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充值10多万无法追回!家长有没有责任呢 12岁男孩沉迷于手机游戏

5月13日,网上一则关于“12岁小孩

玩游戏一个月花掉10多万,

家长申请退款遭拒绝

”的新闻

,在网上引起了广泛关注。

据悉,前不久,王女士无意中发现银行卡中少了十万多元,

她连忙打印了银行流水,查到大部分消费的收款方是一家游戏公司,王女士一问12岁的儿子小宇才知道,

原来小宇迷上了一款手机游戏,一个月的时间里,竟充值了400多笔,充值后还把

交易记录

给删除。

网络游戏需要成年人实名认证后才可以玩或充值,12岁的孩子是怎么通过实名认证的?于是,在王女士追问下,小宇告诉家长,是偷偷用家人的身份证信息注册了游戏账号。

随后

,家长跟涉事游戏公司沟通后,对方表示孩子用家长身份证注册的,只能出于人道主义退还3万元。

对于此事,有律师表示,很多时候游戏平台驳回退款申请的原因在于,家长没有办法证明账号是由未成年人控制和使用。还有个别不负责任的成年用户,消费了几千元几万元,但是冲动消费后后悔了,以游戏账号为未成年人使用的理由,希望平台予以退款。

所以在退款时,家长可以提供一些信息证明是未成年人冒用了家长身份。

第一,可以说明产品的消费群体。因为不同的游戏有不同的消费者。比如该游戏是一款射击游戏,但家长是一位中年女性,对其不感兴趣,而该游戏相对来说更符合青少年的爱好。

第二,可以从用户的注册信息入手。用户会在游戏里设置账号密码、密保问题等。一些未成年人的账号密码里包含了他名字的缩写、出生年月日,这种情况就能看出来该账号由未成年人掌控。

第三,可以采取当事人自述的方式。比如家长发现了未成年人有充值行为后,要求未成年人写反思书、悔过书,由未成年人自己陈述。

不过,笔者还是想说,孩子用家长的手机上网玩游戏、看直播,频频充值、打赏多达上十万元,那么,作为家长有没有责任呢?其实,这与家长监管不力有很大的关系,自己的手机、密码、账户没管理好,这是你推不掉的责任。


男孩玩游戏1年多花掉17万,妈妈无奈卖房!游戏平台与家长有哪些责任?

男孩子玩游戏,一年多的时间花掉了17万元钱,妈妈无奈只能卖房,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游戏平台和家长都有责任。 家长没有起到看护的责任,没有保管好自己的手机密码,导致孩子盗刷资金,家长有疏忽之责。 游戏平台也有责任,他没有仔细审核导致未成年人大额充值,发生较大的损失,平台应该将这些钱退回来。

现在的孩子大多数是独生子女,平时在家长的娇惯下长大,父母对孩子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导致孩子的性格跋扈,孩子以自我为中心,什么事情只想到自己太过自私。 有些家长平时没有时间陪伴孩子,就会给孩子购买电子产品,觉得电子产品可以陪伴孩子,殊不知这样做会害了孩子。 电子产品当中有较多的内容,孩子容易着迷,孩子一旦沉迷其中,那么就会造成严重后果。

这位男孩子就是因为沉迷电子游戏,多次对游戏进行充值,导致资金遭受损失。 长时间玩电子游戏不仅会影响到学习,对孩子的视力也有着较大的伤害,会导致孩子出现近视现象。 家长平时一定要看护好孩子,不要让孩子玩电子产品,要让孩子多看书,让孩子多去锻炼。 如果将孩子交给电子产品,那么就等于是害了孩子。

这位家长平时也没有将自己的手机密码保管好,随意告诉孩子,导致资金大量丢失,家长也有一定的责任。 家长平时在手机里绑了银行卡之后,一定要定时更换密码,防止孩子盗刷。 也可以使用面部识别功能,当使用资金的时候必须要面部识别才可以正常使用,如果面部识别失败,那么就无法使用,这样也可以杜绝孩子盗刷资金。 平时家长一定要将孩子教育好,这样才能防止孩子犯错。

未成年人给游戏大额充值,家长有权要求返还吗

近年来,相关部门陆续出台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规定,并推行网络游戏实名制,取得较大成效。 实名认证不等于“实人认证”、家长监管缺失等因素,使一些未成年人得以冒用家长身份信息注册游戏账号绕开监管,甚至进行大额充值。 由未成年人游戏充值引发的消费纠纷,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网友咨询:未成年人给游戏大额充值,家长有权要求返还吗?律师解答:可以。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实施的除纯获利益及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之外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只有经过有权人的追认,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力。 使用手机给游戏进行大额度充值,属于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行为,且事后并未得到其监护人的同意,该民事行为为无效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因此,作为监护人的父母可以要求游戏公司退款。 律师补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行为,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给游戏充值的不具有法律效力,需经父母或监护人代理、同意,否则可以要求退款。 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如充值的游戏金额较大,与其年龄、智力水平、消费能力和消费水平不相匹配的,且未得到父母或监护人同意及追认的,则家长和监护人可请求退款。 有的家长在申请退款时,并非百分之百能够得到退款。 父母未有效监管孩子的支付行为,法院也会评估家长是否疏于管理,或未能限制孩子网游时间、方式,未采取合理的方式管理身份信息及密码,未采取积极的教育手段引导孩子树立合理消费观等,据以裁判家长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小学生打王者充值近万元,作为家长,有必要剥夺孩子玩游戏的权利吗?

现在有很多的孩子自身没有金钱观念,甚至有些还会去偷父母的钱,在游戏中进行充值,在网络中这种现象比比皆是,就比如说有一次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在自家阳台打游戏的时候因游戏过于激动,不慎从十几楼摔下,当场不治身亡,这就是游戏给他们带来的危害。

小孩子心智尚未成熟,对一些具有诱惑力的东西容易上瘾,尤其是游戏。 因为他们没有什么金钱观念,还有一则新闻则是偷了父母12万元,一开始的时候父母还没有察觉,也没有在意,经常把手机给自己的孩子玩,但是后面再查询银行卡余额的时候,发现自己这么多年辛苦攒下来的积蓄居然全部都不翼而飞了。

心急之下,这对父母赶忙报了警,警察到了之后才发现这个钱原来是他们自己的儿子花出去的,全部充到游戏当中,最后仅仅只追回部分钱款。 所以我认为对于这些未成年人还是要以学习为重,而且我们在日常的娱乐方式上不应该给他们打游戏,而是应该带他们出去游玩,去大自然走一走爬爬山散散步之类的,或者是玩一些小游戏,比如说下象棋或者是下五子棋之类的。

可以说,手机给我们带来巨大的帮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个隐藏的毒瘤,它慢慢的在腐蚀着我们。 在年轻一代身上更是能够看到这一点,所以各位家长一定要监管好自己的孩子,不应该让他们对游戏上瘾,风华正茂正是学习的好时候,不能因为一个游戏而导致自己的大好前程被毁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像职业选手那样打游戏挣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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