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访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社会主义 政府 权威访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郑栅洁 二十届三中全会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仍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更加注重突出重点,突出体制机制改革,突出战略性、全局性重大改革,突出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凸显改革引领作用,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明确了重点任务、指出了主攻方向。为了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本报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郑栅洁。

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更好发挥牵引作用

记者:《决定》提出,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对此如何理解把握?下一步经济体制改革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是什么?

郑栅洁:《决定》强调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可以从三个方面理解把握:一是“重点”,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仍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要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来部署各方面改革,以抓重点来带全盘。二是“先导”,牵住经济体制改革这个“牛鼻子”,可以有力促进其他领域深层次矛盾的化解,为全面深化改革创造条件、提供动力。三是“协同”,随着改革触及更多利益矛盾和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也迫切需要协同推进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其他领域的改革,实现各领域改革相互促进、相互支撑。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把握新机遇、应对新挑战,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都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更好发挥牵引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要求,立足宏观管理和经济综合协调部门职责,重点推进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围绕增强各种所有制经济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出台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指引,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完善民营经济参与国家重大战略体制机制,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形成一批世界一流企业,持续激发微观主体活力。围绕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明确统一的制度规则,健全一体衔接的流通规则和标准。围绕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出台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发布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信用制度。

二是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改革,立足新发展阶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激励约束机制。加强新领域新赛道制度供给,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制定实施深化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的行动方案。建设国家战略腹地和关键产业备份,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等。

三是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完善国家战略规划体系和政策统筹协调机制,健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体系,强化规划衔接落实机制。围绕实施国家发展规划、重大战略,加强宏观政策协调配合,将经济政策和非经济性政策都纳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健全预期管理机制,促进财政、货币、产业、价格、就业等政策协同发力。

四是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共同繁荣发展。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加快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形成产业升级、人口集聚、城镇发展良性互动。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管护机制,统筹推进粮食购销和储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五是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坚持以开放促改革,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完善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机制,统筹推进重大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有机统一

记者:《决定》提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围绕既“放得活”又“管得住”,如何更好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郑栅洁:《决定》明确,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关键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这也始终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

用好用活市场和政府“两只手”,就是要使市场“无形之手”充分施展,政府“有形之手”有为善为,既要防止“市场机制失灵”,又要抑制“政府不当干预”,发挥好两个方面的优势,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有机统一。一方面,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另一方面,聚焦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推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比如,更大力度推动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问题,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一方面,立足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加快推动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另一方面,聚焦民营经济面临的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深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推动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求真务实解决经营主体的急难愁盼问题,充分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又如,更大力度破除不利于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项障碍掣肘,进一步畅通国内大循环。一方面,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出台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加快完善统一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加快推进社会信用法立法进程;制定出台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提出操作性强的工作导向和基本参照。另一方面,打通重要环节堵点卡点。完善招标投标法律制度体系,加快推动修订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提升招标投标法律制度刚性约束。推动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多措并举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

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目标任务

记者:《决定》提出,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下一步,应如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激励约束机制,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郑栅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我们要正确认识和理解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先进理念和重大意义,推动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全链条推进技术攻关、迭代应用,加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凝练实施一批引领未来发展方向的国家科技重大项目,提高科技支出用于基础研究比重,推进共性技术平台、中试验证平台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二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深入实施制造业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和大规模设备更新工程,扎实推进钢铁、炼油、水泥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新培育一批能效水效标杆。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出台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和跨区域整合,加大力度推动落后产能出清。

三是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深入实施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巩固提升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竞争优势,体系化推进北斗跨领域、跨行业、跨区域广泛应用。积极培育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加大对企业融资服务等政策支持力度。

四是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围绕未来产业成长性高、技术迭代快等特点,强化宏观指导、前瞻谋划和有序布局,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开辟量子科技、生命科学等未来产业新赛道,开展“人工智能+”行动,布局建设一批未来产业先导区,加快塑造发展新优势。

《 人民日报 》( 2024年08月01日 03 版)


2021年枣庄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之年、“十四五”开局之年。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做出新贡献。 一、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一)立足实施重大战略推进政务公开 1.各区(市)政府要主动公开本地区“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做好本地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 (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编制规划的市政府部门单位) 2.多形式发布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进展、成效。 (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 3.做好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进展情况公开。 (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商务局) 4.抓好区域协调发展重点任务落实信息公开,重点发布我市融入“鲁南经济圈”协同发展相关信息。 (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 5.开展新旧动能转换显著成效、政策举措和“三年初见成效”重大成果的宣传活动,及时发布新旧动能转换核心支撑和大力推进综合试验区建设等工作进展情况。 (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 (二)着眼畅通经济循环推进政务公开 6.围绕实施“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培育壮大“6+3”现代产业体系,做好重点项目建设和产业政策实施情况公开。 (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大数据中心) 7.实施大数据创新应用突破行动,做好数据开放工作。 (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大数据中心) 8.做好培育新一代消费热点、全面促进消费升级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公开。 (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9.加大实施质量强市和品牌战略信息公开力度。 (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 10.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 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局) 11.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公开 12.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和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按要求公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13.做好精准落实宏观政策、深化减权放权、完善监管机制、创新服务方式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审批服务局等部门单位) 14.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市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并发布市级层面重点监管事项清单以及监管规则和标准。 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发布工作。 (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 15.加大“互联网+执法”、公共法律服务等信息公开力度。 (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四)聚力保民生保安全推进政务公开 16.加大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困难人员等就业信息公开力度。 (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退役军人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7.持续做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义务教育入学等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教育局) 18.深化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和养老医疗服务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 19.推进实行排污许可、新一轮“四减四增”行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力度。 (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应急局) (五)突出疫情防控推进政务公开 21.准确把握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精准防控、冷链运输、流调溯源、疫苗使用、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 提高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 做好国家和省、市重大健康行动方案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 (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 (六)全面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22.认真贯彻落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对照国务院有关部委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积极对接省直部门,及时制定落实措施,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对营商环境影响较大、直接关系服务对象切身利益、事关生产安全和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社会舆论关注度高、反映问题较多的重要信息。 各级主管部门抓紧建立申诉工作制度,明确处理期限和流程,依法依规及时处理。 (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水务局) 二、加强和改进政策发布解读回应 (一)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 23.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坚持“先把经济搞上去、集中精力强工业”,深入实施“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以持续深化“9+2”改革攻坚突破,加快培育“6+3”现代产业体系、“山水林田大会战”“双十镇”建设为重点,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精心解读相关政策措施,正向引导社会预期,促进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有关工作年度报告等,均应进行解读。 扩大政策解读传播面,对于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 (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二)不断改进政策解读方式 24.政策制定机关要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社会公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要加强内部协调,畅通本机关政策咨询渠道。 各级依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和政府服务网,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为企业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 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 推行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公布后社会的普遍疑虑和争议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度解读、延伸解读。 综合选用新闻发布会、图示图解、卡通动漫、专家访谈、短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讲明讲透政策内涵,各级各部门单位2021年多元化解读率不得低于60%。 (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25.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 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注意对照检查并及时公开2021年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的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 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经济金融、工资拖欠、生态环境污染、食药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市场监管、房地产市场、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及时作出回应。 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宣传、网信、信访等部门沟通和协调联动机制,综合用好依申请公开、“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领导信箱、政务微博微信、政府网站留言板等渠道,提高对社会热点的发现、搜集和反馈能力。 (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三、强化公众参与推动高水平决策公开 (一)组织编制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 26.各级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枣庄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枣政发〔2021〕1号)等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和年度重点工作,组织编制年度决策事项目录,明确决策事项名称、承办单位等内容。 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当及时公开。 后续要根据决策事项的推进情况,以目录归集的方式,对各事项的决策草案、制定背景、意见征集采纳情况、会议审议情况、决策结果等各项信息进行超链接展示。 (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司法局和年度决策事项目录涉及的市政府部门单位) (二)畅通公众参与渠道 27.决策机关应当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发布重大行政决策相关信息、征求意见及其反馈情况。 决策承办单位可以采取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实地走访、听证会、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意见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要向社会公开。 (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年度决策事项目录涉及的市政府部门单位) (三)扎实搞好政民互动 28.常态化落实邀请利益相关方等列席政府决策会议制度,代表列席和意见发表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 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或政府开放周、政务公开日、网络问政、电视问政等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活动。 对优化营商环境、征地拆迁、教育医疗、安全生产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鼓励借助5G、云直播、视频直播、VR等新技术开展线上系列主题活动,引导利益相关方和公众代表参与工作监督和评价。 (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四、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严格政府信息管理 29.用好行政法规集中统一公开成果,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的国家正式版本,更新本机关网站上的行政法规文本。 全面推进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2021年年底前系统清理本机关自2016年以后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 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市政府各部门报请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发文的,须明确标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并同步报送政策解读稿件。 (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二)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 30.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办理。 完善申请办理会商机制,加强部门协作研究,防范法律风险。 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完善依申请公开定期分析机制,梳理总结群众关注的征地拆迁、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热点难点,积极推动向主动公开转化。 行政复议机关要加强与省有关部门对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 (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31.聚焦数字政府“一个平台一个号、一张网络一朵云”建设,深入推进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网、政务服务网全面融合,实现“进一张网,办全市事”。 (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中心) 32.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针对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 2021年年底前,确保全市所有区(市)、部门政府门户网站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 (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中心) 33.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落实专人专责,健全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 (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34.完善区(市)政府公报编校审发等办刊工作规范和制度体系,实现政府公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推进数字化利用,通过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府公报内容传播。 (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 (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35.根据国务院相关部门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编制情况,进一步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对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行跟踪评估,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及时优化调整完善。 突出示范带动,发挥典型作用,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2021年年底前,各区(市)、枣庄高新区至少建设1个具有区域特色的村(社区)试点。 (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36.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专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等线下公开场所和平台建设。 要根据群众需求进行差异化建设,拓展专区功能、丰富专区内容,充分将专区运营和企业市民办事需求相融合,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到2021年年底前,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 (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审批服务局等部门单位) 五、严格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和落实 (一)进一步健全工作协调机制 37.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切实发挥统筹指导协调推进职责。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将政务公开融入日常业务工作中。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要在年度预算中统筹考虑,确保政策解读、第三方评估、公开专栏建设等工作顺利开展。 加强政务公开宣传,营造良好的公开氛围。 (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二)进一步加强培训考核 38.完善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内容,分级分类组织做好培训工作。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制度,开展日常评估、第三方评估和专项评议。 强化激励问责,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考核长期落后的单位,公开通报批评,督促工作整改提升。 (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政府办公室等部门单位) (三)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39.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总结推广本地区、本系统抓工作、促落实的好经验好做法,打造具有枣庄特色的政务公开品牌。 日常指导和评估考核工作中,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避免过度要求下级单位提供 自查报告 、情况说明等书面材料,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四)进一步抓好任务落实 40.对本要点提出的涉及本地、本系统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加强监督,确保落实到位。 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要依法督促整改。 (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和市政府各部门要根据本要点,结合工作实际,于6月底前制定并公开本区(市)、本单位工作方案;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 本文地址:https://m.srwj168.com.cn/keji312/5353.html
亚洲仅日本晋级 仍能出线! 加拿大被扣6分 奥运会女足8强诞
撬动消费新增长 而上 暑期文旅市场乘 热