民币房地产贷款全年增加5.71万亿元,占同期人民币各项贷款增量的34.0%。 2020年上半年,人民币房地产贷款新增2.99万亿元,占同期人民币各项贷款增量的24.7%。 其中,2020年上半年,房地产开发贷款新增约7500亿元,个人住房贷款新增约2.29万亿元。

多家大行新增涉房贷款降至30%以下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统计,2020上半年,六大国有银行的新增房地产贷款占比均有所下降。 除了中国银行,其他国有大行的新增涉房贷款占比均已调整至30%以下。

2020上半年,中国银行新增涉房贷款共3563.15亿元,其中房地产业贷款1236.64亿元,个人住房贷款2326.51亿元,新增涉房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的36.68%,为六大国有行中新增涉房贷款占比唯一超过30%的银行。

虽然新增涉房贷款占比仍高企,但与2019年相比,中行的涉房规模已有所压降。 2019年年末,中行新增涉房贷款6165.79亿元,占全部新增贷款的49.35%,占比居六大国有行首位。 到2020年6月末,中行新增涉房贷款规模减少2602.64亿元,占比下降12.66个百分点至36.68%。

建设银行新增房地产贷款占比最低,占比下降幅度也最大。 2020上半年,建设银行新增涉房贷款3798.99亿元,占全部新增贷款的26.18%,与2019年年末6020.35亿元的新增涉房贷款相比,占比下降22.38个百分点。

其他国有大行中,工商银行新增涉房贷款3624.28亿元,占全部新增贷款的29.85%,比2019年年末下降16.86个百分点;农业银行新增涉房贷款3220.59亿元,占全部新增贷款的27.11%,比2019年年末下降14.02个百分点;交通银行新增涉房贷款1176.13亿元,占全部新增贷款的27.66%,比2019年年末下降11.42个百分点;邮储银行新增涉房贷款1564.5亿元,占全部新增贷款的30.86%,比2019年年末下降11.58个百分点。

股份制银行的新增房地产贷款情况则分化明显。 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4家股份行的新增房地产贷款占比超过30%,其中,浦发银行占比高达49.31%,平安银行占比更是突破50%。

具体来看,浦发银行新增涉房贷款1036.28亿元,其中,新增个人住房贷款771.69亿元,新增房地产业贷款264.59亿元。 新增涉房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的49.31%,与去年年末相比上升3.92个百分点。

平安银行占比最高,上升幅度最大。 根据统计,平安银行新增涉房贷款963.25亿元,占全部新增贷款的52.01%,与去年年末相比上升5.06个百分点。

光大银行的新增涉房贷款占比虽也有所上升,但在股份行中仍占比最低。 2020上半年,光大银行全部新增贷款2093.58亿元,其中新增涉房贷款473.29亿元,占比22.61%,与去年年末相比上升4.63个百分点。

地产金融严监管态势继续

监管层面,房地产金融仍维持“严监管”态势。 此前,银保监会表示开展30多个重点城市房地产贷款专项检查,住建部和央行也发布房地产企业融资“三道红线”要求。

9月14日,银保监会银行检查局副局长朱彤在新闻通气会上表示,“房住不炒”政策得到有效贯彻。 持续开展30多个重点城市房地产贷款专项检查,压缩对杠杆率过高、财务负担过重房企的过度授信,加大对“首付贷”、消费贷资金流入房市的查处力度,引导银行资金重点支持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民生工程和居民合理自住购房需求。 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余额稳步增长,房地产金融化泡沫化倾向得到有效遏制,助推房地产民生属性逐步回归。

7月24日,国务院在深圳召开房地产工作座谈会,提出房地产信贷要“稳住存量、严控增量”,并首次提出建立“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房地产金融”监控上升到了制度层面。

8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联合召开房地产企业座谈会,形成了重点房地产企业资金监测和融资管理规则,也就是业界所谓的“三道红线”新规,即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大于70%,净负债率大于100%,现金短债比小于1倍不得融资。 除了三条红线,拿地销售比不高于40%,连续3年经营性现金流为负,需要对拿地资金来源等做出解释。

银行授信政策如何调整

梳理各家银行2020年半年度报告,其对房地产金融有所调整。详情如下:

工商银行:继续强化房地产行业分类管理,商业性房地产领域进一步加强城市分类管理,重点支持符合调控政策导向的刚需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积极稳妥推进商业性租赁住房融资;强化保障性住房领域政策合规管理,从严控制商用房开发融资和商业性棚户区改造融资,审慎把握房地产并购融资。

建设银行:积极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要求,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通过大数据分析、风险预警模型等手段,优选贷款投放的区域、合作企业、合作楼盘和客户,支持居民家庭合理住房需求。 深入推进住房租赁战略。

三大战略之一的住房租赁战略:深化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应用,提升平台活跃度,为政府监管、公租房管理、市场化房源交易等提供更好服务。 截至6月末,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累计上线房源超过2300万套,注册用户2310万。 与广州、杭州、济南等11个试点城市签署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战略合作协议,向试点城市提供包括金融产品支持、房源筹集运营、信息系统支撑等一揽子的综合服务。 以旗下建信住房为载体,积极开展存房业务,盘活社会存量闲置房源,加大社会租赁房源供给。 创新金融服务,扶持租赁企业规模化、专业化发展,保障房东和租客的权益,维护租赁市场平稳运行。 积极参与国内首批住房租赁企业股权交易服务试点,探索为住房租赁企业获得权益性融资的新模式。

中国银行:严格落实国家房地产行业调控政策,执行差异化个人住房贷款政策,重点支持居民家庭首套自住性购房需求。

农业银行: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支持居民合理自住购房需求,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实现稳健发展。 截至6月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3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593.00亿元。

招商银行:按照“稳步投放、结构调整、限额管理”的总体策略,动态优化内部信贷政策。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境内公司房地产广义口径风险业务余额5821.40亿元(含实有及或有信贷、债券投资、自营及理财非标投资等业务),较上年末增加738.09亿元,其中,境内公司贷款余额3256.2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13.57亿元,占本公司贷款和垫款总额的7.23% ,较上年末上升0.42个百分点,主要投向优质战略客户,严控战略客户名单外增量投放。 截至报告期末,境内公司房地产领域资产质量良好,不良贷款率0.21%,较上年末下降0.15个百分点。 2020年上半年,房地产领域监管政策持续收紧,受疫情影响,部分中小房地产企业现金流压力加大。 展望下半年,本公司将持续对房地产客户及区域资产结构进行调整,聚焦中心城市和战略客户,继续保持房地产领域资产质量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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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业巨变!房企三巨头同时踩中“三道红线”!

房地产行业游戏规则迎来重大变革,恒大、融创、绿地已踩中“三道红线”……

股债双杀,恒大发布经营数据反击

在对网络传言辟谣后,周五恒大系股票及债券再次遭遇股债双杀,港股中国恒大股价收跌9.46%,恒大汽车收跌12.76%,多只债券跌幅超过20%,显示出市场信心仍然不足。

周五晚间,恒大接连发布多条公告,晒出经营成绩单,对谣言做出有力回击。公告显示:

1、截至2020年9月24日,累计实现销售人民币5049亿元,同比增长11.4%;销售回款人民币4521亿元,同比增长51.3%。 截至2020年6月30日,现金余额人民币2046亿元。

2、自2020年9月3日起,公司推出全国楼盘大优惠,计划在2020年9月、10月两个月累计实现人民币2000亿元销售。

3、全国在建项目共866个,均在正常开工建设。

4、截至2020年9月24日,公司有息负债较2020年3月末已下降约人民币534亿元,融资成本下降2.24个百分点,提前归还2020年9月25日以后到期借款人民币435亿元,各项降负债成效积极显着。

5、公司成立24年来,共计借款笔,从未出现利息晚付、本金逾期归还的情况。

当晚,中国恒大还发布了分拆物业管理业务上市获港交所批准公告,恒大汽车公告披露了拟在科创板上市的更多细节。

恒大、融创、绿地同时踩中“三道红线”

中国恒大晒出的稳健经营数据为投资者送上定心丸,不过,从财务指标来看,恒大的杠杆水平仍处高位,超过头部房企整体水平,同时踩中“三道红线”。

8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等在北京联合召开重点房地产企业座谈会,明确了12家重点房企资金监测和融资管理规则,也就是此前业内盛传的房企融资“三道红线”。 新规将于2021年1月1日落地。

“三道红线”主要涉及三个指标,包括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大于70%、净负债率大于100%、现金短债比小于1倍。 这三个指标也是当前分析房企经营的核心指标,后续也成为监测房企经营的重要内容。

根据规定,如果三道红线全部触及,房地产企业的有息负债就不能再增加;触及两条,有息负债规模年增速不得超过5%;触及一条,增速不得超过10%;均未触及,不得超过15%。

万科董事会主席郁亮昨日表示,“三道红线”是行业重大游戏规则的改变,这次(三条红线)的监管是穿透式的,明股实债、表内表外全覆盖,之前的财务技巧是没有任何作用的,这对所有的开发商都是挑战。 三条红线的影响力不亚于2012年的土地招拍挂制度。

证券时报·数据宝根据半年报数据对2020年上半年合同销售金额排名前15的内地上市房企(A股和港股)涉及的相关财务的指标进行了统计,头部房企杠杆水平和债务风险呈现巨大差异。

1、9家头部房企剔除预收账款后的资产负债率过红线

TOP15房企中,9家公司剔除预收账款(预收账款+合同销售科目,下同)后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中国恒大杠杆率最高,达85.28%,绿地控股、融创中国、碧桂园这一杠杆水平均超过80%。

2、头部房企净负债率分化程度高

以(带息债务-货币资金)/所有者权益的比值衡量房企的净负债率水平,数据宝统计,TOP15房企中,中国恒大、融创中国和绿地控股的净负债率大幅超越100%的红线。 其余12家房企的净负债率水平大多维持在70%之下,风险相对可控,万科A、中国海外发展(中海地产)、招商蛇口、新城控股净负债率不到40%。

从历史走势来看,中国恒大、融创中国和绿地控股三家高杠杆房企的净负债率长期运行在100%之上,并在2017年左右达到顶峰,随后下滑。 中国恒大净负债率在2018年后再度抬头,连续多期反弹。

3、5家头部房企短期偿债风险高

以货币资金/短期带息负债作为现金短债比指标,衡量房企的短期债务风险。 数据宝统计,TOP15房企中,中国恒大、融创中国、绿地控股和中国金茂的现金短债比不足1倍,越过红线。 中国海外发展、龙湖地产现金短债比最高,分别为5.25倍和4.55倍。

4、恒大、融创、绿地同时踩中“三道红线”

综合三条标准来看,TOP15房企中,中国恒大、融创地产和绿地控股同时踩中三道红线,按照规定,未来有息负债不能再增加;中国金茂触及两条红线;保利地产、中国海外发展、龙湖地产、华润置地和金地集团三条红线均未踩中。

限制债务扩张规模对头部房企影响几何?

根据规定,房企对“三道红线”的踩线情况直接影响了其有息债务扩张规模。 如果三道红线全部触及,房地产企业的有息负债就不能再增加;触及两条,有息负债规模年增速不得超过5%;触及一条,增速不得超过10%;均未触及,不得超过15%。

那么,头部房企过往的有息债务扩张速度如何?

数据宝统计,TOP15房企中,9家公司2017至2019年有息负债年均复合增速超过30%,远超新规的限制,融创中国和新城控股有息负债增速最快,超过40%。 仅有中国恒大、中国海外发展和绿地控股三家头部房企近三年有息负债复合增速不超过15%。

在近年债务加速扩张的背景下,“三道红线”对债务扩张的限制将会对多数房企的债务融资带来较大影响。

2020年中报数据显示,TOP15房企有息债务扩张速度有所放缓,仅有万科A、龙湖地产、金地集团和绿城中国的有息负债同比增速超过20%。

ST安泰股票在2021年摘帽的可能性大不大?

ST安泰股票在2021年摘帽的可能性非常大,因为它已经开始盈利。

1半年报公布业绩,公司扭亏为盈,净利润44亿;

2ST安泰主营业务是煤炭和钢铁,最近大宗商品涨价,对他们形成直接的利好;

3如果大宗商品能够保持现在的价格,下半年继续赚钱没有任何问题,年报肯定就是盈利。

股票一旦被加上ST之后就意味着风险来临,这样的公司大概率会退市,但部分公司却在苦苦经营之后业绩得到改善,从而摘帽,这对投资者来说是巨大的利好。

ST安泰股票在2021年摘帽的可能性非常大,因为它半年报已经开始盈利,我们来看一下官方的财务报告:

ST安泰于2021年8月28日披露中报,公司2021上半年实现营业总收入569亿,同比增长502%;实现归母净利润44亿,同比增长%;每股收益为044元。

这个公告告诉我们,ST安泰已经走出困境,开始盈利,年报公布之后,大概率会摘帽。

一、ST安泰半年报已经扭亏为盈

ST股票要想摘帽,唯一的条件就是业绩变为正收益,很明显根据ST安泰的半年报,我们可以看到它的业绩非常不错,每股收益044元,净利润44亿,同比增长6229%,这是业绩反转的标志,这种情况摘帽基本没有问题。

二、ST安泰主营业务是煤炭和钢铁最近涨价很厉害

疫情导致世界经济发生变化,宽松的货币政策也成为了很多国家的首先,ST安泰主营业务是煤炭和钢铁,通货膨胀预期下,大宗商品不断涨价也会推动钢铁和煤炭价格的不断上涨,这对ST安泰形成直接的利好。

三、钢铁和煤炭只要保持现在的价格ST安泰就会继续大赚

钢铁和煤炭价格还在不断上涨,只要保持现在的价格,ST安泰的业绩就会继续增加,这也意味着下半年的业绩没有任何问题,上半年和下半年都实行正增长,那么ST安泰摘帽成功也是预期中的事情。

st摘帽概念股有哪些

按照交易所的规定,ST股摘帽的基本条件是,年度每股收益为正值、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为正值、年末每股净资产为正值。 按照上述规定筛选,沪深两市中有ST秋林、ST秦岭、ST新太等20家公司符合摘帽条件。 根据传闻估计,今年中报可能符合规定的有ST南方、ST贤成。

2022年退市ST股、2022年戴帽带星股、2022年摘帽摘星ST股汇总分析-

st摘帽概念股有:冀东装备、亚星化学、韶钢松山、东方钽业、工大高新、宜宾纸业、st云维、江山化工、华菱星马、江泉实业、兴化股份、ST人乐、神州易桥、st南化、獐子岛、广汇物流、st山水、青海春天、中油资本、东晶电子、山煤国际、ST商城、安通控股、星湖科技。谢谢采纳~

st云城什么时候摘帽

文章的是根据各股2021年年报预告预测的,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最终情况要看各股2021年正式年报。

根据退市新规:

一、一般规定

1、退市风险警示ST 字样;

2、其他风险警示ST 字样;

3、主动终止上市可选择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或转让其股票。

二、交易类强制退市

1、A 股连续120交易日(连续90日公告)累计成交量低于500 万股;

2、B 股连续120交易日(连续90日公告)累计成交量低于100 万股;

5、连续20交易日(连续10交易公告)收盘市值均低于3 亿元;

6、连续20交易日(连续10交易公告)股东人数均少于2000 人。

三、财务类强制退市

1、(追溯后)净利润(扣非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扣非主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低于1 亿元;

2、(追溯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3、被出具无法/否定表示意见意见的审计报告;

4、以上指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

四、ST时,重组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撤销ST:

1、出售全部经营性资产和负债、购买其他资产且已实施完毕;

2、购入一个完整经营主体,管理持续三年以上;

3、模拟财务报表。

五、规范类强制退市

1、期限内且停牌2个月未披露年/半年度报告;

2、1/2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且停牌2个月内未能保证;

3、期限内且停牌2个月存在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未改正;

4、期限内且停牌2个月存在信披/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未改正;

5、期限内由于变化导致连续20交易日股本总额、股权分布不再具备上市条件未解决;

6、可能被依法强制解散;

7、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六、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1、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

(1)首发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构成重组上市,申请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虚载营收连续2年合计5 亿元以上,且超过该2年披露的年度营收合计金额的50%;

或者虚载净利润连续2年合计达到5 亿元以上,且超过该2年披露的年度净利润合计金额的50%;

或者虚载利润总额连续两2均合计达到5 亿元以上,且超过该2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50%;

或者虚载资产负债表连续2年合计达到5 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期末净资产合计金额的50%;

计算前述合计数时,相关财务数据为负值的,先取其绝对值后再合计计算。

2、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 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

七、其他风险警示

1、资金占用;上市公司被控股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关联人占用资金的余额在1KW以上,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且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1个月内解决。

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被第一大股东或者第一大股东关联人占用资金的同执行。

若已消除,撤销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独立董事出具的专项意见等文件。

2、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余额在1KW以上,或者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且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1月内解决。 (担保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除外)。

若已消除,撤销提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独立董事出具的专项意见等文件。

3、董事会、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

4、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否定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

若整改完成,撤销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对其最近一年内部控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出具的专项意见等文件。

5、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

6、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7、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若消除,撤销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一年审计报告、独立董事出具的专项意见等文件。

8、以上至少每月披露1次进展情况和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者公司股票交易被本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9、提交撤销申请材料,在15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一、2022年年报后估计要退市ST股

1、ST腾邦:公司2021年期末净资产为-89,万元至-116,万元,如果公司披露

2021年年度报告时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形,将被终止股票上市交易。

2、ST拉夏: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预计2021年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2亿元到-16亿元。 若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仍为负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A股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

3、ST中天:预计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9亿元至-78亿元。 根据上市规则931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在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终止上市。

4、ST易见:公司预计2021年末净资产为 -619,万元 至 -534,万元;2021年末,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仍为负值或以前年度非标事项无法消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5、ST邦讯: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7,500万元 — -3,000万元,若公司2021年度经营情况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交易风险。

6、ST金刚:公司预计2021年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00,000万元 -50,000万元。 若经审计的2021年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2021年度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市规则》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7、ST东电: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亏损:约 1,070 万元至 1,600 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 约 7,900万元至 9,9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约-14,000 万元至-10,000 万元,若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1条的有关规定,公司 A 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8、ST中新:2021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0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亿元至-45亿元,扣非归母净利润为-42亿元至-4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2亿元至-25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为-139元至-16元。

9、ST长动: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80万元-230万元;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35亿元-35亿元,上年同期为亏损203亿元;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12亿元-18亿元,上年同期为亏损7453万元。

10、ST绿庭: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500 万元至-2,500 万元。 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 50 万元至 75 万元。

11、ST华讯:预计2021年营业收入3400万 5100万,预计净利润-585亿元;

12、ST中新:预计2021年营业收入805万,预计净利润-425亿元;

13、ST长动:预计2021年营业收入180万 230万,预计净利润-293亿元;

14、ST明科:预计2021年营业收入1220万,预计净利润-059亿元;

15、ST游久:预计2021年营业收入1550万,预计净利润-072亿元;

16、ST中房:预计2021年营业收入2000万 2500万,预计净利润-023亿元;

17、ST艾格:预计2021年营业收入4550万 4641万,预计净利润-095亿;

18、ST新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19、ST济堂: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号),根据 《告知书》,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二、2022年年报后估计要戴帽或带星的股

1、华电能源:预计2021年营业收入2546万 3245万,预计2021年净利润-13亿元;

2、宜华 健康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7,500万元–0万元;

3、吉药股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1,800万元—-61,800万元;

4、博天环境:预计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8,万元到-98,万元;

5、搜于特: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7,000万元~0万元;

6、中潜股份:预计2021年营业收入2546万 3245万,预计2021年净利润-13亿元;

7、民生控股:预计2021年营业收入5660万,预计2021年扣非净利润521万元;

8、恒誉环保:预计2021年营业收入8300万 8500万,预计2021年净利润-945万元;

9、御银股份:预计2021年营业收入7500万 9500万,预计2021年净利润-5500万元;

10、皇台酒业:预计2021年营业收入8500万 9300万,预计2021年净利润-1250万元;

11、吉艾 科技 :预计2021年营业收入8500万 105亿,预计2021年净利润-975亿;

12、深南股份:预计2021年营业收入9500万 125亿,预计2021年净利润-9500万元;

13、ST西源:预计2021年营业收入9000万 9900万,预计2021年净利润-635亿元;

14、ST文化:预计2021年营业收入8971万 134亿,预计2021年净利润-328亿,预计2021年年末净资产-226亿;

15、ST天山:预计2021年扣除营业收入9950万元,预计净利润-3500万元。

三、2022年年报后估计要摘帽或摘星的股

1、ST天龙sz:扣除后营业收入 27, 万元–31,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 万元–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 1, 万元–1, 万元 1, 万元。 重组预期,光伏、风电、绿电双碳赛道。

2、ST乐材sz:扣除后营业收入12,000万元–18,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1,200万元–1,8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50,000_万元–_75,000_万元。 已经停牌重组。

3、ST华塑:净利润-600万元至-400万元,下降幅度为%至%,基本每股收益-元至-元

4、ST熊猫:净利润6500万元至8500万元,增长幅度为4118%至8453%,上年同期业绩:净利润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28元;

5、ST中基:净利润-万元至-8000万元,增长幅度为5487%至6991%,基本6、每股收益-015元至-010元。

7、ST凯瑞:净利润700万元至80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元至元。

8、ST海医:净利润-万元至-万元,上年同期业绩:净利润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7元

9、ST商城:预计2021年度亏损-9,800万元左右,公司预计2021年期末净资产5,300万元左右,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为-8,900万元左右。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15,000万元左右。

10、ST维维:截止 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资金占用本息已全部收回,违规担保已全部解除。

11、ST亚星:净利润万元至万元,上年同期业绩:净利润-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8元

12、ST双环:净利润万元至万元,增长幅度为%至%,基本每股收益元至元

13、ST同洲:净利润-万元至-万元,基本每股收益-元至-元

14、ST索菱:净利润-万元至-万元,基本每股收益-160元至-107元

15、ST中迪:净利润-万元至-万元,基本每股收益-134元至-067元

16、ST金泰: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600万元左右。

17、ST美讯:净利润-3400万元左右,上年同期业绩:净利润-万元,基本每股收益-元

18、ST米奥:净利润-万元至-万元,增长幅度为-057%至3037%,上年同期业绩:净利润-万元

19、ST罗顿:净利润-4200万元至-3240万元,上年同期业绩:净利润-万元

20、ST威尔:净利润1000万元至150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7元至010元

21、ST大有:净利润万元至万元,上年同期业绩:净利润-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43元

四、2022年年报后退市风险大的ST股

st飞马什么时候摘帽

。 据了解,公司预计4月26日发布2021年年报,届时,ST云城摘星摘帽或将近。

去年4月28日起,根据《上市规则》第 1335 条等相关规定,云南城投置业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审计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已出现两年连续亏损,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被戴帽加星,名称前冠以ST。 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

根据规定,云南城投置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要经历为期一年的考察期。 此后,可以明显感觉到城投置业的战略战术要保守得多,不断收缩战线,力求资金回笼。 并且,近一年来,云南城投置业连续有大单进账。

就在昨日,云南城投置业还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调整对公司借款利率的公告,根据公告,利率调整后,公司应付康旅集团借款利息相应减少约 59 亿元。

据1月4日公告,康旅集团2020 年对城投置业借款的年平均利率为971%;2021年,康旅集团对城投置业借款的期初余额约 亿元,期末余额约 亿元,原借款合同年平均利率为 865%。 借款利率调整为55%后,城投置业应付借款利息相应减少约59 亿元。 少付利息就相当于进账,并且额度还不小。

而前几天,云南城投置业去年12月30日的公告显示,经仲裁,城投置业旗下的天利投资将获海口市人民政府支付约228亿元,须于2023 年 6 月 30 日前分三期支付完毕。

实际上,自去年4月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城投置业明显加快了资金回笼的节奏,据去年6月18日发布的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显示,回笼的股权款与债权款多达113亿。

同年7月,城投置业发布消息,称其下属公司位于版纳橄榄坝地区的11宗土地因片区重新规划,将被景洪市土储中心收回。 据悉,该批土地面积约377亩,原为楠景新城项目建设用地。

据公告,景洪市政府将对楠景新城项目所在的西双版纳风景名胜区勐罕景区东片区三级风景区进行规划调整,因此需要收回项目用地,收回方式为有偿,涉及补偿价款约294亿元。

此外,去年还有呈贡等项目土地被收回获得补偿等。 这一系列措施成效明显,云南城投置业近一年多采取的收缩战线进行资本回血的战略奏效,近一年的资金状况回暖。

去年7月30日,城投置业发布的上半年业绩快报显示,上半年,云南城投置业营收下降,但实现扭亏为盈,归母净利润305亿。

去年10月28日发布的三季报显示,2021年三季度营业总收入3218亿,同比下降1314%,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9亿,同比增长%,基本每股受益009元。

加之最近连续有进账,2021年四季度的财报应该也不难看。 目前就等4月26日披露《2021年年报》了,届时,ST云城能否顺利摘星摘帽就能见分晓。

根据规定,主营业务正常运行,经审计最近年度净利润为正值就可以摘星,此外,如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则有望摘帽。

2021年退市股票名单一览表

ST飞马发布公告,12号1号停盘,也称摘帽;12月2号开盘交易,恢复名称飞马国际,涨幅限制改为10%。 正式宣布ST飞马摘帽成功,有可能成为2021年最后一个摘帽股。 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 刘永好的加入,该股后市可期,有票的等着数板吧!没票的估计买不进去了。

2017年度中国五百强企业,飞马位列第127名。 2018深圳企业500强,飞马国际紧随中国平安、腾讯、比亚迪、顺丰等巨头排名第20位。 飞马国际市值最高时曾达到几百亿元人民币。 但这样一家实力雄厚的企业,是怎么带上了有退市风险的帽子? 2019年4月30日,飞马国际发布了2018年年度报告。 报告显示,飞马国际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亿元,同比下降3313%;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2208亿元,而上年同期为盈利305亿元。 2018年度公司巨额亏损之后,飞马国际亏损态势依旧存在。

据飞马国际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2019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万元,同比下降99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167亿元。 对于业绩亏损,飞马国际称,主要系公司控股股东流动性困难及担保能力下降给公司的流动性带来的压力,以及内外部经济、市场环境等宏观因素变化以及公司境外子公司恺恩资源因与有关客户、金融机构存在多起业务经济纠纷而被有关方提起诉讼乃至被申请破产清算等影响所致。

艰辛的重组路,长夜漫漫,现如今的飞马距离重组成功只有半步之遥! 据st飞马2021年10月23日发布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中“综上,截至目前公司重整计划尚未执行完毕主要事项为黄壮勉先生让渡50% 股票事项”可得知,距离公司重组成功只有黄壮勉先生的股票让渡半步之遥! 再根据下面“深圳中院裁定延长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期限至2022年1月17日”的信息可得知目前重组的最晚期限在明年的1月17日,距离现在还有3个月不到。

飞马除了供应链本身就有一些新能源资产,废品焚烧,刘永好注入焚烧资产是比较有可能的,所以后面也会是利好不断。再以往的每年,年内摘帽的,所谓的第一股,均为10月左右启动为佳,飞马时间越来越少,随时可能划转股权

2021年退市股票名单有退市刚泰、退市金钰、ST航通、ST成城、ST宜生等。

统计显示,今年以来,两市已有退市刚泰、退市金钰、ST航通、ST成城、ST宜生、天夏退、退市工新、长城退、退市秋林、康得退、ST信威、欧浦退、退市鹏起、退市富控、北讯退、斯太退、天翔退17家公司完成退市。 退市时,上述公司股价区间为每股016元至301元,每股净资产区间为-748元至084元。

从退市原因来看,其中天夏退、ST成城、退市刚泰、长城退、ST宜生、 退市金钰6家公司因股价低于面值而退市;康得退、退市鹏起、ST航通、 退市秋林、ST信威、退市工新、退市富控因连续三年亏损而退市;剩下的公司因暂停上市后未披露定期报告或其它不符合挂牌的情形而退市。 其中,今年5月14日,因天翔环境提交的恢复上市申请文件不符合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触及了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该公司于今年6月收到深交所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根据天翔环境《重整计划》,转增的股份将用于引进战略投资人和偿还部分债务。

1如果股票有退市风险最好不要介入。如果确实不幸中招,那么你持有的退市票解决办法:

1)如果一只股票真被退市,在交易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后5个交易日届满(创业板15个交易日届满),就进入退市整理期,为期30个交易日。 在这30个交易当中,仍然可以交易,涨跌幅为10%,这期间股票名称后面会加个“退”字。 当处于这段时期时,投资者还是可以赶紧出手。

2)如果在最后30个交易日里,投资者仍然没有卖出退市的股票,则在股票摘牌后45个交易日内,就会进入股转系统(老三板)挂牌交易,代码以400开头。

3)退市进入老三板市场后,经过整理后达到相关要求,重新回到A股市场。

4)企业经营越来越差,直到最后破产,投资者只有等清算,相当于投资失败,股票全部打水漂。 这种情况的发生概率还是比较大的,因为退市的股票本身就是存在很大问题,如果继续恶化的话,破产也不是没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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