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检察院与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年来本市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相关情况。同时,上海检察机关首次专门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情况发布白皮书。
2018年至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183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329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54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12件,近95%的案件在诉前实现生态修复目的,23个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例被最高检、最高法等评为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优秀案例。
白皮书提到,上述公益诉讼案件既涉及大气、水、土壤等传统环境污染问题,也涉及碳排放、外来物种入侵、生物多样性保护、光污染等新类型案件。为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检察机关强化大数据应用,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建成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9个,配备快检箱、无人机、激光测距仪等专业设备,并利用区块链、卫星遥感、3D建模等技术,为办案提供技术支持。此外,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法治宣传,引导公众参与公益诉讼,凝聚保护生态环境的社会共识,形成生态治理法治合力。
早在2020年,市检察院就与市生态环境局签订会议纪要,在生态环境损害案件线索移送、调查核实、磋商、提起诉讼、生态修复等方面进一步强化协同配合,促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有效衔接。2020至2023年,全市累计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30余件,涉及赔偿金额超5亿元。今年,市生态环境局、市检察院等18家单位又联合印发了《上海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强化衔接模式,促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相互支持、相互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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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次发布北极政策白皮书意味着什么?
中国首次发布北极政策白皮书中国首次发布北极政策白皮书是“恰逢其时,水到渠成”。 中国是北极事务的重要利益攸关方,未来将本着“不越位、不缺位”的原则,争做北极事务的参与者、建设者和贡献者,努力为北极的变化和发展贡献中国的智慧和力量。 1月2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的北极政策》白皮书,这是中国首份北极政策文件。 白皮书阐明了北极的形势与变化、中国与北极的关系、中国的北极政策目标和基本原则、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的主要政策主张。 中国是北极事务的重要利益攸关方不少网友表示,一提到北极,最先想到的就是“北极很冷”。 其实,北极也很“热”。 近些年,随着北极冰川融化加速,各个国家在北极活动不断增加。 比如韩国、日本、德国和英国等非北极国家,都陆续发布过相关的北极政策。 中国在北极也设立了“黄河站”,成为为数不多在北极设立永久科考站的国家,“雪龙号”也已完成8次北极科考,而且接下来会有定期的科考活动。 1月27日,“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发表题为《中国首次发布北极政策白皮书意味着什么?》的文章。 在文章留言区,很多网友的评论中都出现了8个字:“恰逢其时,水到渠成”。 这8个字出自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 华春莹在1月26日的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在实践当中,中国已逐渐形成了北极各具体领域的立场主张和通常做法,具备了总结提炼北极政策主张的基本条件。 中国政府现在发表《中国的北极政策》白皮书应该说是恰逢其时、水到渠成的。 如果仅从地理上看,中国不是北极国家,也不在北极圈内。 但在地缘上来说,中国却是近北极国家,“中国是北极事务的重要利益攸关方”。 外交部副部长孔铉佑表示,北极是陆海兼备的疆域,它的特殊地理位置和生态环境决定了北极在科学研究、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和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北极问题不仅涉及北极国家,而且具有全球意义和国际影响。 首先,中国作为一个巨型的工业化国家,对于资源和国际贸易与航运有很大的需求。 在目前海运航道日渐拥堵的情况下,如果开辟北极航道,不仅可大大缩短航运里程、节约航运成本,同时还能规避常年处于不稳定状态的中东地区,一定程度上也提高了航运安全。 最重要的是,针对我国资源储备的不足,北极也将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能源进口地。 比如去年12月投产、被誉为“镶嵌在北极圈上的一颗能源明珠”的亚马尔液化天然气项目,就对我国清洁能源供应提供了有力保障。 同时,“一带一路”倡议提出的海上合作,要建立经过北冰洋连接欧洲的“蓝色经济通道”和中俄要共建的“冰上丝绸之路”等,北极都是其中重要部分,势必要求我们将这一地区列入到我们大发展规划中去。 除了相当的经济价值,北极对于全球生态的关联性也促使中国去关心北极。 在白皮书中,中国用了大篇幅讲述了如何保护北极的生态环境,积极寻找保护与开发的平衡点。 这次参与撰写白皮书的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全球治理所所长助理赵隆就说:由于对冰上作业以及海洋了解得有限,所以要将“认识北极”作为首要目标,“我们宁可不开发,也不能让开发成为北极的负担”。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阮宗泽认为,白皮书的发表有助于增信释疑,向国际社会阐释中国在北极事务上的政策立场,增加了中国北极政策的可预见性,“对加大中国对北极事务的参与是有力的舆论引导,也表明了我们负责任的立场”。 “不越位”、“不缺位”的鲜明立场中国参与北极哪些事务?这是很多网文分析的热点话题。 白皮书指出,中国的北极政策目标是:认识北极、保护北极、利用北极和参与治理北极,维护各国和国际社会在北极的共同利益,推动北极的可持续发展。 尤其引发关注的是,白皮书提出,中国愿依托北极航道的开发利用,与各方共建“冰上丝绸之路”。 为什么白皮书要强调一下中国去参与北极事务的目的呢?显然,是因为有人对我们不放心。 比如,2016年9月美国国际安全咨询委员会发表《北极政策报告》就专门提出,中国正在通过在北极进行商业活动的手段来谋求在北极安全事务上扮演更大角色,提醒美国政府应该对此给予足够重视。 路透社2018年1月26日称,中国在北极地区的存在日益突出,已经引发北极国家对其长期战略目标的担忧,包括可能的军事部署。 欧安组织前官员曾表示,中国可能利用观测台监视北约领空。 对此,孔铉佑在发布会上说:“有人对我们参与北极开发可能还有一些疑虑,担心我们另有所_,或者掠夺资源、破坏环境,我觉得这种担心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此次,中国发表的北极白皮书里专门强调了“尊重”:对北极周边国家的权利尊重,对当地的文化尊重,对国际法和其他国家的合法权利尊重,切实做到“不越位”、“不缺位”。 “不越位”就是说中国作为非北极的国家,不会介入完全属于北极国家之间,以及北极区域内部的事务。 “不缺位”就是说中国将在北极跨区域和全球性问题上积极发挥建设性作用。 中国的参与和贡献将为北极的发展带来机遇。 同时,中国也认识到北极问题存在复杂性和敏感性,所以主张建立一种多层次合作模式,将各个相关利益方的共同利益整合起来,形成一种“共赢”的局面,“实现北极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机协调,实现开发利用与管理保护的平衡兼顾,实现当代人利益与后代人利益的代际公平”。 总之,“我们关注北极事务,开展北极的活动旨在认识北极、保护北极、利用北极和参与治理北极。 最终目标是在北极实现合作共赢和可持续发展,造福整个人类。 这就是我们的目标。 ”孔铉佑说。 中国的参与对北极同样是个机会中国本着“不越位”“不缺位”的立场,坚持尊重、合作、共赢、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开展北极考察,参与北极开发、利用和治理,这既是过去20年中国北极活动的真实写照,也是未来北极活动的政策指南。 北极的发展对于中国的确是个机会,但中国的发展和参与对于北极同样是个机会。 对于北极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面临的压力,中国同样感同身受,准备好与北极国家一起承担环境保护的责任。 在美国退出《巴黎协定》的情况下,中国仍然坚守各项承诺,这对北极应对气候变化无疑是个巨大的贡献。 伴随“一带一路”北上,对北极国家而言,中国的市场、资金、技术、基建能力是北极开发的一支积极的、可依靠力量。 对于中国,应以开放、共赢的政策立场参与北极开发,开展务实合作。 比如,加强沿海经济区战略对接,推进北极油气开发上下游一体化,鼓励俄罗斯、北欧海运企业到中国开办北极航道运输服务,促进北极航港设施建设。 过去的事实已经证明,中国的北极朋友圈会变得越来越大,未来中国对北极的作用和贡献也会越来越大。 来源:新传奇
环境公益诉讼
法律主观:
公益诉讼的概念作为一个经济学的现象,“公地悲剧”这个故事充分的体现出公益诉讼在现实生活中的必要性,为防止公有环境资源被私人或者私企等作为私人财富占有使用以致使其作为一个公共资源的普遍利益受损,公益诉讼便应运而生。 公益诉讼主要针对社会公共利益受到的私人损害,而由适格主体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的诉讼,旨在维护多数人的公共权益不受侵害的一种公力救济方式。 公益诉讼起源于古罗马时期,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逐步发展完善,并成熟于日、美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 公益诉讼相对于私益诉讼的特殊性在于:公益诉讼维护的是社会公共利益。 所谓社会公共利益是指特定范围内的广大公民均能享受到的权益,即由广大人民群众自由使用,而此种利益非营利、公益性的特性更易被私人所觊觎,从而侵害广大公民对于公共利益的合法权益,如此便需要公益诉讼来维护公共权益。 而环境公益诉讼则是针对由于环境问题侵害广大公民权益而引起的诉讼,就目前的社会形势来讲,环境问题日益严重,更需要人类的关注。 环境公益诉讼的意义:新修订的《环保法》也提出,“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在市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5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的环保组织,可以提起公益诉讼。 ”因此,绍兴市生态文明促进会依法向绍兴市中院资源环境庭提起公益诉讼,并最终获得了赔偿。 赔偿仅8万元的诉讼案件,意义却远不止于此。 根据《绍兴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审判状况白皮书》,2013年至今,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数量大幅上升,偷排废水、倾倒印染污泥案件频发。 “在环境污染案件高发的背景下,可以通过这种模式,加大惩处力度。 这也给这些偷排废水、废气的企业和个人敲响了警钟。 ”在李-志看来,这起案件最大的突破在于,“任何符合法定条件的社会组织,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以后都可以把侵害公共环境的人或者企业推上被告席,不需要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一点一点的改善我们的生活环境。 好好善待给我们家园的地球母亲吧。 更多的环保法律知识,请上网进行法律咨询。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环境保护法》。
检察院发布“2022年未检工作白皮书”
检察院发布未检工作白皮书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举办发布会,通报黑龙江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发布《黑龙江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 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721人,提起公诉936人。 不批准逮捕559人,不起诉586人,附条件不起诉621人。
据了解,黑龙江检察系统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116名涉罪未成年人经帮教顺利考上大学。 连续三年部署开展以“打”“防”“治”侵害未成年人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对重罪轻判、量刑畸轻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出抗诉8件,建成“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案区85个,对139名涉案未成年人开展综合多元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230.2万元。 在全省范围内推开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加大涉未民事行政公益检察办案力度,办理涉未民事案件133件,行政案件11件,公益诉讼案件88件。
全省三级检察机关联合妇联等部门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200余个,签署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制度文件73个,结合办案发出“督促监护令”1198份,引导家长依“法”带娃;融入学校保护。 向省教育厅制发检察建议促进校园安全建设,持续推动教职员工入职查询,牵头或者配合查询人(次),将近200名“不适格”人员挡在教职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