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8月12日电,成都公积金中心、成都市住建局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款的通知》。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款。本通知自2024年9月15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公积金贷款可以又用来首付,然后继续月供么?
公积金贷款不可以用来付首付,住房公积金里的存款是可以用来付首付的。 可以用住房公积金余额的一部分加现金付首付,然后进行公积金贷款,然后按月还款,但是提取额不能超过首付额。
以郑州住房公积金为例,根据郑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办事明白卡》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提取金额不足的,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提取金额总计不能超过职工已支付购房款(不含贷款金额)。
根据郑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凡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贷款所需资料:
1、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
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户口本复印件各2份。
3、出租车从业者提供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4、借款人结(离)婚证(附相关协议书)复印件2份。
5、《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4份;《合同信息备案摘要》复印件2份。
6、首付款发票原件(二手房为资金监管付款凭证)及复印件2份。
7、《不动产登记证明》复印件2份。
8、《国有土地使用证》(全部)复印件1份。
9、《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带附图)复印件1份。
10、借款人用于还款的银行卡原件复印件1份。
公积金贷款用来首付
公积金里的钱可以做首付款吗
购房时公积金可以付首付款的。 如果购买的是您所在城市的保障性住房,那么一般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允许提取账户余额充作首付款的,如果不是保障性住房,则只能自己出首付,然后走提取公积金手续。 另外买二手房不允许提取公积金当首付。
1、按照相关规定公积金是可以用作首付款支付的,如果购买的是您所在城市的保障性住房,那么一般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允许提取账户余额充作首付款的,如果不是保障性住房,则只能自己出首付,然后走提取公积金手续。 另外买二手房不允许提取公积金当首付。
2、在买房的时机操作中,在买房的时候如果申请公积金贷款,那么在办理手续的工程中,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是不能动的,而买房子的时候首付款就已经支付过了。 但购房者可以采用另外一种方式,就是在支付首付款的时候暂时向他人借款,等到贷款下来之后,再支取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来还。
三、公积金付首付的注意事项?
1、住所公积金借贷买房首付: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市民需求先垫支首付款,然后再到住所公积金处理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2、住所公积金借贷额度依照住所公积金账户余额核算的高可贷额度:核算公式为:(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月缴存额×2×至法定退休月数)×2。
3、住所公积金借贷额度依照借贷高限额核算的可贷额度:一人请求住所公积金借贷的,高借贷额为5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所请求住所公积金借贷的,高借贷额为80万元。
4、住所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越房款总额。
5、结清住所公积金借贷后能够再用公积金购房。 不管婚前仍是婚后,夫妻中有一方处理过公积金借贷,体系上会有记载。 假如首套房的公积金借贷已结清,夫妻两边再用公积金借贷买房,仍视为初次购房。
购房时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支付房子的首付款的,购房时是允许动用公积金的账户的,但是如果是二手房是不可以用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 需要提醒大家,选择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子的首付款,手续是非常繁琐的,需要提前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并熟悉办理流程,以提高办理的效率。
公积金可以抵首付吗
问题一: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是用来抵首付的吗?如果不是,那是用来干嘛的? 您好!住房公积金的贷款不能用作首付。 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若您仍有疑问,建议您咨询“客服在线”/=0,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问题二:公积金可以直接抵扣首付款吗 个人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不能直接当首付款使用。 市民买房的首付款需要自己筹措,目前的政策是提取公积金可支付房款。 也就是说,市民买房时付了规定比例的首付款,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然后合同经房产部门备案后,可凭备案合同提取公积金冲抵购房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至受理网点申请贷款;
2.受理网点代为办理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
3.受理网点受理;
3.签约;
4.审批;
5.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6.银行放款。
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如下:
1.“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
2.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单身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和离婚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
3.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原件3份。房屋开发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合格证》、大房证复印件3份;
4.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原件3份;
5.涉及保证担保的,需保证人出具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原件3份并提供保证人具有保证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报表、资质等级证明、资信等级证明等)复印件3份;
6.借款人已付所购房屋价款规定比例以上的首付款交款单据(发票、收据、银行进账单、现金交款单等)原件及3份复印件。
问题三:我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能够用公积金来抵首付款吗? 不可以直接抵。 但是在办理了川房手续和住房贷款手续后可以凭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及首付款发票,由单位的经办人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支取手续。 夫妻双方的都可以支取。 但合同上不是购房人的一方支取时还需提供结婚证。
问题四:公积金可以抵房款吗? 不是,还款时,是根据你每月需还贷款的金额来决定扣除你公积金帐户里的金额的。 如果你纯公积金贷款,如果你每月还2000,就从你的公积金帐户扣2000,不足的现金补足;如果有商业贷款,那么你扣除的金额就是你公积梗贷款部分的金额,比方你月供6000,2000为公积金,即使你每月公积金帐户有3000入账,那么你的公积金帐户每月只能帮你还2000,1000会留在公积金帐户里。
问题五:公积金可以冲抵首付吗 不可以。 因为要买了房子,银行开始放款了,你们开始供楼了,才可以去提取公积金,时间都对不上。 因为买房子那时候你就要交首付了。
问题六:住房公积金可以用来底抵首付吗 可以自己提取出来付房子的首付,但是公积金的提取是有一定的条件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因此,您再行购买房屋时,是可以将公积金提取的。
问题七:购房时,公积金里的存款可以提出来抵冲首付吗? 应该是可以取出来提前还贷的,但是不能用作首付的钱。
问题八:公积金余额能抵扣首付么 住房公积金是不能缴纳首付的。
一手房提取:
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公积金提取印件;
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问题九:公积金帐户余额可以抵冲首付款吗 不可以的。 贷款放下来后到公积金转移去办理抵贷款或取现。
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6)非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问题十:公积金可以做首付吗 公积金是不能作为首付的,只能在付完首付房款后,拿购房合同和发票、缴税单据(买房的税费),再带上住房公积金本和身份证去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不需要等拿到产权证再去领取公积金。
我不是专业人士,但我跟你一样的情况,刚首次置业买了一套一手房。 买房时也郁闷的要死,首付款不够,公积金又不能做首付,只能刷信用卡。
希望解决了你的问题,谢谢!
公积金贷款可以用来付首付吗
不可以作为首付付款,公积金的使用原则是“先消费后提取”,即只有在购房行为发生后才可以提取公积金。 如果是贷款购房的话,可以在购房后凭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的原件、首付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来缓解购房首付及月还款压力。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个人公积金贷款买房首付多少?
如您在上海市的中国银行办理个人公积金贷款业务,
(1)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对于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
(2)对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购买普通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得低于50%;购买非普通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得低于70%。
注:购房合同网签时间在2016年11月28日(含)之前的按原有政策执行。
因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异,需要请您详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关于公积金贷款用来首付和公积金贷款首付多少钱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多地祭出楼市新政,降首付、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多孩享购房补助…
近日,为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全国多地发布楼市新政。
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包括湖南省浏阳市、河北成安县、浙江杭州市、浙江丽水市、江苏泰州市、贵州凤冈县等地纷纷发布楼市新政,多措并举支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湖南浏阳:契税全返、限时发放购房补贴
据“浏阳住建”微信公众号消息,9月9日,湖南省浏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浏阳市自然资源局、浏阳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浏阳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措施》共有八条举措:限时发放购房补贴;支持非住宅有序去化;调整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比例和期限;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节点;强化金融机构房地产信贷支持;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鼓励房企自行制定让利政策等。
限时发放购房补贴方面,2022年9月10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对在浏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完成商品房合同网签及契税和物业维修基金缴纳并登记备案的,按实际缴纳契税金额100%发放购房补贴。 通过撤销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和已由开发商取消网签业务受理的购房人,再次对同一房号进行签约的,不享受本补贴政策。
河北成安县:人才购买自用商品住房不受政策限制,最高补贴8万元
据“走进成安”微信公众号9月8日消息,河北省邯郸市成安县发布《关于支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
该措施提出,充分保障引进人才的合理住房需求。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来成安县创业,购买自用商品住房,不受住房政策限制,房屋登记部门优先办理房屋登记,解决专家公寓住房免除租金,分别给予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购房补贴。 申请公租房的,不受收入、社保年限、居住证年限等条件限制。
该措施还提到,疫情防控期间,积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房地产经纪机构搭建交易平台,做好网上售房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公示,为购房人提供在线远程看房、询价洽谈等服务,采用电子签名技术实行房屋买卖合同网上签约,为购房人提供便利条件。 对于一手房销售良好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政府给予房租、水、电费等补贴,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底。
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和消费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 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 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底。 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浙江杭州:临安、淳安、建德等地新政齐出
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淳安县、建德市近日先后出台楼市新政。
9月10日,“临安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出台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意见(简称“意见”)。 支持刚需及改善型住房需求,2022年9月15日至2023年3月14日(以网签时间为准),在临安范围内购置总价不超过300万元的新建商品住房给予房屋总价1.5%补贴,购房人不动产登记后进行补贴。
强化服务保障方面,意见明确,在临安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宅(期房,含此前已购买)的,2023年秋季适龄学生的监护人可凭不动产权证享受临安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统筹安排入学政策。
据“淳安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9月9日,浙江杭州淳安县推出10条“干货”,分别从安居补助、完善金融支持政策、优化城市布局等方面,促进淳安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具体来看,补助政策包括购房契税补助、购房消费补助、支持刚性购房需求、支持改善性购房需求、扶持青年购房、吸引外来人员落户、组织团购优惠等等。
比如,在淳安县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按照需缴纳契税80%的额度予以补助,补助金额以实际缴纳的契税地方留存部分为上限,单套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 在淳安县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的,予以购房补助300元/平方米,单套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来淳就业创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需缴纳本县社保),在淳安县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予以购房补助200元/平方米,单套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
此外,该政策还提到,房地产企业以楼盘为单位,对“活动房源池”内的团购新建商品住宅给予锁定价再下浮的优惠,其中团购5套及以上的下浮2%;团购10套及以上的下浮3%;团购20套及以上的下浮4%;团购50套及以上的下浮5%。
9月8日,杭州建德市发布《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对非建德户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2万元/套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对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且是建德市常住居民,符合二、三孩家庭群体条件。 生育二孩家庭给予购房款1%的补助(二孩为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生育三孩家庭给予购房款3%的补助(三孩为202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单套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2022年2月1日以后在建德市就业并连续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满12个月以上(不含补缴),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8年以上,在建德市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一次性购房补助,单位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补助1万元,每满1年增加1万元,单套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
浙江丽水:公积金贷款最高从70万元上调为80万元
据“丽水在线”微信公众号9月9日消息,浙江省丽水市近日发布《丽水市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接续政策》。 该政策提到,加快启动危旧房、历史街区、棚户区改造,消除群众住房安全隐患。
同时,提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 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双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70万元调为80万元;单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35万元上调为40万元。 职工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双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50万元上调为60万元;单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25万元上调为30万元。
取消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再次贷款时间间隔限制,缴存职工家庭不得申请3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
该政策还提到,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确保已售楼盘的竣工验收。 据悉,今年7月丽水成立了助企纾困保交楼专班,专班成立后,世茂璀璨岚园项目产权证首次登记中碰到问题已经得到解决,并对存在停工、资金短缺问题的项目进行了监管帮扶,确保做到保交楼,不出现重大风险。
江苏泰州: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泰州发布”微信公众号9月10日消息,江苏省泰州市住建局、财政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持续推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共十条举措,自9月9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次、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分别调整为20%、30%。 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双职工首次、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调整为100万元、80万元;单职工首次、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调整为50万元、40万元。 对生育二孩或三孩的泰州市户籍家庭(购房时子女均未满18周岁),双职工、单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调整为100万元、50万元。
对生育二孩、三孩的泰州市户籍家庭(购房时子女均未满18周岁)以及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在市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的,给予实际缴纳契税金额一定比例的购房补贴。 同时,鼓励开发企业对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荣誉称号的现役军人给予购房优惠。 此外,对符合《泰州市加快人才集聚助推产业强市六条政策》第2条购房补贴条件的人才,再增发2万元购房券。
为降低存量房交易成本,促进新房和二手房市场联动,对个人转让住宅及其房屋附属设施并缴纳土地增值税的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实际缴纳土地增值税金额的半额。
《通知》还称,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潜在动能,采取试行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方式、优化土地供应节奏和出让条件、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推进高品质住宅建设等举措。 同时,深化房地产领域“放管服”改革,允许完成首期50%出让金缴纳的开发企业,通过审批承诺制等方式开展前期工作;开发企业土地使用权已抵押,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解除商品房所对应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网签备案、首次登记、转移登记等事项。
贵州凤冈:允许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9月7日,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发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冈县关于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包含合理安排用地供应、加大信贷金融支持力度、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加大问题楼盘的化解处理等十项措施。
《通知》显示,凤冈县要求,金融机构实行首套房贷款首付20%政策,对已拥有1套住房并结清购房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符合发放贷款条件的发放贷款期限不超过15日。 针对受疫情影响的购房人,对其存续个人住房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予以支持。
文件提出,进一步加大信贷金融支持力度。 降低公积金贷款准入条件,房地产开发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楼盘住宅主体结构形象进度达70%(含)以上,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准入。
凤冈县还将降低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 缴存职工家庭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购买第二套自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最低首付比例由30%降低至20%;取消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须间隔12个月及以上的限制。 同时,开展公积金贴息贷款,放宽省内异地贷款申请条件,支持公积金“又提又贷”。
职工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购房,且其住房公积金贷款在上述期间发放的,在上述期间内,职工及配偶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通过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同一套住房购房首付款,同一套住房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出购房首付款金额。
此外,文件提出,加强对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问题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探索“诉源治理”化解问题楼盘的方法,重点解决社会民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