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镇将被赋予更多权限 新型城镇化进程再提速 600多个城市不再设置落户限制

8月1日,中国信息协会常务理事、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朱克力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表示,全面落实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取消落户限制要求,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城市落户条件,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举措。这将有助于促进人口流动,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激发城市经济活力。同时也有助于缩小城乡差距,推动区域均衡发展。

国内600多个城市不再设置落户限制

《行动计划》提出,全面落实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取消落户限制要求,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鼓励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

根据住建部发布的《2022年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截至统计时,我国有695个城市,其中地级市302个、县级市393个;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有25个城市,分别是上海、北京、深圳、重庆、天津、东莞、成都、广州、武汉、杭州、西安、南京、长沙、沈阳、济南、昆明、青岛、郑州、哈尔滨、大连、长春、石家庄、合肥、太原、苏州。

若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取消落户限制要求,将意味着国内600多个城市不再设置落户限制。

朱克力表示,放宽甚至取消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下城市的落户条件,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举措。这将有助于促进人口流动,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激发城市经济活力。同时,也有助于缩小城乡差距,推动区域均衡发展。此举将吸引更多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进一步提高城镇化水平,从而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

朱克力还表示,将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升至接近70%的目标,体现出我国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决心。这一目标的实现将促进消费、投资和产业升级,从而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更高的城镇化率意味着更多的市场需求,将促进经济增长并带动就业。与此同时,也将推动我国社会结构转型,使更多人享受到城市生活便利。

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

《行动计划》提出了一系列举措保证农业转移人口的公共服务、住房、工作等。

《行动计划》明确,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完善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实施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重点支持制造业龙头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面向社会提供培训服务。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受教育权利。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城市逐步将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市住房保障政策范围。加大农业转移人口经济可承受的小户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积极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支持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市场化方式满足农业转移人口住房需求。

同时提出,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对此,朱克力表示,为保证农业转移人口和新市民的公共服务、住房和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其享受到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同时应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提供多样化的住房选择,以满足不同层次需求。还要加强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帮助其顺利融入城市生活,实现稳定就业。

赋予特大镇相应经济社会管理权

《行动计划》提出,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加快补齐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等重点任务,加强规模较大的中心镇建设,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深化赋予特大镇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经济社会管理权改革。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中国区域经济学会副会长肖金成表示,这一举措有利于城镇的发展。现有部分镇规模并不小,管理和支出费用很大,采取通过收城市建设附加费给镇一级政府分成,或者让城市建设税的附加留给城镇,要赋予城镇比较大的权限。目前以行政级别来确立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实际上是很难起到支持大型城镇发展的作用,某种程度上也制约限制了其规划建设与管理。

朱克力表示,深化赋予特大镇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经济社会管理权改革,将提升特大镇的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这一改革将推动特大镇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更好制定发展策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也将增强特大镇的吸引力和竞争力,为当地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和生活环境。

城镇建设用地与人口增长相匹配

《行动计划》还明确,要建立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协调机制。

肖金成表示,过去城镇建设用地主要是按照行政区的户籍人口配置,实际上是不科学不准确的。按照城市的常住人口来配置城市建设用地指标,相对来说是比较准确的,更加符合现实需要。比如,有的镇规模已经很大了,有50万常住人口的镇,可能本地户籍人口并没有多少,就应该按照常住人口来配置建设用地。

朱克力表示,建立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协调机制,将有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更好确保城镇建设用地与人口增长相匹配,避免土地资源浪费和过度开发。通过合理配置土地资源,还能推动城镇空间布局优化和产业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红星新闻首席记者 吴阳 实习生 李蓉莹

编辑 郭庄 责编 李彬彬


城镇化的主要表现是

城镇化是通过人口、资本、信息、土地等生产要素向城市集中,实现规模经济和集聚效应及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 推动这一过程的力量来源于市场和政府两个方面。 市场力量主要指市场机制在城市发展过程中配置资源、调节供需,促进产业集聚与产业发展升级。 与此同时,政府通过制定国家战略并以户籍、土地、市制与行政区划调整等行政手段对生产要素的空间配置进行干预,从而推进城镇化向预期的方向发展。 中国当前的城市规模及格局分布虽然与国家的城镇化方针及一系列调控政策密不可分,但更多还是在市场力量推动下人们用脚投票的结果。 (一)大城市和城市群日益成为带动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快速的城镇化不仅伴随着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经济活动向城市集中的趋势也愈发明显。 2000年地级以上城市的GDP占全国GDP的比重为48.3%,到2018年,全国GDP的62%由地级以上的城市(市辖区)生产。 在地级以上城市的产值中,59%由35个主要城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生产。 与此同时,主要的城市群和都市圈成为了创新要素集聚、人口密度高、产业竞争力强、经济效率最优的地区。 据测算,2018年,全国19个城市群的人口占全国的比重为80.1%,GDP占比为88.0%。 特别是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为代表的三大城市群以全国6.57%的国土面积承载了全国29%的人口,实现了43.1%的地区生产总值、72.4%的进出口总额和57.3%的研发经费投入,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龙头作用突出,辐射带动作用明显。 (二)大城市的服务业比重不断提升大城市正经历着制造业为主的第二产业权重逐渐下降,服务业权重逐渐提高的产业升级换代过程;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则大多仍然以制造业或资源型产业作为主导产业。 2017年,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的服务业比重分别为66.3%和59.8%,地级城市的服务业比重仅49.9%。 上海、北京、深圳、重庆4个城区人口超过1000万的超大城市,服务业比重平均达到66.1%;天津、成都、广州、南京、武汉5个500~1000万的特大城市,服务业比重也达到60.6%。 在少数超大型城市,这种产业格局已经非常明显。 比如,北京市服务业占比已经高达80%,上海市也达到了70%。 表3 2017年不同行政级别和人口规模城市的产业结构 单位:%数据来源:《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018》《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2017》。 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较小的城市趋向于标准化的制造业生产和专业化的服务活动,而较大的城市因拥有更加多样化的经济基础,集中于高技术的制造业和特定的商业服务。 城市发展的动态模式一般为:在经济发展的早期,大城市趋向于制造业导向,但随着城市化进程,大城市的服务业导向更加明确。 例如,1950—1970年代,美国的钢铁、纺织、汽车、造船、飞机、纸浆与造纸、石油化学品等产业高度集中在特定的大都市区。 大部分城市在大部分制造业活动中的从业者很少。 除了那些发展专业化制造业的城市,美国一些小城市在特定的消费者服务活动上也实现了专业化发展,比如养老服务,健康服务、保险服务等。 (三)大城市和行政级别较高城市的收入溢价显著以长三角地区为例,2017年,上海(超大城市)的人均工资比南京(特大城市)高38%,比宁波(大城市)高45%,比镇江(中等城市)高67%,比铜陵(小城市)高86% 。 收入上的显著差异、丰富的公共资源、更多的就业机会吸引人们源源不断的涌入大城市,户籍限制和高房价并未改变这种趋势。 简•雅各布斯(Jane Jacobs)在其著作《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中指出,经济实力较强的大城市能够吸引到更优秀的人才,这与中国目前劳动力流动的结构现状十分吻合。 2018年的广东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告显示,53%的应届毕业生选择了一线城市广东和深圳,16%选择了佛山和东莞两个珠三角内规模次之的城市,另有13%流向珠三角内其他五个规模较小的城市。 尽管近年来受到区域间产业转移、大城市房价高涨,以及二三线城市优越的人才政策、较低的户籍门槛等因素的影响,出现了人口回流、转向的现象,但劳动力就业或择业时依然将一线大城市作为优先选择。 (四)行政管辖等级赋予不同城市及城乡不同的发展权建国初期,中国城市行政区划体系分为直辖市、设区的市、不设区的市、镇四级,在形态上类似西方国家,但明确规定市“是属于省、自治区、自治州领导的行政单位”。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城乡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大城市对经济发展的带动和促进作用变得更强,大城市和中小城市的发展差距日益显著。 出于人口规模扩张以及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原有传统的设市模式和标准严重阻碍了一些迅速壮大中的城市的发展。 为加快对城镇化的推动,中国对市制进行了重大调整,通过整乡改镇、整县改市、撤地设市和市领导县(市)等区划调整赋予城市在更大范围的行政管辖权力。 市制成为中央和上级政府推进城市化进程的重要手段,也是政区等级的一个标志。 与此同时,城市的行政区域远大于城市连续建成区的范围,真正具有城市功能的地域在城市行政区域中所占比重不大,特别是以整县改设的市(区)往往大部分是农村地域。 城乡合治的政区格局导致了乡镇层面发展自主权不足。 城乡之间行政地位的不平等,导致资本、教育、医疗、优惠政策等资源向城市地区集中,这种公共或非公共资源的集中必然进一步强化人口从农村向城市迁移的进程,导致城乡之间在公共服务和居民收入方面的差距扩大。 (五)治理能力不足制约城市可持续发展劳动力向少数特大城市和大城市的加速集聚,给城市公共设施供给、公共安全保障等提出了巨大的挑战,给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带来了巨大压力。 进入2000年后,以北京、上海为代表的超大城市出现了较为严重的交通拥堵、房价高企、公共服务资源短缺、大气污染等“大城市病”,一时间,“控制”和“疏解”成为这两座城市的重要政策取向。 从国际经验看,人口并非导致“城市病”发生的主要原因。 以环境问题为例,诸多国际大都市都曾在二战之后出现过环境恶化问题,如伦敦烟雾事件、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等。 但如今这些城市的人口已经比半个多世纪前更多,并不断吸引更多人居住生活,而其环境质量不仅没有继续恶化,反而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面对不断增多的外来人口,政府治理机构与其动用行政手段消耗人力物力成本以控制和疏解人口,不如通过引导产业结构调整,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促进外来人口的文化融入,积极地应对人口增长给城市治理带来的挑战。

中央文件再提收缩型城市,人口将向这19个区域集聚

随着城镇化逐渐进入到下半场,一些中心城市、大城市在人口快速集聚的同时,另一些中小城市、局部地区也面临着收缩的局面。

继去年4月国家发改委官方文件中首次提及“收缩型城市”概念,近日,发改委印发的《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下称《任务》)再度提到收缩型城市要瘦身强体。

“未来我国的收缩型城市肯定会越来越多。 ”厦门大学经济学系副教授丁长发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未来我国人口会向19个城市群集聚,远离19个城市群的很多镇、县甚至地级市有可能会出现收缩。

根据“十三五”规划,这19个城市群包括:化提升东部地区城市群,建设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提升山东半岛、海峡西岸城市群开放竞争水平。 培育中西部地区城市群,发展壮大东北地区、中原地区、长江中游、成渝地区、关中平原城市群,规划引导北部湾、山西中部、呼包鄂榆、黔中、滇中、兰州—西宁、宁夏沿黄、天山北坡城市群发展,形成更多支撑区域发展的增长极。 (其中东北地区城市群又分为哈长城市群和辽中南城市群)。

东北数十个城市在收缩

国际上普遍将城市收缩定义为,人口规模在1万以上的人口密集城市区域,面临人口流失超过2年,并经历结构性经济危机的现象。

目前我国的收缩型城市主要出现东北、西北地区,以东北地区最为典型。

其中,相比市域总人口,城市的城区常住人口更能体现城市的人口变化情况。 第一财经记者根据住建部发布的历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对东北86个城市从2008年到2018年的城区常住人口变化进行了统计(这期间,一些县级市撤县设区,一些地方新设县级市,这些城市没有纳入统计),10年间,东北三省共有37个城市出现城区常住人口减少,占统计城市的43%。 其中减少幅度较大的城市有鹤岗、肇东、鸡西、公主岭、龙井、鞍山、抚顺、海城、本溪等地。

由于2013年以来能源经济下行,东北经济放缓,人口外流。 若比较2013~2018年这五年的人口数据,则更为明显:5年间,有54个城市出现城区常住人口减少,占统计城市的63%。

东北地区的收缩型城市中,有相当一部分是资源枯竭型城市,比如七台河、伊春、鹤岗、双鸭山等。 此外,东北地区的工业化和城镇化较早,计划生育执行比较严,人口出生率较低,老龄化程度较高,加上近年来能源经济下行、经济增速放缓,人口又进一步外流。 这些因素都加速了很多中小城市的收缩。

与此同时,在经济发达省份的局部区域,也出现了收缩。 比如在第一经济大省广东,广州地理研究所杜志威博士与其同事们利用官方统计数据分析发现,2000~2016年,广东省绝大部分地方(占比73.17%)常住人口规模实现了增长,还有8个地方(占比6.51%)人口规模为负增长,出现持续性收缩,分别是饶平县、南澳县、乐昌市、南雄市、阳山县、连山县、连州市、连南县。

未来,这种现象会越来越多,尤其是随着去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突破60%,我国的城镇化将逐渐进入到下半场,进入二次城镇化阶段。 相比一次城镇化过程中人口由乡到城的流动,二次城镇化是城市之间的流动,由中小城市向中心城市、大都市集聚。

瘦身强体仍需审慎

面对不少中小城市收缩的局面,《任务》提出,要“稳妥调减收缩型城市市辖区,审慎研究调整收缩型县(市)”。 也就是说,未来一些收缩型城市将合并市辖区,瘦身强体。

当前一些收缩型城市虽然人口总量不大,但市辖区却不小。 以去年曾爆出“白菜价”买房的鹤岗为例,2017年年末全市总人口100.9万人,作为一个地级市,鹤岗辖下6区两县,平均下来一个区的人口平均也就10万左右,远不如东南沿海很多镇的规模。

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牛凤瑞对第一财经记者分析,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出现收缩型城市是一个客观现象。 既有成长中的城市,也有收缩乃至最后消失的城市。 当人口数变了,原来很多的区划就占用了行政资源,成本不能下降,服务的人口却越来越少,因此进行区划调整能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

牛凤瑞说,过去几十年来,我们的城市化都是按照扩张做的,因为城市化还处于加速时期,但中国面积很大,各地发展不一样,在空间优化配置的过程中,一些地方就必然会产生人口绝对密度的下降。 除了区划调整以外,更重要的还是人口空间的优化布局。

他还表示,虽然现在由于各种因素,区划调减比较难,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地的人越来越少,行政区划的调整、行政机构的撤销就是水到渠成的事了。

中国区域经济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陈耀向第一财经记者分析,是否压缩城市发展空间,减少行政区划,应该分类施策,要判断一个城市衰弱的原因。 “有些收缩型城市,人口在流出,经济发展不好,但这可能是短期现象,未必是长期趋势。 比如因为产能过剩、经济结构导致的主导产业规模压缩、投资减少、就业减少、人口就外流,我们非但不能压缩城市的空间,还要通过结构调整、优化环境、吸引要素等措施,尽可能地恢复城市发展的活力。 ”

陈耀分析,从行政区划上来讲,要缩减的是一些区划设置不合理的地方。 所谓不合理就是有些地方自然生态等条件不太好,离大城市又比较远,但还是赋予了它们很大的发展权限,那么这些区划可以适当做调整。 总的来说,优化行政区划,还是要持审慎的态度。

提升城市等级不应依赖区划调整

在一些地方收缩的同时,一些地方随着人口的大量流入,也需要进行区划调整。 比如广东、浙江、江苏的很多特大镇,动辄数十万人口,但却只是一个镇的建制,人员编制等远远满足不了需求,是典型的“小马拉大车”。 对这些地方,《任务》提到要按程序推进具备条件的非县级政府驻地特大镇设市。

去年8月30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正式发文: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民政部复函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撤销苍南县龙港镇,设立县级龙港市。 龙港也是新型城镇化建设以来,首个由镇实现改市的特大镇。

除了特大镇改市,一些中心城市随着人口流入,市辖区也有望进行调整,扩大中心城市平台和容量。 《任务》提到,要提升中心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 优化发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重要节点城市等中心城市,强化用地等要素保障,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 完善部分中心城市市辖区规模结构和管辖范围,解决发展空间严重不足问题。

这意味着,未来将有不少中心城市继续通过撤县设区以及合并周边地区等方式,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平台。 实际上,近年来各地纷纷将下辖的县、县级市改区,或者合并周边地区,以此增强中心城市平台,比如莱芜并入济南、西咸新区由西安代管、县级市简阳正式划归成都代管等。

第一财经记者对33个重点城市的土地面积、常住人口数据进行梳理后发现,有15个城市的土地面积低于1万平方公里,包括上海、广州、南京、郑州、武汉等,此外厦门、深圳、东莞、佛山和无锡都不足5000平方公里。 这其中,厦门仅为1699平方公里;深圳在合并深汕特别合作区后,才突破2000平方公里,达到2400多平方公里。 因此,深圳、厦门等城市都面临城市发展空间不足的问题。

丁长发说,深圳、厦门等中心城市的经济质量相当好,但由于行政区划问题,确实制约了城市的进一步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 未来土地指标也应该跟人走,收缩型城市土地指标用不完,而很多人口流到大城市去,比如广州、深圳、杭州等地土地指标就应该随着常住人口的增加而增加。

不过,陈耀提醒,通过“县改市”“县改区”去扩大某些城市的规模、提升城市的等级,这是一种外延式的办法。 很多城市想做大做强,提升竞争力,总是希望能够通过区划调整合并一些县市,使得城市面积扩大、经济总量增加,但带来的后果就是大家不从创新、改善城市环境等问题上做文章,这应当避免。

如何理顺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的思考

(一)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加快科学推进应充分发挥规划的战略性、前瞻性和导向性作用。 一是强化规划编制的科学性。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远近结合、适度超前,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产城一体、统筹城乡”的要求,科学编制城镇发展规划;完善规划编制的民主决策机制,提高规划编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广泛吸收各方面意见。 二是加强各类规划的统筹衔接。 着眼经济社会长远发展,注重城镇建设、产业发展、土地利用、交通发展、新村建设等各类规划相互衔接,强化部门协调和信息沟通,避免各自为政。 三是完善规划管理实施机制。 进一步健全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规划管理体制,增强规划管理的约束性,保持规划实施的连续性,避免规划变更的随意性,严格规划修改的法定程序,防止以权代规、一任领导一个规划。 (二)完善城镇体系结构,优化空间布局应在我省现有城镇体系结构基础上,抓住实施成渝经济区战略的有利时机,加快构建以“一核四群”为主体,由中小城市和城镇相互促进,产城一体,城乡一体、协调发展、功能完善、特色突出,立足川渝、辐射西部的现代化城镇体系。 一是突出“一核”,加快天府新区建设。 以规划建设天府新区为契机,大力拓展成都和周边地区的城镇发展空间,着力优化人居环境和产业布局,加强城市老区和新区建设的有机衔接,增强成都的竞争力和集聚辐射能力,把成都建成国际性的区域枢纽和中心城市,充分发挥引领全省和成渝经济区发展的核心带动作用。 二是推进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攀西四大城市群和区域中心城市建设。 推进城市集群化发展,加强城市间分工协作,提高整体发展效益;突出次级区域综合交通枢纽节点城市,增强省界区域的要素聚集、产业发展和吸纳能力,形成强有力的区域经济增长极。 三是加强县城和重点特色小城镇建设。 以县城扩容和中心镇建设为重点,加快中小城市和重点镇发展,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和公共服务,使之成为县域经济的增长极、乡村城镇化的增长点和农村人口转移的重要载体。 (三)强化城镇功能定位,突出发展特色科学定位城镇功能是避免城镇建设同质化的基础。 城市群的内涵关键在城市间的功能分工。 一是科学确定城镇的功能定位。 突出各城镇的优势和特色,着眼全局、因地制宜确定城镇的功能定位,在宜居、宜业的基础上,引导城镇走差异化、个性化发展道路。 二是深化城镇的功能分工。 促进中心城市对中小城市的辐射带动、中小城市对中心城市的协作配套,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统筹新区建设与旧城改造,促进新旧城区功能互补。 三是大力发展特色小城镇。 小城镇建设应根据各自的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科学规划发展方向,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旅则旅,形成一批专业化特色镇,引导农村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 (四)着力强化产业支撑,推进“两化”互动应把握新型城镇化的内在要求,以新型工业化为动力,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 一是优化产业发展布局。 发挥主体功能区规划和成渝经济区规划等重大规划的引导作用,优化城市产业布局;按照大城市发展大产业、大产业支撑大城市的要求,以城市群建设为着力点促进产业集群发展,使城镇建设与产业发展相得益彰。 二是做强城镇特色优势产业。 大城市应依托人才、技术、资本等优势,重点发展附加值高、就业容量大、环境污染小的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绿色产业;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应利用土地、劳动力、资源等要素成本优势,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强与大城市的产业配套,积极承接产业转移。 三是推进产城互动融合发展。 以产业园区作为“两化”互动发展的空间结合点,协调好城市和园区的空间关系,按照产城一体、统筹布局、协调发展的理念,做好城市和产业园区规划建设,使园区建设与城市建设互为依托、相互促进。 (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承载能力应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大力推进和整体提升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全面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一是强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适度超前、统筹规划和建设城镇交通、给排水、供电、供气和环保等市政设施,同步推进地上、地下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旧城区相关设施改造,避免出现拉链式重复施工和“城中看海”现象。 二是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以关系群众生活的突出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教育、医疗、科技、文化、体育和休闲娱乐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三是重视防灾减灾和应急设施建设。 加强城镇防洪排涝、防震减灾和公安消防等设施建设,与美化城市环境、改善城镇形象相结合,增强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的安全感。 (六)深入推进开放合作,创新体制机制应加强对外开放与合作,提高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深入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城镇建设与管理体制,构建新型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机制。 一是扩大开放合作。 顺应经济全球化趋势,营造城市国际化的软环境,引导城市积极参与区域和全球产业分工合作,提高城市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二是积极承接产业转移。 高度重视改善城市投资环境,大力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尤其是跨梯度产业转移,着力引进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并以此作为“两化”互动发展的重要着力点。 三是创新体制机制。 推进户籍、土地、社保、就业等改革,强化相关重大政策措施,促进城乡人口和要素合理有序流动;建立以常住人口为基础的新型城市管理体制,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创新市县行政管理体制,赋予部分市县更多管理权限;建立人口和经济集聚规模与建设用地指标的挂钩机制,促进城镇集约发展。 (七)注重倡导城市文明,提升文化内涵应坚持文化为魂,塑造城市形象,培育城市精神,打造城市品牌,增强城市软实力。 一是倡导城市文明。 加强新型城镇化的舆论宣传,尤其是突出新型城镇化的内涵,构建全社会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共识与合力。 二是提升城市文化内涵。 大力加强城市特色文化建设,强化城市风貌塑造,传承、吸收历史文化及现代文化精髓,彰显城市文化个性和巴蜀文化魅力,提升城市品位。 三是培育城市精神。 积极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注重提高市民文化素养和维护城市荣誉意识,培养城市主人翁精神,树立先进的城市理念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强化政府服务意识,提高政府管理能力,提升政府公众形象,引领、培育和塑造各具特色的城市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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