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离世 河南女教师上网课遭 女儿透露最新进展 已经有个交代 法院已判决 爆破

8月19日下午,潇湘晨报记者从家属处获悉,河南新郑三中女教师上网课遭“爆破”后猝死一事,法院已经宣判。家属未告知结果,只是表示“都结束了”,“不管结果有没有完全达到预期,都已经有个交代了”。(据央视网,“网课爆破”指,网课参与者泄露网课会议号和密码,随后不法分子有组织地“入侵”在线课堂,通过强行霸屏、刷屏骚扰信息,乃至辱骂师生、播放不雅视频等极端方式,恶意扰乱教学秩序的行为。)

媒体此前报道,2022年11月2日,网友小泽发文求助称,10月30日,她接到老家电话,被告知其45岁的母亲刘女士在家去世。事发前其父亲在外地工作,她和妹妹在外地上大学,母亲是新郑第三中学老师,十月中旬起独自在家上网课。

小泽在微博求助

根据小泽从其母亲的学生处获得部分网课录屏资料显示,2022年10月28日刘女士在钉钉平台上网课期间,突然有多个不明身份的网友进入网课会议室。通过语音辱骂、投屏等多种方式干扰课堂。

多个不明身份的网友进入网课会议室辱骂刘女士

在此期间,刘女士曾出言阻止,但干扰者并未停止谩骂。有学生称这些人是外校学生,通过邀请码进入课堂。之后刘女士下线,有学生发消息安慰她并分享防止陌生人扰乱课堂的办法。

据小泽父亲回忆,刘女士去世前一周的网课期间,就曾有人进直播间谩骂,他曾强行关掉刘女士的直播。

2022年11月2日17时,新郑市教育局发布情况通报:10月28日,新郑市第三中学教师刘韩博在家上完网课后意外离世。新郑市教育局深感惋惜和痛心,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成立善后工作专班,目前经公安机关调查反馈,排除刑事案件可能。

同时该教育局表示,针对网传刘韩博老师遭遇网暴事件,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调查结果会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新郑市教育局通报

此后,小泽曾在微博上陆续更新此事进展。2024年5月初,小泽曾称历经一年多,新郑市人民检察院终于受理了此案件,希望案件能够顺利走完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的流程。

5月24日,小泽称22日案件从检察院退回给公安部门去补充侦查,说是要补充那些嫌疑人在其他省份作案的事实。

8月19日下午,小泽发布微博称,“终于都结束了。曾经我一直想会以什么样的方式在什么时间结束,结束了才明白所有痛苦不会随着事情的结束而消失。不管结果有没有完全达到预期,都已经有个交代了。要把所有的情绪转化为力量,在以后的人生中时刻告诉自己,妈妈希望我们活得更好。真的谢谢你们陪着我们一家人等了这么久,也感谢在政府部门遇到的所有善良正义的执法者。”

潇湘晨报记者就此询问小泽,其表示“就是都结束了,法院也判决了。”未告知判决结果。

此前新闻

生前遭“网课爆破”女教师猝死一年半后,家属称法院意见为无法起诉

2022年10月31日,河南新郑三中的历史教师刘韩博倒在家中,被发现时已经失去生命体征。在其死亡报告里,死亡原因为“猝死”。

图为刘韩博遗像

当年10月28日晚的网课,成了从教20年的刘韩博生前最后一节课。据当晚的课程录屏,几个不属于课堂的网友涌进网络会议室,以播放音乐、辱骂老师等方式干扰课堂。而据媒体报道,同样的闹剧此前在她的网课上屡次发生。

这群人被称为“网课爆破者”,以观看无措的老师和失序的课堂为目的。同年11月2日,新郑市教育局发布公告称,“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调查结果会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近日,家属方从检方得知,法院给出的意见是无法起诉,建议由公安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新郑市检察院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对于此案的结果及进展情况,我们随后将会适时地对外进行公布。”

教师猝死,生前遭“网课爆破”

女儿希望邀请“爆破者”的同学道歉

妈妈出事后的第三天,小王赶回了家里。回到家里,她看见妈妈的书桌上还放着教案,一本中国哲学简史和国家地理杂志。杂志里夹着一支笔,“像她刚看完前一页,把笔夹进书里然后就起身去做饭了一样。”

从2022年10月妈妈出事,到2023年3月重返学校,这是小王最难熬的一段日子。家里所有的事情都落到她爸爸一个人身上,她也跟着置办葬礼、去学校收拾妈妈的东西、和校方沟通,身心俱疲。“县城还是那个县城,三中还是那个三中,我已经不是那个我了,我失去了最重要的人。”

刘老师生前过生日时,小王给她买的蛋糕

小王的生活并没有因为妈妈的离开而停滞。她和妈妈约好,要考南京大学的研究生,2023年3月,她回到学校,一心放在了备考上。她想,如果真的能考上,开学第一天要穿着妈妈留下的衬衫和裙子去报到,“也算是带着妈妈一起去看看校园了。”

考研结束后,她就一直在联系新郑三中的老师,也打电话询问过侦办案件的警官,希望能够联系到班里那位邀请“爆破者”进入网课会议室的同学,她希望对方能够去妈妈的坟前道歉。但一年半过去,她还是没有等到。

家属:警方称“网课爆破者”团体是惯犯

曾做过六七起“爆破”

2024年1月底,小王曾两次到新郑市公安局新区派出所,和侦查办案的警官会面,警方对案件侦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小王得知,2023年5月,此案警方以刑事案件立案,目前已经侦办结束,卷宗已向新郑人民检察院递交,进入检察院审查阶段。小王告诉记者,她从警方处获悉,这些“网课爆破者”团体已经是“惯犯”,做过六七起“爆破”,行为达到了寻衅滋事的罪名。

今年2月5日,小王和妹妹、父亲先后去了检察院,但检察院工作人员告知她该案没有录入系统,没有案件承办人,即还没有受理。她从警方处得知,案件的卷宗已经多次递交给新郑人民检察院,检察院还未受理,只是曾口头建议以治安管理处罚来结案。

不过这一说法暂未得到证实。4月22日,红星新闻就案件侦办及移送等相关情况,尝试联系新郑新区派出所宣传科了解情况,截至发稿电话未有人接听。

据小王讲述,此后,经相关办案人员联系,小王和新郑市人民检察院信访科工作人员在2月26日见了面。

案子涉及未成年人及网络空间,是棘手之处。“哪怕这些人的行为能够算是寻衅滋事,但是行为的严重情节够不够入刑,也不好说。”小王从检察院工作人员处得知,检察院方面正在等待法院的意见。小王告诉红星新闻,案子从2023年5月警方侦查完毕、退回补充侦查后到再次移送新郑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至今11个月。

小王给母亲写的信

对此,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林小明律师介绍,按照“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的规定,检察院应当按照规定在一个月又十五日内作出决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因此,审查起诉阶段的期限从法律规定来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又十五天,如果没有录入检察院系统,则可能尚未移交审查起诉。

法院:案件未移交到法院,无法查询进展

家属称法院意见为无法起诉,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

等了两个月,小王终于听到了一个结果。

今年4月19日,小王父亲再次联系检察院信访科接待主任,对方口头告知他,检察院方得到了法院的意见。小王父亲从检察院获悉,“新郑市人民法院还有郑州市检察院给出的意见是没有办法起诉,还是要让公安做治安管理处罚。”

记者联系到新郑市人民法院,法院信访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该案没有具体的案件承办人,即案件还未转接到法院,没有办法查询案件进展。

红星新闻联系到新郑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此案的结果及进展情况,我们随后将会适时地对外进行公布。”对于更详细的具体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公安做治安管理处罚,对方表示需联系新郑人民检察院宣传科,但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小王无法接受这个结果。她仍然希望可以争取到刑事公诉,“刑事附带民事肯定是我们最希望能得到的一个比较公正的结果。”如果最终无法如愿,小王表示自己还会考虑民事自诉。

林小明律师认为,在本案中,追究刑事责任有些难度。根据《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若“爆破者”的行为达到了前述立案标准,则应当立案予以追究,但要证明老师的死亡与“爆破者”的行为具有直接因果关系比较难,除非证据能够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否则,相应行为人的行为或应当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规制。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该案提起公诉的难点在于是否可以认定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但网课爆破是针对特定的直播间,其会产生恶劣影响,但能否达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程度仍有待考虑。在付建看来,这也是检察院迟迟未转为公诉案件的主要原因。

如今,小王未能如愿考上南京大学,经调剂后成功“上岸”。对于是否圆满了妈妈的心愿,小王表示“其实还没有完成,想到这个也是一直觉得很难受很可惜。”对于未来,小王告诉记者,她打算在研究生阶段休学一年,处理完妈妈的事情再继续完成学业,“实在是有点坚持不住了。”


震怒!新郑三中女老师上课遭网暴致死,女儿发长文寻找幕后凶手

这一条热搜,是突然之间占据热搜榜第一名的,速度快的离谱,由此可见,热度自然不会太低;

微博热搜

我本以为这是一场校内霸凌事件,结果,看完所有内容后,人瞬间是呆住了,因为,事件的背后,居然是一位女历史老师遭网暴致死后的消息!!!

微博热搜

刚看热度时,阅读数量仅有几百万,仅仅十几分钟后,热度直接飙升到5000多万,并且,还在持续发酵中;

与此同时,另外一个词条#新郑三中老师网课去世#热度,也上升到了8600万, 预估这一起事件的热度,能上1.5亿热度 ,当然,前提是没有人压热塑;

话不多说,给大家详细说明一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老师上课好端端,为何遭网暴致死?

资料图

据悉,这位老师是河南郑州新郑三中的历史老师,由于现在疫情防控的原因,学校停止了上学,采取上网课的方式,给学生们上课;

资料图

女老师名叫刘韩博,具体年龄不详,是新郑市第三中学历史老师,已婚多年,丈夫和两个女儿,都在外地,事发时间在10月28日,大女儿得知母亲去世的消息是2天后,

因为家中只有刘老师一人,去世的刘老师躺在家中,整整2天时间,居然无人得知,且校方也没有联系。

资料图

目前,网上有多条视频证明,刘老师去世前几个小时,她正在给学生们上网课,起初,刘老师在网课课堂上,语气铿锵有力,毫无不适的症状;

至于为何突然心梗去世,归根结底的原因,她的网课遭到了网暴入侵;

微博截图

上图是刘老师的大女儿,在网络上讲述事发经过,以及为母亲讨公道的言论,从多条网课直播录屏中;

不难听到, 的确有陌生的人进入刘老师的网课课堂,故意搞破坏,并且,还辱骂刘老师;(视频可以在网络上搜索)

微博截图

看到这里,可能有人会忍不住问,老师上网课,不是有设置密码吗?只有学生可以进来听课;

其次,身为陌生人,谁会这么无聊去老师们的网课上捣乱呢?恐怕一般人都是这么想,就连我也是这个想法;

然而,万万没有想到,网课入侵居然也存在产业链!!!

微博截图

在刘老师大女儿的微博中,她详细讲述了这个网课入侵的成员组织,简称 “梦泪入侵”,对于这个词,想必玩王者荣耀的人都知道,梦泪是一名游戏主播;

当然,这件事与梦泪并没有任何关系,只是一帮“爆破手”的旗号;

而所谓的“爆破手”,就是某位学生不想上网课,或者不喜欢老师的缘故,会花钱找这个组织下单,将网课房间账号和密码账号,交给这群“不学无术”专搞破坏的少年们,委托他们在网课课堂上,干扰正常上课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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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但是,这一群人没有节操,老师上网课传课授业,他们却以入侵搞破坏为乐;

辱骂老师、播放噪音、乱写乱画,好好的课堂,被弄得乌烟瘴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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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次事件中,刘老师一开始没有动怒,毕竟,老师是有修养的,其次,可能是听出了破坏者们,也是一群小孩的缘故,还很和蔼的劝退这一群“爆破手”;

奈何,对方毫无底线,刘老师多次恳求对方终止破坏,对方不仅没有停止, 反而变本加厉,并在后面脏话不断辱骂刘老师;

微博截图

据刘老师的大女儿透露,这些搞破坏的成员,已经干扰刘老师长达一个月,其心可诛啊,

直到10月28日,搞破坏的仍然没有停止,当时,刘老师可能心脏不适,便提前关闭了网课,不久后,出现了心肌梗死,一人躺在家中离世;

由于事发突然,家人并不知晓,再加上刘老师的丈夫和两个子女,这两天没有联系,等到察觉时,刘老师在家中已经去世了两天;

现如今,刘老师的家人已经报警了,相信不久之后,幕后凶手就会找到。

资料图

这些都是有关网课入侵的相关资料,破坏者如何获取房间信息,以及客户群体来自哪里?以及客户们,破坏网课的真实目的?

资料图

其次,这群破坏者的群成员,都有上百人之多,与客户的对话内容,以及无视法律的嚣张气焰,有人在网上很早就曝光过;

资料图

在刘老师直播录屏中,有一位破坏者过分的写下了一段话:

“你瞅啥?我是梦泪。 感谢发来的会议号。 都给我低调点小米卡拉门……”

资料图

从言语文字判断,前来搞破坏的人,是一位不良少年,如此行径,希望去劳教好好反省反省,这样为人,成年了不得祸害社会。

微博热搜

果不其然,截至发稿前,我又看了热度,阅读量已经达到了1.4亿,并且,各大媒体纷纷报道,希望众人携手抵制网课网暴入侵。

说实话,这样的产业链,应该严厉打击,虽然小时候上课喜欢调皮捣蛋,但是,如此恶作剧属实过分了。

那么,你对网课入侵行为,有何看法呢

教师上网课时遭“入侵”后离世!我们该如何惩治网课暴力?

网络技术在带来网络巨大变革的同时,也让网络暴力有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在10月28日河南省新郑市第三中学一名历史教师就在进行网络直播时遭遇不明身份者闯入,并大声喧哗,言语辱骂,愤然之下诱发疾病猝死。 入侵者玩世不恭的语态,激怒了有良知的全网人。 教育不是万能的,对于一些特殊人群教育起不到丝毫感化的作用,所以拿起法律手段才是真正解决这一小部分人学会适应规则的方法。

在特殊情况的氛围笼罩下,接受网上教学,已经成为了学生必须要面对的现实,但是针对这一种情况,如果不彻底整治网课爆破乱象只会影响正常的教学活动,而只是河南女教师的猝死算是把网络爆破现象展示在了大家的眼前,让更多的师生明白网络暴力造成的恶劣影响,就应该被严厉打击。 网课爆破等网络暴力行为涉嫌违法犯罪,应当追究涉事者的刑事责任,让他们承受后果。

辱骂恐吓他人,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是构成刑法规定的行衅滋事罪。 像此次郑州老师所遭遇的事情就可能涉及侮辱罪,既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们应该在近几年发生的涉及暴力导致的种种悲剧中得到清醒,缺乏管制的网络暴力不仅会造成社会性死亡,也会导致真正的死亡,立法需要更完善,而网络平台也更需要更规范,作为网民也需要提高素养。

很多人觉得网课入侵只是为了好玩以及恶作剧带来的快感,他们大多数年龄不大,只是充分利用了不少教师,对物联网的不熟悉,此外许多人能够得手也是因为上网课的同学透露了网课会议号有关,所以如果发现他人误入会议干扰课堂,可以在会后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材料,同时也可以把其移出会议关闭允许成员自我解除静音等功能。 特殊的时期,老师们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才能够保证教学质量的效果,所以我们也应当谨言慎行,不把会议号透露出去。

女教师上网课后因心梗去世,网络暴力是否违法?

近日,河南新郑市三中的一名历史教师上网课后独自倒在家里,两天后被发现并确认因心梗去世。 其女儿发文称,母亲没有心脏病,生前给学生上网课时曾持续遭遇网暴。 网络暴力是否违法?网络暴力的行为是属于违法行为的,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 本案涉及到的网课爆破”更多指向侮辱老师人格,破坏正常的教学秩序。 我国《刑法》规定的寻衅滋事罪,就包括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网络公共空间属于公共场所,因此在网课直播间里恶意播放刺耳音乐、高声叫嚷、谩骂老师,乃至动用黑客手段切换屏幕、阻止老师正常讲课,就是一种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可以按寻衅滋事罪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的秩序,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刑法》规定,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遭遇网络暴力怎么办?遇到网络暴力的时候,要注意收集保存好网络暴力的证据,要求平台删除内容。 平台应在查证后配合用户诉求,否则需承担连带民事责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自诉,要求发布者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向相关部门报案,向公安部门、互联网的管理部门、工商部门、消协、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机构进行投诉举报;还可以提起刑事自诉,起诉发布者犯侮辱罪、诽谤罪;情节特别严重,还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起刑事公诉。 众所周知,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这些“外来者”的侵入是手段,扰乱是目的,如果是学生扰乱课堂秩序的,可以纪律处分。 如果社会人士侵入课堂,扰乱网课教学秩序,或将涉嫌犯罪。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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