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观察者网 齐倩】针对美政府涉TikTok“不卖就禁”法案,今年5月,TikTok及其母公司字节跳动已在美国上诉法院发起诉讼,控诉这一恶法侵犯了言论自由权,此后又敦促美国上诉法院加快审批程序。
据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报道,当地时间7月26日,美国司法部就TikTok方诉讼首次作出回应,在一份法庭文件中重复所谓“国家安全”等陈词滥调,甚至以“担心TikTok算法可能会被用于影响美国大选”为由,为“不卖就禁”法案做辩护。
报道称,美国司法部在这份向上述法院提交的法庭文件中声称,如果TikTok继续由中国公司运营,TikTok算法可能被中国用于“秘密操纵”活动,以“影响美国人的观点,以达到其自身目的”。
一名检察官在文件中无端揣测称,TikTok算法将允许中方“非法干预我们的政治制度和政治话语,包括我们的选举”,从而“对美国国家安全和利益构成不可接受的威胁”。
同时,美国司法部老调重弹,在没有提供任何证据的前提下,以所谓“国家安全”、“敏感数据隐私”等理由,声称TikTok“滥用”第一修正案,因为“TikTok涉及国家安全问题,而不受言论自由权约束”。文件补充说,TikTok被卖给美国企业,就可以在美国不受干扰地运行。
此外,美国司法部还对TikTok收集枪支管制、堕胎和宗教等内容的能力表示担忧。
今年3月,一批TikTok创作者在美国国会前抗议 视觉中国
CNN提到,有美国高级司法官员在谈到该文件时表示,司法部担心中方将TikTok等技术“武器化”,包括收集美国的敏感数据。去年,美国司法部副部长丽莎·莫纳科曾公开警告美国人不要使用TikTok,“我不使用TikTok,也不建议任何人这样做”。
就美国炒作“中国干预美国选举”一事,中方已经多次表明立场。我外交部发言人此前明确指出,中方对美国大选不感兴趣,无意也不会干预美国大选,希望美方在大选中不要拿中国说事。
上述法庭文件,是美国司法部首次对TikTok就“不卖就禁”法案提起的联邦诉讼作出回应。但文件中没有提供任何证据支持,只是充满了“担心”、“可能”、“认为”等主观猜测用词。
另据美媒《纽约时报》报道,TikTok发言人亚历克斯·豪雷克此前表示,美国政府“从未提出过支持其主张的证据”,包括在通过并签署这项违宪的“不卖就禁”法案的时候。
今年4月,TikTok发布声明,指控美国政府侵犯言论自由权 社交媒体截图
当地时间4月24日,美国总统拜登正式签署了价值950亿美元的对外援助法案,该法案还涉及强制字节跳动剥离旗下应用TikTok美国业务。在相关条款中,字节跳动被限期270天(约9个月)剥离其美国业务,否则将面临美国全国禁令。此前,这一涉TikTok“不卖就禁”法案在美国国会表决通过。
路透社指出,拜登签署这项法律将明年1月19日定为出售TikTok的最后期限,也就是其当前任期即将结束的前一天。但如果拜登确定出售事宜取得进展,他还可行使一次90天的延期权力,将时间范围延长至一年。
当地时间5月7日,TikTok和字节跳动针对该法案向美国哥伦比亚特区上诉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美国联邦政府,称该法案在诸多地方违反美国宪法,包括侵犯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对于言论自由的保护权。14日,一批TikTok创作者加入TikTok“并肩作战”,联合起诉美国联邦政府。
TikTok方面指出,所谓的“剥离”在商业、技术和法律层面都是不可能的,该法案毫无疑问将迫使TikTok在2025年1月19日前关闭在美业务,让1.7亿使用该平台进行交流的美国人噤声,这是其他地方无法复制的。
5月17日,TikTok与字节跳动敦促美国上诉法院加快审批程序,在今年12月6日之前就此案作出裁决,以便有充足时间向最高法院请求紧急审查。
6月20日,TikTok公司加大“进攻”,同8名TikTok创作者共同向美国法院提交首份法庭书状,指控美国政府涉TikTok“不卖就禁”法案是“政治蛊惑”的结果,其精神有违美国宪法,应当被推翻。
TikTok还首次公布了与美国政府之间多年来秘密谈判的内部文件。TikTok称,该公司原本提出了一份可以解决美方所谓“国安担忧”的和解方案,但美方仍一意孤行推动法案通过,表明政府并无诚意解决问题。
纽约大学法学教授兰德尔·米尔奇认为,涉TikTok法案实际就是一项禁令,因为政府给出的强制出售选项“完全是虚幻的”。美方立法规定,字节跳动有9个月的时间将TikTok出售给美国买家,在禁令生效前还有3个月的宽限期。但潜在买家数量有限,而且中方法规不允许AI算法的出口。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教授史蒂文·韦伯则指出,美国政府对宣传、虚假信息和数据安全的担忧是“整个行业的问题,并非TikTok独有”,TikTok收集的数据与谷歌、脸书和Snapchat收集的数据“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不同”。“该法案特别关注TikTok,没有明显的国家安全理由。”
我外交部发言人毛宁此前已强调指出,美国政府迄今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TikTok威胁美国国家安全,却一再对有关企业做“有罪推定”和无理打压。我们注意到,有美国国会议员表示,寻求禁止TikTok是“仇外的政治迫害”。美方应切实尊重市场经济和公平竞争原则,停止无理打压别国企业,为各国企业在美投资经营提供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环境.
tiktok被收购的消息属实吗?
要收购的消息实属,但是目前还没有进行收购。 在美国发出限制TikTok这款软件的消息时,TikTok就已经处于着被收购的现状中,其中微软是最有可能进行完成这项收购的公司,但是在谈判时期,由于两方业务与资金方面没有谈拢,收购计划被推迟到8月28日,然而由于商务部与科技部出台的最新《禁止出口目录》,直接将这次收购计划打了水漂。
美国对于TikTok的技术垂涎已久。短视频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交信息传播方式,字节跳动旗下的软件:TikTok,始一进入美国市场,就受到了美国青年这层年龄的人群的大量欢迎,也正是这份市场,让不少的本土美国互联网公司想要分一杯羹。 进入2019年美国大选以来,美国总统直接借由打压TikTok这款软件的措施,来增加自己的投票数量,而不少的美国公司,也趁机想要借此把TikTok收入囊中。
字节跳动公司对于收购计划并不反对。字节跳动作为一家外来的企业,进入美国市场开拓业务,并不是那么容易,所以对于美国针对TikTok的措施,他们选择割舍美国本土这部分业务,断尾求生,拿到一部分补偿就算了。 但是这种心态下做出的抉择,并没有满足美国的胃口,他们在看到可以轻松得到的利益后,随之想到的:我可以得到更多,也正是这份贪婪,让两方公司进入了一个拉锯的状态。
中国商务部与科技部直接插手这次收购计划。TikTok被出售并不是两个公司之间的问题,而在于TikTok其本身蕴含的底层代码问题,这种底层核心代码是由海量的中国用户,一步步地培养出来的技术,而TikTok一旦被出售,那么就相当于直接售卖了这种核心技术。 这种眼睁睁地看着自家技术落入别人腰包,且无动于衷的事情,不是中国会做出来的事,于是商务部与科技部直接出台了《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明确的限制了“人工智能交互界面技术”,而这直接打断了美国收购计划。
随着中国越来越强大,逐渐的在国际社会占据主导地位,美国对于中国也会越来越忌惮。 在这样的时代下,这次的美国大选只是撕开了两国之间不和谐的一幕,其中TikTok被收购事件,并不会成为独例,在随后的时间中,会有越来越多的中国公司陷入这场漩涡,而作为一个中国企业,学会如何站队,是一件很重要的事。
美国留给TikTok的时间为何是9月15日?这个时间有何特殊含义?
关于美国为什么给听tiktok的时间是9月15号,有什么样的特殊含义?我在上个问题下已经做了回答,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去看一下,然后这个问题我会通过以下几点做出详细解答。
一、关于美国强行购买tiktok的新闻事件。
因为还有的小伙伴不知道tiktok表示什么意思,其实这就是抖音的国际版,那么下面我们也会统一用抖音国际版来讲。 在几个月前美国强行要收购抖音国际版,理由是抖音国际版危害了美国的国家安全这个问题就很搞笑了,为什么一个APP可以危害一个国家的安全呢?所以这个理由并不能让人信服,这是一种海盗行为,非常可耻。 但是没有办法,因为一个公司再怎么强大也对抗不了美国整个国家。 那么为什么美国留给抖音国际版的时间是9月15号呢?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吗?
二、为什么要把时间选在9月15号?
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并不是因为抖音国际版伤害了所谓的安全问题,而是美国的特朗普是以收购抖音来当成自己的业绩,去争取选民的投票的,因为今年是美国的大选年,方不想做出这样的事情来赢得选民的好感,就是这么简单的一个小阴谋,人尽皆知。
三、之前的进一步进展是什么样的?
上面有提到这样的强盗行为,当然不能让他们简单得逞了,所以一直到现在这个时间还没有一个准确的结果。 之前的时候,美国强行拉拢微软这家公司来收购抖音国际版,但是好像并没有谈好,因为微软其实在算法这一块做的并不是特别好,后面的话也跟其他公司也谈了关于这样的收购。 关于抖音国际版被收购的这个事件,目前还没有一个结果,我们也希望能有一个比较好的处理的方法吧。
魏德:美国制裁越来越随意,中企反击之战怎么打?
【采访/观察者网 张广凯】
蚂蚁集团上市之路,出人意料的艰难。 在中国官方突然叫停之前,实际上早在10月初,就有消息称,白宫内部已经讨论了将其加入实体清单的可能性。
但与蚂蚁已经几乎垄断国内市场,中国基于现实的风险防控因素进行审慎管理不同,蚂蚁目前在海外市场的份额还微不足道。 在这种情况下,美国早早发出制裁威胁,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变化。
美国制裁中兴、华为,理由是它们违规同伊朗做生意,试图打一场事实层面的战争。 美国制裁TikTok,因为它占领了美国市场,“可能”影响国家安全。 这两点在蚂蚁身上都不满足。 你没有违反美国法律,也没有威胁美国市场,仅仅是在中国取得了成功,就可能遭受美国制裁?
而蚂蚁上市计划暂缓后,据路透社报道,特朗普政府也搁置了将蚂蚁集团列入黑名单的计划。 据其中三名知情人士透露,导致特朗普搁置该计划的因素包括不想在大选前跟华尔街对抗,以及面临诉讼的可能性。
然而中美之间的博弈并不会随大选而落幕。 美国政府为什么可以越来越随意地挥动制裁大棒?在新的形势下,中国政府和中国企业应当如何反击?观察者网专访了高博金律师事务所驻上海代表处律师魏德(Wade Weems)。 高博金律师事务所曾代表福建晋华等中国企业应对美国制裁。
高博金律师事务所驻上海代表处律师魏德
观察者网: 彭博社报道称,白宫最近讨论了蚂蚁集团进行制裁的可能性。其实蚂蚁集团目前在美国的业务非常少,即使制裁发生,对它的影响有多大?
魏德: 现在制裁还没有发生,因此我们也不知道所谓的白宫讨论,到底涉及了哪些可能的理由。 不过从媒体的报道来看,蚂蚁金服可能会被加入实体清单。
被加入实体清单,意味着企业将不能够获得任何以美国为来源的出口,包括美国生产的产品、美国的 科技 、美国的软件等等。 而且清单的限制范围是广泛的,不仅仅是直接销售,经由其它国家的二次、三次销售它一样要管。 只要是来自美国的产品、软件、技术,都不能够被转移给清单上的任何一个实体。
所以蚂蚁虽然在美国市场占有率比较小,但它只要用到了美国的产品,就会受到影响。 蚂蚁依赖美国产品的程度到底有多大,将会决定美国潜在禁令的影响程度。
观察者网: 美国潜在制裁的理由是蚂蚁集团可能垄断全球数字支付体系,掌握美国金融信息,威胁美国国家安全。但既然蚂蚁集团在美国的市场占有率还几乎为零,上述指控是不是过于牵强、随意?有什么法律依据呢?
魏德: 采用实体清单这种工具,对美国政府是比较容易的。 因为相对来讲,将外国企业加入实体清单的标准比较低,不需要非常强有力的证据。 对于威胁国家安全的认定,行政机关有相当大的自主裁量权。
有时候美国政府做出一个制裁决定,也不一定只从制裁的经济效果来考虑。 有时候美国政府知道一些被制裁企业可能并不那么依赖于美国的出口产品,但仍然要做出一个放到实体清单上的决定,因为这会产生一些象征性的意义。
比如最近美国也曾把新疆的若干家企业放到实体清单上。 有一些新疆企业,比如说普通的纺织企业,和美国并没有多么密切的往来,也不依赖于美国的原料和设备。 它们被放到实体清单上,实际受到的影响是相对较小的。 美国政府还依然要这么做,主要是为了表达一些政治立场。
只有当蚂蚁真的被放到实体清单上,我们才能看到美国政府给出来的理由是什么,到底有没有道理。 如果真的是“可能垄断全球支付体系”这样的理由的话,会是比较新颖的。
观察者网 :其实近期美国对中国企业的制裁,已经体现了一些新的趋势,蚂蚁集团并不是孤例?
魏德: 我们也认为,最近几年来美国的贸易制裁有了一些新的趋势。 第一种情况是,美国政府在施展贸易制裁的时候,把过去已有工具的适用范围扩大了,比如我们刚刚说的国家安全问题。
福建晋华就是这样一个例子。 美国将福建晋华加入实体清单的时候,一段时间都没有给出明确的理由。 晋华原本和美光有知识产权纠纷,被美光起诉窃取商业秘密。 所以我们只能理解为,窃取商业秘密可能也和国家安全是有关系的。 现在,美国对国家安全的定义似乎是越来越宽泛了,有关机关可以较为宽泛地把很多东西都定义成危害国家安全。 如果真像你所说,垄断全球支付体系也算是危害国家安全,这也是比较新颖的定义。
另外,美国也开发出了一些新的贸易制裁手段和工具。 比如说用人权作为理由将公司列入实体清单,这是以前很罕见的,现在才开始大量出现的理由。
观察者网: 确实像您所说,在国家安全的定义上,美国政府的自由裁量权是非常大的。 它认为窃取商业秘密是威胁了我的国家安全,就可以把你加入实体清单。 那么这个行政上的自由裁量权,会不会受到司法系统制约呢?法院能不能判定政府的裁量是错误的,从而叫停制裁?
魏德: 我们首先要了解一下美国制裁和出口管制方面的基本制度。 在美国,管制贸易的权力,归根结底是属于国会的。 国会把其中一部分权力,授权给行政机关,这特别表现在跟外国打交道的领域上,比如对外贸易、外交事务等等。 制裁和出口管制的权力,就是被国会授予到了行政机关。
在行政机关内,主要有两个机构在行使这项权力。 一个是商务部,它主要负责货物的流动,也就是跟商品出口有关的事项。 另外一部分权力属于财政部,它负责实施经济制裁。 在这两项事务上,它们都有来自国会的授权。 在这些授权下,它们的决定一定程度上可以不受司法审查。
不受司法审查是什么意思呢?主要就是说,它们每一个决定的事实部分,或者说决定的实体部分,一般是不受法院审查的。 比如说一个公司想要直接去挑战一个行政机关的决定,说它的事实认定是错误的,它的理论根基是错误的,这些是比较困难的,法院一般都不予听取。 这些决定本身,都属于行政机关自由裁量的范围,法院无法干涉。
在什么情况下,法院可以听取对美国行政机关的诉讼呢?主要是存在程序性问题的时候。 比如在案件的处理机制上,政府应该召开听证会,允许我提交某些证据材料,或者在某一些程序上,应该给出合理的通知,让我有答辩机会。 如果程序性权利受到侵害,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要求救济。 这是一般的情况。
当然还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我们并不能直接攻击这个决定本身,但是如果这个决定造成的附带后果,是法律所不允许的,那么法院也可以介入。
一旦行政机关把国会给它的权力过度扩张,就可能和美国法律的其它要求发生冲突。 微信和TikTok的有关诉讼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在这些诉讼中,相关企业不能说美国政府决定制裁它们的理由是错的,但是它们可以提出,基于政府所主张的理由所做的制裁,会导致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所保护的言论自由权利受到过分的侵害。 因此法院就要做出裁量,政府是不是可以施加这个制裁。
另外还有一些可行的方法,比如在涉及到人权的制裁上,美国政府对企业进行指控的基础,往往只是一些NGO提出的报告。 这些企业就可以去攻击报告本身,被美国政府用作根据的报告,可能是不真实的。 或者企业要求出具这个报告的NGO,去改变报告的内容,澄清说具体的某一家企业其实没有问题。
观察者网: 高博金也曾经帮助过晋华对制裁进行上诉,在这类案件中,你们具体是怎么做的呢?
魏德 :一般来讲,当企业遭到美国制裁,我们可以先尝试跟美国政府进行一些沟通,理解它们制裁的真实目的,再寻求改变对方决定的办法。
当然,一个明显的问题是,现在中国企业想要在华盛顿寻求这样的对话,对方是不太有兴趣的。 这跟以往有很大的区别。 过去美国政府施加制裁的时候,目的只是要去改变外国企业的某些让美国不喜欢的做法。 它把制裁当做一个筹码,要跟你谈判,说我不喜欢你的某些做法,如果无法改变,我就要制裁你。 这时企业就有机会去跟美国有关部门讨论,怎么做才能打消美国对于国家安全或者其它方面的顾虑。
一个例子就是中兴通讯。 美国把中兴列入实体清单,目的之一是为了促使中兴坐到谈判桌上,解决它在美国面临的一系列刑事和民事诉讼。 当中兴开始在官司中妥协时,就被从实体清单上被移除了。
这是长期以来,实体清单最常规的使用方法,美国政府实施制裁,是为了跟其它部门协同合作,迫使美国执法行动中涉及的外国企业去谈判,去和解。
尤其是2018年,美国司法部出台了所谓的“中国行动计划”,针对中国企业的执法成为工作重点。 美国经济管理部门的制裁,很大程度上是跟其它部门进行配合。
但是现在情况出现了很大的变化,对于中国企业,这个谈判过程是不存在的。 美国政府对于中国企业的谈判请求,基本不予回应。 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企业被制裁之后该怎么办呢?它必须要想方设法地让美国政府回到谈判桌上来。 要达到这个目的,一个办法是来打一场诉讼,在诉讼这个场域下,政府是必须要回应的。 这样一来双方也变换了交战的场地,有了一个更好的博弈平台。 这是一个基本策略。
观察者网: 还是以晋华为例,美光对晋华的窃取商业秘密指控是否站得住脚?背后是否存在一些政治性目的,是把中国整个国家作为打压目标?
魏德: 政治层面,我没法评论。 但福建晋华的案子,也能够彰显出一个趋势:在面对跨境知识产权纠纷的时候,企业不能够孤立地把它作为一个知识产权问题来看待,而应该考虑这样的纠纷是否会引发一系列可能的市场方面的风险和法律方面的风险,比如反不正当竞争,或者是反垄断,甚至国家安全。 所以中国企业一定要有前瞻性的预估,需要一个综合性、全方位的应对策略。
观察者网: 哪些类型的中国企业更容易遭到美国的制裁?
第二个方面,针对每一种不同的理由,美国政府采取的制裁或者管制手段是不同的。 公司还应该考虑,在自己所处的高风险行业,美国政府一般会采取的制裁手段是什么。
第三个方面,一旦遭到制裁,自己受到的威胁有多大。 刚才也说到,有一些企业,它跟美国可能来往相对少,它依赖美国出口产品的程度相对少。 美国把它放进实体清单,可能对它影响并不大。 如果你对美国的依赖性比较大,这个风险就相对更大。
观察者网: 那么高风险企业有什么比较好的防范措施?
魏德: 首先,如果你自己的风险点是无法控制、无法避免的,那么就应该对自己所承受的风险有所准备。 你要对整个公司内部的流程运作,上下游的供应链,支付款的走向都通盘考虑,怎样进行一些重组,将美国制裁的影响降到最低。
第二,除了预防之外,你也应该提前准备一套遭到制裁后的应对性措施。 不能等到这把悬着的剑掉在你头上了,你才开始应对。 你需要提出一些有创造性的,或者相对激进的做法,而不是遵循老一套的规矩,去寻求和美国政府谈判。 现在直接去谈判,只能是浪费大量的时间,取不到什么收益。
如果打一个军事上的比方,你的应对不能够只是正面出击,而是要迂回包抄。 就像刚才讨论的诉讼战略,不攻击决定本身,而是去攻击对方做出决定的基本依据,迫使对方回到谈判桌上。
要做到这些,需要对美国政府的工作方式有想当的了解,了解不同政府机关的协同机制,以及它的弱点,找到合适的侧翼来进行攻击。
观察者网: 美国大选已经近在眼前,如果拜登获胜,对中国的态度会相对温和吗?中国企业越来越多遭遇贸易制裁的长期趋势,是否仍然不会改变?
魏德: 政治上的事情很难预测,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但是一个基本事实就是,特朗普政府过去几年的对华政策,是他少有的得到国会两党共同支持的政策。 这就意味着,不管是谁当选,对中国的执法政策,在大选后很有可能还会延续下去。 也许在具体的执法细节上会有一些变化,但大的方向不会改变,因为我们现在没有看到有人提出跟特朗普政府截然相反的中国政策。
观察者网: 我们看到,现在中国政府也推出了不可靠实体清单等手段,来制裁美国企业。 在晋华的案子里,晋华还向中国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禁止美光相关产品在中国的销售。 目前中国在很多领域对美国产品还是比较依赖的,实行对等反击是否明智?
魏德: 确实,仿佛镜像反应一样,美国采取的很多做法,在中国也逐渐地发展起来,包括不可靠实体清单,包括出口管制法的实施,显然都是跟美国相似的。
任何制裁也好,出口管制的也好,肯定都是双刃剑,会对制裁方也有损害。 对美国来讲也是如此,每次把任何一个外国企业纳入到实体清单,都会在本国产生不利的效果,都会让美国供货商承担损失。
所以说,每一次的制裁决定都是一个计算,要权衡这一政策在海外达成的效果,以及在国内造成的损失。 我们自然也无法替中国政府计算,猜测政府是如何计算这些损失的,但相信政府一定考虑到了相应的后果。 最好的情况,当然还是大家找到一个建设性的解决办法,使得双方能够互相合作、避免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