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过于集中”并不是评判一家公司好坏的标准,但绝对是公司治理需要权衡的命题。大股东们可能造成的风险包括利益输送和侵占、信息不对称、决策失误等,需要通过构建公司治理机制进行防范、化解。不过,机制的设定只是有了外在的“形”,公司更需要打造好公司治理的内核。(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